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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糕點的解答和寶成的解答 哪個解的比較正確?
發表人 考生  

發表日期

10/17/2012 6:08:56 PM
發表內容
糕點   和寶成   的解答都出來了

仔細比對   發現略有出入

各位覺得哪個解的比較好??
回覆 PP 在10/17/2012 6:25:06 PM的回覆:
感覺分科來看耶
沒有全部傾向一方好...
回覆 都有點冏 在10/17/2012 6:50:59 PM的回覆:
高點的公法跟刑事法解得比較好
尤其是刑事法特別好
公法的答案詳盡但考試顯然不可能寫出來
商法普普   
民事法最冏      第一題   第二題沒出來   最後一題還漏寫
然後鋪陳的感覺像是找不到答案XDD

保成的刑事法有點鳥
公法解題比較像考試寫得出來
商法普普
民事法也不錯   不過考試不可能寫得出來


   
回覆 高點解還沒出完 在10/17/2012 6:51:09 PM的回覆:
民事法第一與第二兩題還要等
回覆 工讀生 在10/17/2012 10:34:01 PM的回覆:
蛋糕店公法第一題根本沒考慮到造假新聞權利濫用的問題
還是看漢堡店的比較好
回覆 QQ 在10/17/2012 10:45:22 PM的回覆:
軍事審判那題有人寫對嗎
天啊
我完全寫錯方向
哭哭
回覆 樓上寫甚麼方向 在10/17/2012 11:00:03 PM的回覆:
我是說軍刑法跟普通刑法的保護法益不一樣
不屬於同一事件   該緩起訴無效..
檢察官可以續行偵查起訴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對XDDD
回覆 QQ 在10/17/2012 11:04:39 PM的回覆:
我前提就錯了
不知道軍審,普通法院沒管轄權
以為是條文加重而已
所以就寫那是當初未發現的事實
慘了
回覆 恩~ 在10/17/2012 11:08:06 PM的回覆:
不知道是不是林俊益出的
以前聽補習班老師說
林師曾經說過   
如果讓他出題   他就出軍審XDDD
回覆 QQ 在10/17/2012 11:20:40 PM的回覆:
哀   算了   這題我認了
考前準備路台大跟楊律的書都沒有

還虧自己當過兵說
離營宣教都在講酒駕   可惡
回覆 樓上寫甚麼方向 在10/17/2012 11:28:49 PM的回覆:
樓上也只爆掉一題而已
回覆 QQ 在10/17/2012 11:53:09 PM的回覆:
一題30分耶
糗了
哀~   基本功不好
回覆 不好意思 在10/19/2012 6:15:00 PM的回覆:
小弟是新手
請問寶成的二試解答去哪找?   
謝謝~~
回覆 高點民事法解答已更新 在10/19/2012 9:15:55 PM的回覆:
Q:   請問寶成的二試解答去哪找?

------------------------------------------------------------

A:   http://www.paochen.com.tw/web/resource/examcontent.aspx?sn_exam=232
此外高點的在http://lawyer.get.com.tw/answer/
回覆 糕餅 在10/19/2012 9:39:18 PM的回覆:
像在搞笑一樣
糕餅公司還是沒處理民事法最後一題舉證責任
回覆 PP 在10/20/2012 10:30:38 AM的回覆:
第一個回答的仁兄!   不要盜用我的筆名PP!!!
你是唸法律的嗎?   不懂著作權和侵權行為法嗎?
回覆 PP 在10/20/2012 11:18:30 AM的回覆:
樓上笑死人了

名字有何著作權可言?

台灣每個同姓名   同筆名   同綽號的   難道都相互侵權嗎??
回覆 HHHHHHHHHH 在10/20/2012 11:27:50 AM的回覆:
著作權甚麼著作權?
侵權行為法?   你是想說torts嗎?
要不要去美國跟美國人講
還是你想說商標?
那有甚麼可資辨認的標準嗎?
還是大眾對"pp"這個名字有甚麼特殊評價嗎?
抑或者是PP究竟代表誰?

回覆 bb 在10/20/2012 5:08:34 PM的回覆:
單純的兩個英文字母並列,毫無精神創作在其中,連著作權的邊都勾不上。

這樣就想主張著作權實在比外行人還要外行。
回覆 pp 在10/20/2012 7:41:37 PM的回覆:
樓上上上上,我已經允許大家使用這個暱稱了,你不要假冒我的名義禁止別人使用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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