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公務員耍我的嗎
發表人 嗚嗚嗚嗚  

發表日期

3/13/2012 8:01:15 PM
發表內容 請問各位有實務經驗的大家
我爸爸拒酒測已經繳完罰鍰了
車子也拿回來了
但他說有人要吊銷他的駕照
要他去申訴
請問我爸爸是被耍嗎
車子   都拿回來了   何來的吊銷駕照??
回覆 請遵守交通規則好嗎 在3/13/2012 8:31:42 PM的回覆: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拒絕酒測

是的

除了罰鍰還要吊銷駕照

回覆 吊一輩子照最好 在3/13/2012 10:20:33 PM的回覆:
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被吊照剛剛好~還上來亂,簡直是欠噓!
回覆 有沒有看啊 在3/13/2012 10:50:15 PM的回覆: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寫的清清楚楚~~~~~~~~
回覆 活該 在3/14/2012 12:06:45 AM的回覆:
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四歲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汽車駕駛人經依第一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第一項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
一個字   爽
回覆 在3/14/2012 12:11:09 AM的回覆:
我現在終於懂   為什社會上   有很多人說   做賊喊捉賊   或惡人先告狀   
謝謝樓主的案例
回覆 ipman 在3/14/2012 9:59:25 AM的回覆:
本來是不想再補一刀,但是發現開版者PO了二則文,從相關語氣真的覺得該說他一下,希望開版者有在看,我這種老人家真的是佛心來著才吃飽撐著來說嘴,只希望當事人能聽進去
一般老百姓常常看不懂法律條文,尤其是民法刑法這種基礎的法律,反而是語焉不詳博大精深,法律人"自以為當然"的解讀,老百姓卻常常理解成別的意思!!"恐龍法官"的批評就是這樣來的!有時候並不是法官爛,而是被法律文字所害,台灣的法律文字(其實國外也差不多啦,只有中共的法律是白話文)容易讓人誤解
但是像道交管這種已經幾乎是白話文的行政法規,其目的在於直接維持交通秩序,解決社會問題,根本不會像律師司法官偉大的考試科目法規,需要非比尋常異於常人的解讀(請法律人記住,老百姓真的跟你想的不一樣!!);那麼連稍微在網路上查一下法規文字都不願意,到處亂問跟亂理解,這樣的老百姓,要如何溝通呢?
我知道我這樣的文字是"法律人"跟"老百姓"二邊都得罪,但是我真的是非常的感慨;會這樣來區分,只是不願意用"法律人"跟"非法律人"的字眼,並非誰高尚或是誰民粹等等的
會這麼感慨到出來講這長篇廢話,實在是以前的工作,就是負責教導"一般老百姓"研讀法律科目;說實在的,根本不是"科班出身"的法律人,為了考試或就業,勉強去學習幾個法律科目,毫無整體概念,就算是死背起來成績或許比法律人自己還好,但是所理解到的東西大部分都不會正確
但是唸完大學四年的法律人,又完全忘了"非法律人"的思考模式,顯得自負,讓外界覺得司法荒謬不公,法律門內與門外的人,根本越難有交集
法律人應該思考為何相同的常用國字,使用不同的排列組合,會產生完全讓非本科系人士難以理解的情形!而不是認為就是人民不懂,或是這樣法律人才有飯吃...
一般民眾也應該試著了解一些常用法規,而不是遇到事情就發揮呆丸人道聽塗說又兼自以為是的精神,把司法當成政治機器在予以敵對;像這個版主,的確自己錯的比較多,但是被大家一損之後,他恐怕不會自省,而是對公務機關以及法律界更反感,因為他還是一時間無法頓悟到自己錯在哪裡
要酸我的,就拜託免了;我自己不是個自大的人,但我至少認為我這分感慨還值得被小小鼓勵一下;我現在在公門裡的工作,還是常常要解釋法律給不懂法律的人聽,甚至去教法律人如何解釋法律給老百姓聽---不管將來是否有公職律師也好,我希望法律人能正視"與老百姓的隔閡"這個事實,邊界二旁的人可以設法拉近距離,而不是再繼續指責對方;坦白的說,現在老百姓跟司法界的差距,根本就像是一個在講國語一個在講英文(或德文),天差地別!!
回覆 亂哀的人別理他 在3/15/2012 1:49:33 PM的回覆:
法律應該像對岸一樣寫得白話一點
但有些民眾很自以為是的
小學國語不好好學
不只法律文字
連一般文章都看不懂

這時應該問他一句
你識字嗎???
回覆 太輕 在4/4/2012 2:53:59 PM的回覆:
酒駕的人真是超級可惡,吊銷駕照根本太輕!!
回覆 可是 在4/5/2012 9:05:24 AM的回覆:
法律的疏離感與差異非白話與否這樣簡單吧?單過失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蠻白話的,但就預見可能性的內函,沒唸過法律的不知,平常人的認知100%,法官認知30%,誰知你想的?

平常看熱鬧的,誰知主觀與客觀要件要分列一起評價?外觀就是有,幹麻判無罪?

差異非文字文言與白話就可以拉近距離的
回覆 不會順便問樂透號碼 在4/5/2012 10:38:44 AM的回覆:
清明好邪?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5日專電)

在沙撈越州發生孫子到祖父墳前祭拜時,貼心焚燒紙紮iPhone手機給祖父,希望祖父能趕上時代潮流。沒想到晚上竟夢到祖父現身,要孫子教他使用手機,嚇得孫子驚醒後就病了幾天。

根據家人透露,孫子在晚上睡覺時,竟夢見祖父現身說不會使用手機,要孫子教他操作。由於夢境對話場景太過真實,雖然祖父並無惡意,但仍讓孫子驚嚇大過驚喜,最終病倒床上。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