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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習法小心得
發表人 95律  

發表日期

11/10/2011 9:48:23 AM
發表內容 多年前寫下的一些小小心得,謹提供版上「初習法律」的朋友參考。如有疏誤,還請見諒:

***********************************************************

Chapter   1

閱讀法律書籍的心得

一、閱讀的障礙:
為什麼要先從障礙講起呢?道理很簡單,就如同醫學這門學問,大部分也都著重於病理也就是疾病的研究,同樣的道理,閱讀也一樣,我認為瞭解了閱讀所存在的障礙,進而克服對於知識吸收的困難,頗有助益。
關於法律這門社會科學,相信初次接觸的朋友,都會對這領域的特殊名詞頗感困惑,相信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各領域的學問當中,以下僅就法律這方面來作說明;國內一名頗具新意的刑法學者曾經說過,閱讀法律類的文獻時,除了需對中文程度有一定的水準外,對於法律學獨特的「句型」,也要有所瞭解,諸如常見的「多重否定」。當然啦!這還沒包括法律的專有名詞囉,以下僅就筆者的個人心得,為各位說明,進而找到一些方法克服問題:
(一)關於特殊句型:
要克服這個問題,說實在的,沒有什麼捷徑,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挑一本大部頭的著作,仔細閱讀,第1遍看不懂,只好請您先跳過了,繼續邁進第2遍,是最好的方法,隨之而來的第3遍、第4遍,也不是不可能,惟有讓自己浸淫在這堆語法當中,進而習慣它們,甚至會使用、操作這種語法,才是正途,這樣的語法,最常見的就是法院的判決書了,讀者可自行上司法院網站(www.judicial.gov.tw)試著抓一篇來唸唸看。
(二)關於專有名詞:
不唯法律學,專有名詞是在任何一門學科都會遇到的難題,教授們往往都會建議學生查閱教科書後的索引,並閱讀相關的章節,但由於索引等於是一本書的名詞庫,並未按照觀念的深淺來作分類(通常是按筆畫數),   所以若是初學者,我並不建議這樣的方法。另外,專有名詞的認知,牽涉到觀念的建立,就拿刑事訴訟法來說吧!彈劾原則(又稱控訴原則)、告訴、自訴、公訴、免訴等,這些東西往往是失去耐性的關鍵,所以我的建議呢!還是一樣,挑一本基礎的教科書,一遍一遍的唸熟,千萬別挑太經典的,有些書呀!固然是該領域的巨著翹楚,但對於初學者而言,   確實不太適合。

二、如何閱讀一本書:
這裡筆者想分享一些觀念,純粹是關於閱讀這檔事,這一些觀念呢!是來自於Mortiner   J.   Adler的著作—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以下分幾個部分來說明:
(一)不求甚解?
         一般的觀念,諸如課本的內容,一定要徹底瞭解,要詳細的思考過後,才能吸收,就是要各位「求甚解」,但對一個初學者而言,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好的觀念,因為如此只會拖延閱讀的速度,對於整體觀念的建立   是一大障礙。再者,一本書在首次閱讀時,能指望吸收多少呢?老實說,   有個20%就不錯了,把這個心理建設作好,對於學習是很有幫助的,畢竟過目不忘,不是每個人的基本配備,也正因為如此,這本書才有閱讀的價值,一個最簡單的質疑:「假設您都懂了,那還要讀它嗎?」
(二)閱讀的秘訣:
眼球的掃瞄就算再快,也不會比大腦的掃瞄還快,簡單講就是不要低估您大腦的吸收力。研究發現,有效率的閱讀者,在閱讀時,其眼球是呈現規律式的移動,停頓、不穩定,往往是降低閱讀速度的重要因素,但要眼球跟著文字跑,在精神好的時候,或許能很順暢,但一但您疲倦了,效率勢必降低,Adler教授提供了一個好方法,就是用手指作輔助,不過筆者認為,用筆尖會好一些,用筆尖牽引您的視線,讓自己的閱讀速維持在一定的水準,別愈唸愈慢,不妨嘗試看看。




Chapter   2

基礎閱讀法

一、當我們拿到一本書:
            呈現在我們眼前的這本書,在它的封面底下,都有一定的骨架,身為讀者的我們,必須想辦法把這骨架找出來,其實每本書的目的,都是作者與讀者間的觀念溝通,透過文字把這些觀念傳達到每一個閱讀者。一本好的書籍,有它一定的體系,尤其是法律書籍,其體系更是縝密、周延,類此之特徵,我們可以從一些德派學者的著作中感受到。

二、閱讀目錄頁:
            有經驗的讀者,應該已經發現了這個方法,但對於初學者而言,筆者還是就這一點稍做說明,每本書的目錄,就好比一本書的枝幹般,有粗、有細。以王澤鑑教授的著作來說吧!在目錄的部分,都有所謂的簡目與詳目,前者亦即「粗幹」,後者便是「細枝」,所謂的體系,亦即每本書的目錄,同時也就是最基本的體系。那麼樹葉在哪呢?當然就是這厚厚的5、6百頁囉!(或許也可以用骨骼與肌肉來形容)。閱讀目錄頁的用意,是希望讀者能把這本書的梗概鳥瞰一下,這對書本知識的吸收,是最基本,也是最有幫助的,建議在每次閱讀時,不妨花個5分鐘,把目錄閱讀一遍,讓這些大枝幹,烙印在您的腦海裡。
筆者認為,這是對一本書的初步印象與認識,某些關於閱讀的著作中,甚至建議讀者能把索引(index)也閱讀一遍,因為這些重複率高的詞彙,同時也是作者們重視的詞彙,更為一本書的靈魂所在。當然啦!就像我在第一章所提到的,此類索引的編排,通常是按照筆畫來做分類,這樣的分類除了方便查閱外,對於體系的初步建立,自然比目錄頁來的遜色。

三、緒論的功能:
            如果就國家考試取向而言,緒論這東西,似乎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不是因為不重要,而是對於一個考生來說,這些東西唸起來虛虛的,講白一點,就是覺得他不會考,唸起來有點浪費時間,的確,緒論的內容應該不太可能單獨成為命題的重心(但據說某位知名的保險法學者   好像就曾以緒論的內容來命題)   。然而,純就閱讀的本質而言,緒論對於體系的建立,確實是有幫助的,在第一章筆者曾經提過,初學者面臨的第一個障礙,便是法律的專有名詞,但很不幸的,在目錄頁裡往往充斥著眾多專有名詞,光是閱讀目錄,必定仍然一頭霧水,但若能把緒論當做是說明書、導讀,則便能凸顯緒論的功能。這部分的閱讀,就別劃底線了,儘管放鬆心情去瞭解作者在這裡所要傳達的觀念吧!

四、粗體字:
            大部分的作者們,會好心的在某些文句上以粗體字來做強調,因為他們實在沒辦法從書中跳出來,跟讀者說這句話很重要。就閱讀速度而言,粗體字的部分我們就得稍微放慢速度留神了,因為這往往是我們抓住書中重點的一個關鍵,如此之特色,除了考試用書以外,我們可以從林山田教授的著作中窺知。

五、劃底線(?):
            我認為關於劃線這點,有兩個關鍵,即「適度」與「檢討」,倘若書本被劃得密密麻麻,對於閱讀確實不太舒適,而且過度地劃線,將會拖延閱讀的速度,甚至搞不清楚真正的重點(假如每條線都很重要,這還叫重點嗎?),所以適度的劃線,不僅讓書面清爽不少,也能把重點凸顯出來。至於所謂「檢討」,就是希望讀者們好好想想,這些底線對我有沒有幫助?   舉一點最實際的,劃這些線真的能讓我牢牢記著這些重點嗎,如果這次劃了這條線,下次唸到這段時,還是感到陌生,建議您把這些劃線時間省下來,多唸幾遍會比較實際,這是筆者希望各位能靜下心來思考一下劃線這回事對您的幫助到底有多少,如果只是為了劃線而劃線,那絕對是不必要的。
其實劃線這個問題是很主觀的,是因人而異的,筆者曾看過一位同年通過律師高考、司法官特考的朋友,他的書本,竟意外地沒有什麼底線,但也有些上榜者的書本,卻是密密麻麻。或許一本劃滿底線的書,會讓您有些成就感,然而,病態的劃線,筆者認為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有害,在這裡提供一些標準,作為劃底線的建議:
(一)當書中出現「應予注意的是:...」等類似的文句時:
這句話很熟悉吧!很多作者會用到這句話,當然在這句話後面便會有些重點,劃下來吧!
(二)實務見解以及通說:
就國家考試而言,實務見解的重要性,自然不在話下,而這點您必須銘記在心,畢竟緊湊的考試中,能夠先寫出實務或通說等內容、見解,至少已經站得住腳,所以把他也劃下來吧!書中的表現語法通常會是:「...(67台上123)或...(76年刑議一)」。
(三)當書中出現「有問題的是:...」等類似的文句時:
            所謂的爭點,往往就在這句話的後面,作者在這句話的後面,便會提出一個問提,有時候是小爭議,作者通常只會列出自己的見解,至於遇到重大爭議時,便會在後面臚列相關學說,這些地方,建議各位能在設問的旁邊劃上記號,俾便提醒自己這邊有個爭點,提醒自己應多加複習。







Chapter   3

關於筆記

一、筆記的目的:
            身為一個主動的閱讀者,對於所閱讀的資料進行思考是有必要的,但用思考這個字眼似乎又過於沈重(獨立思考這句話似乎是法律人向來一再被耳提面命的),我認為這時候的工作應該是一種概念的解釋、回想,而且是對自己解釋、回想,當我們將相當的資料輸入至大腦裡,如欲確認是否瞭解這些觀念,輸出便是一個重要的關鍵。簡言之,就是說給自己聽、幫自己上課,但這樣的腦內活動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去做,因為有時會覺得有些不踏實,且很容易失去頭緒,而不知從何想起,這時筆記便是個好方法,筆者在本章將提供幾種作筆記的方法及其用途(功能)。前面提到的「解釋」、「回想」,便是其中一種,筆者將之稱做「概念筆記」,其實筆記這個動作,也是滿主觀的,這牽涉到一些學習的習慣或心理因素,如果只是因為大家都在做筆記、大家都說很重要,才硬著頭皮去做(好像怕比別人少做了什麼),那就不必要了,畢竟這不會是件快樂的事,我認為還是要想想做筆記這件事對自己的學習是否有實益、是否適合自己,應該做什麼樣的筆記,從這個角度切入來做評估。

二、筆記的種類:
以下所介紹的一些筆記,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分類標準,只能說是筆者個人的一些心得,或許大家也都會做,但我還是想對初學者說明一下,以供參考,要再次提醒的是,無論是閱讀或學習,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方法,重要的是要找到最適合自己、最能提升效率的方法,也就是要各位對於學習這回事,功利一點。
(一)概念筆記:
         前面曾經提到,當我們輸入了一些資料,最好能做概念的解釋、回想等動作,而概念筆記,就是為了輔助我們進行這件事,畢竟純粹在大腦裡從事思考,倘若又不是什麼關係切身利害的大事(譬如說思考自己涉訟的
法律問題),這樣的思考,必定會有些不踏實,講白一點,就是會抓不住重點,如果拿筆寫下來,效果自然會好一些,若還是千頭萬緒而不知如何下筆,我的建議是分段、分點來寫,善用層次來鋪陳概念,以章為單位來說好了,假設我今天唸了行政契約這一章,就試著先從最簡單的概念寫起,什麼是行政契約?要件又有哪些?主客體又是什麼?功能啦、   效力啦、諸如此類的基本概念,像這樣子把它組織起來,但必須注意的是,別流於背頌,而是理解,剛開始會很模糊,但也就因為模糊,我們才要做這樣的事,求知欲便由然而生了,相信有些讀者知道我說的那種很想弄懂的感覺。接下來或許可以想一些進階的概念,像是王之行為理論、情事變更這些的,或許有些讀者會質疑這樣的動作似乎是在拼湊而不太紮實,關於這點,我在第二章所提到的閱讀目錄頁便派上用場了,熟悉最基本的體系,葉子才能長在正確的地方,考試用書甚至畫出更細的體系表,用意也在此,像是保成邱林合著的那本民訴、高點黃律師那本行政法,都有不錯的體系表,而黃律師那本把體系表放在文後,我認為是比較好的作法,讀者們可自行比較看看,唸完課文前或後看體系表   感受兩者間的效果。話說回來,概念筆記是將我們所輸入的資料,試著輸出到筆記上,在這輸出的過程中,去驗證自己吸收了多少、懂了多少,   舞台不在紙上,而是在大腦裡,畢竟我們是在唸書,而不是抄書,或許成果另人挫折,但我還是要重申前面那個心理建設,正因為我們不懂才要唸它、才要為此作筆記,我們需要這書裡所要傳達的知識、要讓它成為我們大腦的一部分,概念筆記的第一個功能,如前所述,是要輔助我們回想概念,就彷彿是思路的學步車一般,而另一個功能則是幫助複習,   如同我們在考前會唸課堂筆記一樣,所不同者,課堂筆記是您所抄下的「板書」,而概念筆記則是來自於大腦的輸出,或許您可以把這當作是手扎,其重點在回想、在理解、在作概念整合,別太注重格式,否則會花掉太多的時間。
(二)爭點筆記:
         這樣的筆記,偏向以準備考試為目的,因為它的內容很有可能就是考點,也就是說,對於考試有直接的幫助,不過這樣的動作,認真點的考生都會做,只是方法不一樣罷了,什麼意思呢?有些人用標示貼紙貼在爭點旁邊,有些人把爭點抄在便利貼上,並整理在六法裡頭(相關條文旁),更有甚者,就是寫在活頁紙上,按科分類,整理成一本,隨著唸完一本書而整理了本書所有的「重要爭點」,會強調重要,是因為整理的過程包含篩選,畢竟一本書大大小小的爭點太多了,問題是:哪一本書的重點會成為考題?有些爭點不一定每本書都會提到、某些學說只會在期刊論文上看到等等,面對這樣大量的文獻資料,實在是沒有時間允許我們這樣做,考試用書也就應運而生了,其實筆者不太建議做這樣的筆記,因為它的功能會被考試用書所取代,而且更有效率。但畢竟不是原汁原味,在沒有教科書的根基下,只會讓您不瞭解學說在講什麼、論據又是什麼,比較恰當的做法是:先唸教科書,再唸考試用書(就連有些考試用書作者也是如此建議)。然而,爭點筆記依然有其價值,其中又以最受歡迎而且實證性頗高的便利貼法來說(據筆者的訪查,很多上榜者會這樣做,其六法都比一般人厚了至少5cm),它能夠在我們背頌法條時,做重點的提醒及快速復習,且就新資料的補充而言,頗具機動性,對於考期將近時,頗有助益。另外,筆者也看過一種做法,就是將書籍的目錄頁印下,依目錄的體系將爭點整理進去,這樣的做法更能深化體系的印象。
(三)教科書式的筆記:
這樣的筆記,比較適合初學者,並有相當程度的助益,方式是按照書中的標題,在每個標題下分個幾點,將您覺得這標題下重要的觀念,用簡單的文字寫下(邊看邊寫),這是一種積極的閱讀,也就是我們主動的去將書中的概念摘錄下來,讓閱讀者比較能夠進入狀況,對於複習也頗有效率。要再次提醒的是,教科書式的筆記適合初學者,也能滿足某些讀者的「筆記慾望」,不過這樣的方法很花時間,且會妨礙閱讀,所以筆者還是比較贊成閱讀完後在來做筆記,我喜歡概念筆記,因為它有助於概念的思考,如果要針對考試作有效率複習,爭點筆記會更適合,之所以介紹這種筆記,純粹是將筆者的心得提供初學者參考。

Chapter   4

法條的迷思

一、迷思的開端:
            關於法條,一般常見的問題便是,到底要不要背?關於這個問題,筆者斬釘截鐵地給各位一個肯定的答案:「要背」,希望各位不要再懷疑了,而是必須勇敢的接受這個事實,其實問準備考試要不要背法條,就跟問減肥是不是一定要少吃多運動一樣(姑不論某些標榜免運動的減肥藥),就考試而言,法條一條值千金,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法律類的考試,其目的便是在考您會不會用這些法條,如果連法條在說些什麼都不知道,又怎麼談的上會不會用呢?法條的重要性,是滿淺顯的道理,我不打算再強調下去了,只希望在筆者要背的這個前提下,分享一些克服這問題的心得。

二、檢視法條:
            以下要談的是關於法條的結構,這樣的結構,並不涉及條文內容的分析,而是純就背誦的立場,分析一則法條,條文本身就是一種規則。從小到大我們所認識到的種種規則,譬如說:走路要靠右、紅燈停綠燈行,這些的都是規則,但為什麼這些我們能牢記呢?除了內容簡單外,就是我們一再地被提醒,也因為這樣的規則,屬於通俗的常識,但法條呢?卻涉及高度的技術性、專業性,理解起來當然有天壤之別(專有名詞在作祟)。
(一)條號:
在我看來,條號就和英文單字一樣要去認識他,又好像條文的名字般,比方說,債權人代位權的名字叫§242、訴之變更追加叫§255之類的,不過就是單純的編號罷了,但就考試目的而言,就不單純了,對於分數,自然有所影響,甚至有自曝其短的危險(因為只是概括地寫「依民法規定...」,一看便知道您忘了條號),關於這個問題,筆者持印象理論,亦即與我們背英文單字一樣,多看幾遍,試著回想一下:您是如何記住morning就是早晨。另外,有些人喜歡編一些口訣,例如:上訴的規定在民事訴訟法是§437(訴上去),在刑事訴訟法是§344(上訴事),這些方法   因人而異,沒什麼誰對誰錯,或許有點蠢,但考試時若能引得出來,誰管您是怎麼記住的。
(二)條旨:
         一般的六法,都會附上條旨,條旨就是法條內容的大意,有導引背頌與複習的雙重功能,其實記住條號與條旨,就是最投機的背頌,畢竟條文本身很長,要一字不漏地寫出的確很難,條號與條旨應把它們當作雙關語,條文部分著重在理解與分析。
(三)條文:
         背頌法條,時效與熟悉度恰巧呈反比,兩者互為消長,也就是說,想要記得牢,就得多花點時間,想要背快點,就得承受記不牢的風險,以下提供一些方法讓大家參考:
   1.來回穿梭法:
      這個方法源自於王澤鑑教授的著作,王教授在其民法概要一書的序言中寫道:「背頌法條要『來回穿梭於條文與教科書之間』」,也就是說,要我們在唸書時,勤於查閱相關法條(王教授書中的註釋,也時常提醒讀者「查閱之!」或「閱讀之!」)   且重在理解,非死背,但某種程度的記憶,卻也逃不掉,反覆這些動作,形成記憶。然而,以閱讀的角度來說,唸書時停頓下來查閱法條,會將閱讀的速度拖慢,而且容易失去耐心,筆者的建議是,初次閱讀時,先別急著查法條,應先把書的內容唸過一遍後,再來查閱法條,這樣的閱讀方式會比較健康。
   2.分析法
         這樣的方法,非常耗時,但卻是典型的理解方法,在背誦法條時,先準備一張白紙,在紙上一一分析條文的內容,歸納其要件,對於愈複雜的法條愈適合。比方說:債權人撤銷權(民§244)或買賣不破租賃(民§425)等等。但有些法條,只是教您狀紙上要記載些什麼,或票據上要寫些什麼,還是幾日幾月的,這類條文,就無須這樣作了。自己分析過的法條   會記得比較牢,但費時也就難免了。
      

Chapter   5

淺談讀書計畫

一、學習倫理:
            其實要談讀書計畫,必先要有健全的學習倫理,簡單地說,就是在學習時應有的態度,畢竟再好的讀書計畫,也要切身篤實力行,才能幫助我們達成目標,進而有機會實現理想,否則一切都是空談,畫餅充飢罷了。關於學習倫理這點,筆者將一些個人研讀的心得,歸納出幾點做說明:
(一)從形式到實質:
            唸不下去,常是困擾初習法律者的一大問題,這樣的問題涉及到意志力,但前提是您的心裡,要先有一個堅定的目標,否則接下來的執行力就更別提了,想要定下心來唸書,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摒除每個人的外務不談,筆者在此僅針對書桌前的時間來做探討。首先,自我要求是很重要的...(待續)
回覆 新手上路 在11/10/2011 10:00:43 AM的回覆:
請問你95律的錄取分數(各科)

和大概名次

回覆 寫得不錯阿 在11/11/2011 2:31:27 AM的回覆:
原po寫得不錯勒,看得出來很用心,
既然是新手,想學就學,問人家幾名幹嘛?
難道只有前幾名才有資格教你?
律師第一名的念法也不是你學得來的拉∼
回覆 push 在11/12/2011 5:53:34 PM的回覆:
good   :)
thx   ~~~~~~~~~
回覆 太食用了 在11/12/2011 6:46:30 PM的回覆:
讚!

不得不按個"讚"
回覆 新手上路 在11/12/2011 7:31:25 PM的回覆:
樓上中律了?
回覆 在11/12/2011 7:51:20 PM的回覆:
有中綠     


























茶      
一包
回覆 新手上路 在11/12/2011 10:02:15 PM的回覆:
樓上中律?
回覆 學就是了,問那麼多? 在11/13/2011 12:14:59 AM的回覆:
沒人有義務敎你怎麼唸書,
也沒人有義務告訴你有沒有中律名次分數多少,
要不要參考是你家的事,廢話一堆的哩~
回覆 PP 在11/13/2011 8:53:16 AM的回覆:
人家願意分享自己的讀書心得   就已經很難得   有些菜鳥幼稚的學生   還停留在高中時期愛比較的心態   這些低檔次的法律生   要是讓你考上   才是浪費了國家考試資源阿
回覆 分享一個律師前五名的 在11/13/2011 2:08:28 PM的回覆:
一個朋友退伍後三個月考上司法官,半年後律師第五名,
所有的法律書籍都是空白,條文沒記,單憑思考,無招勝有招~
這種讀書法,幼稚初學者你想學也學不來勒~
回覆 ggg 在11/13/2011 2:45:36 PM的回覆:
樓上中律
回覆 新手 在11/13/2011 4:34:09 PM的回覆:
樓上中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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