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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發表人 自己痛過才能體會別人  

發表日期

12/25/2012 10:13:18 PM
發表內容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ixzz2Fnl87vaw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日本律師岡村勲原本是人權律師團的副會長,支持廢除死刑。但在1997年秋天,他的妻子被辯護對象的仇人給殺死,而在審理程序中的挫敗,讓他重新思考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在法律上是多麼受到忽視,因此轉而主張實現被害人的正義。

1997年10月10日,岡村勲的妻子在東京都小金井市自家遭人殺害,胸、腹部共有5處刀傷,當場死亡。由於屋內沒有任何財物損失,警方便朝仇殺方向偵辦;根據目擊者發現可疑人士的情報,終於在7天後逮捕到63歲的無業男子西田久。
西田久是日本山一證券惡性倒閉事件中的其中一位債權人,他投資超過一億日元,最後全部化為泡沫;西田久把仇恨轉移到替山一證券辯護的岡村勲身上,當天本來要去找他,但因為他不在家,所以把怒氣全部發洩在他無辜的妻子身上。
最後法院考量西田久被倒了一億元才起犯心,因此沒有將他判處死刑,僅判處無期徒刑。岡村勲直到這時才能體會被害人家屬的心情,他說,「我當律師將近40年,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辯護;但直到成為被害人的家屬,才真正理解他們曾說過的地獄,也了解司法對我們這些家屬有多麼不公平。」
最後岡村勲不再支持廢除死刑,反而加入日本「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主張保障這些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利,伸張他們心目中的正義,讓他們及早平復心情、回復原本的生活。


回覆 人頭馬 在12/26/2012 1:14:56 PM的回覆:
http://ichiku37.blogspot.jp/2012/12/blog-post_502.html

記者上PTT抄新聞也拜託做點功課查證好嗎?
回覆 受不了 在12/26/2012 1:41:12 PM的回覆:
拜託,人家是說的比較「迂迴」

以前是「人權律師」現在是「關懷被害人家屬」

換到台灣,記者轉換成台式標語「廢死律師」...有什麼不對

回覆 公共危險罪 在12/26/2012 4:52:32 PM的回覆:
廢死聯盟對社會的危害
其實比死邢犯還大
回覆 無聊 在12/26/2012 6:12:54 PM的回覆:
主張死刑的人      就是殺人犯......
還說廢死比死刑犯更危害社會,多念一些人文法律書吧,推介你看丹諾自傳,不要為ㄌ考試而成為不會思考的法匠
回覆 國家殺人的選擇題 在12/26/2012 9:06:25 PM的回覆:
請問....如果明知道:
"廢死",放了加害人一命,可能會使不確定的人再被殺,或因此鼓勵不特定第三人殺人取得長期飯票,而仍執意為之,那麼這樣的故意叫做OO故意?(以下2可能)
1.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的故意(刑法第13條第2項)?
2.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的過失?(國家有確信其不發生嗎?)
所以如果國家執意廢死....算不算也是國家在故意殺人?
若是,則不管是否廢死,   國家都在殺人,只是對象不同,對吧?
(廢死論者說國家不可以殺人根本做不到)

接下來想一想.....
廢死=是國家故意殺死不特定的無辜人民,且可能不止一位.
不廢死=國家依法定程序,殺死求其生而不可得的一位凶手.

你要選擇哪一項?

回覆 無聊 在12/26/2012 9:45:39 PM的回覆:
主張廢死的人   說不同主張的人都是殺人犯

原來地球上99.9%都是殺人犯
地球這麼危險
你還是回火星去吧

還丹諾傳哩
外國人屌比較長就是了?
回覆 國家殺人的選擇題 在12/26/2012 11:11:08 PM的回覆:
若主張死刑的人是....殺人犯,
那麼,主張廢死的....不確定故意殺人,也是殺人犯!

而且主張死刑的,是經過法定嚴格證明程序,99.9%殺的是罪大惡極的壞人.,保護的是所有社會大眾的生命!
但主張廢死的不確定故意殺人,   殺的卻是無辜的人民(可能是你我他),而且可能不只一人,那過程可能驚駭凶殘,保護的卻只是被告一人的生命!

   到底那種主張較尊重生命?!較符合人權思想!?
回覆 超級無聊 在12/27/2012 12:29:44 AM的回覆:
主張死刑的人                  就是殺人犯......
還說廢死比死刑犯更危害社會,多念一些人文法律書吧,推介你看丹諾自傳,不要為ㄌ考試而成為不會思考的法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去你媽的b   無聊

我他媽何時殺人了
你他媽還真會毀謗與誣告阿

你才是真的只會整天死讀書的法匠吧
國法若給你者種書匠搞   法不亡乎?
回覆 罪加一等 在12/27/2012 11:52:32 AM的回覆:
死刑犯侵害個人法益
廢死犯侵害社會法益

建請立法委員修法
增訂廢死刑責罪

至於懲罰
不用生命自由財產刑
只要他們負責尚未執行死刑犯的生活需求
就可以了
(包括強暴死刑犯的生理需求哦)
回覆 無聊 在12/27/2012 6:30:17 PM的回覆:
主張死刑      就是殺人不對ㄇ
B甚ㄇB   沒水準加三級,念書念到哪裡去ㄌ.......
回覆 數據會說話 在12/27/2012 10:28:48 PM的回覆:
主張死刑   是殺畜牲不是殺人
牠可能是姦你媽殺你爸
捅你女友燒你小孩的畜牲
陳金火廣德強跟你住
你就知道什麼是畜牲

你唸什麼書
唸到B裡去了?


   
歐盟指責槍決死囚 殺人案犯罪率卻比台灣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1日台灣槍決死囚成了全球焦點。先是歐盟表示「強烈遺憾」,認定此舉違背全球廢除死刑潮流;國際特赦組織也公開指責我國「冷血殺人」。只是攤開各國故意殺人既遂犯罪率,台灣每10萬人發生0.76件,數字低於英國(1.16)、德國(0.85)、美國(4.77)等歐美主要國家,引起網友討論「歐盟怎麼不先管好自己」。

雖然國際上認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但是「2010年各國故意殺人案犯罪率」的數據指出,歐盟主要國家的殺人犯罪率多高於台灣;每10萬人中,台灣發生0.76件,而英國發生1.16件、芬蘭2.50件、瑞典3.51件、德國0.85件,義大利0.89件,丹麥0.88件。表列的歐盟國家中,只有瑞士的0.68件和挪威的0.59件比台灣低,讓死刑無法嚇阻犯罪的論點,稍嫌站不住腳。
回覆 數據會說話 在12/27/2012 10:28:48 PM的回覆:
主張死刑   是殺畜牲不是殺人
牠可能是姦你媽殺你爸
捅你女友燒你小孩的畜牲
陳金火廣德強跟你住
你就知道什麼是畜牲

你唸什麼書
唸到B裡去了?


   
歐盟指責槍決死囚 殺人案犯罪率卻比台灣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1日台灣槍決死囚成了全球焦點。先是歐盟表示「強烈遺憾」,認定此舉違背全球廢除死刑潮流;國際特赦組織也公開指責我國「冷血殺人」。只是攤開各國故意殺人既遂犯罪率,台灣每10萬人發生0.76件,數字低於英國(1.16)、德國(0.85)、美國(4.77)等歐美主要國家,引起網友討論「歐盟怎麼不先管好自己」。

雖然國際上認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但是「2010年各國故意殺人案犯罪率」的數據指出,歐盟主要國家的殺人犯罪率多高於台灣;每10萬人中,台灣發生0.76件,而英國發生1.16件、芬蘭2.50件、瑞典3.51件、德國0.85件,義大利0.89件,丹麥0.88件。表列的歐盟國家中,只有瑞士的0.68件和挪威的0.59件比台灣低,讓死刑無法嚇阻犯罪的論點,稍嫌站不住腳。
回覆 什麼鬼丹諾 在1/4/2013 8:54:41 AM的回覆:
由於犯案手段凶殘,印度律師協會約一萬兩千名會員無人願意為被告辯護=====>
===>這樣才是有guts
這樣才叫正義!讚!


印度巴士輪暴案   5嫌可能處死


中國時報【張嘉浩/綜合報導】

印度首都新德里檢警三日以綁架、強暴與謀殺等刑事罪名起訴巴士輪暴案的五名成年嫌犯,受理的新德里南區沙克德地方法院最快將於本周末展開聽審,全案並移送速審法庭速決。若遭定罪,被告最高得判處死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以駕駛巴士運送學童為業的卅五歲鰥夫芮姆.辛赫與胞弟穆克什和四名友人酒足飯飽後,辛赫決定開巴士載大夥去兜風。途中,嫌犯誘騙在醫學院修習物理治療的廿三歲女大生「達米妮」(代稱)和其廿歲男性友人上了車,眾嫌隨後一路性侵達米妮,穆克什並以鐵棒痛毆她和男友,兩人慘遭凌虐近一小時,巴士甚至行經警方攔檢哨。

六嫌大逞獸慾後,將達米妮與男友扒光衣服丟下車,辛赫還企圖將達米妮輾斃。嫌犯有五人在犯案後立即被捕,年齡十七歲的第六人於十二月廿一日落網。印度政府將腦部等器官受重傷的達米妮轉送新加坡救治,但在十二月廿九日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遺體回鄉火葬。

達米妮事件令印度舉國悲憤,要求加強維護婦女人身安全與權益的示威抗議不斷,也引發司法當局疏於懲治性犯罪的論戰。之後,印度政府承諾將修改反強暴法。

三日依法須出庭聆聽控罪並認否罪狀的五名被告並未現身,據稱係因法院外擠滿關心本案的民眾與媒體記者,警方擔憂發生不測。

起訴書長達一千餘頁,具體陳明控罪與罪證,檢警也備妥近卅位證人供法院傳喚。警方透露,五名被告已坦承凌虐並輪姦達米妮,「給她一個教訓」,而施暴期間達米妮曾極力反抗,還咬了其中三人。

由於犯案手段凶殘,印度律師協會約一萬兩千名會員無人願意為被告辯護。本案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後,五人將由法院指定的公派律師辯護。

另一方面,愛女慘死,達米妮的父親激憤難消,強調凶手應處以極刑而問絞。他也支持反強暴法修改後,冠以愛女之名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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