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101司行政府資訊爭訟
發表人 傳聞  

發表日期

11/17/2012 2:33:46 PM
發表內容 三、甲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5   條規定,於民國(下同)98   年   1   月   19   日向監察院請求提供乙彈劾案相關資訊,經監察院於   98   年   2   月   12   日函覆,略以:「依憲法第   97   條第   2   項規定,監察院對於公務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即違失)情事,得提出彈劾案。乙因涉及性騷擾,故予以彈劾。本院依據憲法、監察法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   5   條第2   項與第   7   條規定,僅有彈劾審查會投票結果:成立或不成立、公布或不公布。乙彈劾案因出席委員同意彈劾票數超過半數,同意公布票數未過半數,自應依上開規定
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6   款後段規定辦理,不予公開。」(下稱原處分)甲不服,於   98   年   2   月   16   日向監察院提起訴願,請求監察院撤銷原處分,另作適法處分。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甲之訴願。甲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起訴,起
訴書中主張監察院自   97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   月   31   日,共將   19   件彈劾案文件公開,基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乙彈劾案自應予以公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審理本件訴訟當中,監察院提供甲所請求之資訊。試問:
(一)政府資訊公開法對監察院有無適用?(10   分)
(二)甲應提起何種訴訟?(15   分)
(三)彈劾案成立後公布與否,是否受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拘束?(15   分)
(四)監察院既已提供甲所請求之資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如何判決?(10   分)


第一、三題聽說是實務見解,請問考前有哪本總複習有整理到嗎

回覆 542 在11/17/2012 2:48:13 PM的回覆:
最高行100裁892裁、北高行98訴1342決
(一)有(二)課予義務(三)是(四)無訴之利益,判決駁回
據說非實務命題,無特殊見解,中規中矩的作答即可。
回覆 thx 在11/17/2012 2:55:05 PM的回覆:
542你一,三的論理可秀一下嘛?
回覆 thx 在11/17/2012 2:56:15 PM的回覆:
542你一,三的論理可秀一下嘛?
回覆 thx 在11/17/2012 3:01:09 PM的回覆:
542你一,三的論理可秀一下嘛?
回覆 542 在11/17/2012 3:11:46 PM的回覆:

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目的,促進民主參與,透明公開......
公開法4條包含中央機關。由公開法20條、行程法3條觀之,准否申請係行政處分.......

寫何謂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是否形成先例....
記得有看過這判決的相關短文,沒特殊見解
回覆 ddaf 在11/17/2012 4:31:29 PM的回覆:
542你寫行程法§3是要用行程法有機關除外的特別規定,但資公法沒有例外規定來論理嗎?
回覆 542 在11/17/2012 5:03:15 PM的回覆:
交代一下監察行為才排除,否准公開則係處分。
10分的小題,應該不必寫太多吧
回覆 jij8ij 在11/17/2012 5:19:41 PM的回覆:
542   在2012/11/17   下午   03:11:46的回覆:

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目的,促進民主參與,透明公開......
公開法4條包含中央機關。由公開法20條、行程法3條觀之,准否申請係行政處分.......

542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你怎從行程§3、資公§20去證立「監察行為」才排除,這段論證過程可否再詳述一下,你講的太簡略,小弟看不太出來。謝謝你
回覆 542 在11/17/2012 5:58:57 PM的回覆:
1.公開法之立法目的,促進參與......,賦予人民得對"政府機關"請求資訊公開權利
2.行程法3條II係監察行為才不適用,否准公開應有行程法及公開法適用。
4.公開法4中央機關,應含監察院
5.公開法賦予公開法20條"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亦即否准性質為處分
6.故監察院於否准公開,有公開法適用。
我是就這樣寫的
回覆 感謝 在11/17/2012 6:01:50 PM的回覆:
謝謝542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