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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李法官已於今日具狀撤回告訴。
發表人 撤得好  

發表日期

12/8/2011 4:44:10 PM
發表內容 關於本院李法官昭融告訴被告邱OO先生妨害名譽案件,李法官已於今日具狀撤回告訴,撤回理由如下:   
本院板橋簡易庭李法官昭融表示:鑒於被告邱OO先生已刪除其部落格中妨害名譽之文章,且若干媒體已公平作出平衡報導,社會大眾應可理解本院法官並無故意歧視視障者之動機及行為,為避免增加邱先生之訟累苦難,並珍惜司法資源用以打擊重大犯罪,暨認同配偶解法官所秉持法官審案應具備之慈悲胸懷,因此具狀撤回本件告訴。祈望社會各界能以理性、客觀、專業等態度評論司法,勿流於情緒性之謾罵或譏諷,共同維護司法尊嚴。   
回覆 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 在12/8/2011 4:49:13 PM的回覆:
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慈悲胸懷
回覆 ppppp 在12/8/2011 5:12:17 PM的回覆:
只要告下去   告得贏   就能贏回司法尊嚴。可惜呀...
回覆 夫妻同心其力斷金 在12/8/2011 7:28:28 PM的回覆:
一人扮演好人,一人扮演壞人,真是高招。
回覆 小心 在12/8/2011 7:42:30 PM的回覆:
小心被告!
回覆 哈利路亞! 在12/8/2011 7:49:41 PM的回覆: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回覆 ... 在12/9/2011 6:04:04 AM的回覆:
其實他要告一定是告得贏的,罵人家高級流氓,就算沒有誹謗,也一定會構成公然侮辱。
回覆 路過 在12/9/2011 6:13:34 AM的回覆:
突然想到法官法的出現對法官恐怕不會是法官保障法了.....

就像當初性別平等法要保障女性,我們現在都打趣說未來是要保障男性的。

Oops大有感想嗎?
回覆 翻譯一下司法國語 在12/9/2011 6:36:04 AM的回覆:


邱OO先生被我這麼一告,已經很識相地刪掉罵我先生的PO文,有的媒體也嚇到,做了有利我先生的報導,大家就知道我先生不是故意要歧視邱先生啦(迷之音:不是故意,只是過失?),我看邱先生很可憐,覺得司法應該用在抓真正的壞人,又聽我先生說我們做法官的應該要慈悲才對,我覺得也對,於是就撤告了。希望大家評論司法要理性、客觀、專業,不要亂罵我們法官,這樣司法就有尊嚴了。
回覆 弦外之音 在12/9/2011 6:44:31 AM的回覆:
我們法官的字典   沒有道歉這兩個字喔

因為我們二十四歲那年考上時   皇上已經給我們尚方寶劍   

要我們維護1%人的利益

倚天既出   盲劍客也休想爭鋒
回覆 我是神經病 在12/9/2011 8:56:07 AM的回覆:
這種以為自己是「神」的法官∼∼都去吃屎吧!!!
回覆 解法官 在12/9/2011 10:14:31 AM的回覆:
告了要受你們批評,不告也要受你們批評...
還好我已經高高在上,聽不到你們批評的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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