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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考選部對律師錄取率是有在作調整的
發表人 回顧以往  

發表日期

2/21/2013 6:54:21 AM
發表內容 記得幾年前,考選部長是公開表示,律師錄取率要提高到16%

後來大概是報名人數增加太多,99年左右,董部長又表示要錄取13%
當時我記得在保成的補習班教室外面,就貼了大大的海報,說律師要錄取13%


而到了100年,考選部大概是看報名人數又增加很多的關係,最後是決定再減少錄取率,也就是減少成現在的10%

當時還沒有流浪律師的問題,考選部就已經因為報名人數多的這些因素,而降低原本預定的錄取率了
現在有流浪律師的問題,就不太可能再增加錄取率


所以想要考選部及董部長再多錄取的,正視這個事實吧
回覆 老實告訴妳吧 在2/21/2013 10:24:28 AM的回覆:
很不幸         我們有大官的兒子從外國回來         保不上牌(自己猜,我不敢再脫更詳細)
回覆 虎爛神 在2/21/2013 10:31:19 AM的回覆:
從以前到現在         都有很多大官的兒子從國外念法律回來         連勝文      陳致中......藍綠都有         會上的就會上         不會上的老子是總統      副總統         
   行政院長也沒用

回覆 他是誰 在2/21/2013 10:41:10 AM的回覆:
你自己猜吧,或問問別人,不要亂發言
你矩的那些都是老爸爸行政的
老子失勢

況且陳水扁子考軍法官         好巷有增額錄取
回覆 私立、公立學校大團結 在2/21/2013 10:45:19 AM的回覆:
如果猜到了
趕快寫EMAIL給部長壯膽,這樣很多人(包括我們自己)都會得倒好處。

美國錄取百分之九十五,我們錄取百分之七十(以扣掉寬菇百分之三)的二十學分的,很公平鴨
回覆 在多給你一個想法 在2/21/2013 11:00:03 AM的回覆:
他爸爸很大
回覆 喵一眼 在2/21/2013 12:00:04 PM的回覆:
樓上那位不敢再"脫"更詳細的~~
煩請您可以脫再詳細一點
真的
不然偶棉都不了解
這樣爆料很遜耶
回覆 這樣聽部懂 我也沒 在2/21/2013 12:11:38 PM的回覆:
回覆 好奇 在2/21/2013 12:43:14 PM的回覆:
他爸爸是哪裡大?
有陳致中他爸爸當時那麼大嗎?
回覆 呵呵 在2/21/2013 12:45:58 PM的回覆:
從16%,到13%,到10%   
「私立、公立學校不唸書大團結聯盟」失望了
回覆 maple 在2/21/2013 12:48:00 PM的回覆:
回覆 在2/21/2013 4:07:25 PM的回覆:
董部長真是不讀書的人的救星
一些不讀書的一直想靠他拿律師牌呢
回覆 不唸書的人的謀略 在2/21/2013 6:50:55 PM的回覆:
16%         ===>         13%         ===>         10%
白痴都看得出來董不想再提高錄取率了

不想唸書的人,他們的想法大概是想一人一信把董部長逼瘋

然後才可能會10%         ======>70%
回覆 ... 在2/21/2013 7:23:20 PM的回覆:
大學當兵可以考軍法官,真是笑掉我的大牙

有當過兵的都知道陳致中考的是預官好嗎,該不會以為政戰類科的預官是政戰官,軍法類科的預官就是軍法官了吧?

考到預官的軍法類科,也不過是當個小排副而已啦,還軍法官咧
回覆 大內高手 在2/21/2013 7:27:14 PM的回覆:
妳是同一個流浪律師,何必用那麼多代號虛張聲勢,有辦法就來告
妳太小看我們了
所謂言多必失
你繼續放炮吧
我們現在的策略是先
一                  一人一信給部長(因為據悉已有師法美國之想法)
二     如若無效,等你們流浪律師說錯話,來告,讓全民公審。
回覆 一人一信範稿 在2/22/2013 12:14:28 AM的回覆:
請大家一人一信
信的內容,我已經幫大家擬好了,可複製貼上,即可寄給部長:

「部長大人:
我們又不唸書,錄取率10%,我們哪考得上
請再開放錄取給我們律師牌吧!!   」
回覆 大內高手 在2/22/2013 1:20:28 AM的回覆:

超低的錄取率,邁向法治社會的桎梏

陳長文   律師


年來我國律師考試向採超低錄取率之政策,日前放榜之八十九年度律師考試,仍維持百分之六左右之標準,致大量有志於法律專業之莘莘學子,受此超低錄取率之桎梏,影響我國法治發展。筆者身為法律系教師及執業律師近三十年,面對此一現實不僅感到失望與無奈,更對因名落孫山、囿於傳統觀念而無法挺身為自身合理權益力爭之眾多學生,感覺慚愧,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歷年來我國律師之錄取比率,最高不過百分之十三,近年則維持在百分之六左右,相較各法治健全、經濟自由以及政治民主之先進國家,此一比率顯屬過份偏低(美國、德國之錄取率平均為百分之七十左右)。對此極端不合理之現象,筆者實百思不得其解。

或有論者以律師乃社會之惡、放寬人數將使律師素質下降等似是而非之無稽事由,作為不當限制錄取人數之藉口。然現今社會乃全球性之工商業社會,所有生活皆與法律緊密結合,與過往單純無爭之農業社會大異其趣。如主其事者仍停留在「訟則凶、和為貴」、律師僅為訟棍或異議份子之古老威權思考而限制錄取人數,顯屬昧於現實。至於高額錄取將使律師素質降低,形成惡性競爭之說,更屬無稽。按法律系成為我國大學聯招第一志願已有十年,每年千餘之菁英份子,投入法律學習,經歷至少四年之專業訓練(亦有需念五年及繼續攻讀研究所者),在所有考試科目皆為法律系必修科目,命題人員皆為學校教授之情形下,一名法律系學生既足以完成法律系學業,當具備成為律師之基本素養,今竟以百分之六左右之錄取率,限制渠等取得律師資格,不啻嚴重浪費國家人力資源,且對於其餘百分之九十四之學生而言,亦屬不公剝奪其發揮專業之機會。

對照醫師考試高達八成以上之錄取率,其業務事關人命,如此高之錄取率亦未聞醫療品質受到影響。復參照美、德等先進國家之高錄取率,更見律師此等專業諮詢人員,要無嚴格限制錄取率,以維持素質之理。

復按法學教育之目的,乃培養法律人才,而過低之錄取率,已然形成考試主義,扭曲法律教學之本質,非但無助於法律人才養成,更影響亟需法律諮詢服務之芸芸大眾。更何況,律師市場限於寡占局面,勢必造成律師因案件過多無法專心處理個案,且在無競爭壓力下,無法期待其自我進修之意願,反適足造成法律服務品質下降,前開維持素質之說,即無所據。

況且,在現代知識爆炸之社會及全球化之潮流下,法律不再僅為單純之民、刑訴訟,而係與時俱進之龐雜學科,律師亦不再僅有從事法庭活動之訴訟功能,各企業、機關對於專業法律人員之需求日益孔急,若無充足人力投入,當無由滿足社會上對於細密分工之法律專業需求。

再以法官、檢察官人力嚴重不足之司法現狀觀之,早已嚴重影響訴訟上真實之發現、造成人民不信任司法;而歷年來不當限制律師人數之作法,更使律師參與法庭活動頻率偏低,無法充分發揮與法院共同發現真實之在野法曹功能,進一步惡化積案狀況。

且現行行政法令多如牛毛,各行政機關之施政決策,如能有律師參與擔任法制人員,不但更能兼顧依法行政之要求,避免不當侵害人民權利;甚至較能做成符合立法意旨之裁量決策,增加政府行政之效率。按律師之考試僅為一資格考試,執照之取得僅為一過程,並非投入法律專業領域之必要條件,故考試之目的在於認定應考人員是否足執律師業務,以一定之比例硬性限制錄取人數,絕非資格考試所應有之態樣。且現行考試係各科單獨命題、互不重疊,題型更偏向於純法理之推理演繹,顯與律師執業必須橫跨各法律分科、交錯運用法律之現實脫離,產生無法靈活運用法律之缺憾,亟有變革之必要。

何況,未來我國加入WTO後,外國律師亦得至我國執業,我國超低之律師錄取率,將逼迫我國學子寧可取得美國等高錄取率律師資格,以迂迴進入國內執律師業務,如此之結果,令人情何以堪。

因此,對於過去三、四十年來律師人數之不當限制,筆者謹在此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一、考試院身為職司律師考選之機關,應透明化其律師人數限制之決策過程,邀請各大學法學院教授共同參與,並公開錄取政策以及命題方向之方式,以符合社會脈動。

二、所有法學院之老師,更應本於關心學生能否學以致用之精神,對於現行極不合理之律師考試制度(包括錄取率、命題方式等)挺身而出向考試院爭取法律系畢業生合理的機會。

三、司法院、法務部等單位,更應拋棄掌理審、檢之本位心態,共同為建立法治社會,積極支持及配合增加律師錄取人數之相關制度變革(如法官、律師、檢察官三合一考試)。

最後,筆者願在此代表國家、社會及有理想從事法律事業之學生向總統、副總統及行政院長請命,盼同為法律人出身之國家領導人,能正視不當限制律師人數所造成之嚴重問題,徹底根絕此一歪曲之政策,使我國順利邁向成熟之法治國家。
回覆 搞錯重點了 在2/22/2013 10:40:30 AM的回覆:
10%   16%   8%   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母數
稻德國真遠之流、學分班的存在
才是問題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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