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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沒開會會很嚴重嗎?
發表人 假駁廝  

發表日期

10/6/2011 4:11:09 PM
發表內容 北院法官楊台清,擔任台北市仁愛路圓環旁華美聯合大廈主委後,發現社區成立管委會時,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第一次會議,也未召開管理委員會議,但朱姓前主委、陳姓前總幹事竟偽造開會紀錄,向台北市政府辦理登記,日前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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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造的紀錄會實質的損害到什麼權益嗎?
既然最後都是要成立管委會,那有沒有開會真的有差嗎?
回覆 QQ 在10/6/2011 4:58:03 PM的回覆:
仁愛圓環好貴
回覆 假公濟私 在10/15/2011 4:37:14 PM的回覆:
那是因為楊台清是北院法官
一般老百姓
北檢告了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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