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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官要告盲胞了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12/6/2011 10:37:28 PM
發表內容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12060326

對盲胞言語惹議   法官遭勸誡      
2011/12/06   21:36:54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6日電)視障者邱文昇11月間帶導盲犬上法庭,法官解惟本當庭表示,若妨害秩序「導盲犬會被轟出去」。板橋地院自律委員會今天認為解惟本言語不當,有損司法信譽,予以口頭勸誡。

媒體報導,邱文昇今年11月25日帶導盲犬上法庭,法官一度禁止導盲犬入庭,經律師力爭,法官才讓步,但法官警告「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

解惟本今天發布聲明稿澄清,當時邱文昇的律師先向他聲請准許導盲犬入庭,兩人僅討論1分多鐘,他旋即准許導盲犬入庭,並依法院組織法第91條規定,叮囑律師「若有妨害法庭秩序時,導盲犬會被轟出去」,被告律師欣然表示同意。

解惟本強調,直到開庭結束,邱文昇與導盲犬「沒有一秒鐘分開過」,他還指出,若此叮嚀是歧視導盲犬,那法庭旁聽規則第6條中規定,「『禁止未滿10歲兒童旁聽』,豈不是立法歧視未滿10歲兒童」。

解惟本並痛批邱文昇的指控已損及名譽,他指出,「盲胞沒有言論免責權,不能為了想上電視出名,就踐踏別人的名譽,甚至摧毀司法形象」。

解惟本認為邱文昇事後在部落格撰文,指他「是高級流氓吧,比有執照的流氓還惡劣」等言論,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昨天由同為法官的妻子李昭融以配偶的獨立告訴權,向板橋地檢署遞狀,控告邱男加重誹謗;檢方表示,近日將分案偵辦。

解惟本並認為媒體報導不實、混淆視聽,要求媒體   15天內更正,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板橋地院發言人樊季康今天表示,媒體報導後,板院展開調查,隔天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多數認為解惟本言語不當、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依自律要點規定,由院長口頭勸誡,議決結果呈報司法院核定。

樊季康指出,板院院長同時召開工作會報,督促全體法官維護身障者權益,給予高度尊重,並依需要提供協助。

對解惟本的聲明及提告一事,樊季康表示,此為解惟本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法院立場,並指提告是他的權益,法院無權干涉。1001206      

************
看不下去
真的高高在上喔
回覆 在12/6/2011 10:55:42 PM的回覆:
哇賽。如果法官真的如部落格所述的講了那些話,那當事人講這樣的話,我能理解!
回覆 平等 在12/6/2011 10:55:51 PM的回覆:
告得好
不能因為青瞑就要大家給超過的特別待遇
回覆 告不贏的 在12/6/2011 11:00:13 PM的回覆:
來打賭      絕對是言論自由範疇      又不是謾罵
沒事啦   
要是我   一定反告他誣告      
回覆 所以支持侮辱及誹謗除 在12/6/2011 11:05:55 PM的回覆:
加重誹謗怎會是言論自由範疇?
回覆 樓上 在12/6/2011 11:07:28 PM的回覆:
你都已經說是加重毀謗了
當然不是言論自由了
你真幽默
回覆 淺見 在12/6/2011 11:07:34 PM的回覆:
無照流氓就是流氓
有照流氓-->警察(大家對警察的觀感很差、惡劣)
基此推論
比警察還大、學歷還高的是法官

當事人說
高級流氓-->法官
算是有道理的。
回覆 味道人士 在12/6/2011 11:16:05 PM的回覆:
法官告盲胞,這顯然代表馬政府無能

兩相比較之下,小英才是站在弱勢族群這一邊的

所以盲胞們才會支持小英!
回覆 對啊 在12/6/2011 11:20:56 PM的回覆:
馬英九都會說是個案不能介入司法
回覆 ... 在12/6/2011 11:34:57 PM的回覆:
網友找到的資料
網友真厲害


以下轉貼

******************
來看看這位李昭融的八卦
                    
看完後我只想問問李昭融大法官   「這種小案子   妳也上法院」?
                    
穿肚兜抗議法官斥責
股市名人么女異行   指訴訟權利遭剝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2066844/IssueID/20050920
穿肚兜抗議法官斥責
股市名人么女異行   指訴訟權利遭剝奪
2005年   09月20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曾經叱吒風雲的台灣股市名人雷伯龍的么女雷霏,和鄰居吵架鬧上法院,開庭時卻遭板橋地方法院女法官李昭融斥責「這種小案子妳也來法院」,她認為訴訟權被剝奪且受辱,控告法官並求償,結果又遭法官朱耀平暗示撤案。她不滿訴訟權利被剝奪,昨天穿著背部全露的黑色肚兜到板橋地院抗議。
                    
唉唉   看到沒有?   人家當法官的   跟我們平民百姓就是不一樣
平民百姓吵架是小案子   當法官的跟盲人吵架   可就是大案子啦
                    
然後又有一個很熟的關鍵字出現了   「暗示撤案」
原來他們不只喜歡暗示盲人撤案   讓我想到斷水流大師兄的成名台詞吶
暗示撤案這招這麼好用   不知什麼時候
才會輪到別人來「暗示」解惟本大大大~~法官   以及李昭融大法官女女女~~士撤案?

********
網友不能惹阿
回覆 民不與官鬥 在12/6/2011 11:37:28 PM的回覆:
民不與<官>鬥!

時序進入21世紀初,恐怕亦復如是,沒有多大改變。
回覆 法官暗示法官撤案? 在12/6/2011 11:41:06 PM的回覆:
暗示撤案這招這麼好用         不知什麼時候
才會輪到別人來「暗示」解惟本大大大~~法官         以及李昭融大法官女女女~~士撤案?
-------------------------------------------------------------
法官暗示法官撤案?
要不要看期別?

回覆 ......... 在12/6/2011 11:43:40 PM的回覆:
盲胞很可憐了,當事人為了自己權益去法院,被法官大小聲。

第310三項。
第311免責條件。

這樣的案件,實在是唉∼∼∼。
回覆 ... 在12/6/2011 11:43:59 PM的回覆:
重點是
李法官對別人的案子說:
開庭時卻遭板橋地方法院女法官李昭融斥責「這種小案子妳也來法院」

結果她們現在卻要告盲胞
也沒想到盲胞受到歧視

我看法官是大案小案分不清楚
自己的都是大案

別人地都是小案
何況還是盲胞勒
回覆 小心 在12/6/2011 11:46:36 PM的回覆:
小心!不要被告!
回覆 在12/6/2011 11:53:00 PM的回覆:
超可怕的

法官敢告

一定有九成把握   

不然告下去輸了      可是會被恥笑的耶

哪個法官會冒被恥笑的風險去告人!

大夥兒發言小心注意喔...
回覆 如果法官是神 在12/6/2011 11:57:16 PM的回覆:
褻瀆神是會被天譴的。
回覆 聽說 在12/7/2011 12:00:34 AM的回覆:
聽說中華民國刑法對於文字(獄)不僅沒除罪化,還認為是加重事由!
回覆 如果從福柯角度 在12/7/2011 12:02:40 AM的回覆:
福柯從權力的角度看刑法知識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回覆 那麼! 在12/7/2011 12:08:10 AM的回覆:
那麼,為了瞭解世界的真相,我們必須轉入第四章了。(叔本華,作為意志與表象的世界第三章:作為表象的世界第二層面:理念,柏拉圖的觀念論,藝術對象)

-----------------------------------
那麼,為了更加了解福柯的權力觀,我們必須轉入他的<規訓與懲罰>了。
回覆 Oops! 在12/7/2011 12:14:55 AM的回覆:
作為表象的世界:第二層面:與充足理由原則無關的理念:柏拉圖的觀念:藝術對象.

那永存而不是發生了的是甚麼?那永遠變化著,消逝著而絕不真正存在著的又是甚麼?(柏拉圖)<-----尼采反對柏拉圖的理念論!
回覆 樓上 在12/7/2011 12:19:01 AM的回覆:
你有女友嗎?
回覆 柏拉圖的理型論 在12/7/2011 12:22:04 AM的回覆:
那永存而不是發生了的是甚麼?那永遠變化著,消逝著而絕不真正存在著的又是甚麼?(柏拉圖)

柏拉圖告訴我們:<我們的這個宇宙>是永遠變化著,消逝著(大崩解?大寒冷?)而絕不真正存在著的(宇宙之死?)?

大霹靂?時間,空間,因果關係?

大霹靂之前?

回覆 許玉秀的廢刑思想 在12/7/2011 12:31:58 AM的回覆:
許玉秀,當代刑法思潮,
陸   刑事政策上的展望
   一正面預防
   二沒有監獄的社會
   三廢刑思想

我是不知道關於刑法的體系許玉秀是否跟Roxin一樣是採刑事政策為基礎所構建的體系。
回覆 關於不法意識 在12/7/2011 12:50:14 AM的回覆:
許玉秀,當代刑法思潮
伍   不法與罪責
   五   個人避免可能性和不法意識的定位
回覆 哀哉台灣司法 在12/7/2011 1:58:21 AM的回覆:
雙重標準的一對法官夫妻

說來也可憐

司法院用大量案件壓榨他們

他們喘不過來   再來霸凌可憐百姓

唯一的存在尊嚴就是在法庭上用這種欺壓弱勢的方式宣示權威

殊不知法院的權威是建立在做出讓社會前進的判決上

而不是動輒用教訓人民的父權姿態傷害人民

被勸戒不知檢討   還振振有詞

哀哉   台灣司法

這種法官   不是恐龍法官而已   本文認為這種法官根本失格

說是高級流氓   高級兩字可能都太恭維了

回覆 在12/7/2011 8:01:41 AM的回覆:
沒錯   法官也是人
當案件繁雜   又急著月底結案
當看見一件在他眼裡是鳥不拉機的小案時
他一肚子火      想說   連這鳥案也告?
回覆 PP 在12/7/2011 8:53:31 AM的回覆:
檢察官收到這位自以為是的法官告訴   心中一定煩死   媽的!   這重案子也來告?   乾脆直接給他不起訴(立刻駁回)   看看老自以為是神的法官   沒人鳥你的感覺是怎樣!
回覆 johnny 在12/7/2011 9:19:23 AM的回覆:
解法官如果確實用「轟出去」這個字詞,那當事人做「高級流氓」的評價乃陳述其真實的感受,何罪之有?蓋所謂「流氓」乃指不遵守法律以及一般人可接受之生活規範,而恃其強勢或糾眾之勢力,使他人不敢正當行使其權利之謂。這位法官依法本應准許導盲犬進入,還心不甘情不願,撂下這一句以顯示他的官威和掩飾自己的無知,根本是見笑轉生氣;試問,盲人依法行使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權,聽到轟出去這種言語,不會感到委屈和憤怒嗎?更離譜的是,解法官與「禁止未滿10歲兒童旁聽」做類比更是不倫不類,蓋10歲以下兒童正值好動難以控制之階段,且對法庭進行之活動並無足夠之智識能力加以區辨,此為一般人民之知識經驗均可以明瞭和接受;然而,導盲犬乃經過特殊訓練具有高度穩定性,面對車水馬龍的道路虎口,不僅能區變何時可行進定止,更有能力兼負起盲胞之導引和安全,這種法官強詞奪理,缺乏自省之能力至此,更足見許多法官之養成實在令人感到痛心和憂慮。
至於同為解法官之法官妻子,案子大小以及司法資源的分配根本不是一個法官做上法庭高高在上的位子時,可以思考以及評論的問題,因為你是代表國家,而國家依憲法之規定有保障人民基本權的義務,如果嫌累或不想辦就請你打包回家吃自己,就是這些作威作福的法官,官威不小,一下嫌錢少事多,要不就為了分數考績不惜犧牲當事人之權益,裁判品質低落,毫不受節制。為政者,當以司法改革為當務之急,民怨沸騰悶燒之程度,如持續輕視,有朝一日爆發將難以收拾

回覆 局長 在12/7/2011 9:26:38 AM的回覆:
一堆萬年考生在這裡辱罵他人尋求慰藉∼
回覆 淺見 在12/7/2011 9:58:12 AM的回覆:
轟出去與高級流氓的位階相同

兩個都違法

假如真有用如此字眼表態的話



回覆 淺見 在12/7/2011 10:04:16 AM的回覆:
補充
導盲犬縱使有偶爾吼叫的情況
若是沒有影響程序進行
法官應該忍受
因為導盲犬對於盲人來說已取代了眼睛的功能
當視為人體視覺得一部分
這應在憲法保障人性尊嚴的範疇內
而不能只是單純的當它只是一隻狗




回覆 把宅男給我通通轟出去 在12/7/2011 10:17:07 AM的回覆:
轟出去剛剛好而已
狗受了訓練還是狗
難道訓練後就變靈長類?
回覆 局長下台 在12/7/2011 10:35:45 AM的回覆:
一堆萬年考生在這裡辱罵他人尋求慰藉∼
-------------------------------------------------
米蟲局長,你不也是以羞辱他人為你空虛的生命尋求慰藉嗎?
回覆 局長 在12/7/2011 10:40:28 AM的回覆:
局長都已經是局長了,當然是萬年考生口中的米蟲...
回覆 淺見 在12/7/2011 12:19:12 PM的回覆:
狗受訓了之後當然還是狗
只是
這隻狗是經過挑選與經過訓練的
而這是在人性尊嚴與社會救助的善意下所推動來幫助眼睛有障礙的弱勢
故週遭的人若無法體認此等善心與善意而對於視障者多一些容忍

那麼
誰是宅男
應該就很清楚了

回覆 宇宙的幾何形狀 在12/7/2011 1:02:23 PM的回覆:
宇宙的整體幾何形狀取決於相對臨界密度Ω0值大於、等於還是小於1。圖中從上至下所示為具有正曲率的封閉宇宙、具有負曲率的雙曲面宇宙和具有零曲率的平坦宇宙。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9/98/End_of_universe.jpg
回覆 超越大爆炸理論 在12/7/2011 1:08:14 PM的回覆:
超越大爆炸理論的物理學   
雖然在宇宙學中大爆炸模型已經建立得相當完善,在將來它仍然非常有可能被修正,例如對於宇宙誕生最早期的那一刻人們還幾乎一無所知。潘洛斯-霍金奇異點定理表明,在宇宙時間的開端必然存在一個奇異點。但是,這些理論都是在廣義相對論正確的前提下才成立,而廣義相對論在宇宙達到普朗克溫度之前必須失效,而一個可能存在的量子引力理論則有希望避免產生奇異點。

現在已經提出了一些設想,但每一個設想都基於了一些還沒有任何驗證的假說:

1.採用哈特爾-霍金無邊界條件的時空有限模型;大爆炸理論的確給出了一個有限的時間,但它的成立並不需要奇異點的存在。

2.認為暴漲是由於弦理論中膜的運動的膜宇宙模型;一個前大爆炸模型;認為大爆炸是由於膜彼此碰撞產生的ekpyrotic模型;以及ekpyrotic模型的變種——循環模型,認為這種膜的碰撞是周而復始的。在循環模型中,大擠壓跟隨在大爆炸之後發生,並且宇宙永不停歇地進行著這種循環。

3.混沌暴漲理論,在這一理論中宇宙的暴漲會在隨機的地方發生局部停止,每一個停止點都會發生自身的大爆炸並由此膨脹出新的氣泡宇宙。

後兩類設想都把大爆炸看作只是一個更龐大且更古老的宇宙(即平行宇宙)中的一個事件,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宇宙開端。
回覆 樓上 在12/7/2011 1:09:35 PM的回覆:
你身上有哪個地方爆了?
回覆 劃清界線 在12/7/2011 1:24:47 PM的回覆:
樊季康指出,板院院長同時召開工作會報,督促全體法官維護身障者權益,給予高度尊重,並依需要提供協助。

對解惟本的聲明及提告一事,樊季康表示,此為解惟本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法院立場,並指提告是他的權益,法院無權干涉。


1001206      

回覆 導盲犬 在12/7/2011 1:30:41 PM的回覆:
你們在吵什麼?
汪汪
回覆 喵.... 在12/7/2011 1:31:36 PM的回覆:
咩!
回覆 局中人 在12/7/2011 3:26:57 PM的回覆:
解惟本與李昭融這對法官夫婦,在板院待過的人都知道,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今日會落到這番田地,只是糾由自取
回覆 波波夫 在12/7/2011 3:41:30 PM的回覆:
願聞其詳~?
回覆 !!!!! 在12/7/2011 3:52:22 PM的回覆:
   這些人就是用「誹謗名譽」的方式   來威赫平民      難道你們都是對的嗎?            很多人只是選擇息事寧人方式不揭露         

   
回覆 出局人 在12/7/2011 4:12:51 PM的回覆:
法院就是這樣
熟的就說好話
不熟的就道聽塗說
回覆 將心比心啊 在12/7/2011 10:37:33 PM的回覆:
身為法官用詞遣字本來就應謹慎,各位,請試想您兩眼看不見,又聽到”官”說這樣的話是什麼感受?
身為法官,如此不能心細體諒,藉問各位若是那位盲胞又是什感受?
回覆 ... 在12/7/2011 11:12:39 PM的回覆:

記得有盲人律師

那法官有盲的嗎?
回覆 雞排不好賣 在12/7/2011 11:23:31 PM的回覆:
因為眼不盲所以心盲了。
http://page17.auctions.yahoo.co.jp/jp/auction/v176268044
回覆 ......... 在12/7/2011 11:54:37 PM的回覆:
http://zh.wikipedia.org/zh-hk/%E6%AD%A3%E4%B9%89%E5%A5%B3%E7%A5%9E
回覆 盲人要特權 在12/8/2011 12:56:27 AM的回覆:
人都到法庭裡了,要狗幫忙啥?
何況還有律師在,
故意帶狗耍特權!

因為人性,所以給殘障人士很多方便與福利,
某些人認為是應該的,不懂感恩就算了,還要搞特權...
眼瞎是全國人害的嗎?

另外,不管案件大小都應該保障訴訟權...
回覆 樓上說這是耍特權 在12/8/2011 1:35:32 AM的回覆:
這是特權嗎
你有沒有人性嗎
回覆 盲人有特權 在12/8/2011 2:19:05 AM的回覆:
有何不對?
這只是法律或制度為了要小小彌補上天或命運對其之操弄罷了

這你也看不順眼?
那麼在你之下的大大小小的人及事有哪件你會看得順眼?
別說你只看得順眼在你頂頭的官!!
回覆 在12/8/2011 8:11:47 AM的回覆:
法庭裡,當事人要自己找人幫忙,不是都這樣嗎?

不讓狗幫忙他進出,難道法院會提供人手?   再說...以法官所怕的...主人不在,狗在法庭外亂吠怎辦?   誰要幫忙顧狗?   狗不見了,庭務員要負責嗎...?

特權...法官不過就是幫忙論斷是非的工作,席位竟然比當事人高?   還穿一件跑龍套用的黑色道具服...這才是特權.
回覆 629 在12/8/2011 10:04:40 AM的回覆:
重點在法官用「轟」這個字好嗎?為什麼都要模糊焦點!法官這種表達方式凸顯出他的傲慢和鄙視盲胞的心態,掌權者更要懂得謙卑,將心比心,說風涼話者,如果是你自己或是自己的親人身為身心障礙者時,想像一下即可,背脊能不發涼嗎?
回覆 629 說得好 在12/8/2011 10:26:51 AM的回覆:
一堆想考法官的考生,
連最基本的體諒 體會 感同身受的能力都沒有,
如何正確適用法律做出正確的判斷,

法官的淘汰機制應該清楚建立,
只會背書考試,
憑什麼做法官?
回覆 這句話有意思 在12/8/2011 12:33:59 PM的回覆:
特權...法官不過就是幫忙論斷是非的工作,席位竟然比當事人高?         還穿一件跑龍套用的黑色道具服...這才是特權.
--------------------
以前檢察官還跟法官一樣高咧!
現在呢?當事人被告還是跟檢察官不等高。

至於法官?.................
回覆 ... 在12/8/2011 1:41:38 PM的回覆:
這些在幫解惟本講話的人,你去跟解惟本與李昭融這對法官夫婦生活一個星期,你就會知道,他們是如何待人,保證你會閉嘴....
回覆 天下烏鴉一般般 在12/8/2011 3:19:40 PM的回覆:
那幫盲胞講話的人
麻煩跟導盲犬睡一個星期再來說話
回覆 lala 在12/8/2011 3:57:15 PM的回覆:
樓上說要跟導盲犬睡一星期的人
我現在就告訴你
跟導盲犬睡一年都比跟其他人類睡一天好!!
你們這些人真的對導盲犬一無所知嗎?
怎麼會無知可笑到這種程度??
導盲犬根本不會亂叫!!也不會亂跑!!更不敢亂上廁所亂進食!!
它們受極其嚴格的訓練
這種基本常識你們一點也未曾聽過嗎?
真是有考上沒考上法官都依樣恐龍!!
我不是愛護動物人士,我是一個資深的法律人
我沒有"優秀"到考上法官
但我一直在地方政府服務,看過各種人跟事
你們這些象牙塔裡的法律人,什麼社會現實都不知道
只在那裡用想像的,想像導盲犬會干擾開庭
想像法官都是對的,想像那位盲胞"濫用身障權利"
(那位盲胞不是那種人,濫用身障權利的身障者另有其人)
你們對於身心障礙保護相關法律的一無所知(當然啦!考試又不考)
只突顯你們的無知跟沒有同理心,只是讓社會大眾更仇視法律人!
(P>S不需要再批評我在上班時間上網,或是因為這樣就斷定我不是公務員只是萬年考生;之前總是傳說本版有許多法官會來,照你們的邏輯,法官在上班時間來這裡就是蒞臨的榮幸,就是親民愛民,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來這裡就是摸魚就是米蟲;你們這種可笑的邏輯,正突顯法律人之可悲;也無須說我是考不上在忌妒法官,你們這輩子就一定考的上嗎?還沒考上就不分是非,認為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官的挫,法官是全世界最高尚---挖列淦!!你們的奴性還真是重!!)
回覆 喂喂喂 在12/8/2011 4:13:45 PM的回覆:
樓上的
火氣那麼大幹嘛
在網路世界...認真你就輸了
回覆 兩人交往也是 在12/8/2011 4:15:38 PM的回覆:
兩人交往也是:認真就輸了!生氣就輸了!

回覆 lala 說得好 在12/8/2011 4:38:17 PM的回覆:
看到那些什麼都法官都對,
法官就是最好的,
真的叫人非常....(自己想,不然有人又要行使訴權)

法官的薪水是全體人民納稅養的,人民卻不能淘汰?

法官真的沒什麼了不起,
只是比較會考試就能如此自我感覺良好嗎?

真是......

回覆 人民養的? 在12/8/2011 5:15:37 PM的回覆:
誰代表人民?
回覆 .. 在12/8/2011 5:21:40 PM的回覆:
少數有良心

大部分都很主觀

邏輯觀念都有問題

一旦戰爭我領軍,第一個屠法官
回覆 屠法官 在12/8/2011 5:42:40 PM的回覆:
N年後,

某社區大門會立一個告示牌「狗與法官不得進入」

我也會禁止我的兒女跟法官來往,恨透這批人!

主觀辦案,一件案子可以論斷別人是在擺爛,

我現在開始同情一般老百姓面對法院的無助了
回覆 樓上的文我笑出來 在12/8/2011 8:02:18 PM的回覆:
樓上這其實是很嚴肅的問題,這是第三權。
回覆 內幕 在12/8/2011 8:15:47 PM的回覆:
會摔卷宗、亂罵當事人的,就是系爭討論的法官----不信去問
回覆 我難得認真 在12/8/2011 8:17:56 PM的回覆:
天下烏鴉一般般   在2011/12/8   下午   03:19:40的回覆:
那幫盲胞講話的人
麻煩跟導盲犬睡一個星期再來說話

---------------
只怕你不敢跟我打賭,那我去跟狗睡一星期,你去跟那兩個法官睡一星期,看看誰先掛?
回覆 沒導盲犬的盲人怎辦 在12/8/2011 9:43:55 PM的回覆:
就是搞特權!

沒狗的盲人難道就不用上法院?

如果法院沒人幫忙,隔天的新聞一定更大...

何況他還有請律師

一堆愛想像的人,還認為狗沒主人在身邊就會亂吠,這樣有啥資格稱為導盲犬

&#35500;&#35500;事實就是沒人性?

一堆偽善的人,還想當法官?   

看事情的角度都不公正,還不准別人提反論,沒考上就開始耍官威了!
回覆 大介 在12/8/2011 10:10:48 PM的回覆:
為狗吵什麼吵?
反正狗不用20年就死了
回覆 心盲 在12/8/2011 10:47:55 PM的回覆:
看事情的角度都不公正,還不准別人提反論,沒考上就開始耍官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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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准你提反論了?
閣下對言論自由的認識就是別人不能跟你意見不同??
只要不認同你意見就是耍官威?

有盲人沒狗所以有狗的盲人都是特權?
那麼因為有恐龍法官所以不恐龍的都不准當法官?

我們其實很喜歡聽這種反論,因為實在很有娛樂效果
回覆 在12/8/2011 11:27:48 PM的回覆:
樓上回的讚喔~

沒狗的怎麼辦?   我想問,法院要怎麼辦?   
通譯通常是打雜用的...如果由通譯來服務沒狗的人,這又算不算特權?   由狗服務跟由人服務,哪一種特權比較大?
回覆 ........ 在12/9/2011 1:20:30 AM的回覆:
原來弱勢者上法院,對司法者來說是種耍特權象徵。

嗚呼∼我國司法為何如此了,讓人民如此不信任。

請問什麼人上法院看起來不像耍特權呢?

我國司法病的很嚴重啊。
回覆 過來人 在12/9/2011 8:38:50 AM的回覆:
法官是雙重標準吧?

如果是法官審理這類型案件,很多都判無罪,

但自己遇上了,就認為對方有罪而應提告,

臺灣的司法界,充滿這種雙重標準,

警察、調查員、檢察官、法官等均同,

一樣的案例,

別人的事,就盡量推,威脅利誘被害人說不會成立而要求撤回或和解,

但自己遇上了,就會用盡任何手段及關係來保護自己,

我真的很不屑這種行為,

恐龍法官?   錯了!

判別人的案子,是恐龍,

但碰的自己或親人的案例,就絕不會是恐龍。

回覆 轉載pd教授在FB上 在12/9/2011 9:33:22 AM的回覆:
多年前(謝如媛與王正嘉都還是研究生的時代)徐州大學有隻流浪犬小白,只要是我在上課就會走進教室躺在靠講台的一角,一直待到我下課才離開教室。她不吵,也不干擾上課,學生們好像都習慣了上課時會有一隻流浪犬走進教室。我在學校養了小白兩年多,看過她懷孕了兩次。直到有一年的青年節(那時的青年節有放假)我怕她沒東西吃,刻意趕到學校喂她,要離開時,她竟然追著我的車子衝到徐州路上,不肯回院區,我一時不忍,下定決心收養了她。小白走了多年了,她是我養過最聰明、最聽話,也是最忠心的狗。她從來都不會亂叫,除非是有人拿著杖子在前面揮舞。   地院的法官如果有些許的愛心養過流浪犬,應該就不會有那種態度。法官不懂殘障福利的相關法規是他作為法律實務家失格之處,但更重要的是當一位實務家透過對導盲犬的態度展現出他對世間的漠然,對無常的世事毫無感觸的態度時,或許就是人間失格了。..
回覆 SM 在12/9/2011 10:17:41 AM的回覆:
沒錯
法官熟的也就是常用的那些法條
其他的也是得翻書從頭來

或許有人會強烈覺得相關殘障福利法根本就是"特權法"............
回覆 乖乖與壞壞 在12/9/2011 12:52:16 PM的回覆:
我目前養的狗(名叫乖乖,別名壞壞),也是一隻流浪狗(因為是在流浪動物之家領養的),這個月就是10年了!

10年的日子裡,幾乎沒有看過醫生;除了去年的摘除子宮與邇來的指間發炎。

她也是一隻超聰明的狗,猶記得她剛來我家時,就知道要大小便要在車庫最前面(那邊有水龍頭)

最近,天氣變冷了,我讓她進屋內,還幫她蓋毛巾;她似乎感覺到我對她的愛,前幾天還很激動(不知有無因果關係),風得跟甚麼似的................................

-------------------------
收養?聽起來怪怪的!
法律實務<家>?聽起來也怪怪的!

oh..........乖乖.................
回覆 昨天看動物星球 在12/9/2011 12:56:41 PM的回覆:
家有惡犬,裡頭有一隻吉娃娃(應該是吧?)超有個性!

會在主人的男友還是丈夫的枕頭大便;也會在吉他大便............
客廳大便.......................
還會撕牙裂嘴,特別是洗澡時;奇怪的是,他會邊撕牙裂嘴邊舔她的女主人!
回覆 眼瞎不等於弱勢 在12/9/2011 1:20:26 PM的回覆:
本案這位盲人,為了主張自己權益告上法院,有狗有律師,這叫弱勢?

有狗不是特權,是堅持要帶狗進法庭才是!

連理解力都差,還要亂比喻,這跟恐龍法官何干?

幫助沒狗的盲人才是法庭該做的,怎又變成特權?

翻來覆去連自己的邏輯都不統一了...

尊重別人提反論,這句話聽不懂嗎?
你批評法官時,我有插話反對嗎?
我提不同角度的意見就不行?
還&#35500;不是耍官威,這裡是一言堂?
回覆 腳斷不是弱勢 在12/9/2011 1:41:18 PM的回覆:
腳斷了上法院,然後坐輪椅上法院,請律師不是弱勢。

沒有輪椅才是弱勢。

好邏輯。

回覆 司法人民 在12/9/2011 1:42:24 PM的回覆:
幫助一位沒狗的盲人在法庭就定位很委屈很困難嗎?   還扯到特權,太沒人性了

一堆罵法官,感覺很正義的人,是否等你們考上司法人員後就開始...

我是書記官,是負責打字的,幫助盲人不是我的工作...--->想像情境

如果這樣,只能期待院內志工義工了

唉!   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p.s   那位律師幫助就定位也有困難?
回覆 腳斷是殘障 在12/9/2011 1:49:08 PM的回覆:
不是弱勢!

沒錢買輪椅,沒錢請律師,當然才是弱勢!

你的邏輯才奇怪!

難道窮人不是弱勢?   要打斷自己的腿或是插瞎自己才是弱勢?

難道   吳淑貞   是弱勢!

自己想想誰的邏輯比較怪...
回覆 不可置信有人如此納粹 在12/9/2011 1:52:22 PM的回覆:
眼瞎不是弱勢的話

那你就許願跟邱先生角色互換吧

明天你眼盲換他變正常人

我相信他還會把他的狗借你







回覆 在12/9/2011 1:56:53 PM的回覆:
放外面,誰照顧乖狗?   要盲人再帶一個人專門照顧乖狗嗎?還是法院願意再派一個人照顧乖狗?

人狗一起進去就對了,還扯一堆有的沒的。
說穿了,整個就是以不讓狗進來為前提的思考邏輯--不讓人把乖狗狗帶進來,要找怎樣的藉口...

讓乖狗進、不讓乖狗進都一起思考,怎樣才經濟又通情達理...這要想很久嗎?

呵呵...為何行動不便的就能坐輪椅?律師幫忙攙扶進出不就好了。輪椅占法庭空間,也會讓法庭整體空間看起來不協調、不莊嚴,輪椅也可能被當成暗器使用........。
回覆 眼盲不是殘障 在12/9/2011 2:06:19 PM的回覆:
眼盲不是弱勢,那是什麼?

以你的邏輯講一下。

原來腿斷要用爬的到法院,才算弱勢啊。

想了一下還是不對啊。

回來問你一下,以你的單位的邏輯怎樣叫弱勢?

吳淑貞是什麼,可以幫我解釋一下?

你解一下給我看。
回覆 ... 在12/9/2011 2:16:26 PM的回覆:
狗狗真的很可愛(PD師也是很可愛)

我記得之前台大法律系網頁剛改版的時候,教授們都放自己的大頭照上去

結果PD師的自介竟然放了一隻狗狗的大頭照,真的是超有趣的

可惜過沒多久就改成普通的大頭照了。

不知那隻狗狗是不是就是小白
回覆 弱勢團體最強勢 在12/9/2011 2:20:15 PM的回覆:
同意眼盲不算弱勢

我覺得沒法為自己發聲爭權的
才算弱勢
那些叫得很大聲還找媒體的
強勢得不得了
哪裡弱勢了?

還有那些愛狗人士
你可以愛狗
但你憑什麼要每個人都接受狗?
這不也是霸凌嗎
你硬要狗進到別人領域
跟別人要你的狗到外面坐好   
有什麼不同?
不過是一體的兩面罷了

回覆 d 在12/9/2011 2:22:48 PM的回覆:
整件事放在特權或弱勢都錯了

以社會通念來看   
在任何地方進出
大家都知道盲人牽狗或拿棍   
瘸就杵柺   或坐輪椅
這是很通常的現象

另外
我們應該容許穿金戴銀、全身名牌、濃妝豔抹的人進法庭嗎?
回覆 那你覺得 在12/9/2011 2:23:04 PM的回覆:
可惜過沒多久就改成普通的大頭照了。
----------------------
那看了照之後,你覺得黃榮堅,李茂生有比周樣沂帥嗎?
回覆 還有 在12/9/2011 2:26:05 PM的回覆:
你覺得李茂生比較帥還是福柯?
回覆 我覺得 在12/9/2011 2:28:39 PM的回覆:
單然自己比較帥
回覆 還有阿 在12/9/2011 2:29:22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喔,那你覺得吳景芳,曾淑瑜,許玉秀,張麗卿誰比較漂亮?
回覆 沒錯啊 在12/9/2011 2:32:12 PM的回覆:
以社會通念來看         
在任何地方進出
大家都知道盲人牽狗或拿棍         
瘸就杵柺         或坐輪椅
這是很通常的現象

很對!

然後觀念通知說
如果你的狗吵會被轟出去
這也很正常啊

就跟對瘸的人說
如果你是拿拐仗刀
會沒收你的拐仗一樣
哪裡不對了

這樣有什麼好叫媒體說被歧視
有點妄想吧

回覆 .. 在12/9/2011 2:32:34 PM的回覆:
對對,我記得當時PD師好像是說那隻狗狗是阿福
回覆 我覺得 在12/9/2011 2:32:47 PM的回覆:
徐至琦最漂亮
回覆 猛男與美女 在12/9/2011 2:35:18 PM的回覆:
那你喜歡英俊的,還是美麗的?
回覆 ??? 在12/9/2011 2:38:10 PM的回覆:
前面都說社會通念了
後面卻又變成不是社會通念?

有人會這樣於不疑處質疑嗎?
"坐輪椅的,請你試著站起來看看,如果你能站,就不能坐輪椅喔"
這也太"瞎"了吧...
回覆 看清楚 在12/9/2011 2:44:54 PM的回覆:
同樣的案件,在其他法官,就不會發生本件爭論,但是在解法官這裡,就變成這樣,這根本是姓解的問題。
回覆 喜歡英俊還是美麗 在12/9/2011 5:14:23 PM的回覆:
喜歡胸部大的
回覆 胸部大的? 在12/9/2011 7:54:18 PM的回覆:
是胸肌大還是乳房大?
回覆 @@ 在12/9/2011 9:47:08 PM的回覆:
奶頭大算嗎
回覆 是的 在12/10/2011 12:35:02 AM的回覆:
是的!乳頭是乳房的一部分;但是乳房此僅指女性而言(乳房是女性的第二性徵)(男性乳房不發達,男性的指胸大肌而言)。

不過對異性戀而言,乳房的大小應僅指脂肪而言;至於乳頭,一般異性戀應多在意顏色深淺,而非大小。
回覆 在12/10/2011 12:41:18 AM的回覆:
還有乳暈。
1.乳頭:含有平滑肌,可使乳頭在收縮時勃起;頂面有10~20個輸乳館的開口。
2.乳暈:位在乳頭周圍,期尚有許多小隆起,內有乳暈腺,可分泌油脂潤滑乳頭。
回覆 apple 在12/10/2011 7:23:45 AM的回覆:
司法院立牌迎導盲犬
2011年   12月10日

【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
盲胞邱文昇不滿板橋地院法官解惟本揚言將導盲犬轟出法庭,向《蘋果》投訴後竟被同為法官的解妻李昭融告誹謗,引發各界撻伐。司法院長賴浩敏昨接見邱男、3隻導盲犬及協會人員,還在司院大門放「歡迎導盲犬」立牌,強調:「導盲犬到法院是理所當然。」

院長接見盲胞
邱文昇昨在導盲犬陪同下,到司法院拜會,建議司法院利用培訓、研習等課程,讓司法人員了解導盲犬存在的必要性。賴浩敏以「朋友」稱呼導盲犬,表示本月2日發文通令各法院遵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得拒絕導盲犬陪同視障者出庭,並宣布向導盲犬協會買200本掛曆分送各法院,提醒關心身障者。
導盲協會祕書長陳長青說:「肯定司法院態度。」板院發言人樊季康說:「虛心接受外界批評。」法官解惟本夫婦也透過樊季康轉達:「謝謝指教。」   


回覆 司法院是法院? 在12/10/2011 1:13:25 PM的回覆:
司法院是法院?
司法院除了那個不常開庭的憲法法庭是法庭外,有哪個地方像法院?
法院組織法好像也沒有司法院吧?

司法院?應該比較像怪胎。
回覆 將司法院踹出去! 在12/10/2011 1:28:50 PM的回覆:
司法院何不學的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遠離首都?蓋一棟小小的,窗明几淨的建築,能夠擠下15位大法官即可?!

釋字530:是司法院除審理上開事項之大法官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以副憲政體制。

now:民國即將101年...................

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那個屁股嗎?不怕腹瀉?終審?大法庭?......................

挖哩咧!
回覆 我的觀察 在12/10/2011 3:00:43 PM的回覆:
由於盲胞先天處於不平等的弱勢狀態,
因此,絕對贊成必須給予其適度的優惠性差別待遇,
以彌補先天不足,並協助其能自食其力。

這個案子主要的徵結在於,導盲犬是否能進入法庭?

在這個新聞發生之前,大部份人們對導盲犬其實並不是很瞭解,
舉例而言,
這個新聞見報的前幾個月,在某個見紅字的假日,手上的工作都做了差不多,不需要加班,
再加上不想待在家裡,臨時起意沒約人就獨自到街頭隨意逛逛,
正巧遇到有位盲胞帶著一隻背高至人膝的導盲犬走在台北街頭,疑似走累了就在街旁坐下休息須臾,
由於太過醒目,我觀察了那對人狗大約十分鐘許,
那條狗安靜而盡責的守侯著手持棍杖的主人,甚至比某些興奮的路人還來的沉穩,
周圍的路人,有人見到大狗便直覺驚恐散避至男伴懷抱、有父母刻意帶稚幼孩童餵食逗弄大狗、更有幾位路人手持具閃光功能之照相手機對其拍照,
大狗仍然安靜未吼叫,且盲胞主人亦有風度的向周圍閒聊婉謝後起身離開,繼續他的行程,很善良的未出言阻止旁人逗狗的行為。

其實導盲犬有受過訓練,體積雖然比一般狗來的大,
但情緒比一般狗來的穩定,
但由於體積較大的因素,
仍有不熟悉的人感到害怕;
且導盲犬在執行任務之際,實再不適合餵逗弄,或以其它足以影響其注意力之方式接觸之,在沒有需要幫助的情況下,旁人只要靜靜的看著他們即可,
亦仍有不熟悉的人,在不具惡意的情況下誤把其當成明星對待,造成干擾;
現在這個新聞報出來了,相信應該會少很多不具惡意的影響者。

老實說,在這個新聞沒發生前,
如果有導盲犬欲進入法庭,而該犬不屬於任何證據種類,
且我又是必須值庭的人的話,
我會非常客氣的幫他們把狗安置在庭外。
值過庭的人都知道,法庭內算是吵架的地方,
火氣上來什麼都能當武器,就要看旁人有沒有本事壓住,
為了預防萬一,才必需先做好安全準備,
包括金屬探測器的運用、避免可能的危險源、法警進入法庭等等;
現在這個新聞出來,社會對導盲犬應較為認識!
回覆 刑訴287 在12/11/2011 12:34:16 PM的回覆:
大概是想進行分離程序。
記得狗要具結哦。
哈哈哈
回覆 在12/11/2011 3:09:14 PM的回覆:
導盲犬乖的跟狗一樣...這是小時候就知道的東西...

樓上上是應屆考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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