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單向調任
發表人 不懂  

發表日期

10/26/2011 6:06:24 PM
發表內容 法制職系與一般民政、戶政、社
會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
安全保防、政風、經建行政、智
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職系視
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系現職人
員單向調任為限。
>>>>>>>>>>>>>>>>>>>>>>>>>>>>>>>>>>>>>>
請問以上的意思   是指法制才能轉調政風嗎
而政風不能轉調法制?
回覆 mhl 在10/26/2011 7:49:52 PM的回覆:
Yes
單向調任就是這個意思
法制專業加給多政風約5,000元/月
可以的話   政風都轉法制了
回覆 轉貼 在10/26/2011 9:11:39 PM的回覆:
路人   在2010/7/22   下午   05:39:19的回覆: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4條後段:「…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並得單向調任與原任職組職系視為同一職組職系之職務。」法制職系跟政風職系不是同一個職組,所以不能互相調任;但「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中規定法制職系可以「單向」調任政風職系,所以法制職系是可以調任政風職系,但政風職系不能調任法制職系。
有一種例外的情況,就是依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6條規定,以學歷認定職系專長,政風職系人員如果是法律系畢業的,就可以用學歷調任法制職系,如果是其他系所畢業的,就沒辦法了。
>>>>>>>>>>>>>>>>>>>>>>>>>>>>>>>>>>>>>>>>>>>
樓上大大及開版者      請參考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7:53:19 AM的回覆:
法令上,
政風可以轉司法行政,
亦即去做書記官,
然後,
再透過做書記官後轉成的司法行政職系,
取得轉法制的資格。
事實上,
政風轉去做書記官的人,
絕無僅有!
因為一般法院只有甄選委任的書記官,
薦任的書記官法院照慣例,
都僅讓當委任書記官滿十年以上,
通過升等考試的人擔任,
故不會開放甄選!
而政風的人,
大都已經薦任了,
不大會願意接受、屈就於委任,
加上書記官的工作量明顯超過政風很多很多,
這個要先暫時屈就的誘因,
就幾乎等於零了!
另外,
若是先當書記官的人,
考上政風後,
雖取得薦任資格,
但其司法行政職系的審定函還是委任,
所以,
想以過去曾經擔任過司法行政職系委任的資格,
先轉法制,
然後在以政風職系的薦任資格銓敘法制,
這條路也不可能,
因為委任的司法行政職系者,
根本無法甄選法制,
法制缺都是薦任(6-7職等以上的缺),
最低就要薦任6職等才能參加甄選,
否則,
資格就直接不符合了!
不像政風或其他一般行政......等,
幾乎是5-7職等的缺,
有涵蓋到5職等委任,
故先擔任委任書記官,
然後轉法制是不可能的,
更別說,
轉入法制之後,
想以政風職系薦任的銓敘部審定函,
比敘為薦任資格,
這也是行不通的(法令不符故)。
所以,
政風在法令上無法轉法制,
只能透過「中介」-書記官的角色,
而且,
要先去當委任書記官,
並且升任為薦任書記官之後,
才有機會轉法制。
而,
法制若要轉政風,
這個機會也是零,
因為封閉的政風機構缺額,
一般是不對外開放甄選的,
連離職的政風人員,
想回去參加甄選政風都不可能(除非他後台「超級」硬吧!),
所以,
政風、法制這兩者之間,
顯然有道無形的高牆隔離存在,
想都不用去想了!
還是乖乖做好本職,
比較實在吧!
(以上為個人多年來的親身經驗,僅供參考)
回覆 兩隻老虎 在10/28/2011 8:36:27 AM的回覆:
怎都會有兩種版本?
那法令上到底可不可?
實際上又可不可能?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11:18:38 AM的回覆:
法令上,
政風不能轉法制,
卻能轉書記官,
但,
書記官(限薦任)可以轉法制。
懂了嗎?
而現實(最近10年來的情況)上,
除了檢審職系(即:檢察官、法官)以外,
任何職系都轉不了政風!
法制也不例外。
回覆 可是 在10/28/2011 11:22:49 AM的回覆:
那上面說轉任辦法   法律系學歷可以轉   是錯誤囉?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11:41:01 AM的回覆:
上面說的並沒有錯!
有調任辦法的規定可以適用。
但,
在公職體系的實務運作上,
這種職系專長的認定程序,
是透過人事單位,
將(你的)資料送銓敘部審定,
大約1個月後下來,
得到一張審定函,
要憑那張審定函,
才能夠確定你的職系專長,
而不是由各個機關內的人事室人員自行來認定的,
因此,
你的職系專長如何,
人事人員只有形式審查的權限,
即:
看你的審定函上面記載為準,
無法片面的決定,
也因此,
你如何拿政風職系的審定函,
去甄選法制?
回覆 越不懂了 在10/28/2011 11:46:42 AM的回覆:
是要銓敘部認定沒錯   這能理解
但大大你又說上面說的那辦法說法沒錯   
當然是被認定是政風職系,只是加上法律系學歷   甚至是律師資格也無法轉任嗎?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12:35:23 PM的回覆:
這種資格的認定,
要人事室願意幫你送銓敘部審定,
細節請直接洽詢人事室,
比較快!
其他人無法幫你認定。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12:39:33 PM的回覆:
如果,
我可以幫你認定,
當然會依照調任辦法,
認定具有法制專長,
但,
我們並沒有權限阿!
重點是:
拿到銓敘部的那張審定函(其上記載法制職系),
所以,
關鍵還是在人事室的送審作業。
回覆 大致懂了 在10/28/2011 12:50:29 PM的回覆:
謝謝
不過   我看   政風單位不放人   應該也是沒皮條吧
回覆 老輝阿 在10/28/2011 1:22:17 PM的回覆:
政風不放人,
應該不算是個問題吧!
因為,
你可以用辭職的方式,
但,
辭職日期要接得上到新單位報到的日期,
這樣公務員年資就沒有中斷!
效果與「調任」,
沒差別!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