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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官司輸了,當事人的醜惡嘴臉.
發表人 JB  

發表日期

10/21/2011 1:05:57 PM
發表內容 不知有無律師輸了官司
當事人就變臉的
剛開始還很熱絡
輸了   就變臉覺得你無路用.....
回覆 很多啊 在10/21/2011 1:06:41 PM的回覆:
這是律師要能抗壓的一部份
回覆 人之常情 在10/21/2011 1:08:22 PM的回覆:
即使是你的親朋好友也可能會這樣
一輸就變臉
多年親情或友情受嚴酷考驗

經驗談.....
回覆 所以 在10/21/2011 1:09:38 PM的回覆:
律師很不喜歡接親戚的案件。
回覆 事前 在10/21/2011 3:59:10 PM的回覆:
不要過度給當事人樂觀訊息
醜話要先說在前面
回覆 感恩 在10/21/2011 5:04:17 PM的回覆:
老律師的妙招,但聽了很無力:
官司贏了就說你看我早說我認識該法官
官司輸了就說法官收了對方的錢所以才會輸
回覆 不要走旁門 在10/21/2011 5:44:48 PM的回覆:
第一句可以說
但後面說法官收錢      千萬不要亂說
有律師亂說惹麻凡的
回覆 KIKI 在10/21/2011 8:57:06 PM的回覆:
最好的律師,不是打勝仗的律師,
而是輸了一場又一場的官司,卻沒有失去當事人的信任的律師∼
回覆 ? 在10/21/2011 9:18:37 PM的回覆:
帥律師?
回覆 XDDDD 在10/21/2011 10:03:59 PM的回覆:
本來就是了阿

所以有兩套對應方式
要嘛
就熱絡的全部後路都鋪好

不然就是很不熟的展現出冷酷的專業就好了

要熟不熟的
一定會被擺臉色看的
到時候自己受傷也大

哈哈
回覆 習慣就好 在10/21/2011 10:32:45 PM的回覆:
官司贏了你就是諸葛亮,官司輸了你就跟狗一樣~~。
回覆 同意樓上 在10/21/2011 11:50:47 PM的回覆:
所以有些人說什麼放寬錄取率、市場機制,「從做中學」,那就是從做狗中學
回覆 請順應民意 在10/22/2011 2:38:28 AM的回覆:
放寬錄取率甚至免試領照
是多數考生的心願
請順應民意,謝謝
回覆 我也會 在10/22/2011 10:53:03 AM的回覆:
窩在家不做事
國家就應該發很多錢給人民過日子
是所有人民的心願
請順應民意
回覆 請尊重民意 在10/22/2011 11:03:56 AM的回覆:
開放律師錄取率與開放大學錄取率相同
都是尊重民意的展現
執政黨如欲繼續執政,請勿昧於民意
少了上萬票,後果自負
回覆 @@ 在10/22/2011 12:32:52 PM的回覆:
前朝政府就是為了選票

幾乎無限制開放大學

把大學教育搞砸成22k的

希望律師不要也被搞砸
回覆 123 在10/22/2011 12:50:39 PM的回覆:
愛台丸不要一直羞辱民進黨好嗎?

真的

有必要這樣嗎?

回覆 早就看出來了 在10/22/2011 12:52:42 PM的回覆:
愛台丸很愛把話題
講一講後
就導向政治
然後批評民進黨

不要理那個人
透明人
回覆 路人 在10/22/2011 12:53:36 PM的回覆:
對對對

不要理他

他引起公憤了
回覆 國考版主 在10/22/2011 12:58:18 PM的回覆:
這種人

我早就把他      劣退      水桶   了

(我是前國考版主)
回覆 奇怪了 在10/22/2011 12:58:34 PM的回覆:
明明是「請尊重民意」兄先講政黨的吧
回覆 奇怪了 在10/22/2011 12:59:17 PM的回覆:
要作人身攻擊,也請先看看先講的是誰
回覆 好好笑 在10/22/2011 1:00:37 PM的回覆:
僦次都是這樣,說執政黨就沒事,說在野黨就有事哦
回覆 那這樣說總可以了吧 在10/22/2011 1:01:21 PM的回覆:
在野黨萬歲!
回覆 前車之鑑 在10/22/2011 1:02:59 PM的回覆:
開放大學錄取率有比較好嗎?
回覆 機會只給努力者 在10/22/2011 1:08:05 PM的回覆:
比起整天在夢想大開放
倒不如好好去唸書
回覆 愛台丸滾吧 在10/22/2011 4:22:02 PM的回覆:
愛台丸的話
聽聽就好

不用太認真

如何判斷是愛台丸呢?
很簡單
整個宇法討論區只有他一個人在稱讚馬皇
而且幫馬皇痛罵民進黨

是的
只有他一個人而已

不要理愛台丸

正牌123可愛多了
回覆 還好意思說別人? 在10/22/2011 11:29:09 PM的回覆:
123   在2011/10/18   上午   02:19:58的回覆:
還要背633政策
還有國棋女孩是怎麼一回事
陳雲林來都不能出現國棋
選舉時就喊台灣
騙選票嗎?
回覆 還好意思說別人? 在10/22/2011 11:31:54 PM的回覆:
自己不但講政治,還在幫在野黨造謠了,說什麼陳雲林來都不能出現國旗
別人不指責你就算了,還好意思指責別人?
回覆 人生無常 在10/22/2011 11:33:56 PM的回覆:
做律師就像在做生意
官司輸了
當事人就覺得你像是做生意倒了他的帳一樣
所以醜惡嘴臉
就露出來了...
回覆 相同 在10/22/2011 11:41:13 PM的回覆:
律師收了錢之後      也是會跟沒收錢之前差很多
回覆 自我保護 在10/22/2011 11:45:08 PM的回覆:
以前在事務所

還有碰過當事人官司打輸了就不給錢的

老律師還說他遇到過連官司打贏了也不給錢的

所以律師第一要務----錢要先收
回覆 愛台丸滾吧 在10/22/2011 11:47:55 PM的回覆:
那又不是我
不要把別人講的賴到我頭上
回覆 彪哥 在10/23/2011 3:52:31 AM的回覆:
樓上
別再理他了
當他透明人就好
回覆 可笑的雙重標準 在10/23/2011 7:58:00 AM的回覆:
那又不是我
不要把別人講的賴到我頭上
------------
那不是你,不過因為他是幫在野黨造謠,所以沒關係?
回覆 可笑的雙重標準 在10/23/2011 8:00:14 AM的回覆:
真正的言論自由,不會有雙重標準
回覆 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在10/23/2011 8:28:29 AM的回覆:
律師收了錢之後                  也是會跟沒收錢之前差很多
==============

以前在事務所

確實也看過這種律師

但並不是每個律師都是這樣

現在律師越來越多

以後這種律師會案源越來越少
回覆 .. 在10/23/2011 10:04:41 AM的回覆:
也不是每個人每天都上法院

大家都是碰運氣      看遇到甚麼律師或當事人

要避免爛當事人或讓爛律師絕跡   應該是不可能的
回覆 幫倒忙 在10/25/2011 10:06:55 AM的回覆:
立委:法扶幫倒忙   無罪變有罪   
作者:   曾薏蘋╱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0月21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法律扶助越扶越糟,無罪變有罪!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指出,有民眾因涉及車禍案件,一審時,獲判無罪,二審時,法扶改派某大律師協助訴訟;但是這位大律師因為太忙,把案子交給菜鳥律師,結果草率行事,反而被判八個月,最後三審定讞,當事人欲哭無淚,原本沒事,現在卻要吃牢飯。

對此,法扶董事長吳景芳表示,法扶會有聘僱專職律師,也將會淘汰不適任律師,且立即改善勞工法律服務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法律扶助基金會年度預算,多位立委關切法扶律師的品質。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有位民眾家境清寒,半工半讀在推銷國語日報,後來因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被告,一審在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法扶派了一名很盡責的律師協助,因為目擊者只說得出車號,卻連肇事車種都說不清,以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黃淑英說,上訴二審,法扶改派一位非常知名的大律師協助,結果這位大律師「太忙」了,把案子交給菜鳥律師處理,開庭前,當事人詢問這位律師,「需要做什麼準備嗎?」這位律師說,「不需要,因為你上次已被判無罪,不會有事,我們只要防守就好。」到了辯論庭,連辯護都沒辯護就結束了,結果一宣判,被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判刑八個月。法官認定,目擊者是個抄錶收費員,對車號很敏感,一定不會看錯,最後三審定讞。

黃淑英說,法扶不會派案給七十歲以上的律師,但與其把案子派給大律師,還不如把案子分給七十幾歲,有很多時間陪伴被告的老律師。

昨天不僅黃淑英不滿法扶律師素質,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質疑法扶基金會律師品質不均且與公設辯護人角色不清。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質詢時也說,日前接獲基隆市勞工界陳情指出,法扶服務品質不佳,對勞工服務態度很不積極。

回覆 PP 在10/25/2011 4:40:21 PM的回覆:
律師滿街都是   變成房仲一樣不值錢   自己花大錢還要敗訴吃牢飯   都然會給你們這群菜鳥律師臉色看   難不成還要當事人看你備了多少甲乙說稱讚你會唸書考試嗎?
回覆 你又放風吹了 在10/25/2011 4:49:13 PM的回覆:
樓上的   
你的回覆內容,      讀起來不太通順。
請加油
回覆 123 在10/25/2011 9:38:16 PM的回覆:
果然沒人再理愛台丸了

大家做得很好

回覆 你麻好啊 在10/25/2011 11:37:23 PM的回覆:
你論戰去別區啦
這裡是與法討論區
去你部落格
吵死了
回覆 鬧夠沒 在10/25/2011 11:44:21 PM的回覆:
樓上上不是說要提告,阿是告了沒
回覆 他搞不好 在10/25/2011 11:47:08 PM的回覆:
要怎麼告都不會咧
回覆 1人分飾3角 在10/26/2011 2:30:21 AM的回覆:
樓上3位根據IP   
是同一人
回覆 宋進總統府 在10/26/2011 2:32:24 AM的回覆:
大家都別吵了

支持宋省長就對了
回覆 你乾脆說 在10/26/2011 8:48:09 AM的回覆:
1人分飾3角   在2011/10/26   上午   02:30:21的回覆:
樓上3位根據IP         
是同一人
>>>>>>>>>>>>>>>>>>>>>>>>>>>>>>>>>>>>>>>
你是問三太子啦   
還來這一套
回覆 宇法團隊才看得到IP 在10/26/2011 2:26:32 PM的回覆:
明明就不是一個人,每次都偏偏要造謠說是同一個人

幫在野黨造謠說陳雲林來就收國旗,造謠得還不夠啊?!
回覆 4845 在10/26/2011 5:17:13 PM的回覆:
   你麻好啊   在2011/10/25   下午   11:37:23的回覆:
你論戰去別區啦
這裡是與法討論區
去你部落格
吵死了   

   
回覆      鬧夠沒   在2011/10/25   下午   11:44:21的回覆:
樓上上不是說要提告,阿是告了沒   

   
回覆      他搞不好   在2011/10/25   下午   11:47:08的回覆:
要怎麼告都不會咧   

--------------------------------
以上同一個人
同一組IP
回覆 這摩神 在10/26/2011 5:58:25 PM的回覆:
對   都是你一人寫的
回覆 哈哈 在10/26/2011 6:22:11 PM的回覆:
見鬼了嗎,怎麼知道是同一個IP?你是宇法團隊人員看得到?
回覆 12343 在10/26/2011 9:56:39 PM的回覆:
      這摩神   在2011/10/26   下午   05:58:25的回覆:
對         都是你一人寫的   

   
回覆      哈哈   在2011/10/26   下午   06:22:11的回覆:
見鬼了嗎,怎麼知道是同一個IP?你是宇法團隊人員看得到?   

-------------------
又是同一個人
回覆 在10/26/2011 10:29:07 PM的回覆:
不針對問題討論   只會亂唬爛
這樣很爽嗎?
同一人請幫幫忙好嗎
回覆 我就是其中一個人 在10/27/2011 12:32:23 AM的回覆:
請問有什麼證據證明都是同一人?

沒有證據,就說別的發言都是同一人,才是在唬爛

難怪能一直造謠說,陳雲林來就收國旗

台北人看得到騙不了,就去騙騙中南部看不到的人騙票

反正看得到真象的台北人,只是台灣人中的少數
回覆 宋進總統府 在10/27/2011 1:14:23 AM的回覆:
又是愛台丸
你一人分飾多角~你覺得很好玩嗎!!!



回覆 信東 在10/27/2011 9:27:11 AM的回覆:
我們的社會已進入到現在這個階段
什麼行業都是競爭激烈
要入某一行               要嗎就是全神貫注         要嗎就被淘汰出局
好在有一個配套措施         那就是多元價值及多元行業      都受到同等尊重

回覆 信東 在10/27/2011 9:30:16 AM的回覆:
我們的社會已進入到現在這個階段
什麼行業都是競爭激烈
要入某一行               要嗎就是全神貫注         要嗎就被淘汰出局
好在有一個配套措施         那就是多元價值及多元行業      都受到同等尊重

回覆 國王的新衣 在10/27/2011 11:05:54 PM的回覆:
愛台灣的,就看得到IP

不愛台灣的,就看不到IP


XD
回覆 管他的 在10/27/2011 11:07:45 PM的回覆:
說真的,如果官司輸了,當事人就露出醜惡嘴臉
這種當事人也是很爛,不要理他也罷!
回覆 角色對調看看 在10/28/2011 2:35:40 PM的回覆:
如果角色對調,你作何感想?
回覆 要看情形吧 在10/28/2011 4:01:59 PM的回覆:
有的不是律師問題   當事人卻很不講理的
回覆 同意樓上 在10/28/2011 6:52:04 PM的回覆:
當事人畢竟不是學法律,所以不懂法律,如果又是遇到那種不講理的,你跟他說什麼道理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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