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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亂倫與同志,誰是麻煩製造者?
發表人 涼爽  

發表日期

4/13/2012 1:33:15 PM
發表內容 德國一名現年36歲男子史督賓在2000年與親生姐姐卡蘿斯基結婚,並在2001~2005年間接連產下3子,但在2005年史督賓被德國法院判決為亂倫,史督賓因此被關1年2月,出獄後史督賓上訴歐洲法院,控告德國法院違反人權,但今日歐洲法院判決史督賓的控告無效。

史督賓小時候被他人收養,直到20多歲找到原生家庭,並隨即和相差7歲的親生姐姐卡蘿斯基熱戀,2000年兩人「結婚」並生下3子,但其中有2子是殘障。2005年德國法院認為史督賓有亂倫行為,因此判他有罪,出獄後史督賓不服,認為他與姐姐是真心相愛,他們有相愛的自由,德國政府是侵犯他們的人權,因此上歐洲法院控告。

但歐洲法院認為,德國法院是要維護亂倫所帶來的問題,包括生理與心理上對社會所帶來的危害,因此判決史督賓對德國法院的控訴無效。
======================================

生理上,同志不會搞出baby,亂倫則可能生出笨baby。
心理上,亂倫跟同志對社會的倫理破壞性都差不多。
綜上,兩者似乎都是社會的麻煩製造者...。
回覆 拜託! 在4/13/2012 1:39:52 PM的回覆:
難道你不知道德國副總理兼外長是同志嗎?

多看點新聞行不行?受不鳥!

幸福美滿   在2012/3/6   上午   11:53:40的回覆:
德國外交部長兼副總理與同性戀男友低調完婚
2010-09-19         19:11來源:環球時報
德國時間17日晚6時左右,兩位男士走進了德國西部城市波恩的一家結婚登記處。這兩位男士是48歲的德國外交部長兼副總理基多·韋斯特維勒和其相戀多年的43歲男友邁克爾·莫隆茲。

據德國《圖片報》18日報導,兩人坐在禮堂的藍色長椅上,認真傾聽證婚人、波恩市長於爾根·寧普奇的講話。四周圍坐著20多位親朋好友。當天,韋斯特維勒身穿黑色禮服,淺藍色的領帶讓他顯得很精神。他的男友也穿同色禮服,但戴著黃色為主調的領帶。在德國,黃色和藍色放在一起,象徵和諧和幸福。同時,黃色也是韋斯特維勒所領導的自民黨的代表色。寧普奇市長特地佩戴紅色領帶,笑容滿面地宣讀結婚合約。兩位新人莊重地向對方做出承諾,之後交換金色的結婚戒指。

德國同性婚姻合法。簡單儀式之後,兩人正式成為“伴侶”。外長和他的伴侶並沒有像其他人那樣,在市政廳大門前舉行熱烈的慶祝活動,德國媒體分析稱,這是為了盡量不引起關注。據報導,默克爾17日晚向外長表示祝賀,祝詞是:衷心祝愿幸福美滿。

《圖片報》稱,這次婚禮顯得“靜悄悄”,卻是兩人愛情的“最高潮”。韋斯特維勒的男伴莫隆茲是德國著名的運動經理人,曾主辦過馬術、馬拉松和田徑比賽。2003年,他們在德國西部大學城亞琛市的賽馬節中初次見面,著名政治家和成功企業家“一見鍾情”。

2004年,他們在參加默克爾總理50歲生日宴會時,首度在公共場合曝光,同時被德國民眾所接納。自此兩人出雙入對,經常共同現身德國重要社交場合。

去年,韋斯特韋勒出任外長後,出國訪問也常常將男友帶在身邊。今年年初,韋斯特維勒曾因和男友出訪中國、日本、南美,被反對黨批評“公私不分”。但這一指責被韋斯特維勒堅決駁回,實際上,莫隆茲的出訪費用都是自掏腰包。

結婚後,外長和經理人的婚房安置在兩處,一處在柏林,另一處在科隆。曾有媒體問及,同性戀婚姻是否影響韋斯特韋勒的前途。莫隆茲回應道,德國民眾看重的是政治能力,而不是性取向。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德國外長韋斯特韋勒目前身處困境,在與默克爾聯合執政中,自民黨曾經提出的減稅等目標都沒有完成。黨內批評聲音漸大,民調也顯示,自民黨支持率創下歷史新低。所以,結婚可能是外長的一種“逃避”和減壓。

值得一提的是,外長結婚前,剛剛辭職的德國漢堡前市長、55歲的馮·伯斯特15日也帶上了19歲的男友出現在阿曼尼漢堡店開店儀式上。《圖片報》稱,這位當了9年漢堡市長的同性戀者,終於可以大大方方和男友一同露面。
回覆 註:猛! 在4/13/2012 1:41:48 PM的回覆:
值得一提的是,外長結婚前,剛剛辭職的德國漢堡前市長、55歲的馮·伯斯特15日也帶上了19歲的男友出現在阿曼尼漢堡店開店儀式上。《圖片報》稱,這位當了9年漢堡市長的同性戀者,終於可以大大方方和男友一同露面。


回覆 註2.:法律人同性戀 在4/13/2012 1:44:09 PM的回覆:
德國該外交部長   在2012/3/6   下午   01:04:09的回覆:
1980年入波恩大學法律系,1987年通過國家法律考試,1991年在波恩任見習律師,1994年獲得哈根函授大學(FernUniversität         in         Hagen)法學博士。

威斯特威勒生活在波恩與柏林,是萊茵蘭福音教派(de:Evangelischen         Kirche         im         Rheinland)成員。2010年9月17日起,他開始與CHIO亞琛經理米歇爾·莫隆茨(de:Michael         Mronz)成為已登記的生活伴侶關係。2004年,他在參加安格拉·梅克爾50歲生日派對時,偕同自己的伴侶米歇爾·莫隆茨一起出席,因此算是低調地出櫃,引起德國政壇注意。2009年大選後,他在聯合政府內擔任外交部部長,也成為歐洲第一位同性戀外交部長。
回覆 註3. 在4/13/2012 1:53:26 PM的回覆:
從亂倫刑罰的角度來看,是為了保護生下來的小孩是健康的,那麼,只有異性戀才會生下小孩,那麼,你怎麼不說亂倫的「『異性戀』」是麻煩製造者?

莫名其妙!
回覆 路人 在4/13/2012 2:32:58 PM的回覆:
許多在各行各業中表現優秀的人是同志,這無須置疑,但我個人並不喜歡聽到這樣的舉例,因為就算只是沒沒無聞的普通老百姓,一個既不優秀也不討喜的人,他要跟他同一個性別的人在一起,那是他的自由,這不需要優秀的背景來證立這件事的正當性。

沒有同理心、自私鬼、無道德的人,才是這個社會的麻煩製造者。
回覆 痛快 在4/13/2012 5:00:57 PM的回覆:
同志婚講的理所當然?

老少配、姐弟戀都能接受了,何以基於小孩生下來可能是白癡就不能接受亂倫婚?

若同志婚能基於時間遞嬗而普遍接受、將歪的說成直的....
怎亂倫婚就不能因科技發達而改變想法、將笨的提早墮掉就好了?
遺傳基因科技不是很進步了嗎?

亂倫婚者顯然比較"細漢"。

堅持為亂倫婚者發聲!
回覆 關於血親性交罪 在5/1/2012 8:36:16 AM的回覆:
第16屆政大刑法週--刑法的應罰與需罰--林山田教授追思學術研討會
有兩篇文章:
1.陳志輝,論血親性交罪之可罰性---兼論法益理論在德國憲法法院判決的定位
2.李聖傑,家族相似性探尋刑法典範之應用---以法益為核心

另,關於Knut   Amelung的憲法代理人訴訟,http://www.bverfg.de/entscheidungen/rs20080226_2bvr039207.html

(雖然看不懂德文,但因為有google翻譯,仍不無收穫)
回覆 在5/1/2012 10:04:06 AM的回覆:
家族相似性----->維根斯坦

關於家族相似性,林更盛,從維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反思類推適用-以鄰地通行權為例         貳   維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         一   維根斯坦對家族相似性的論述      以下節錄維根斯坦對於家族相似性的最重要論述:..................
回覆 ... 在5/1/2012 10:10:23 AM的回覆:
李登輝跟陳水扁是麻煩製造者
但他們不是亂倫也不是同志
(或許是我不知道啦)
回覆 還好 在5/1/2012 4:36:51 PM的回覆:
李聖傑的那篇文章是從141~164頁,不然維根斯坦的東西說真的讓人怕怕................
回覆 在5/1/2012 5:14:35 PM的回覆:
林更盛「也」是雷根斯堡大學的,該大學跟維根斯坦有甚麼關聯嗎?

回覆 很好聽 在5/1/2012 6:37:39 PM的回覆:
李聖傑唱過痴心絕對
回覆 政大那個李聖傑 在5/1/2012 6:42:23 PM的回覆:
感覺很有氣質。

李聖傑v.s.許恆達?
回覆 在5/1/2012 6:44:46 PM的回覆:
李聖傑的該篇文章的研討會,主持人是蘇俊雄(已逝),評論人是謝如媛(李茂生的學生)。
回覆 註2 在5/1/2012 7:44:40 PM的回覆:
上課傳授秘笈
http://tw.kkbox.com/artist/3tsX0F1CfHTx4L00F02F-08J-index-1.html
回覆 刑法科學 在5/2/2012 6:54:57 AM的回覆:
費爾巴哈(1775~1833)的體系:
第二編   成文刑法或刑法的分則
   第二部   關於不確定犯罪
      第三章   違警罪
         第四節   部分違反風紀警察法,部分違反民事警察法的輕罪:
            一   性犯罪概述
            二   滿足性慾的具體輕罪
            (一)淫亂和賣淫
            (二)非法同居
            (三)「亂倫」
            (四)「雞姦」
            (五)性犯罪的幫助犯---拉皮條

徐久生翻譯
回覆 團藤重光之草野豹一郎 在5/6/2012 9:04:46 PM的回覆:
通姦罪:

瀧川事件   在2010/7/6   下午   04:41:13的回覆:
瀧川事件,又名京大事件,是昭和8年(1933年)發生於京都帝國大學的一起壓制思想的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的瀧川幸辰教授(後為京大校長),在其著作《刑法講義》、《刑法讀本》中,對於「通姦罪」只適用於妻子一方的法律提出批判。瀧川的這一主張,遭到了貴族院議員菊池武夫和政友會宮澤裕等人的攻擊,被指責為共產主義的學說,因此上述著作被禁止發售,齋藤實內閣的文部大臣鳩山一郎甚至對京大校長小西重直提出罷免瀧川的要求。儘管校長拒絕了這個要求,但根據文官分限令,瀧川仍被迫停職。

面對這個事態,京大法學部全體31位教授提出辭職以表抗議,但是未得到學校當局和其他學部的支持。接著,小西校長也被迫辭職,隨著強硬派的新任校長松井元興(理學博士,後為立命館大學校長)的上任,事件迅速得到了平息。最終導致了瀧川教授被免職,佐佐木惣一(後為立命館大學校長)、宮本英雄、森口繁治、末川博(後為立命館大學校長,總長)等教授也被免職,其餘14名教官辭職的結果。

瀧川事件導致京都帝國大學的17名原任教官辭職,並轉往立命館大學擔任教授及助教。而這件事件亦成為了黑澤明監製的戰後第1部電影《青春無悔》的背景。
   
回覆      在2010/7/6   下午   06:20:08的回覆:
對於「通姦罪」只適用於妻子一方的法律提出批判。瀧川的這一主張,遭到了貴族院議員菊池武夫和政友會宮澤裕等人的攻擊,被指責為共產主義的學說,............
------------------
感覺好像是「沈家本事件」的翻版(不知是政治鬥爭還是真的因為當時共黨赤化的影響):勞乃宣張之洞反對最力,勞以......「無夫姦(?)」等款,大清律皆有特別規定,而新刑律草案則一筆抹殺,大失「明刑弼教」之意;張以未設「姦通無夫婦女治罪(?)」之條文,乃屬「蔑棄禮教」,更惡毒以對於內亂罪無「唯一死刑」的處罰規定,指沈家本「勾結革命黨」...........
(林山田,通論,註)

感覺起來,瀧川幸辰事件遠不及沈家本(大失明刑弼教、蔑棄禮教、勾結革命黨)事件!(李茂生說瀧川幸辰的教科書事實上僅受到(馬克思主義)影響而已(而非宣揚馬克思主義))。   
回覆 陳興良的判例刑法 在5/9/2012 8:29:00 AM的回覆:
其中,關於(男性)賣淫(與中共省政法委):
第1節組織男性從事同性性交易行為之定性研究
二、爭議問題及裁判理由
李寧案發生以後,其處理過程並不順暢。根據有關媒體的報導,2003年8月17日,李寧等人歸案。警方根據李寧等人的口供,以及掌握的其他證據,以涉嫌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將李寧等人刑事拘留,隨後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捕。警方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捕後,對案件如何定性出現了爭議。秦淮區檢察院經過再三研究,最終認定刑法對組織同性賣淫行為沒有明確界定,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刑法原則,李寧等人的行為並不構成組織賣淫罪,李寧等人應當“無罪釋放”。此前,鑑於此類案件的特殊性,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曾拒絕受理同性戀賣淫案件。由於李寧這起案件比較少見,警方為慎重起見,特地請教了南京市一些法律界人士。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江蘇省刑事辯護委員會主任孫國祥和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薛濟民律師都認為,刑法第358條規定的組織他人賣淫行為中的他人並沒有特指女人,就應該理解為包括男人。因此,李寧案應按有罪論處。同時,警方還找出了全國其他城市的類似判例。檢察院認為,上海等地對類似案件作出的有罪判決,並沒有請示立法機關或相關上級司法機關,因此不具有借鑒性和參照性。此外,法律界人士的觀點屬於學理解釋,也不宜引用。所以,李寧等人應被無罪釋放。之後,檢察院作出不批捕決定。按法律規定,李寧等人必須在最長刑事拘留時間30天之內獲釋,否則就是超期羈押。不得已,警方按法律規定,在向檢察院申請複議的同時,將李寧等人釋放。复議的最終結果是,檢察院維持原來的意見。鑑於這起案件的特殊性,檢察院、警方將案件向上級部門做了匯報。在「江蘇省政法委」的協調下,江蘇省級政法部門召開了案件研討會。「江蘇省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認為,李寧等人的行為已造成較為嚴重的社會危害,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徵,會議決定立刻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請示。
回覆 嗯嗯... 在5/9/2012 9:45:21 AM的回覆:
會不會搞到最後變成「最高人民法院」仍須向「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請示」?
回覆 雷克雅維克 在5/10/2012 7:35:18 AM的回覆:
冰島女總理與同性伴侶正式結婚      
時間:2010/6/28   08:19   
撰稿•編輯:季 平     新聞引據:   採訪、法新社   
   
冰島女總理西古達朵提(Johanna   Sigurdardottir)27日根據冰島的新法律,與她多年的同性伴侶─女作家兼記者雷歐斯多特(Jonina   Leosdottir)正式結婚。

  今年68歲的西古達朵提,於2009年2月執政,成為第一個公開同性戀身份的冰島政府首長;她與50多歲的雷歐斯多特共同生活多年,2人已於2002年民事結合(civil   union)。

  所謂民事結合,是指由法律、也就是民事法,所確立並且保護的等同或類似婚姻的2人結合關係,因此稱為「民事」「結合」。

  冰島於1996年讓同性戀民事伴侶合法化,擁有與異性結合婚姻相同的權益,但是同性戀者的這項關係一直不被視為正式婚姻。

  這個月12日,冰島國會通過立法,允許同性戀者結婚;這項法律於27日正式生效,西古達朵提與雷歐斯多特提出將民事結合轉化為婚姻的要求,正式結合。
   
回覆 煩死了 在5/10/2012 8:09:04 AM的回覆:
將來人跟狗也可以結婚
人獸交合法化
回覆 先生 在5/10/2012 8:51:33 AM的回覆:
誰跟你說人獸交是犯罪行為?

拜託!
回覆 人獸交的風險 在5/10/2012 8:58:12 AM的回覆:
獸交的風險
獸交對於嘗試者的最大風險,在於可能會染上不知名的致命疾病。有關愛滋病起源的一個說法,就是有人與帶病的猩猩性交,從而把這種致命的病毒從猩猩帶到人類社群中;另一種說法則是人類吃猩猩的肉才把病毒帶到人類身上(Discovery節目)。此外,2005年在美國有一位男子在與馬匹性交後導致急性腹膜炎和乙狀結腸穿孔而死亡。[2]2011年巴西一份研究又指出,獸交會增加陰莖癌的風險。
回覆 U 在5/10/2012 10:19:29 AM的回覆:
人偶交就沒風險了吧   
找充氣娃娃..
回覆 Kent 在5/10/2012 10:38:41 AM的回覆: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9日專電)紐約上訴法院決議,網路觀看兒童情色作品並不構成刑事犯罪行為,因此判決這類行為無罪。這項判決引發人權團體抗議,認為變相鼓勵孌童。

   這項判決主要是針對現年65歲的紐約州馬瑞斯特學院(Marist   College)公共行政教授肯特(James   Kent),在2007年進行電腦掃毒時,被發現他的電腦裡有多張兒童情色照片,他被以購買並持有兒童色情作品遭到起訴,在2009年被判1至3年有期徒刑,並已入獄監禁。

   但肯特不滿判決結果,提請上訴。紐約高等法院昨天做出判決,認為根據紐約州相關法律,網路觀看兒童色情作品只顯示觀看者的意圖不良,但獲得非法影像、進入非法網站並不構成犯罪行為。

   法院也接受肯特的說法,表示他收集這些作品是為了進行研究,他也指稱,如果不是為了研究之用,他會將這些照片刪除。

   但法院的這項判決已經引發人權團體的不滿,認為這有鼓勵變態者的嫌疑,放縱他們任意收集、觀賞這些照片,可能造成更多孌童犯罪。
========================================

看個戀童影片也犯法,這比中國律師告日本遊戲商還扯!
回覆 先生 在5/10/2012 10:46:27 AM的回覆:
冰島於1996年讓同性戀民事伴侶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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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人說同性戀是犯罪行為啊

同性戀民事伴侶要合法化
人獸交就不能合法化嗎
異種結婚也是美事一樁

回覆 樓上的先生 在5/10/2012 11:55:36 AM的回覆:
樓上的先生!你在說甚麼?

完全聽不懂。
回覆 硬蕊還完全禁止咧 在5/10/2012 12:02:24 PM的回覆:
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   是完全禁止的。
回覆 不懂ㄝ 在5/10/2012 12:05:55 PM的回覆:
為什麼暴力也禁止?很多電影不也是超暴力的?為什麼跟性連結就完全禁止?

還有性虐待也是阿!片商的性虐待的內容當然也是演的阿,為什麼也完全禁止?




回覆 Obama 在5/12/2012 7:55:08 AM的回覆:
歐巴馬   支持同性結婚   
〔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歐巴馬九日接受訪問時,公開表示支持同性婚姻,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的美國總統,同志團體大表支持,也確立同性婚姻議題將成為今年大選選戰的重要議題。

歐巴馬過去反對同性婚姻,但九日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專訪時,表示他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有了改變,歐巴馬說,「對我來說,我能夠站出來,肯定的表示我認為同性情侶應該能夠結婚,這是件很重要的事。」歐巴馬表示,他看到同性戀幕僚嚴守一夫一妻制的關係,共同撫養孩子;同志軍人在不問不說的同志禁令解除後,仍感到約束,這些人都無法透過婚姻結合,因此促使他改變想法。妻子蜜雪兒也支持他的立場。不過歐巴馬也坦言,這是他個人立場,因為同性婚姻是否合法是由各州自行決定,幕僚也表示歐巴馬的轉變對目前政策來說沒有影響。

五十%美國人   支持同性婚

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有五十%的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反對的也有四十八%。大選一級戰區的北卡羅萊納州八日才舉行公民投票,以六十一%比三十九%的票數通過修改州憲,禁止同性婚姻。一些高階幕僚認為,歐巴馬的表態會激怒宗教保守人士,而且北卡的投票結果證實反對同性婚姻會是共和黨操作選戰議題的著力點。但也有人認為歐巴馬的表態有望替他拉到民主黨年輕選民的票。

德國外長讚「勇敢的一步」

一名高階官員表示,歐巴馬是在今年稍早得出支持同性婚姻的想法,原本計劃在九月初的民主黨全國大會聲援同志婚姻,不過副總統拜登六日接受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訪問時,脫口而出表示完全支持同志結婚,讓外界聚焦這項議題,促使歐巴馬承受提前表態的壓力。而支持歐巴馬的大金主有好幾位都是同性戀者,希望歐巴馬能夠公開表明對同性婚姻的支持。

同志與人權團體齊聲讚揚歐巴馬的決定,稱讚歐巴馬締造歷史,有望帶領全球做出改變。紐約市長彭博也表示贊同,稱這是美國公民權利的重大轉折。已公開出櫃的德國外交部長威斯特維勒讚揚歐巴馬此舉是「勇敢的一步」。

宗教界批無恥   只想要選票

然而批評聲浪也不小,尤其是宗教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批歐巴馬無恥、只想吸引選票。天主教聯盟主席多諾霍說,小孩需要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有民眾表示,神創造了亞當與夏娃,不是兩個亞當或兩個夏娃。澳洲總理吉拉德則說她會持續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幾乎篤定代表共和黨參選總統的羅尼則保持一貫的反對態度,認為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組成的關係。

目前美國只有六州和華盛頓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合法,歐洲數國、加拿大、阿根廷、南非已經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回覆 路人 在5/12/2012 11:15:16 AM的回覆:
To   先生
不需要用這種戲謔的口吻,拿人獸來比喻同性戀只是顯得你非常粗暴,不懂得尊重跟自己不一樣的人,那些自以為邏輯的推論,自以為佔上風的嘲諷,只是顯得你小小的心胸容不下這整個世界,還有這篇文章的開版者,諷勸你們,做人要留點口德,你可以發表不贊同的意見,但請不要以這種假推論的方式,包裝無德的謾罵
回覆 路人 在5/12/2012 11:17:22 AM的回覆:
'奉'勸
回覆 PP 在5/12/2012 8:52:29 PM的回覆:
先生   在2012/5/10   上午   10:46:27的回覆:
也沒人說同性戀是犯罪行為啊

同性戀民事伴侶要合法化
人獸交就不能合法化嗎
異種結婚也是美事一樁
--------------------------------------
TO   先生
嘴巴點口德   現在都是現世報   不然的話   多擔心你兒子以後是否會變成你最鄙視的同志   讓你痛苦想去自殺或吃大便
或是你女兒需求無度   最後跟也受不了去搞人獸交

你   嘴巴放乾淨一點吧!   阿門


回覆 仁壽膠 在5/12/2012 10:16:17 PM的回覆:
我覺得樓上最不乾淨
回覆 不要太在意 在5/12/2012 10:52:55 PM的回覆:
異性戀是不可能今自己跟人獸交相提並論的,問題是,會去「從事」人獸交的,是異性戀者還是同性戀者居多?倒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回覆 在5/12/2012 11:48:51 PM的回覆:
不知道人類男性找雌性動物的人獸交,跟人類女性找雄性動物人獸交,算不算是「異性戀」?
回覆 請別歧視異種 在5/13/2012 12:58:01 AM的回覆:
樓上...是異種戀

那找植物,無生命物或電子產品或夕膠製品來交
算什麼戀呢
回覆 給樓上的! 在5/13/2012 1:10:30 AM的回覆:
顯然你不知道我在談甚麼!所以希望你先弄清楚「談論的『客體』」,ok?

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   其「戀   」的   「客體」   是「性別   」,人有性別,男性,女性(一般而言);動物也有:雄姓,雌性!

那麼,男性人類跟雌性動物的人獸交是不是異性戀?女性人類跟雄性動物的人獸交是不是異性戀?

至於你所謂的「異種」,不好意思,就是所謂的人獸交「(動物戀」)。

還有阿!你的問題,大概要參閱「戀物癖」(Sexual   fetishism)!

回覆 在5/13/2012 1:13:58 AM的回覆:
常見的戀物包括:戀「鞋」、戀「襪」、戀「靴「、戀足、戀「西裝」、戀「制服」、戀「女內褲」、戀褲、戀毛髮、戀理髮、戀手套、戀假髮、戀乳、戀胸罩、戀「尿布」或迷戀由某些「特別材料」(如「橡膠」、裘皮、氨綸、「皮革」、「乳膠」、「尼龍」、綢緞)製作的服裝。

另外,還有一種戀叫「無性戀」。
回覆 錯錯錯 在5/13/2012 9:18:12 AM的回覆:
動物還有雌雄同體
還有無性別的
還有隨環境改變性別的

哪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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