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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參加2試要花8000
發表人 YY  

發表日期

9/18/2011 10:17:54 PM
發表內容 住宿高鐵共8000元有錢人的考試!沒錢還不能考!
回覆 暗!! 在9/18/2011 10:20:10 PM的回覆:
考選部德政
回覆 123 在9/18/2011 10:24:17 PM的回覆:
不爽不要考阿,又沒人逼你~~

反正你來考也是當分母而已,還是把錢省下來養活自己吧   哈哈哈哈哈哈      我好幽默~~
回覆 雖然真的很貴 在9/18/2011 10:28:00 PM的回覆:
不過抱怨考場在國家考場也不能怎樣吧
以後考上了工作了也要飛來飛去
現在考個試就在那邊哀哀叫
這點困難都無法克服
以後怎麼做事情

回覆 在9/18/2011 10:32:09 PM的回覆:
確定只考這ㄧ次而已嗎   ?
回覆 呆完考生 在9/18/2011 10:39:23 PM的回覆:
沒差啦
反正台灣考生很耐操
又懂得自我安慰
就算花2萬塊考試
照樣不抱怨
所以台灣官員好當的很

回覆 1 在9/18/2011 10:41:51 PM的回覆:
推樓上      還有事沒事被這裡的人痠
回覆 強者 在9/18/2011 10:54:50 PM的回覆:
請準備8萬元   你大概還要考十次
回覆 你是三太子喔 在9/18/2011 10:57:34 PM的回覆:
你怎知道要十次      那麼好考嗎
回覆 沒關係 在9/18/2011 11:03:01 PM的回覆:
考上的爽度就會讓你忘掉當初灑大錢的心痛
長痛不如短痛
痛快花下去吧>_<
回覆 減少對手也好 在9/18/2011 11:08:07 PM的回覆:
這樣程度不太夠的人,就比較會放棄考很難考上的第二試了
回覆 減少對手也好 在9/18/2011 11:09:18 PM的回覆:
我所謂的程度不太夠,是自覺自己考不上前70名的,這樣的人一定不少
回覆 123 在9/19/2011 1:39:32 AM的回覆:
可以搭統聯

我都搭統聯~

晚上可以去網咖包8小時

統聯北高來回1000元左右

網咖8小時~150元有找

我只花1150元~~

開版者都找最貴的~有錢人

我們花費差8倍
回覆 123 在9/19/2011 1:41:22 AM的回覆:
能請開板者~說明為什麼要8000元嗎?

開版者當公物員~會不會貪污~花這麼兇~嚇死人
回覆 甘苦人 在9/19/2011 8:48:47 AM的回覆:
交通費高檔的高鐵1049(早鳥)x2+轉車500(概估)=2598

住宿費1300x2=2600

吃100x7餐=700

總計也才5898,更何況有些旅館贈早餐,另外並非每餐都吃100

元,轉車費搞不好不到500元,應該不致到8000元,即使再加報名

費也是6798元!
回覆 415313 在9/19/2011 10:34:19 AM的回覆:

如果你當公務員
我一定叮緊你所開的預算
還沒當公務員
就這麼愛浮報
你應該算基本開銷吧
至於你個人愛吃好的/吃貴的
是你個人問題

(一)高鐵早鳥???
你要考試當天北上嗎?
如果不是
搭統聯就好
只要500元
考完之後~還不到下午5點
也能搭統聯回家
為什麼還要住宿~等明天早鳥高鐵?
這根本是不必要開銷

(二)轉車要500元???
小黃也沒那麼貴吧
我搭捷運轉公車~從北車出發
可能不要50元
你又浮報10倍

(三)一餐要100元~~~
這.............
你是公子哥嗎......
考場便當不到100元吧
早餐要100元....這....
如果不是每餐100元
請不要把錢加進來
回覆 ggghhgfhb 在9/19/2011 1:44:52 PM的回覆:
我要說的主要在這句話「更何況有些旅館贈早餐,另外並非每餐

都吃100元,轉車費搞不好不到500元,應該不致到8000元」

抱歉!我什麼哥都不是,看別人的東西要看清楚,我的目的是演示

給開版者,根本花不到5000元!我有說一定餐餐都吃100元嗎?那

句「並非每餐都吃100元」沒看到嗎?

還有,講話一定要這麼酸嗎?
回覆 法律人的本質 在9/19/2011 2:24:31 PM的回覆:
考太久,真的會使人格產生扭曲。
回覆 住濁水溪以南 在9/19/2011 3:10:10 PM的回覆:
我司法官一試有過

如果
我律師第一試有過
我會只會去考律師二試
且一定會去

但我司法官就會棄考二試
原因

錢(要5千),錄取率不高(去了那三四天都沒法唸書)
唯一缺點就是看不到答案卷的格式   @@

我私心
希望多些中南部低空飛過司法官一試的就不要去考
報復一下考選部
因為這樣如果超過100人甚至200人
表示婊了390分.388分的北部考生

對不起
我不會敵視北部
是北部先敵視中南部

私心真的這樣認為~
回覆 樓上 在9/19/2011 3:37:04 PM的回覆:
你是在報復考選部,還是報復自己?
回覆 ~ 在9/19/2011 3:50:07 PM的回覆:
幹麻報復自己

重點是錢阿

兩次的住宿費加交通費錢都快可以買老師的財產法全套了~
回覆 樓中樓 在9/19/2011 3:54:10 PM的回覆:
既然不想去考那為何當初還要考第一試?
回覆 拙見 在9/19/2011 4:06:03 PM的回覆:
雖說我也認為考選部只在台北設考場不妥,但花8000元跟再花一年,自己可以算一下哪個比較值得....
回覆 拙見 在9/19/2011 4:06:04 PM的回覆:
雖說我也認為考選部只在台北設考場不妥,但花8000元跟再花一年,自己可以算一下哪個比較值得....
回覆 ~ 在9/19/2011 4:13:16 PM的回覆:
所以律師二試要去考

司法官二試本來就不會上~不想浪費錢~
報名費1100+交通往來1000+住宿+吃飯~

多少錢了?
我寧願把錢存下來買函授!
是真的!
回覆 這倒是! 在9/19/2011 4:42:24 PM的回覆:
這倒是!
回覆 848614 在9/19/2011 11:10:31 PM的回覆:
拙見   在2011/9/19   下午   04:06:04的回覆:
雖說我也認為考選部只在台北設考場不妥,但花8000元跟再花一年,自己可以算一下哪個比較值得....

--------------------------
這位大大沒聽懂大家在講什麼

大家的意思是說

因為司法官只錄取70人

所以就算去台北考試

也不會錄取

所以想把錢省下來

而且還能賺到至少2天的溫書假

2400人取70人~而且這2400人是(精銳部隊)的2400人

如果準備不足的

只是花8000元來台北(練筆)

不如不來

反正司法官2試題目

考選部考完就會立刻公布

翻譯完畢
回覆 翻譯得好 在9/20/2011 12:07:57 AM的回覆:
樓上中肯!
回覆 良心話 在9/20/2011 1:00:23 AM的回覆:
什麼只有台北考區喔~我現在才知道.

今年考試真的很混亂

這樣對中南部的考生有點不公平

不過有點建議,之前常出差。大部份車站旁都有商務旅社
台北車站附近很多商務旅社.

台北國際青年之家   /   台北市中正區
http://Now.to/4f7c
四人房宿舍床位-非會員價:$每人890
離火車站步行約5分


http://www.liohotel.com.tw/

http://www.easytravel.com.tw/taiwan/orderroom/


折合下來兩天商務旅社有些有附早餐~那中晚餐附近緊鄰南陽街補習班

如果讀書怕吵的話,附近也有K書中心.

一餐也不會超過一百

不一定一定要住大飯店啊

大概可以四仟打發掉,不一定要坐高鐵啊,可以坐客運,不過沒中南

部考場真的有點...

回覆 123 在9/20/2011 1:35:33 AM的回覆:
連業者都來打廣告了
回覆 紅茶 在9/20/2011 4:19:43 PM的回覆:
考生解決一次性.

哈哈~避免浪費司法資源.

創造了巨大商機.
回覆 拙見 在9/20/2011 8:21:53 PM的回覆:
我不是不懂大家的意思,而是依我的想法,有相當準備的應該都有機會上!
回覆 省錢方法 在9/20/2011 8:29:24 PM的回覆:
我是找台北友人住處窩一下,再請他吃飯,還是省很大。
回覆 威瑪憲法 在9/20/2011 10:11:19 PM的回覆:
考選部主祕林光基說,考量地區平衡及明年報名人數可能增加,明年打算增高雄考區,但因今年考試已公告,且報考人數不符增設考區最低標準,無法增設。

那律師考試呢

那明年也不符合人數的最低標準這麼辦~連最基本多一個考場也不能

增設啊.這個也是理由啊.一試都可以那麼多考場了,二試只能有一個考



,竟然把2000多個司律考生當XX耍啊,行政機關是XX在X了嗎.

明年打算增高雄考區~只是打算而已哦.不明確的法律概念

應考是人民憲法上基本權~怎麼會行政機關有判斷餘地.

且只是考試執行機關而己~就先行使裁量權了.

平等權是寫假的嗎~要不要先做一下違憲審查啊.
回覆 說到平等權 在9/20/2011 10:44:42 PM的回覆:
我同學住澎湖,澎湖也要設一個考場
回覆 以後所有考試都在台北 在9/21/2011 2:48:02 AM的回覆:
那下次也跟這次一樣好了?

考生都來台北考好了,反正這次兩仟多人都會進到第三試的?




回覆 遊戲規則 在9/21/2011 8:01:09 AM的回覆:
在古代進京趕考是要跨很多省的,在第一試放榜時就要動身前往京城考試,路程要花1、2個月,為何古人都不會叫說不公平?這就是遊戲規則,要玩得人就得照主辦單位的規定去做,這在世界各國皆然,不爽玩得當然可以不要去玩,但有更多人想參加。
回覆 公布各區報名 在9/21/2011 8:07:19 AM的回覆:
國家考試考區設置原則(99.12.3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考試院第十一屆第一一八   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家考試以考選部所在地設置臺北考區為原則,另得
  視報名人數、考試性質、兼顧政府人力、設備、經費
  等因素,增設考區。
二、各種考試現已設臺北以外考區者,仍得依原分區舉行
  。
三、本部自辦試務之各種考試,得視報名人數增加情形,
  增設臺北以外之考區,其標準如下:
 (一)增設高雄考區:以報名總人數達五千人為原則。
 (二)增設臺中、高雄考區:以報名總人數達一萬五千
    人為原則。
 (三)增設臺中、高雄、花蓮、臺東考區:以報名總人
    數達三萬人為原則。
 (四)增設新竹、臺中、嘉義、高雄、花蓮、臺東考區
    :以報名總人數達五萬人為原則。
 (五)增設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
    蓮、臺東考區:以報名總人數達十萬人為原則。
 (六)增設離島考區:以離島地區報名人數達六百人為
    原則。
四、已設臺北以外考區之考試報名人數低於本原則三增設
  考區標準二分之一時,下次舉辦同項考試時得取消各
  該考區之設置。但本原則五規定之考試不在此限。
五、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依不同錄取分發區分
  設考區:
 (一)臺北考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宜區(
    包括基隆市、宜蘭縣)錄取分發區。
 (二)新竹考區: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錄
    取分發區。
 (三)臺中考區:臺中市、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
    縣)錄取分發區。
 (四)嘉義考區: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錄
    取分發區。
 (五)高雄考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錄取分發區
    。
 (六)花蓮考區: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錄取
    分發區。
 (七)臺東考區: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錄取
    分發區。
 (八)澎湖考區:澎湖縣錄取分發區。
 (九)金門考區:金門縣錄取分發區。
 (十)馬祖考區:連江縣錄取分發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參酌原住民族地區、
  人口、交通等情形,分別設置臺北、南投、屏東、花
  蓮、臺東考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考量考試性質特
  殊,分別設置臺北、臺中、高雄、花蓮、臺東考區。
  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除航海人員考試外,分別設置
  臺北、臺中、高雄考區。
六、委辦之考試或基於用人機關業務推動或辦理試務工作
  或地區平衡性等因素考量,其考區之設置,得不受本
  原則三之限制。
   
回覆 米國隊長 在9/21/2011 8:32:08 AM的回覆:
樓上樓上的,你自己都說是古代了,可以拿來做立論依據嗎?照你這樣講,考試院把考場全部設在馬祖也可以摟?報名前要有一百萬人連署也可以?只限穿比基尼才可以考也OK?國家考試是國家舉才方式,自然要合理!
回覆 預祝 在9/21/2011 8:34:48 AM的回覆:
隊長您的發言,很有小弟年輕時候的正義感!加油!
回覆 我不是樓上的樓上 在9/21/2011 12:56:11 PM的回覆:
1.為什麼古代的東西不能拿來做立論依據?
         更何況我們唸的很多判決判例或是
         參考的資料都有民國初年的.....
         
2.他應該只是要表達現在的考生很幸福
      不用像古代人都要提早動身準備
      更何況台灣才一丁點兒大
   
3.只會爭執考場在哪邊的人很無聊
      不爽可以不要考,反正國家不需要招收只會吠吠叫的人
回覆 sasi 在9/21/2011 1:20:44 PM的回覆:
樓上一定是台北人
回覆 德國隊長 在9/21/2011 2:19:12 PM的回覆:
不xx可以不要x

這句子好像是   遠x   董x講的

原來考上的人是不會吠吠叫的人啊

全部司律考生都給你罵到了,連高普考的考生。

話說您代表國家啊?那您把不XXX這句話寫在公文書上。

請用最速件呈給您上級長官,然後請考選部行政處份一下。

全國司律考生把收據留著,來申請一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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