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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官逐年減少考試名額,那檢察官呢?
發表人 S  

發表日期

3/26/2012 9:00:20 PM
發表內容 請問各位

我不太懂一件事,就是現在法官逐年減少考試錄取名額,希望可以由律師、檢察官和學者轉任。

那檢察官的名額呢?和法官同一個考試,名額又減少,那從何而來檢察官去轉任法官?檢察官要從哪來?
回覆 點子王 在3/26/2012 10:57:50 PM的回覆:
定案了嗎
真的要減少!?麥啦!
案件那麼多,法官爆肝了

這樣好了啦
90名給考生競爭
20名給律師競爭
20名給學者甄試

然後在司訓所依成績,重新填志願
或者讓較具經驗者如律師或學者優先選填志願亦可


Q法官逐年減少考試名額,那檢察官呢
A   、不知道,看官方怎麼決定吧。一向主宰考生生死

公務人員考試係任用考試,各類科需用名額視用人機關之需求而定,須有缺額始得辦理,其缺額係用人機關提報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轉本部核實,報請考試院核定,本部始得據以公告辦理考試。本部辦理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均係配合用人機關之任用需要辦理。(官方回覆)

回覆 LKK 在3/26/2012 11:05:43 PM的回覆:
印象中,逐年減少後,改採法曹一元制,以後法官即由律師、學者、檢察官中遴選而來,那以後只考檢察官,但檢察官就不具司法官之性質,而成為行政官。以上供參。
回覆 .. 在3/26/2012 11:46:49 PM的回覆:
不是很看好遴選制.
回覆 哎呀 在3/27/2012 12:26:48 AM的回覆:
法源依據呢
了然
回覆 2334 在3/27/2012 12:44:10 AM的回覆:

律師轉法官   今年21人創新高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03.26   03:01   pm

律師轉任法官,今年錄取人數創新高達21人,司法院長賴浩敏上午親赴司法人員研習所舉
行職前訓練開訓典禮。從今年7月法官法正式上路後,司法院將逐年增加甄試律師轉任法
官的人數,並逐年降低考試進用法官的人數比率,預計在民國111年,將考試錄取人數降
到只剩2成,以達到法官多元進用的目標。

馬英九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有關民事損害賠償官
司的委任律師洪文浚,也在這波律師轉任的錄取名單之中,不過,據了解,洪律師因另有
要事,無法趕得及上午的職前訓練,已向司訓所申請保留。

司法院長賴浩敏上午致詞時,特別希望律師將司法院多元進用法官的政策廣為周知,以號
召更多優秀的律師同道,在累積相當的實務經驗後,加入法官的行列。
要事,無法趕得及上午的職前訓練,已向司訓所申請保留。

司法院長賴浩敏上午致詞時,特別希望律師將司法院多元進用法官的政策廣為周知,以號
召更多優秀的律師同道,在累積相當的實務經驗後,加入法官的行列。

賴浩敏說,經甄試轉任法官的律師,卸下鑲白色邊的法袍,未來將改披鑲藍色邊的法袍,
在法庭活動中的角色,從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轉變為裁判者。他認為,二者之間的角色
轉變很大,在心態上必須做好調適,否則必定難以稱職。

賴浩敏說,法官人事制度的改革是重點之一,由於社會普遍認為全然採取考試進用制度的
結果,造成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以及法官自年輕起,長期在封閉的司法體系內
工作,以致與外界隔絕,產生疏離現象。

賴浩敏表示,外界對於判決結果未能符合預期時,動輒以「恐龍法官」、「娃娃法官」、
「奶嘴法官」等封號加以指責、貶抑,他認為,這些批評並非全然無的放矢,反而應嚴肅
面對、檢討。

賴浩敏表示,法官多元進用方案是司法改革的首要政策之一,以鼓勵優秀的律師、檢察官
、學者、公務員轉任法官,以期降低外界對於考試錄取法官年齡過輕、閱歷不足的質疑。
回覆 !! 在3/27/2012 8:01:46 AM的回覆:
馬英九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有關民事損害賠償官
司的委任律師洪文浚,也在這波律師轉任的錄取名單之中
---------------------------------------------------------------------
馬英九總統!?

另外一般考生選填檢察官的志願
也已經確定了嗎
回覆 f 在3/27/2012 8:25:11 AM的回覆:
檢察官轉任法官   創新高   
〔記者項程鎮、侯柏青/台北報導〕檢察官及律師今年申請轉任法官人數創新高,其中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有44人,破10年來紀錄,律師參加轉任法官甄試則有94人,也打破95年起、第一次公開甄試以來的紀錄。

律師轉任人數   6年來最多   

司法院日前已錄取23位律師轉任法官,下週一(3月26日)起將進行職前訓練,至於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部分,司法院仍在審核中。

可能與法官門檻提高有關

對此,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指出,檢察官想轉任法官人數攀升,可能與法官法實施後,明年起轉任法官門檻提高有關;另外,檢方與院方間資源懸殊也脫不了關係,司法院可獨立編列預算,但法務部卻須與行政院其他部會競爭預算大餅,連帶使檢方取得預算困難,法務部雖想留住好檢察官,但也會尊重檢察官的生涯規劃。

一位轉任法官的前檢察官指出,檢察官想轉任法官,主要因為檢方升遷較「人治化」,沒有明確標準,而工作量也是因素之一。

律師界︰減少娃娃法官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宗欣對律師轉任法官樂觀其成,他認為可以減少「娃娃法官」產生(指大學一畢業或畢業不久就考上司法官者)。

至於律師想轉任法官有許多原因,可能因為律師業務量不足,讓律師嚮往薪水穩定的法官工作,也可能律師執業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比較適合擔任法官。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外界對判決結果不符合預期,動輒指責法官「娃娃法官」、「奶嘴法官」、「恐龍法官」,並非全然無的放矢,司法院將持續推動法官多元進用政策,降低法官年齡過低、閱歷不足疑慮。

司法院官員指出,103年起,考試錄取法官、檢察官轉任法官、律師轉任法官的比例,將調整為1:1:1,名額各為25人。
回覆 自由 在3/27/2012 10:40:52 AM的回覆:
21律師轉法官   50歲蔡英雌熱情轉行
律師轉任法官今年共錄取23人,昨天有21人報到、參加職前訓練的開訓典禮   。(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我是蔡英雌,不叫『蔡英雄』,很榮幸能由律師轉任法官,為民服務!」律師轉任法官今年錄取23人,昨天舉行職前訓練開訓典禮,50歲的蔡英雌成為現場矚目焦點。

蔡英雌   綽號蔡英雄

蔡英雌昨受訪時指出,她是女兒身,但從小到大,同學常喜歡叫她蔡英雄,稱呼她本名蔡英雌的反而不多;至於父母為何替她取名「英雌」,她說,「父母親已過世,一切都不可考了!」

至於最想承辦的案件,蔡英雌表示非醫療糾紛案莫屬,未來希望能進入醫療專庭。蔡英雌透露,母親死於癌症,一開始看病時就被誤診,她本來想提告,好心腸的母親卻反對,從至親的遭遇,讓她比別人有更深體會,也覺得台灣的醫療界,還有不少進步空間,但當律師很難改變現況,這也是她轉法官的原因之一。

蔡英雌喜歡作研究、蒐集法律資料,認為當法官符合她的個性,而她當律師時,感到高院法官較無熱情,因此期許自己,能當個熱情法官。

報到最年輕   僅28歲

蔡英雌以前的律師事務所同事,對她的評價是:「活潑、外向」,且「沒有聽過有負面新聞」,祝福她能在法官崗位上善盡職責。

律師轉任法官今年錄取23人,昨天有21人報到參加職前訓練的開訓典禮,最年長的是準女法官蔡英雌,最年輕為28歲陳佳妤,以「自行申請」方式中選(錄取難度最高),是37歲的顏維助。

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昨致辭表示,律師具主導性,可拒絕不想接的案件,但法官不能,他提醒轉任法官的學員「勿貪財,若把錢放第一,是走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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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回覆 科科 在3/27/2012 11:33:31 AM的回覆:
科科   28歲?   不是娃娃?   不是恐龍?
真是好制度阿
看來以後趨勢是22歲考上律師
25歲上法官了
回覆 爛透了 在3/27/2012 12:49:30 PM的回覆:
睡眠不足也可以出現   出槌      的情況阿,要出現問題法官的症狀很多種,又不單是年紀因素而已。
況且司法官考試行之有年,問題法官難不成近10年才出現!?
過去數十年還不是這樣招考,      .......
每個職業都會有這種現象,醫生也會有醫療過失,政務人員.立法委員,....每個行業都會有出包的人,為了出包而修改考試政策,.....
我同樣也無語
回覆 X2 在3/27/2012 1:36:16 PM的回覆:


律師的一年是人間幾十年

所以當神應該

不是娃娃

是娃娃神

這是造物主新設的神階

比神更高一階接近九天

回覆 退休俸也拿掉最好 在3/27/2012 3:09:39 PM的回覆:
主要是要有嚴格的淘汰制度
才能不讓問題法官老神在在
害死其它法律人

所以要廢除法官終身職
回覆 里長選舉 在3/27/2012 4:01:45 PM的回覆:
我只能說司法院擺了所有乖乖準備考試的人一道.難道用考試進去的

都是白X嗎.

考試永遠都是最公平的舉才辦法.

這樣根本違反三權分立,以後跟執政黨關係較好的人.比較容易遴選

上.

搞的跟美國一樣什麼都用選的.用選的比較好嗎.這樣司法變相成為國

家鏟除異己的工具.

友達主管因反托拉斯法判十年徒刑,竊盜都判不到十年了.這樣美國的

制度有比較好嗎?什麼都貼著民意走,法律的人精神呢.民眾沒看卷不

能判斷事實跟證據能力,隨著媒體起舞.難道吾人也要隨著民眾起舞

嗎?
回覆 我見 在3/27/2012 4:26:02 PM的回覆:
我想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度才是解決民眾觀感的根本問題,

選上的人,如果是律師曾經受任為當事人案件.廻避的問題呢?

如果那麼怕民眾說恐龍法官的話,司法院應該對個案發新聞稿以正視聽

才對.而不是縮減考試進用名額,案件量那麼多的情況下不出錯很難.神仙

打鼓有時錯,.應該大舉放寬名額.讓真正適合的人進用,不適任者就淘汰.

才是良策.

回覆 完全支持司法院 在3/27/2012 5:17:27 PM的回覆:
司法院的方向是對的,本來就不應該任由毫無律師執業經驗的人來考法官,現在只是把參加法官考試的資格門檻提高而已。


如果那麼想當法官,先去作幾年律師阿~~年資一到就能考了阿

   不了解反對這個政策的人究竟理論基礎為何?
回覆 完全支持司法院政策 在3/27/2012 5:24:29 PM的回覆:

   重點是律師轉任還是要筆試阿,除了基礎科目,還要考裁判書類製作(民法、刑法書類製作考試時間,分別長達連續6個小時,請問一般考生坐得住嗎)   
筆試不過就明年再來~~~

且縱算筆試有過,口試還是有可能被刷掉,這次就刷了7個人(近三分之一的人被刷掉)

不是隨便就能徵選上~~
回覆 1111 在3/27/2012 6:08:01 PM的回覆:
也不了解支持這個政策的人究竟理論基礎為何?

大家來巴結在執政黨,這樣才會遴選上.

當官只是一時的,不是永遠的.

-------------------------------------------------------------------------------

祝下次也是執政黨.
回覆 里長選舉 在3/27/2012 6:12:06 PM的回覆:
祝律師[選]上的人不要被廻避啊.

第十七條(自行迴避事由)
  推事於該管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推事為被害人者。
  二、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推事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六、推事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推事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八、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回覆 EE 在3/27/2012 6:16:52 PM的回覆:
那麼哈律師
不如就改司訓改三年
其中一年都待在律師事務所不就得了
還可以管制律師的實務經驗品質咧
不然有些律師學的搞不好更殘害司法形象

有律師經驗的就受訓兩年
免去那一年
大家還是得要一起考司法特考   
這樣才公平
回覆 社會主義好 在3/27/2012 7:51:09 PM的回覆:
中國倒行逆施   下令律師宣誓效忠共產黨

林峯正:律師效忠的是法律

〔記者陳慧萍、楊國文、侯柏青、林嘉東/綜合報導〕中國近日下令實行律師宣誓制度,要求律師必須宣誓效忠國家、擁護共產黨及社會主義制度。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昨表示不可思議,他說,律師並非公務員,效忠的是法律及尊重訴訟當事人,「全世界沒聽過任何國家有這種規定,根本是『倒退嚕』的制度」,顯現中國並非法治國家。

中國法制晚報報導,中國司法部日前下發「關於建立律師宣誓制度的決定」,規定首次取得或重新取得律師職業證書的人,在獲得執業許可日起三個月內,都必須參加律師宣誓。

代表北京加強管控律師行業

據報導,律師宣誓誓詞為,「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努力奮鬥!」

分析人士指出,要求律師對共產黨宣誓效忠,代表北京當局將對律師行業進一步加強管控;中國近年來從事維權工作最多的行業就是律師,去年中共未經指控就拘捕了幾十名維權律師,其中最有名的高智晟,在被長期秘密關押後,去年十二月又被關進監獄。

台灣律師赴中執業面臨難題

一旦我國律師到中國執業面臨這種要求時該怎麼辦?兩年前通過中國政府司法考試、還在實習的律師黃雅羚認為,這應該是針對中國國內的考生,而不適用在台灣、香港、澳門等地的考生。她說,中國政府限定台灣律師只能從事婚姻、繼承及非訟業務,所以很多人通過考試後並未到中國實習,即使取得證照,也有很多人沒去中國執業。

黃雅羚強調,身為律師,她效忠的是法律,並不是那個政黨,更別說是中國共產黨了。

律師公會全聯會指事涉主權

在中國已執業三年的律師林則奘指出,他沒有接到這方面的訊息,也沒有被要求要宣誓效忠共產黨,就算中國實施這項規定也沒有任何意義。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宗欣表示,這個問題涉及主權爭議,應由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及陸委會等政府單位扛起責任、深入研究。他預定五月中旬帶領全聯會成員到中國拜訪中國法學會、最高法院及國台辦、司法部等單位,屆時不排除用私下討論或開會提案方式,了解中國官方想法。

受害台商譏諷中共缺乏自信

投資中國受害台商協會理事長高為邦昨天對此表示,中國才剛在人大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改案,讓公安機關可以不通知家屬就隨意拘捕犯罪嫌疑人,現在又要求律師宣誓效忠共產黨,顯示中共政權對自己缺乏信心。

--------------------------------------------------------------------------

103年的執政黨還是不是現在執政黨還不知.

那麼快就決定103年後的司法院遴[選]司法官政策啦.
回覆 怨聲載道 在3/27/2012 11:32:14 PM的回覆:
103年真的太快了
有被突襲的感覺
如果要進行所謂的多元進用
乾脆就訂某一年度。

不管什麼樣的考試政策
都是聽到風聲,本身也具不確定,例如三合一等
也沒有公開揭露考試訊息
然後球丟出來了
就接吧

不過現在律師轉法官也出來了
檢察官轉法官雖尚未出爐
像是已經生米快煮成熟飯
這個多元進用才剛聽到不久
考生   就得買單

這不是做人的應有態度
缺乏誠信
亂沒品的
好好想一想
回覆 細細觀察 在3/28/2012 8:23:50 AM的回覆:
這幾年司法改革的風潮,
大半是由律師主導的司改團體在鼓吹,
娃娃法官、恐龍法官等議題的發酵,
媒體跟看得懂門道的律師才是操盤者。

高層很聰明的,
先用律師出身的當院長鎮住司改,
再來大量啟用律師轉法官,
將來判決再怎麼恐龍,
律師就無話可說,
因為法官系出律師業,
罵人罵己。

回歸考試為主流,
除非有社會運動,考生上街頭,
否則絕無可能。

若還有一絲絲逆轉的可能性,
就是訴諸法院,
看看這些"考出來"的法官,
願不願意捍衛他們出身的管道為正朔。
這在地院層次應可期待,
因為他們不願見到自己變成末代的考試法官,步入凋零
不願眼睜睜看著律師法官變成將來的主流派。
但高院、最高就不一定,
都快退休的,沒必要忤逆高層。


回覆 小白兔!! 在3/28/2012 9:11:51 AM的回覆:
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以及法官自年輕起,長期在封閉的司法體系內工作,以致與外界隔絕,產生疏離現象。
---------------------------------------------------
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是改革主打重點,必須證明離譜判決與社會歷練不足沒有   (完全)   的直接因果關係。
能夠舉出此點者必須有法律上的實務經驗,例如律師......



除非有社會運動,考生上街頭,
否則絕無可能
-------------------------------------------------------------------------------
社會運動,考生上街頭,.....追求實體利益卻犧牲了程序利益
放棄權利主張為多數


訴諸法院,
看看這些"考出來"的法官,
願不願意捍衛他們出身的管道為正朔。
------------------------------------------------------------------------------
訴求是什麼?至少我想不出來
況且法官樂於此項公職考試成為錄取率極低的考試
顯出自身不凡



或許應有有力人士(對於考試制度有所心得且能議論分析利弊者),上書司法院.或司改會,惟考試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形成,可能累積多次內部討論,才對外釋出訊息,但在程序上令人非議,....
但有誰會這樣做呢?



回覆 非常不支持司法院 在3/28/2012 9:19:11 AM的回覆:
由律師轉任是門檻提高?不自覺的笑了
感覺就是老鳥靠年資欺負菜鳥而已



回覆 UUU 在3/28/2012 10:13:52 AM的回覆:
跟選舉時唱衰年輕人沒執政經驗一樣,出包就說年紀輕的關係

到時候這些非正旗的出包,一定會有人說他們法學實力不足......

出包找理由罵就對了。
回覆 路人 在3/28/2012 10:22:29 AM的回覆:
看來應該會比會計師轉任行政機關短命,行政機關也開過後門給會計師,最後也關門收場
回覆 QQ 在3/28/2012 10:33:51 AM的回覆:
28號了   今天會公布名額嗎
怎麼都沒新聞稿
而且今年居然都沒內部消息
真詭異
回覆 朝三暮四 在3/28/2012 10:35:44 AM的回覆:
臺灣只會學半套,要引進美國甄選制,人家是至少有10年上的實務經驗,在美國當法官大多是德高望眾者,臺灣卻是只要3年就可以了,不出幾年,一樣可能甄選上的都是20幾歲的人(22考上律師,25、26歲就可以甄選了)。以現在律師率取率來看,不出幾年甄選管道報名人數一定倍數成長,到時後也會是數千人甄選25人左右。看不出來這樣改有何效果,只是把遊戲規則換了一下,把眾人當猴子耍。
回覆 司法院加油 在3/28/2012 10:38:00 AM的回覆:
   
   正旗??期別??
   司法院已經規劃未來法官訓練將由"法官學院"接手(目前是由司法人員研習所訓練轉任法官的律師),不再交由法務部管的"司法官訓練所"來辦,以後"司法官訓練所"恐怕只有訓練檢察官而已~~
甚麼期別?正旗?遲早都要被打破啦!

時代潮流是擋不住的~~~
   
回覆 ... 在3/28/2012 12:03:33 PM的回覆:
中午了
司特名額...
回覆 還沒 在3/28/2012 12:27:37 PM的回覆:
132314
暱稱: 考生
訪客意見: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是否如聯合報報載3月28日將公告缺額,謝謝
提出時間: 101/3/26
本部回復: 您好:
本項考試各類科之缺額端視用人機關之用人需求,須有缺額始得辦理,無缺額即不辦理,其提報後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銓敘部彙轉本部核實,報請考試院核定,本部始據以辦理考試,並據以公告考試相關訊息。惟據考試承辦單位表示,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銓敘部尚未提報缺額到部,爰無法於3月28日公告。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回覆 拿點說服力的來 在3/28/2012 1:39:15 PM的回覆:
蘇俊賓過去接新聞局長也沒啥問題
誰說年輕沒經驗就不行
你沒經驗還不都當院長/部長/局長了

哪個職業不是新手做起
縱使出社會過的人士,也是封閉在自己的象牙塔內
誰說一定閱歷豐富

如果再拿歷練不足作擋箭牌
就是質疑馬總統將年輕無經驗的人作為青輔會主委
當然!她很棒!
回覆 在3/28/2012 1:39:33 PM的回覆:
挖哩勒
看來等到5月囉
回覆 塞爆官方信箱吧 在3/28/2012 1:55:14 PM的回覆:
這種爛政策
在腐敗的牛肉尚未端出來
就要任它胎死腹中
回覆 呵呵 在3/28/2012 2:47:56 PM的回覆:
法官遴選是大勢所趨,擋都檔不住~~

考生再怎樣也只是螳臂擋車      怨不得人啦~~

至於原來用考試考上的那些在位者~~就等著看來自律師系統的人逐漸攻城掠地~~

有預感這幾年整個司法體系會有驚天動地的改變,拭目以待囉
回覆 ... 在3/28/2012 2:53:17 PM的回覆:
是牛肉嗎,不是狗肉?
回覆 怪了 在3/28/2012 3:43:39 PM的回覆:
塞爆信箱使不得
應用投書建議興革用語
才不失考生的氣度


另外,有趣的事,103年考生   律師   檢察官的考選為1:1:1   
官方的目的要擺脫沒有人生閱歷的娃娃
那考生1得比例部分如果還是娃娃比例過重
還不是有娃娃出現。

倘法官部分由律師檢察官全拿
究竟有無侵害到8000多位考生的職業選擇自由
而其所要達到的目的是一個虛無飄渺.且正當性不足的需求
所採用的手段也無法通過比例原則
怎麼能說該項制度是適在必行

回覆 正義 在3/28/2012 5:29:46 PM的回覆:
光是獨厚律師這點就足以去釋憲了吧
完全沒道理

論實務經驗
有的書記官   法官助理還比菜鳥律師強咧
論同理心
會比觀護人   社工師瞭解的多嗎
尤其現在大大小小的事務所   品質參差不齊
萬一好的沒學到   壞的先學一堆
這的標準根本經不起考驗

大家不用生氣
等我先考上
再去幫大家釋憲   實現正義
我會說到做到^^
回覆 魯夫 在3/28/2012 5:42:59 PM的回覆:
我才是要當海賊王的人
回覆 司法院加油 在3/28/2012 5:50:47 PM的回覆:

書記官?法官助理?難道不都是在法院封閉系統內的一群嗎?

司法院就是希望尋找有真正有接觸過一般當事人經驗的律師,也只有律師才有此種受一般當事人委託案件、辦案的經驗
講白點,在任何一個國家,律師永遠是最了解那個國家社會民情及人心險惡的一群專業人士

另外,請問除了律師以外,還有哪個職務的考試科目是跟司法官一樣?


哀~~任何改革總是會侵害到某些人的利益~但終究是螳臂擋車
回覆 只有你喊加油而已 在3/28/2012 6:02:57 PM的回覆:
如果通的過
才是官方帶頭亂



回覆 5469 在3/28/2012 6:26:13 PM的回覆:
書記官?法官助理?難道不都是在法院封閉系統內的一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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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沒錯,但他們下班後,還是的與社會接觸,
不見得完全封閉。

至於律師,上班時間不是開庭、律見、   拜訪當事人之外,應該也是待在自己的辨公室內吧?
難道他們的辨公室就設在菜市場一樓的開放攤位?隨時看盡人情世事?果真如此,也看不盡全台灣吧!
回覆 血與淚沾滿你的業障 在3/28/2012 6:39:12 PM的回覆:
做了重大的考選變革,完全不必傾聽民意
對數千多名考生的權利默視
歷史會記錄這一切的

司法官應俱備專業,其專業本應由執業的過程中經年累月形成,並非由另一具有特殊資格的專業人員又再經過一次重重篩選,有疊床架屋之虞。
何不在受訓部分多所磨練,再予與淘汰,先在資格上率先篩選,扼殺了許多人才,不智之舉。

另外為了防堵涉事未深的法官,又開了一道小小的窄門給娃娃進去
(一般考生身分得報考),殊不知這樣做的用意為何?您防堵到小娃娃了嗎?
若全面給具律師資格及檢察官作為法官的來源,數千名考生的職業自由權被政府機關踐踏漠視。

請您三思阿!

回覆 法官人事改革shit 在3/29/2012 12:48:14 PM的回覆:
民國88年司法院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針對「司法院定位」、「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法官人事改革」三組議題進行討論,並就若干提案達成共識,作成結論。有關法官人事改革結論具體措施有下列十項   :一、審、檢、辯實施三合一考選制度。二、取消法官職等之限制,鼓勵資深法官留任於下級審。三、強化法官會議事務分配的功能,以法官自治方式分配審判事務,以落實審判獨立。四、設專業法院或法庭,並使法官久任其位,應適當施予在職訓練,因個案需要,得聘請專家參與案件。五、法曹養成過程及在職教育,在質與量方面均應積極提昇。六、建立法官評鑑制度。七、建立法官之職務監督,要求法官均能遵守法官守則之要求。八、建立不適任法官之淘汰制度。九、落實司法獨立。十、司法官養成教育環境-法學院之組織。迄至目前為止,上開結論已有多項完成,但也有部分在88年未獲共識之議題,如法官由檢察官、律師、學者轉任而廢除考試、司法官訓練所改隸司法院、審檢辯三合一合考分訓或合考合訓之培訓制度等,以及外界對法官人事制度透光性不足等,確迭為各界熱烈關注之焦點議題。
   惟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召開迄今已逾11年,在全球化競爭、政府組織再造與人民需求提高等環境變遷下,上開司法改革會議有關法官人事改革議題之提案或結論,以及外界對現行法官人事制度之意見等,自有檢討調整之必要,以符合司法為民之意旨,爰提出「法官人事改革評估委員會計畫書」,從法官之進場、退場及遷調制度等面向,探究改革起源、現狀檢討後,提出未來調整方向之題綱,提請「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討論,並將結論作為本院決策之參考。
回覆 XP 在3/29/2012 12:56:12 PM的回覆:
http://www.judicial.gov.tw/revolution/judReform10.asp
回覆 美國比較好? 在3/29/2012 2:53:04 PM的回覆:
東西文化大戰/賣活海鮮觸法? 華人超市經理被逮捕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賣活跳跳龍蝦、生鮮海產違法?美國維吉尼亞州(Virginia)一家華人超市因販賣生鮮海產,疑似違反維州法令,超市經理遭逮捕,華裔人士批評州政府刻意打擊華人飲食文化。

位於維吉尼亞州一家相當有名、擁有不少分店的大中華超市(Great   Wall   Supermarket),近日遭到維州保育界人士和政府官員到店內抽查,檢查結果認為超市在魚缸內出售大量鱸魚、淡水蝦和鱔魚等生鮮海產,違反維州「保護野生動物法」,野生動物必須居住在健康適當的環境,而不是擁擠的魚缸內,以此向警方檢舉報案。

此事件引起華裔人士不滿,因為其他韓國超市也有販售生鮮海產,甚至當地美國人也都會上門選購,而且該超市自開幕以來也從未接到警方通知有違法行為,當地華裔人士批評維州執法有偏頗,認為保育人士特別盯上華人超市。

維州官員表示,根據以往經驗證實,當野生動物遭商業化出售,物種數量將會大量減少,因此官方必須降低野生動物遭販賣的機會。但此說法馬上遭到超市辯護律師反駁,因為超市所販售的是養殖鱔魚,並非是野生動物,也未面臨絕跡,何來違法之嫌。

維州官方與當地華裔雙方各執一詞,全案將於本周開庭,屆時恐會引起東西飲食文化大戰。   
回覆 仿效比較快 在3/29/2012 3:14:18 PM的回覆:
清末以來,中國在長期、痛苦融合後,諸方面緩慢地變動了,如我們語言文化甚至審判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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