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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林益世案怎麼查?
發表人 M19  

發表日期

6/28/2012 10:24:50 AM
發表內容 只有對造空口白話、美金單據,無實質談判、交付證據,這怎麼查?
要爆料也該有具體的證據吧。沒具體證據,頂多只能短期的損傷林的形象,長期來看,根本不痛不癢。
回覆 123 在6/29/2012 3:05:42 AM的回覆:
開版完全不懂本案嗎?

請看這2天馬英九與陳沖的態度

這2個人都不敢力挺林先生喔
(純從媒體報導觀察)

短期對林先生不利嗎???

我們繼續看下去.....請看明天報紙^^
回覆 台丸郎 在6/29/2012 8:22:52 AM的回覆:
民進黨黨內有人發生貪瀆疑案,甚至判刑確定被關了,黨內幾乎都會力挺,真是「有情有義」

哪像國民黨,黨內有人發生貪瀆了疑案,就說「依法辦理」
回覆 hh 在6/29/2012 8:26:40 AM的回覆:
那位只看的見藍不見綠的
出來講講啊
回覆 泛藍選民 在6/29/2012 8:42:23 AM的回覆:
支持藍的可不會跟支持綠的一樣

把政治人物當作神一樣

我支持藍,是支持藍的政策理念,又不是支持那些政治人物

就算藍的政治人物也一樣

真的有貪瀆的話,就像阿扁一樣,抓起來關

我一樣覺得大快人心!!

政治人物又不是什麼聖人

回覆 能送6500的 在6/29/2012 8:55:38 AM的回覆:
不是普通人.
所以敢暴料,會沒有證據?
通常錄音是證據,
另外照片的流出,已是不尋常!
若是某前立委的邱O的手法,後續連續劇還有得看.若邱還在當立委,此案一定有更大的話題.
再者,,特偵的查證,手法之快,也是奇特!
如果暴料的人,不明特偵是敵或友,但沒有保障之下,短期是不會出現的.或許要律師陪同才能出庭接受偵訊.
補充一下,若府院要查,可以另外詢問其他人,不必問林.或許已問了林之外的其他人?剩下的可能是偵調依法辦理的事.
回覆 我們又不吃檳榔飆國罵 在6/29/2012 11:56:23 AM的回覆:
如果林益世貪污
就把他跟阿扁關一起關到死

但泛藍選民可不會像泛綠的一樣

硬說阿扁無罪   政治迫害
回覆 亂查 在6/29/2012 1:16:50 PM的回覆:
如有收賄,業者一定有內帳。
所以特偵組先傳業者。
即使送現金,收賄者還是會將錢寄存。
現在都可查三等親。
再調通聯。
回覆 ? 在6/29/2012 1:55:14 PM的回覆:
對照藍色媒體打扁的標準
這些日子它們的表現實在太雙重標準了
早就該直接批馬了吧
回覆 合理懷疑 在6/29/2012 2:26:02 PM的回覆:
林的錢請女學生放保險箱
然後被白蟻蛀光了

這就是前些時新聞的幕後真相
回覆 路人 在6/29/2012 3:40:58 PM的回覆:
打扁的標準?

阿扁貪污是有確切的證物和證人

林益世如果有貪污,也要等有確切證據吧

幹嘛那麼急啊

不然沒有確切的證據就要給他「定罪」嗎?那跟"媒體辦案"有什麼二樣?

還有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綠營好像都忘光光了

說白一點,如果林益世真的有貪污,對藍營是利遠遠大於弊的的,因為現在沒有選舉,而且能提早把藍營中的害群之馬剔除掉
回覆 L 在6/29/2012 3:53:06 PM的回覆:

反貪倒扁那些年
阿扁被無罪推定?
雙重標準被抓包還死不承認
回覆 怎麼比 在6/29/2012 4:03:18 PM的回覆:
阿扁錢匯到瑞士去,都被外國爆出來了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也都認了

有跟林案一樣??差非常多吧
回覆 L 在6/29/2012 4:10:40 PM的回覆:
樓上的
各事件的時間點自己去抓一抓
藍營怎麼操作的
都很清楚啦

藍營媒體這些天的辯詞
靜待司法調查   
無罪推定
放在那些年
都自打嘴巴到斷牙了~
回覆 等證據吧 在6/29/2012 4:23:07 PM的回覆:
樓上

是哦

阿扁的案件可是物證、人證都有,連外國都拿出物證有匯貪污的錢

現在原來還沒拿出證據,就可以給人定罪

你真的是學法律的嗎?
回覆 個人意見 在6/29/2012 4:57:35 PM的回覆:
高雄人真不守法又不可靠
不過比台南人好一點
回覆 路人 在6/29/2012 5:03:03 PM的回覆:
如果林益世真的有A錢

現在被法辦,對國民黨最好

因為二年後的高雄市長選舉,本來林是有意願想出來選的

真的是他出來選,如在選時被爆,那國民黨就真的完了

現在被法辦,就會換楊秋興或是其他人出來選

如果真有貪污,現在被法辦,對國民黨選舉真的比較好
回覆 都不行的話我來選 在6/29/2012 5:19:19 PM的回覆:
支持楊秋興!
回覆 富二代 在6/29/2012 5:43:51 PM的回覆:
高雄市長選舉
如果是:
林益世VS陳致中

一定很金彩

花媽就請繼續睡囉
回覆 好A 在6/29/2012 8:25:19 PM的回覆:
花媽躺著幹
輕鬆上
回覆 客觀 在6/29/2012 8:33:06 PM的回覆:
持平而論

楊秋興在高雄,比林益世強多了

林益世連立委都選不上

楊雖然也很難選得贏

但至少也當過高雄縣長

票會比林多
回覆 OK 在6/29/2012 9:53:40 PM的回覆:
OK,   我們繼續關心扁案XD
回覆 0x 在6/29/2012 10:25:57 PM的回覆:
清白的人
還需要自證清白嗎
這太荒謬了
回覆 864566 在6/30/2012 1:31:38 AM的回覆:
又把阿扁拖出來罵了

阿扁一定會想~躺著也中槍

藍營的人,不要再消費陳水扁了

今天的主角是林益世
回覆 醫龍 在6/30/2012 1:45:04 AM的回覆:
這麼好賺的生意
何必搞到勒索別人
自己開間公司自己搞自己賺不會嗎?
這就是政治人物的程度嗎
回覆 嗯嗯 在6/30/2012 7:05:11 AM的回覆:
馬先生一向不沾鍋   
回覆 證據怎不拿出來 在6/30/2012 9:36:31 AM的回覆:
民進黨說有什麼錄音帶

就跟謝長廷當年拿錄音帶,說吳敦義有外遇

把錄音帶送到美國或其他國鑑定

不就真象大白了
回覆 其實 在6/30/2012 9:50:27 AM的回覆:
其實我一向不是很相信政治人物的操守(藍綠都一樣),
至少選舉需要花錢,這些錢要從哪裡來?要標榜高道德標準,
可是私底下又要找錢源,收了錢是在選民服務還是收賄?
要論斷藍綠政治人物功過言之過早了....
回覆 司法澄清或弄糊 在6/30/2012 11:44:37 AM的回覆:
往好想
爆料的人是為了自己的氣有得出,如果先前已付6500,因為未付8000多,就沒了,回收不來,只好出此招,以為吐氣但也斷了以後的路.
往壞想
以百姓一名打掉一個直轄巿長(高官一名)的可能政治人物的政治生涯,有陰謀或陽謀?反正打槍已中,目的已達成.
..............
再來的司法偵審,無論是否查出事實,司法恐不能還人清白及所失利益!
回覆 呵呵呵 在6/30/2012 12:37:16 PM的回覆:
唉唷,   惜惜清廉執政團隊的精英喔~~
回覆 OPM 在6/30/2012 1:13:19 PM的回覆:
爆料的人半夜被抓了
回覆 證據怎不拿出來 在6/30/2012 2:30:33 PM的回覆:
該不會說,錄音帶不小心被狗咬去了吧?
回覆 寶傑 在6/30/2012 5:06:20 PM的回覆:
馬先生.....
................西屏,你怎麼看?
回覆 633 在6/30/2012 7:21:14 PM的回覆:
該把靈異押起來了吧
回覆 藍綠大不同 在7/1/2012 1:46:42 PM的回覆:
藍:貪污就切割

綠:現在還在連署救阿扁




-------------

我還是比較欣賞諸葛亮的揮淚斬馬謖
回覆 789 在7/1/2012 1:50:23 PM的回覆:
姚立明說的好
國民黨貪腐幾十年了
怎麼四年就變清廉了
真是台灣奇蹟呀~
回覆 怎麼查?就這麼查∼ 在7/1/2012 2:09:56 PM的回覆:
怎麼查?
叫記者跟監、跟拍,偷錄音再挑幾個毛病說他在說謊,然後再出幾個頭版,請林益世敵對政黨的立委再上電視齜牙咧嘴的罵幾下之後,大家投票一下,就可以判死刑了呀?
回覆 路過 在7/1/2012 2:26:17 PM的回覆:
全世界各國,執政過的政黨,哪一個沒有貪污的官員?

連美國的兩大黨,被抓過貪污的官員也是一大堆

但是要比較的是,一個政黨對A錢的官員的態度

如果是「有情有義」,一直在「連署」救貪腐,被判刑的還是提名不分區立委

那當然要支持對涉A錢疑案的官員,依法辦理的政黨

回覆 在7/1/2012 3:09:27 PM的回覆:

因為無罪推定   
所以廉政委員還是可以賴著不走
這就是依法辦理的標準?
回覆 樓上法律唸得不太好 在7/1/2012 3:16:09 PM的回覆:
是啊,依照無罪推定,是這樣沒錯啊
回覆 在7/1/2012 3:21:06 PM的回覆:
無罪推定

反貪倒扁在搞屁喔

阿扁依法當總統   

鬧啥東西呀
回覆 別打自己臉 在7/1/2012 3:46:35 PM的回覆:
怎麼有人一直提阿扁的案件,在打綠營自己的臉?

阿扁的案件當時是有一堆證據被公開出來

現在林益世的案件,連唯一的證據錄音帶都還沒公開,就有一堆綠民在幫他「定罪」呢
回覆 在7/1/2012 4:13:45 PM的回覆:
要分證據有無公開呀?
到底公開了哪些證據呀?

若說錄音帶未公開就先反貪
那民進黨的道德可是更高呀
忌惡如仇呀
道德這麼高的黨   
怎麼可以不支持呢

路上有人呼救
有人沒種仗義
還說聽見不等於真的有危險,然後就走了
這種沒種又找理由的傢伙   
真的很藍
回覆 在7/1/2012 10:16:22 PM的回覆:
連錄音帶的內容都不知道

甚至錄音帶是否偽造、是真是假也不知道

就可以定罪了

那我們學一堆法律幹嘛??
回覆 在7/1/2012 11:01:31 PM的回覆:
你就等這看
業者不會吃閒著
回覆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在7/1/2012 11:07:28 PM的回覆:
人家吃個麵
幹嘛一堆綠蠅在喊燒
回覆 在7/1/2012 11:14:54 PM的回覆:
若說錄音帶未公開就先反貪
那民進黨的道德可是更高呀
忌惡如仇呀
道德這麼高的黨         
怎麼可以不支持呢

==========================


別說笑好嗎

幾個被判刑確定的,可以提名不分區立委

搞了幾億元,還匯到國外去的,現在還在連署要求特赦

對別人,道德標準是要求很高

對自己人,則是道德標準要求超低的呢
回覆 在7/1/2012 11:37:49 PM的回覆:
清廉!
清廉!
清廉!
回覆 嗚~ 在7/2/2012 12:14:08 AM的回覆:
靈異出得來嗎?
嗚嗚嗚~~~
回覆 在7/2/2012 12:42:21 AM的回覆:
劉文雄跟姚立明都說啦
國民黨貪腐了幾十年
四年就變清廉啦
還有人信以為真
真是笑死啦

人家歐美是個人貪
國0黨從威權就集體貪到現在   
早就貪成精了
有人意識形態的太明顯啦~

砸大錢的的路平專案
跟豆腐渣鋪的一樣
為什麼?   腦袋要會想啊~
回覆 地方派系不可信 在7/2/2012 7:56:38 AM的回覆:
林益世是地方派系推出來參選的

地方派系推的候選人,都不太可以完全信賴

講白一點,地方派系推候選人出來參選,就是為了「利益」!

但是現實是

台灣的中南部,參政的候選人,很多都是地方派系推出來的

不管藍綠,都是一樣

但是不管藍、綠,為了勝選,也只好支持地方派系的候選人

這也是台灣民主的困境之一
回覆 這不是肯德基 在7/2/2012 8:03:42 AM的回覆:
林益世怎麼被聲押了?

民進黨不是一直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難道林益世的黨證過期了??

回覆 在7/2/2012 9:19:43 AM的回覆:
本來就是國民黨開的呀
藍營內鬥
總是要有輸贏呀

想到那些堅持證據未公開就不可信的人就好笑
我看路人說你家失火了   
他一定會說我不相信
除非消防隊的火災鑑定出爐他才相信
真是笑死人了~

死都要牽拖的人也很可笑
都麻吉幾十年了
現在竟然說派系很爛
郭董不也吐槽了   
學者也不能治國呀
可惡的老K
爛人誤國   無能治國
回覆 好笑 在7/2/2012 9:58:04 AM的回覆:
藍營內鬥?

證據呢??

還是跟說陸客來台會木馬屠城,簽ecfa會造成4百多萬人失業……

等等的造謠一樣

反正造謠都不用證據的
回覆 在7/2/2012 10:37:26 AM的回覆:
又要證據啦

記得路人大喊失火的時候

你要等火場鑑定報告出爐才能相信喔

簽了沒發   633破功   清廉招牌被抹屎
謊言連篇的證據~
嘻嘻嘻~
回覆 再造謠嘛 在7/2/2012 10:52:46 AM的回覆:
什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藍營內鬥



==============================

還不出貸款   陳啟祥怒報復

懷疑林益世索賄不成   惡搞害斷料

2012年07月02日

   陳啟祥認為是林益世索賄不成,在背後搞鬼害地勇遭斷貨,因此爆料林益世索賄過程。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這次掀起林益世疑索賄風暴的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據了解,從事脫硫渣生意22年,賺進不少銀兩,卻因打通關、養兄弟和好賭,讓他花錢如流水,加上去年陳因出貨品質不佳得罪地方勢力,又因與同業關係不佳,屢遭檢舉污染環境,最後遭中鋼斷貨,致銀行貸款還不出來。他認為這一切都是林益世索賄不成,背後搞鬼,心一橫,才決心爆料報復林。


鞏固事業屢得罪人
鋼鐵業者指出,中鋼廢棄物再利用這一行暴利豐厚,多有地方勢力覬覦,業者都懂得自我保護之道,因此多年來中鋼的脫硫渣固定平均出貨給地勇、大地亮及台協等三間公司。而在鋼鐵業界綽號「勾仔祥」的陳啟祥,則因常設誘餌釣人上鉤,再蒐證錄下對方的不法事證作為談判籌碼,雖因此鞏固事業,卻也得罪不少人。   

近年因鐵工廠要求脫硫渣品質日漸提高,但陳卻未更新機器,無法分離出鐵含量較高的脫硫渣,致生意下滑。同時地勇又因污染環境、違法在農地堆置脫硫渣不斷遭到檢舉,高雄市環保局及檢調單位分別收到十餘次檢舉函而查辦地勇。   


資金吃緊拒付賄款
據悉,陳因有感脫硫渣生意越來越難做,3年前轉而爭取爐渣鐵採購合約,才會找上林幫忙取得中鋼的爐渣鐵採購合約,但也因資金需求加大,近年地勇疑似向銀行貸款數億元,高額的利息讓陳經常周轉失靈。由於資金吃緊,加上陳自認可自行續約,因此當林開口要求8300萬元喬合約時,陳才決定不予理會。
果然,陳未付款給林,也順利續約,但因地勇又遭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今年4月1日遭高雄環保局裁決斷料時,陳也被銀行追債,後來6月環保局雖然廢止斷料裁決,但中鋼仍堅不出貨,腹背受敵的陳,認為是跟林益世鬧翻才會被斷了銀根。   


環局撤禁令仍沒貨
因地勇雖遭環保局裁定斷料,但已順利續約,陳認為,林斷然不敢對民進黨執政的高雄市環保局施壓,因此認為不需要付錢給林,只要自行改善遭檢舉項目,使環保局撤銷停止供料的命令即可,不料6月1日環保局雖撤銷禁令,但不受環保局約束的中鋼等仍不出貨,陳才認為這一切都是林益世搞的鬼,於是決定爆料脫林下水。   

回覆 在7/2/2012 11:03:59 AM的回覆:
合理懷疑

造謠
怎麼區別呀

噗ㄘ      哈哈哈~
回覆 樓上轉得真硬 在7/2/2012 11:08:00 AM的回覆:
上面那位、跟民進黨

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說是「合理懷疑」嗎?

從來沒有說只是懷疑吧
回覆 在7/2/2012 11:26:59 AM的回覆:
是誰含血噴人   
見人就說造謠
卻死拿不出證據證明別人造謠的呀
回覆 在7/2/2012 11:29:00 AM的回覆:
對啦
造謠
你說造謠不用證據的嘛
哈哈~
回覆 JC 在7/2/2012 2:25:44 PM的回覆:
綠營對藍營貪污犯最好深誤痛絕
但標準可要一致
阿扁阿珍貪污該關多久就關多久
別再要求特赦
或以身體不適牽拖了
回覆 AC 在7/2/2012 3:18:12 PM的回覆:
不是說依法嗎
這會兒就不能依法要求啦
標準不一呦
回覆 路人 在7/2/2012 4:55:51 PM的回覆:
明明所有的報導,都是說被索賄的陳姓廠商爆料

還有人在造謠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聲押林益世,只是因為藍軍內鬥

真是笑死人了

我就有一個父母都是深綠的,超深綠的同學是檢察官,你是要叫我怎麼相信法院是藍的??
回覆 司法獨立?司法獨藍? 在7/2/2012 4:59:07 PM的回覆:
最好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原來只有支持國民黨的,才考得上司法官哦

這可真是天下奇聞
回覆 引為借鏡 在7/2/2012 5:00:08 PM的回覆:
1.林感覺態勢不妙,可能意會到,這應該是爭取不被收押的最後機會
2.律師團認為林已重作認罪筆錄,向檢方爭取是否可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檢察官搖頭拒絕,林益世仍遭聲押

這意思就是說
林益世感覺到以被聲押的危險
於是認罪
認罪後於是被檢察官聲請羈押
=>那本來怕被聲押   而認罪   結果還是被羈押
=>所以幹嘛要認罪呢??

奉勸各位同胞們
寧願被羈押到死
也不要認罪
不認罪=你就有被判無罪的機會
你還可以聲請賠償
認罪=你還是要被押被關
記得啊
這是很好的例子
面對檢察官
一概否認到底就對了
(反正法官又不調查不利事證
檢察官逼你逼不出來
大家就都拿你沒輒)

切記!切記!


*******************************************
今天凌晨近2時,蔡鴻仁決定不採信林益世的辯解,雙方折騰10小時後,蔡鴻仁拋出最後一個問題,「我現在只想再問你最後一個問題了」,林感覺態勢不妙,可能意會到,這應該是爭取不被收押的最後機會,突然要求轉頭和律師團會商,蔡同意,沒多久,林即坦承收賄。   

檢在筆錄寫下林「有收賄」   


這時面露疲態的林益世話鋒一轉,變更應訊策略,仍指週刊報導與事實有出入,由於他的口供變化,檢察官只得將原本製作好的筆錄重新訊問,並在索賄案的核心證據即林益世的被告筆錄上寫下林「有收賄」的記錄。凌晨4時,檢察官告知將聲請羈押林益世,林聽聞後,並沒有太多表情,倒是律師團認為林已重作認罪筆錄,向檢方爭取是否可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檢察官搖頭拒絕,林益世仍遭聲押。   
回覆 路過 在7/2/2012 5:19:07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有道理,但可能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想,這樣做有利有弊,弊的部分當然是會被聲押

而利的部分,是這種貪污案,應該都是會被判很重。林可能也是考量到,坦承犯罪,以後法官可能量刑會輕一點,所以才坦白犯罪的吧?
回覆 不會不要亂交 在7/2/2012 9:34:47 PM的回覆:
引為借鏡   在2012/7/2   下午   05:00:08的回覆:
1.林感覺態勢不妙,可能意會到,這應該是爭取不被收押的最後機會
2.律師團認為林已重作認罪筆錄,向檢方爭取是否可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檢察官搖頭拒絕,林益世仍遭聲押

這意思就是說
林益世感覺到以被聲押的危險
於是認罪
認罪後於是被檢察官聲請羈押
=>那本來怕被聲押         而認罪         結果還是被羈押
=>所以幹嘛要認罪呢??

奉勸各位同胞們
寧願被羈押到死
也不要認罪
不認罪=你就有被判無罪的機會
???????????????????????????????????????????
你到底懂不懂啊
回覆 囚犯的困境 在7/2/2012 11:03:20 PM的回覆:
認罪=我承認有罪,但請判我輕一點
結果=一定有罪
但是=你怎麼知道判得比不認罪的有罪判決輕???因為你已認罪,你根本沒得比較!

不認罪=不承認犯罪
(蘇建和後來就不認罪,陳水扁也不認罪)
結果=
1.證據不夠達成法官有罪心證,更幾十審以後,無罪
      =>大筆羈押補償金入袋
2.形成有罪的心證,刑度比認罪高

所以死不承認,才有獲判無罪的機會
這個教訓一定要記得

對了樓上那個放屁的傢伙,那你又懂什麼?

回覆 sod 在7/3/2012 12:27:22 AM的回覆:
鐵證如山
認罪才是王道

有模糊空間
那就拼了
回覆 為何司法得不到信賴 在7/3/2012 12:55:19 AM的回覆:
路過   在2012/7/2   下午   05:19:07的回覆:
樓上說的有道理,但可能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想,這樣做有利有弊,弊的部分當然是會被聲押

而利的部分,是這種貪污案,應該都是會被判很重。林可能也是考量到,坦承犯罪,以後法官可能量刑會輕一點,所以才坦白犯罪的吧?

-------------------------------------------------
提供實務上一點實際的小意見:
對於某些神
如果神心中已決定要挺你:
不管有沒有證據力,只要能對你有利的,那怕你在唬爛,神全部採信甚至會主動幫你做有利的擴張解釋
(當然,前提是當事人不能是臨時演員甲乙丙丁.C咖級的)
如果神心中已決定要婊你:
你提出再多的確切事實證據,比不過人的自由偏心症,也就是神的那隻筆

因為此為認事用法不同,不爽,去上訴ㄚ
再不爽,你提出違法證據來咬我ㄚ
(都已驗無傷,那來的證據)

還有某位神曾當庭對律師說:你現在是要對我上訴訟課嗎?
回覆 O 在7/3/2012 9:38:44 AM的回覆:
神也曾跟某當事人說   
你要跟我比法條誰比較熟嗎....
回覆 呆玩郎 在7/3/2012 11:57:46 AM的回覆:
萬惡的國民黨,有官員貪污認罪   -------->   所有的上級官員應該通通抓去關

可愛的民進黨,官員貪污都不認罪   ----------->   我們要連署特赦他

回覆 笑西郎 在7/3/2012 1:10:56 PM的回覆:
民進黨無罪的有多少個,自己去算算吧。
有罪認罪,天經地義~
無罪認罪?白癡才這樣~
回覆 脫硫渣 在7/3/2012 3:03:23 PM的回覆:
研究生:   傅彥培
   論文名稱:   煉鋼脫硫渣資源化之基礎研究   
指導教授:   蔡敏行   
學位類別:   碩士   
校院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
   
系所名稱:   資源工程學系   
論文出版年:   1995   
畢業學年度:   83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74   
中文關鍵詞:   煉鋼、脫硫渣   
回覆 .. 在7/3/2012 3:06:34 PM的回覆:
原來(這麼大間的)最高行政機關只有三個人在上班。
回覆 地勇 在7/3/2012 3:09:31 PM的回覆:
地勇買中鋼脫硫渣   至今近10億元
2012-06-30   01:39   中國時報   【陳宥臻/台北報導】   
             中鋼每年脫硫渣供給量達三十五萬噸,每噸市場行情波動是五百元至一千元,換算每年商機達三.五億元,再平均分配給地勇等三家公司,光是地勇就與中鋼有長達十年合約,從中鋼買進近十億元脫硫渣。昨日中鋼高層聽聞林益世請辭獲准,則不願表達意見,也說「這和中鋼沒關係吧!」極力和林益世案撇清。   

             翻開地勇與中鋼的長期合約,據了解,中鋼賣給地勇的脫硫渣一年約有十二萬噸,雙方第一次合約從民國九十四年至九十九年,第二次合約是民國九十九年至一O四年,從今年四月一日暫停提供。   

             由於每噸脫硫渣市場價格隨國際行情變動,每噸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因此至今中鋼賣給地勇約近十億元脫硫渣。   

             至於中鋼子公司中聯和下游廠商中耀供料給地勇狀況,中聯資產副總經理金崇仁說,中聯、中耀與中鋼同時在今年四月一日起暫停供料給地勇,其中,中聯和中耀賣給地勇爐渣鐵一年各是一.二萬噸和四萬噸,一年賣給地勇金額共約三千七百萬元。   

             至於高市環保局發函指出地勇公司的環保瑕疵後,為何中鋼、中聯和中耀同時停止供料給地勇?中鋼副總經理李慶超昨日回應,中聯是中鋼子公司,同樣對環保有要求,所以同時停料是正常的;至於中耀則不得而知。   

             不過,從這三家關係來看,中耀是中聯的協力業者,有機械設備放置在中聯,為中聯回收殘鋼,與中鋼是上下游密切關係。


回覆 .. 在7/3/2012 3:10:36 PM的回覆:
關鍵密碼:
3      2.3      1
3      3      2.3   
回覆 地院新聞稿 在7/3/2012 3:27:20 PM的回覆:
經查,被告林益世所涉檢察官羈押聲請書內所載之犯罪事實,有卷內事證可稽(基於偵查不公開,爰不予詳敘),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同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賄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其法定刑為10年以上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均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又本案有無其他共犯,尚待檢察官偵查,從而,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2   款、第3款之羈押原因,且本院權衡案件偵審進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認非予羈押被告,顯難進行日後追訴、審判之進行與刑之執行,且無法以羈押以外之強制處分手段予以防免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規定,諭令自101年7   月2   日起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回覆 羈押的必要性 在7/3/2012 3:32:19 PM的回覆:
且本院權衡案件偵審進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認非予羈押被告,顯難進行日後追訴、審判之進行與刑之執行,且無法以羈押以外之強制處分手段予以防免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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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何以有必要性(有必要性的原因理由),只說:有必要性。
回覆 天勇 在7/3/2012 4:35:40 PM的回覆:
公司簡介
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84年成立之環保公司,主要處理煉鋼廠之無害爐渣.經由公司機械設備回收廢鐵及以客戶需求加工爐石,用於營建業之砂石級配料,為廢棄物再利用之合法廠商,歡迎負責、熱心的人才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為公司努力。
回覆 好好笑喔 在7/3/2012 8:15:15 PM的回覆:
罪魁禍首   始作俑者   竟然會講話優...

..談林益世 李遠哲:不尊重人、非常頭痛
   2012年7月3日   上午7:32.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為涉貪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中央研究院前院長李遠哲感慨的表示,過去對林益世印象就不是很好,在立院質詢時,很多人就認為他不太尊重備詢的人。隨著官位越做越高,林益世應該要多學習如何尊重別人。   
回覆 有人在混淆視聽 在7/3/2012 8:55:13 PM的回覆:
民進黨被判有罪的很多吧

不說最有名的扁案、前黨鞭柯健銘也被判刑確定,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更是認罪了

光下面這一個貪污案件,就有三名立委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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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廖本煙涉收賄遭判刑 民進黨:不影響立委提名
   
2011年9月27日   15:40

   肩負輔選重任的蔡煌瑯(左)直指涉賄案判決是司法追殺。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民進黨下屆不分區立委參選人蔡煌瑯(現任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及趙永清(前立委)、下屆新北市立委參選人廖本煙(前立委)被控收受牙醫師公會賄款,一審無罪,但今(27)日二審宣判卻逆轉,兩人分別遭判8年、7年3月徒刑。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判決確定才會影響提名。


回覆 呵欠 在7/3/2012 9:36:07 PM的回覆:
有罪無罪通通列出來比較再說吧
呵欠~
回覆 好好笑 在7/4/2012 1:37:25 AM的回覆:
樓上怎麼自己否定自己說的話呢

前面說什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後面卻說,民進黨被法院判無罪的比較多

怎麼前後說的那麼矛盾啊??
回覆 蠢到有剩 在7/4/2012 9:42:28 AM的回覆:
矛什麼盾呀
你講講看啊
回覆 好好笑 在7/4/2012 9:49:17 AM的回覆:
如果像你說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怎麼會又像你說的,大都判民進黨無罪??

反而判許多像林益世這種國民黨的有罪??

回覆 好好笑 在7/4/2012 9:50:55 AM的回覆:
奉勸別一直只看三民自,否則,就會被像這種講不通的論調洗腦
回覆 蠢到有剩 在7/4/2012 10:06:54 AM的回覆:
笑死了
都說藍營內鬥啦
國民黨內鬥內行
不小心把自己人一刀斃命了
這會很意外嗎
反正法院他們開的   
他們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懂嗎   真是蠢到有剩呀~
回覆 法院到底是誰開的 在7/4/2012 10:09:16 AM的回覆:
原來國民黨開的法院

內鬥內行

所以只會判國民黨的有罪

大都判民進黨的無罪

哈哈哈哈
回覆 在7/4/2012 10:20:05 AM的回覆:
不然靈異事認罪認假的喔
明知被鬥   何必困獸之鬥

藍營還大言不慚
實屬"難能可貴"
笑死人啦~
回覆 脫身策略 在7/4/2012 11:22:40 AM的回覆:
將自己轉污點證人,把立院同好一起招出,非同案也一起拉下水,再搞個歷史共業
結果,脫身回高雄續當南方之霸也是不錯的
回覆 後續發展 在7/4/2012 11:32:51 AM的回覆:
然後加入綠黨一丘之貉
再與南方小巨人對戰
才有機會延續睡菊霸業
回覆 零屁事 在7/4/2012 11:42:10 AM的回覆:
正解是
開放政務官通通可以收錢
回覆 信炒房地產者得永生 在7/4/2012 11:44:42 AM的回覆:
老闆炒房地產炒到全國前幾大富豪的自由,最愛呆玩了

報導的一定是真的

說這件事是國民黨內鬥,就是國民黨內鬥

不信炒房地產說的的人,都是蠢到有剩


   
回覆 蠢到流油 在7/4/2012 11:49:52 AM的回覆:
姚立明都講白了
貪腐幾十年
形象廣告一下就變清廉了
還一堆蠢蛋相信

信馬清廉形象的
真的蠢到流油

回覆 樓上在說魔法嗎 在7/4/2012 11:53:00 AM的回覆:
主政者要求下級清廉,不是有什麼「魔法」,把下級通通變成清廉

而是不清廉的,管你是不是同黨的,通通法辦

回覆 樓上在說魔法嗎 在7/4/2012 11:55:55 AM的回覆:
至於在野黨,把已經被法院判刑有罪的,還繼續提名為不分區立委

那就真的離清廉的標準很遠

回覆 無可救藥 在7/4/2012 11:59:34 AM的回覆:
樓上中清廉毒太深

持續擁抱阿扁即可化毒見天堂

切勿鐵齒
回覆 阿扁比較厚道 在7/4/2012 1:16:06 PM的回覆:
........陳啟祥:林益世逼我走投無路
.-字+字.作者:   管婺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在林益世收賄案情爆發後神隱數日,《壹週刊》昨日揭露陳之所以揭發林益世,是因氣不過遭林在電話中「幹譙」八分多鐘,又被林獅子大開口,「一個六十三歲的老先生還要被四十出頭的林罵得一文不值」,才決定出面控訴林的惡狀。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遭《壹週刊》爆料索賄,控訴者陳啟祥在事發後態度轉趨低調,藏匿北市高級飯店中,對於為何出面控訴林避而不談。《壹週刊》昨則鉅細靡遺報導陳啟祥爆料的起心動念與過程。

報導指出,特偵組將陳啟祥拘提到案時,陳對檢方說明,自己是因公司三張合約全被停掉,眼見公司將倒閉,才決定反擊。「阮是做生意的人,一向以和為貴,但林益世實在逼到我走投無路」。

陳說,今年農曆年前後,林透過辦公室主任聶存賢找他談簽約一事,但因他一直「裝傻以對」,惹得林在電話中對他「幹譙」三字經八分多鐘;事後聶又繼續打電話給他,告知林要見他。

陳啟祥當時心想,自己一個六十三歲的老先生還要被四十出頭的林罵得一文不值,之後還得摸摸鼻子把錢奉上,「天底下哪有這麼離譜的事」。陳啟祥因此氣不過,在廿月廿五日赴鳳山林家途中買了錄音筆,錄下會面對話。

報導也指稱,陳表示自己與林兩年來見面不下廿餘次,每次都是林的辦公室主任聶存賢電話通知會面時間,有時約在立院青島會館,有時約在鳳山林家碰面。林擔任祕書長後,還要求陳要「穿西裝打領帶」到行政院見他,但陳以不習慣正式穿著為由,婉拒赴約。

至於會面內容,陳說,林除了談合約到期、錢的事情,其餘時間都在閒扯近況。陳說,林這樣大概是想維繫關係,但讓他疲於奔命,還得經常放著生意不管。

報導指出,陳說,自己曾多次「警示」林,要他好好作祕書長,但林充耳不聞,「林就是太靠勢了,才會聽不下去」。

對於兩人在中聯大樓前合照曝光,陳啟祥說,非他所為,當天是聶存賢通知他,林要介紹他與中聯新任總經理管新灣認識,他才前往赴會,照片是競爭廠商偷拍的。


回覆 小伙子幹譙老先生 在7/4/2012 4:32:31 PM的回覆:
高雄人就是這樣
回覆 豬油亂報 在7/4/2012 6:30:38 PM的回覆: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民進黨還未執政前,當陳水扁還在選台北市長時,就有一位劉姓檢察官公開跑去站台了!!

這樣叫作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回覆 .. 在7/4/2012 7:24:54 PM的回覆:
(新聞畫面)
.........,地勇不付,還給人家錄音。
回覆 .. 在7/4/2012 7:27:49 PM的回覆:
真的,光聽錄音內容竟然當事人還不自覺?

唉.........被貪字蒙蔽了...........(ㄒㄧㄠ   ㄊㄢ也不是ㄒㄧㄠ   這型的<葉德嫻語>)

諸苦盡從貪欲起
不知貪欲起於何
因忘自性彌陀佛
異念紛馳總是魔
回覆 法學真深奧 在7/4/2012 8:49:14 PM的回覆:
林益世收賄索賄全被錄音蒐證,但要構成利用職務收受賄絡,還得靠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而且是在中鋼國會聯絡人的陪同下進出中聯辦公室,這代表林益世確實利用立委身分「喬」事坐實「利用職務」四個字,刑期至少7年起跳。
^^^^^^^^^^^^^^^^^^^^^^^^^^^^^^^^^^^^^^
前總統喬事情都不算利用職務了
小小的立委又怎麼會算是?
回覆 在7/4/2012 10:59:04 PM的回覆:
是祕書長
回覆 暈啥 在7/5/2012 1:51:56 AM的回覆:
沒帶眼鏡嗎

"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回覆 WOO 在7/5/2012 8:54:29 AM的回覆:
沈若蘭向檢察官供稱,多年前林益世交給她一大筆錢,但沒有說明來源,她看到這麼多現鈔嚇了一大跳,就一直藏在家裡神明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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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證的好去處       神明桌下

回覆 嘿嘿 在7/5/2012 9:34:07 AM的回覆:
邱毅昨在中常會直接嗆馬英九總統說,林益世向廠商索賄在南部已是公開的事,從他任大黨鞭就開始
++++++++++++++++

內鬥檯面化了
之前上電視都說林地方上都沒有貪污的傳聞.....
回覆 曬暈了? 在7/5/2012 6:23:23 PM的回覆:
暈啥   在2012/7/5   上午   01:51:56的回覆:
沒帶眼鏡嗎

"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
蝦了嗎   現
在是秘書長在僑事情
回覆 死白目 在7/5/2012 7:24:52 PM的回覆: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

你是哪個字看不懂?????????????????????????????


回覆 脫窗 在7/5/2012 10:51:19 PM的回覆:
現在是祕書長   沒看報紙?
還在講以前?人家都說身分不一樣了
回覆 高雄的官愛錢 在7/5/2012 11:47:56 PM的回覆:
高捷案   高市前都發局長判刑

   20:47:06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5日電)

高雄捷運「公開六標」案,評決小組被控收賄、圖利特定廠商。最高法院今天判處日安營造協理陳建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市前都發局長吳孟德被判處9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前高雄市捷運局長周禮良於民國91年間與吳孟德等人組成5人評決小組,卻被檢方認定收賄,圖利特定廠商;檢方將5人及涉行賄的廠商共8人起訴。

法院更一審以背信罪判處吳孟德9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200萬元;以違反商業會計法判陳建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5名被告獲判無罪,1名被告則因死亡而公訴不受理。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回覆 OO 在7/6/2012 9:44:26 AM的回覆:
特偵組三條線中
林家人錢越繳越多
越問越開花...從小菊花開成喇叭花   最後變成三八阿花
林可能是藍營歷來最禁不起內鬥的人物
被鬥的一蹋糊塗   
馬總統是不是該派個訴訟總指揮去林家坐鎮.....
回覆 喇叭 在7/6/2012 10:56:40 AM的回覆:
有證據就要辦
這樣不是叫開花
回覆 XX 在7/6/2012 11:42:24 AM的回覆:
不小心搜出林馬吳的錄音帶就糗了
回覆 活動公告 在7/6/2012 11:47:46 AM的回覆: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6466

法務部廉政署101年7月21日「廉能.透明.向前跑」反貪倡廉社會參與系列活動,歡迎全民踴躍參加。

法務部廉政署訂於7月21日上午6時至12時假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藝文廣場辦理「廉能.透明.向前跑」反貪倡廉社會參與系列活動,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1.廉政路跑:   

*活動時間:7月21日(星期六)上午6時至8時30分。   

*集結地點: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藝文廣場。   

*路跑路線:由馬總統邀集全國熱愛運動及關心廉政事務之民眾,於藝文廣場集結出發。   

藝文廣場   →   中山南路   →   景福門   →   仁愛路(中央兩線快車道)   →   左轉金山南路   →   新生高架橋   →   新生高架橋長春路閘道口迴轉   →   金山南路→   右轉仁愛路(中央兩線快車道)   →   終點(仁愛路/臺大醫學院前),步行回原始集結地點(全長約6公里)。
   
*活動紀念品:配合本次活動主軸,設計製作深富廉政意涵之活動T恤,於路跑活動發放予參與者;全程參與者,並發放活動紀念品、完跑證明及精緻乾糧飲品各乙份。   

報名網站:http://www.dimpr.com.tw/2012honestrunning(名額有限,請踴躍報名)   

2.反貪園遊會:7月21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於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藝文廣場,設置多元益智創意闖關攤位、精彩藝文表演、有獎徵答及豐富摸彩活動,並以活潑生動方式,展示各項廉政具體成果,以寓教於樂方式,傳達廉政之價值。
   
3.行政透明論壇:7月21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於國立中正紀念堂1樓演講廳,將邀請行政院陳院長&#20914;蒞臨,並請各政府機關、學界專家,針對行政透明議題進行研討,強化機關行政業務透明化,提供外部監督之管道,進而降低貪瀆之風險,提升民眾對政府施政之信賴度。
回覆 呵呵 在7/6/2012 11:48:50 AM的回覆:
為何還要搜出林馬吳的錄音帶

依照你們綠營的說法

他們都是要賣台的!

貪污算什麼啊

台灣都要被他們賣掉了

回覆 奇怪耶你? 在7/6/2012 12:36:17 PM的回覆:
法學真深奧   在2012/7/4   下午   08:49:14的回覆:
林益世收賄索賄全被錄音蒐證,但要構成利用職務收受賄絡,還得靠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而且是在中鋼國會聯絡人的陪同下進出中聯辦公室,這代表林益世確實利用立委身分「喬」事坐實「利用職務」四個字,刑期至少7年起跳。

回覆      脫窗   在2012/7/5   下午   10:51:19的回覆:
現在是祕書長         沒看報紙?
還在講以前?人家都說身分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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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   2012年7月4日   下午6:02.
講到之前2011年3月10號
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去喬事情
所以它說當時林益世確實利用立委身分「利用職務」
所以它說刑期至少7年起跳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新聞稿都看不懂?????????????????????
你唸什麼法律啊?????????????????????

搞不清楚狀況阿你?
回覆 ++ 在7/6/2012 1:08:33 PM的回覆:
海巡署護送保釣人士前往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不過保釣人士卻帶著中共五星旗.............   

黃錫麟昨說,忘了帶我國國旗,很抱歉引發爭議,「下次一定會記得帶國旗。」   
+++++++++++++++++++++++++

跟不朽的賣台大業被抓包相比
貪汙認罪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cc
回覆 賣台傳奇 在7/6/2012 1:14:49 PM的回覆:
跟不朽的,從幾十年前就被說賣台

賣了幾十年,還賣不掉的賣台大業相比

貪汙認罪的確沒什麼大不了


回覆 你打噴嚏啊 在7/6/2012 1:18:49 PM的回覆:
奇怪耶你?   在2012/7/6   下午   12:36:17的回覆:
法學真深奧         在2012/7/4         下午         08:49:14的回覆:
林益世收賄索賄全被錄音蒐證,但要構成利用職務收受賄絡,還得靠2011年3月10號關鍵照片佐證,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而且是在中鋼國會聯絡人的陪同下進出中聯辦公室,這代表林益世確實利用立委身分「喬」事坐實「利用職務」四個字,刑期至少7年起跳。

回覆                  脫窗         在2012/7/5         下午         10:51:19的回覆:
現在是祕書長     沒看報紙?
還在講以前?人家都說身分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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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         2012年7月4日         下午6:02.
講到之前2011年3月10號
當時林益世穿著立委背心去喬事情
所以它說當時林益世確實利用立委身分「利用職務」
所以它說刑期至少7年起跳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你是哪裡看不懂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關他現在秘書長屁事啊?

新聞稿都看不懂?????????????????????
你唸什麼法律啊?????????????????????

搞不清楚狀況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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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秘書長   利用職務   立委也利用職務
這也不董
回覆 ** 在7/6/2012 1:53:29 PM的回覆:
保時捷與福斯合併案自2005年開始....自2009年開始同意計劃整併雙方的汽車業務。
市場研究公司Silvia   Quandt   Research分析師丹尼霍夫說:「對於該購併案並沒有感到太大的意外,因為2家公司在很久前就表達出要整合的意願,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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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
當賣台是賣孔雀餅乾喔
連公司買賣都得喬好幾年了
賣台只是時間上早晚的問題
等通通處理到很舒適的時候才會下手呀
屆時賣台   
出來道個歉   
藍營的人看在難能可貴的份上就都算了~
回覆 哈哈 在7/6/2012 3:20:18 PM的回覆:
回覆人真多   這邊也在林來瘋
回覆 還在凹 在7/6/2012 3:24:18 PM的回覆:
你打噴嚏啊   在2012/7/6   下午   01:18:49的回覆:
現在是秘書長         利用職務         立委也利用職務
這也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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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懂你啊
什麼叫秘書長利用職務         立委也利用職務

當立委時是   利用職務
當秘書長時   叫做藉勢借端啦

懂不懂啊

秘書長的職務是什麼?
回家問問菊花啦
它比你懂的都多

回覆 去看看書啦 在7/6/2012 6:53:51 PM的回覆:
藉勢借端?
只是錢橋不攏   哪來藉勢借端?
程度真差喔
回覆 推推這個欄 在7/7/2012 2:42:00 PM的回覆:
看執政黨的風波有趣多了
回覆 對啊 在7/7/2012 3:02:47 PM的回覆:
不像在野黨都不會貪污的
回覆 我都凸的 在7/7/2012 4:25:18 PM的回覆:
還再凹的大大
你怎縮起來了
趕快出來說說      什麼是藉勢藉端?
回覆 M 在7/7/2012 6:05:58 PM的回覆:
樓上到底是這一位還是那一位呀?
乾脆你先用三段論把藉勢藉端講清楚吧
回覆 再推 在7/8/2012 12:29:20 PM的回覆:
別忘了這個案子喔~~
回覆 去喝菊花茶啦 在7/8/2012 2:10:46 PM的回覆:
藉勢藉端勒索      叫喬不攏喔?

你不會看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

連   藉勢藉端   跟   利用職務   都分不清楚?
發佛心教育你好了
利用職務是第5條

你個天才
教你你又聽不懂      
有用嗎?

回覆 大傻 在7/10/2012 10:45:15 PM的回覆:
利用職務詐取財物   利用職務收取賄賂
看法條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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