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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讀者大聲說-律師考試要背離台灣的經濟發展嗎?
發表人 XD  

發表日期

12/7/2012 10:11:38 AM
發表內容 讀者大聲說-律師考試要背離台灣的經濟發展嗎?   
2012-12-06   01:05   工商時報   中正、政大、台大、台北大、東吳、文化、輔大、東海、中原、成大及銘傳等11所大學商事法老師共70人   
 最近考試院計劃對於律師考試進行改革,想要將商事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及保險法),列為律師考試的選考科目,而不是必考科目,顯然是政府最近另外一項讓人跌破眼鏡、嚇破膽的倒退改革。

 吾人皆知,為避免商業社會所產生之負面作用,解決商業活動及交易所衍生的商業糾紛,商事法即為重要的法制基礎。因此,商務律師的培養及教育,已是台灣的立國之本。

 政府每年戮力提升台灣在世界銀行經商環境評比的排名,每有進步便成為重要政績的宣傳。因此,金管會、經建會及經濟部無不以此為主要努力目標。細究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競爭力」及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的問卷,均與商事法息息相關。考試院最近所提出的改革政策,無疑與政府當前努力的目標背道而馳,更與台灣目前「以商立國」的經濟發展策略有違。

 我們強烈要求律師考試科目及配分維持現狀,強烈建議考試院不要為「改革」而改革。美國、日本甚至大陸律師考試均將商法列為必考,我們有何堅強理由將商法從現有必考科目中拿掉?若考試院仍執意「改革」,建議現有考試科目不變,商事法、刑法、民法、憲法等基本科目仍列為必考科目,各科目的分數不變,總分仍為1,000分。而可考慮另外增列選考科目100分,總分將為1,100分。若考試院擔憂此舉將增加考生負擔,建議可以考慮將行政法改為選考,而將「憲法及行政法」一科釋出100分作為選考科目之用,則總分依然維持1,000分。

 眾人皆知律師業務中,行政訴訟的業務不是主流,因此考試院決策時不能忽略此一事實,而犧牲台灣經濟發展的國家策略。若考試院執意「改革」,實在可以考慮將行政法改為選考,釋出100分作為選考科目之用,才是解決之道。考試委員、立法委員加油!台灣經濟加油!



回覆 公法弱者 在12/7/2012 10:19:53 AM的回覆:
眾人皆知律師業務中,行政訴訟的業務不是主流,因此考試院決策時不能忽略此一事實,而犧牲台灣經濟發展的國家策略。若考試院執意「改革」,實在可以考慮將行政法改為選考,釋出100分作為選考科目之用,才是解決之道。考試委員、立法委員加油!台灣經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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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業務的確不是主流,稅務這一塊也都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吃,但要將行政法、憲法廢考,這樣的主張太過於偏激,這兩科的重要性遠高於國際公法,應該讓國際公法廢除。商法的學者也不需要太想擴大版途,公司法、證交法的確很重要,不過也沒有重要在要考兩題公司法這種程度,以前有考強執、國私比較好,應該平均配分,將公司法的40分,分成強執20、國私20分比較好。改來改去,真的覺得過去的考科及配分比較合理一點,愈改愈遭,不曉得董部長在想什麼?
回覆 我為魚肉 在12/7/2012 10:49:52 AM的回覆:
早一點考上才不會被這些人給玩死~
回覆 在12/7/2012 11:14:15 AM的回覆:
那就讓想成為商務律師的人去選考阿!
幹嘛要求每個律師所有科目都通?
老師不也是專科專長教授的嗎?
講那麼好聽
不過於讀的人少了
老師出的書市場少了
錢也少了而已
不然有非商科老師跑出來抗議嗎?

回覆 當官比較好啦∼笨! 在12/7/2012 11:17:17 AM的回覆:
商法老師要失業了∼哈
回覆 騜... 在12/7/2012 11:27:11 AM的回覆:
這些考試科目
果然都是角力的結果
拜託廢考國公吧
考國公的動機太明顯了!
回覆 政治評論人 在12/7/2012 11:29:15 AM的回覆:
我猜商法老師他們應該也是沒力可擋才會訴諸媒體

現在當局者是學公法、民事法的

廢考商事法的大勢恐定
回覆 路人 在12/7/2012 11:43:08 AM的回覆:
廢考商法也要多年後才會有報考人數減少的效果,倘若明年廢考商法,8成考生還是會選考商法,畢竟熟悉度很重要.不過喔......雖然我是政治冷感,要是明年罷免某人成功,考選變革應該要會跟著停頓或是不執行了吧
回覆 直接拼罷免~ 在12/7/2012 12:03:39 PM的回覆:
直接拼罷免~
什麼問題都沒了~
回覆 ~ 在12/7/2012 12:06:07 PM的回覆:
馬下就會好~
回覆 主流? 在12/7/2012 1:23:47 PM的回覆:
 眾人皆知律師業務中,行政訴訟的業務不是主流,因此考試院決策時不能忽略此一事實,而犧牲台灣經濟發展的國家策略。若考試院執意「改革」,實在可以考慮將行政法改為選考,釋出100分作為選考科目之用,才是解決之道。考試委員、立法委員加油!台灣經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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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超好笑的
稅務的案子才真是多到爆
那乾脆考稅法好了
票據法考幹嘛   實務上票據吵   都是吵那些點
而且錢又不多
還不如去做強執   非宋
回覆 嚇到 在12/7/2012 3:50:35 PM的回覆:
看到開版的新聞真的有被嚇到,
商事案件並不少,而且行政案件也不少,
為什麼都改選考?
回覆 Lisa 在12/10/2012 7:27:41 AM的回覆:
選考科目的意思是什麼?
回覆 大膽推論 在12/10/2012 8:21:40 AM的回覆:
重要黨政人士的小孩   商事法念不好   
所以就改選考   
回覆 沒錯 在12/10/2012 1:52:36 PM的回覆:
稅務的案子才真是多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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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但是律師接到這種案子的不多
稅務案件當然是找會計師會比較熟悉
所以現在很多會計師都跑來考律師了
就算律師加考稅法
律師也不見得一定接得到案件
反而是更方便那些已經有會計師執照的人更容易考上律師
如此一來
原本就接不到稅務案件的律師
就更接不到此類型案件了

回覆 鬼扯 在12/10/2012 1:54:56 PM的回覆:
一般律師能接到民事、刑事就不錯了,台北打稅法的只有幾位。會說律師的稅法案件、公法案件是大宗的,難道是檯面上的那幾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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