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女兒租屋處自殺成凶宅 父判賠196萬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12/2/2011 7:27:20 PM
發表內容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11202/98179   

女兒租屋處自殺成凶宅 父判賠196萬
2011年12月02日13:52   蘋果即時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與女兒租屋同住,今年3月女兒留遺書、服藥自殺身亡,黃姓房東指林父租屋未盡良善管理人之保管注意義務,讓該屋變凶宅影響承租和出售價格,經鑑價跌損196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林女選擇結束生命的方式,使租屋處成為凶宅,應負起房價損害的賠償責任,雖林女已死,但其父是立約承租人,對房子也負有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因此要賠償房東交易價格減損的196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
愚見對本判決不表贊同
蓋縱承租人盡善良管理人義務
亦難避免其家人因偶發性自殺所造成出租人之損害

縱承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
然承租人為經濟上弱者且其精神亦受莫大痛苦
應參酌民法四三四條精神
以承租人重大過失為限
始對出租人負賠償責任

不知諸位同學有何看法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