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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律系出路已大不如前,還可以選嗎?4、5年後會不是夕陽產業?
發表人 mlb  

發表日期

11/3/2011 3:17:06 PM
發表內容 以下摘自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      2011/11/03   

A: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潘維大指出,法治是民主根基,只要是民主國家,法律就不可能變成夕陽產業,因為除了當律師、司法官,各公民營單位幾乎都需要法律人才,很多大公司或金融機構還特別設立法務室;法律系畢業生也常轉行從商,且因有法學基礎,往往能洞見別人看不到的危機與風險,更有機會獲利。

此外,也有部分法律系人才留學頂尖大學,畢業後留在國外的法律事務所或公司上班,也可到大學任教。潘維大說,社工若有法學基礎,也往往較可從大處著眼,更知道問題的關鍵點;甚至連警察,都有不少出身法律系。

不過,針對想當律師的學生,潘維大提醒,現在律師考的錄取率已放寬到11%,未來就業競爭會更加激烈,考上律師不保證高薪,想要有報酬得看實力。
回覆 老兄 在11/3/2011 3:23:07 PM的回覆:
哪個行業不是如此呢?
那選考古系啊
回覆 ==" 在11/3/2011 4:26:26 PM的回覆:
好像高中的時候讀過錢鍾書的圍城
寫婚姻

裡面的想出去,出不去
外面的想進來
回覆 一般人 在11/3/2011 4:31:06 PM的回覆:
會覺得不快樂或沒成就感,都是喜歡比較。
好像念法律系就一定要當法官。
其實,法律系,也可以有很多出路,即使考一般國家考試,我覺得多科目很有優勢。
回覆 學者之見 在11/3/2011 4:37:15 PM的回覆:
學者當然會這樣說,不然就會面臨倒系命運,聽聽就好!
改革法學教育就如同教改班,注定是失敗的,只要考試內容不變(非方式),就不可能成功!
說真的,法律系學生真的很愛抱怨,出了社會又愛勾心鬥角,哪個老闆愛用!
回覆 哈哈哈 在11/3/2011 4:42:59 PM的回覆:
法律系學生真的很愛抱怨,出了社會又愛勾心鬥角,哪個老闆愛用!

這就是法律人的靈魂啊.........
回覆 mlb 在11/3/2011 4:47:32 PM的回覆:
11%是法律人的宿命阻礙了法律人的使命!

"圍城"形容得很貼切,既得利益者築起一道高牆,兩個世界兩種心情.法律系學生能否成為所謂學以致用的有牌法律人只有11%的機會,不像醫學系學生除非自己放棄外,   99%機率很篤定皆可懸壺濟世.法律人縱有心想成為民主法治的工程師,也只能像過河卒子般一步步向前行.

以下摘自      楊郁   
http://vestigesoul725.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039515
=================================================
"圍城"是錢鍾書的一本長篇小說,共分九章,以留學生方鴻漸的工作和愛情為線索敘寫故事。初看《圍城》,覺得是一個很古怪的書名,當然目的不在說明城池怎樣被困,而是跟婚姻有關:「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而全書的主角──方鴻漸,他的經歷也就是一個一個的「圍城」、一個一個的矛盾。他的「圍城」並不只是婚姻,是學業、是愛情、是家庭,也是事業。     

首先是學業,方鴻漸買假文憑之事。方鴻漸向一愛爾蘭人買了一張假文憑,原因是「父親是科舉中人,要看報條;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據。」為了奉承他們,是「城外的人想衝進去」,但之後他在三閭大學卻因假文憑只能當個副教授,卻是「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其後,是愛情,這個「圍城」的起因是由於他玩世的態度,致使他在船上被鮑小姐誘惑,繼而被拋棄;而之後的蘇文紈,方鴻漸並不喜歡她,但一來因他的玩世,二來因他不擅拒絕,最後令蘇文紈討厭了他,甚至離間了他和唐曉芙──一對彼此喜歡的男女,也致使方鴻漸有「結婚後發現娶的總不是意中人」之感。     

第三樣「圍城」是家庭,方鴻漸的家庭十分古板,不論方遯翁、方老太太、二奶奶、三奶奶也一樣,他們有著婦女三從四德、孝道、男主外女主內等等的觀念,這令孫柔嘉煩厭,進而令方鴻漸厭倦。雖然如此,他卻仍然維護他的家族,顯得兩難。在事業方面,方鴻漸在三閭大學教書,原本有志於此,卻因學院裡的是非、同事學生的排擠而感到氣結,他並不喜歡這環境,也不喜歡高松年校長,但卻要依附他們而取得教授之職,也是兩難的局面。    

最後一個「圍城」,是他和孫柔嘉的婚姻,方鴻漸一直也希望結婚,衝進去了,但他和孫柔嘉互相有他們的難處,而難於理解對方的。他們不斷的吵架、不斷的極力維繫,反反覆覆,但最根本的問題到頭來也沒有解決過,最後演變成「城裡的人全都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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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畢業生 在11/3/2011 6:47:05 PM的回覆:
我覺得法律系還不是夕陽工業吔

只是要如何提昇教學品質
才是重點

還有如何讓每個學生都有機會接觸實務也很重要


回覆 政治力量 在11/3/2011 7:23:54 PM的回覆:
還要看明年司法官考試會不會被廢掉,改成遴選
回覆 影響 在11/5/2011 3:58:34 PM的回覆:
很多人選唸法律系,並不是因為想當律師,而是想考司法官或是其他公務員

如果明年廢考司法官,沒司法官可考了

而且如此又會造成,本來會去考司法官的一些實力可以考得上司法官的人、以及考司法官考到分數很接近的一些人,都只能去轉考其他考試

那會讓其他法律類考試多了很多實力強的競爭者,變得很難考

這樣也會影響未來的年輕人唸法律系的意願
回覆 沒創意 在11/5/2011 5:03:07 PM的回覆:
潘維大說的話其實大家都知道   見解非常一般
回覆 在11/5/2011 5:20:12 PM的回覆:
連上33小時的班   近四成實習醫生不想再從醫
中廣   –   2011年11月5日   下午3:02根據「今周刊」在「台灣全國醫學生聯合會」協助下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七成八以上的實習醫生,每週工時大於八十小時,甚至有人超過一百一十小時。此外還有八成以上連續工作超過三十三個小時,在「學習」與「工作」分量明顯不成比例之下,導致有將近四成的實習醫生感嘆:「以後不想當醫生了」。


這份調查顯示,各大醫院的實習醫生,除了每天早上五、六點左右就必須到醫院看病人,處理換藥,同時還必須參與早上八點的晨會,結束後得跟隨主治醫師進行開刀、幫忙抽血拆線、放鼻胃管及導尿管、做心電圖及抹片,與身體檢查等多項例行醫療作業,以及寫病例、處理醫囑等文書處理工作,直到晚上八、九點工作仍未結束,如果加上夜班,經常來不及休息就連續好幾天工作。


甚至有不願具名的實習醫師指出,曾經在急診科被分配到二十三床病人,遠超過「教學醫院評鑑規範」規定的「不得超過十床」數字,讓這名實習生連續五十二個小時無法鬆懈,深怕會誤了重症病人性命,長期下來身心不堪負荷,除了學習品質受影響,當初為了理想而學醫的熱誠也受到挑戰。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會長許睿琪表示,「政府應該具體改善台灣高工時、高風險的醫療環境,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訴訟,充分落實保障醫療人員的種種措施,才能讓醫學生畢業後按照興趣選擇科別,而不是為了現實考量選科,甚至是轉換跑道。」


根據國內「勞基法」規定,工時上限為四十八小時,但由於實習醫生的身分是「學生」,不具醫師資格,在定位不明的情形下,儘管每週平均工時屢屢超過上百個小時,但仍然存在於教育部、勞委會、衛生署「三不管」的「灰色地帶」。

回覆 5566 在11/5/2011 10:48:35 PM的回覆:
國內法律系只會訓練一批會考試的人

許多法律系學生   在大學時期是有多認真?

排名越前面的大學法律系學生      有哪幾個是真的對法律有興趣?

不知外面世界是怎樣         就莫名奇妙填了個法律系

人生閱歷根本就是零      只是很會考試而已

考上之後......的辦事能力................唉...................

當事人在講台語      年輕的女法官竟然聽不懂............................

還要其他人翻譯給她聽...........
回覆 也是律師 在11/5/2011 10:48:54 PM的回覆:
現在剛考上的律師,有實習缺就要偷笑了(大多是去拜託人家才願意收的),幸運找到受雇缺的話,1個月頂多5萬~律師都只有這個行情了,沒考上的,當法務...就更不用說了~頂多3萬起跳,這樣大家還覺得要放寬錄取率嗎?(畢竟考上也只是多2萬),還有,隨著律師薪水越來越低,事務所與其多花2萬請個小律師,還不如花個2萬5請2個很有經驗的法務來寫狀紙,到最後,就是一堆律師跟法務,不斷的被壓榨...甚至一起失業
回覆 沒那麼糟 在11/5/2011 11:02:55 PM的回覆: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

回覆 回樓上 在11/5/2011 11:05:21 PM的回覆:
   出路   =   跳海   (   希望董先生陪我一起跳   )
回覆 海沒有加蓋 在11/5/2011 11:17:00 PM的回覆:
這樣就要跳海?那只有國小、國中學歷的人,怎麼辦?
回覆 不然 在11/5/2011 11:22:06 PM的回覆:
一個月要幾萬?
什麼工作一開始就能五萬?
不要以為考上律師   是很難考的   所以就要很多錢>
至於以後當然是憑自己努力
回覆 有木 在11/6/2011 9:00:48 AM的回覆:
不要以為考上律師         是很難考的         所以就要很多錢>
======================================
書記官錄取100人這麼難考,也不過4萬元
律師錄取1000人,憑什麼要到5萬元?
律師氾濫了!!!!

現在大學氾濫,企業不相信大學畢業證書,所以求職時,
企業都會自己再辦個考試。

同樣的,

現在律師氾濫,企業也會不相信律師證書。

回覆 重點 在11/6/2011 9:54:12 AM的回覆:
律師的老闆願意給五萬,跟書記官是全民納稅錢給五萬有一樣嗎?
要是以律取率來說   那初等   不就比書記官更低   怎不給五萬?
沒律師資格還能為訴訟法所規定的職權嗎?企業不信任   那還是要請有律師牌的人   沒有牌   誰請他?
回覆 . 在11/6/2011 9:57:27 AM的回覆:
有牌最大吧。

進大公司後,都是熟悉業務就好。

律師那麼多,同樣的錢還不請律師?   又不是笨蛋~
回覆 路人 在11/6/2011 10:04:07 AM的回覆:
樓上以人數來判斷考試的難易真是..怪怪,律師跟書記官最大的差別在發展性,就算多錄取人,也不會改變這個事實?只是以後法律系的同學要注意多培養自己的第二專長,不要只專注在法律上!真正的戰場在考取後你才能看見!!這裡的許多論述,我看有不少是藉著把律師打臭以來抬高自己職業的身價吧!書記官當然不好考,但若只是看錄取率,那初等考是不是更難嗎?對手的強度決定戰場的難度,這就是考場的現實,不需要拿錄取率或人數在那邊自我陶醉,其氣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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