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身分法
發表人 小護士  

發表日期

11/21/2011 1:12:51 AM
發表內容 恩愛19年   「表兄妹」情盡離婚
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20日   下午5:51.

青天霹靂   婆婆變姑姑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宛如韓劇「戀期90天」裡血緣之愛糾葛的翻版情節!新北市瑞芳一對情侶新婚後才赫知彼此竟是表兄妹,驚聞青天霹靂,一對鴛鴦正憂面臨拆散,卻轉折查知,太太生父的戶口雖報「出生」其實是養子,兩人並無血緣關係,因而破涕為笑,攜手共組美滿家庭,生下3子,忽忽然19年後,綿綿情愛竟情逝成空,妻自首表兄妹關係,提起婚姻無效之訴獲法院判准,人生情緣離婚收場。

陳女指出,她小學時,父親往生,20多年前她在高雄的理髮店工作,住台北的張姓男子在高雄當兵,有天到她店裡剪頭髮,憨厚老實的外在,令她留下深刻印象。

張男退伍後,和陳女展開交往,81年5月步上紅毯,婚後恩愛;不料,82年的清明節,她陪先生回嘉義老家掃墓,和婆家親友閒聊,提起父親名字,在場親友一聽竟拍桌跳起來說:「妳爸爸和妳婆婆應該是兄妹!」她睜大眼睛不敢置信,直嚷:「天底下哪有這麼巧的事!」

峰迴路轉   爸爸是養子

回家後,她趕緊翻閱戶籍謄本,證實父親和婆婆,兩人的生母竟是同一人!她和先生涼了半截,面面相覷,「我們的父、母是兄妹,那我們不就是表兄妹?」

陳女說,她深愛先生,想到民法規定「表兄妹不能結婚」,心情就盪到谷底,怨嘆「老天爺開了我一個大玩笑!」一度還考慮離婚。

但劇情此時逆轉,陳女後來又得知,婆婆的生母早年想要個男孩,於是從外頭抱了一個男孩來養,卻向戶政機關謊報為「出生」,導致戶籍上未記載「收養」關係,這個男孩就是陳女的生父,也是婆婆沒有血緣關係的哥哥。

人生的大事就此迎刃而解,陳女高興了好幾天,和先生努力「做人」,生了3個小孩,長子已在念大學。

夫妻情淡   提婚姻無效   

陳女說,先生對她很好,只是沒有穩定工作,全靠她做小生意扛起家計,近年和先生的感情生變,才決定提起婚姻無效的訴訟,結束這段婚姻,先生堅決反對,但拗不過陳女,只能點頭。

兩人到庭證稱,兩人是表兄妹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佐證,法院判准兩人婚姻無效;兩人雖已判准離婚,記者昨訪張男家,來應門的卻是睡眼惺忪的陳女,令記者感到意外,但她表明不願受訪,無從進一步了解她和先生的現況。

律師陳緯慶指出,民法明定不得結婚的對象,包括直系血親、直系姻親與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者。張某與陳女的表兄妹關係屬四親等旁系血親,依法律規定不能結婚。

但若張某能舉證,陳女的父親確為養子,則陳女與張某就無血緣關係,在此情況下提起婚姻無效訴訟,就會被法官駁回。

****



請教李老師,學生有一些不明白之處.

當事人夫妻明明是"不禁婚表兄妹",
卻用能證明是"禁婚表兄妹"的戶籍謄本,
打嬴了確認婚姻無效的官司,將來應該有機會被再審廢棄吧?

當事人明知且利用有瑕疵的戶籍謄本去當法庭證據,
難道沒有刑事責任嗎?

當事人直接協議離婚不是很省事嗎?
打確認婚姻無效,生的三個小孩,不就變成是認領了?

原告被告都主張確認婚姻無效,降子還有對立的當事人嗎?



以上純屬學生不成熟的發問,還請李老師抽空指正.
回覆 戶政工 在11/21/2011 8:24:37 PM的回覆:
我看應該是不想付贍養費,或      規避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




回覆
李俊德 在11/21/2011 9:07:36 PM的回覆:
當事人夫妻明明是"不禁婚表兄妹",
卻用能證明是"禁婚表兄妹"的戶籍謄本,
打嬴了確認婚姻無效的官司,將來應該有機會被再審廢棄吧?

當事人明知且利用有瑕疵的戶籍謄本去當法庭證據,
難道沒有刑事責任嗎?
-------------------------------------------------------------------------------
有瑕疵的戶籍謄本,又不等於是假的公文書

有什麽刑事責任?


當事人直接協議離婚不是很省事嗎?
打確認婚姻無效,生的三個小孩,不就變成是認領了?
------------------------------------------------------------------------------
我怎麼知道當事人在想什麼?



原告被告都主張確認婚姻無效,降子還有對立的當事人嗎?
------------------------------------------------------------------------------
你能說「自認」「不爭執」「捨棄」「認諾」欠缺對立的當事人?




回覆 小護士 在11/21/2011 9:43:00 PM的回覆:
感謝李老師的回答...

學生似乎想太多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