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家事事件法納入命題大鋼
發表人 NTUBOY  

發表日期

3/18/2013 1:24:51 PM
發表內容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HandNews_File.ashx?news_id=1422&serial_no=1

請自行複製貼上

拉到最下面

邱派影響力又要大增了
回覆 考生負擔大增 在3/18/2013 1:27:30 PM的回覆:
[家事事件法具有何等事件類型特性及相關事項處理程序]

事件類型特性此一用語

就是邱派提倡的[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阿~
回覆 好悲哀 在3/18/2013 1:29:52 PM的回覆:
金逼哀
都是台大邱派一支獨秀
都是政大姜派自己該該

最可憐的就是各位了
只能念這些人說的東西
重點是你還不知到他講得對不對
回覆 好悲哀 在3/18/2013 1:46:05 PM的回覆:
金逼哀
都是台大邱派一支獨秀
都是政大姜派自己該該

最可憐的就是各位了
只能念這些人說的東西
重點是你還不知到他講得對不對
回覆 RE 在3/18/2013 1:46:11 PM的回覆:
上面沒寫年份耶~
是今年律師、司法官就要列入考試範圍嗎?
回覆 路人 在3/18/2013 2:06:52 PM的回覆:
這不是意料中的事嗎?命題大綱有跟沒有根本沒差,請看最後一行.
不過邱派最近有關家事法的論文實在看不太懂.......
回覆 NTUBOY 在3/18/2013 3:16:55 PM的回覆:
遲早都要讀的
現在司法官訓練所
邱聯恭教授亦有授課

而且老師是會當人的
當掉的結果就是要下期重訓

簡之

從立法
台大法學院課程
國家考試
以及司訓所
在在都被邱派掌握了      
回覆 放心 在3/18/2013 7:46:38 PM的回覆:
姜世明去年早就寫了
程序監理人(月旦204(2012.05):頁142至161   )
家事事件之合併審理論(本土198(2012.04.15):頁24至38)
家事事件法理適用論(月旦206(2012.07):頁150至176)
家事事件之救濟審(月旦207(2012.08):頁101至111)
家事非訟程序(月旦212(2013.01):頁2至26)

他那本民訴目前只出到上冊
也可能是要等考選部公布的考綱塵埃落定吧?

回覆 民訴學者為家事事件法 在3/18/2013 8:15:08 PM的回覆:
非常感謝樓上整理出來的姜學說

姜世明可謂目前把國家考場轉型成學術戰場最積極的悍將

要國考,姜世明的學說不可不讀

如果不是姜世明,我大概會和其他人一樣討厭邱

但是因為有了姜世明,我反而覺得邱還不錯,起碼理論上有自己的一套

姜世明為了把國家考場轉型成學術戰場,凸顯學術地位,根本就是亂了套。
回覆 >_< 在3/18/2013 9:48:29 PM的回覆:
才想說民訴修草出來,人訴刪除可以放一口氣,
想不到絕處逢生,
真是逃也逃不掉!
回覆 QQ 在3/18/2013 9:52:41 PM的回覆:
所以去年沒考上真的很可惜耶
去年算是很佛心了
交接點不敢突襲出題

現在就正大光明跟你說要考了
哈哈哈
真是考生的宿命啊
回覆 在3/18/2013 10:19:36 PM的回覆:
姜自己還曾經在台灣法學的專訪中提到
他希望大家不要國考變成學術的戰場
結果他跟邱派就是力行這套
而且這些人比刑訴學者還扯
刑訴學者雖然彼此在訴訟架構上理論不相契合
但是   考試你只要有寫到實務分數都還不錯
可是民訴這票學術笑話   只會在分數上做文章
老實講   每次看邱派的文章就覺得很好笑
一樣的東西換一個名字一直來
而且他考試就是要你寫他換的名字
把腦袋放在記這些沒用的東西真是無聊
你上法院去   法官還不是按照條文來
闡明也是有點黏又不太黏

真不曉得這些人為什麼可以一直霸佔每年都出題
董大人   可以換一些新的人來嗎
難道實務界就沒半個法官懂民訴嗎?
回覆 question 在3/19/2013 11:42:50 AM的回覆:
今年版的函授有包含家事事件法嗎?
回覆 一樣 在3/19/2013 11:58:54 AM的回覆:
姜世明為了把國家考場轉型成學術戰場,凸顯學術地位,根本就是亂了套。
=======

以前台大還是各派林立,邱派還沒在台大獨大的時代
邱的國考題目,你不寫他的,分數就是個位數
回覆 NTUBOY 在3/19/2013 2:40:38 PM的回覆:
結論上來講

當今的國家考試民訴法一科

邱派與姜師都要念

姜師曾經在課堂上表示   :   誰寫台大的見解我就把他宰了

邱派的話則是爭點整理的考題一出再出(新制司律還沒有沒出過)
不得不念啊~
回覆 哈哈 在3/19/2013 3:39:18 PM的回覆:
樓上中肯,就算再怎麼無法接受,但是他們會出題,你也是不能不看
回覆 路人 在3/27/2013 11:15:28 PM的回覆:
大家覺得今年會出嗎?現在都快4月了,3位學者相關期刊其實還真是不少,簡單說是讀不完了,邱派就40分,不知道要不要賭一下.
回覆 學生 在3/28/2013 8:56:37 AM的回覆:
上過姜老師課的都知道.他期中考期末考給高分的都是各種學說和實務見解均有交代的.最高分的考卷有公布參考.同學僅答一種學說.無論何種學說.但答得完整的也有80分以上.他上課教的答題模式為..1.破題.點出爭點所在2.各種學說理由探討.3實務見解.他最重視的是實務見解.這部分資訊提供給大家參考.
另外政大研究所他僅出一題.25分.能考到70.80分應跟姜老師一題分數沒有直接關係吧.即使早期出兩題.能考到高分.也是得到各出題老師的欣賞的.如考個位數.也不是一個老師的分數能造成的吧.
回覆 在3/28/2013 10:56:57 PM的回覆:
還不是就是要別人寫他的東西
等你去考國考就知道民訴這個兩學閥的毒害有多深了
ㄎㄎ
只有發現真實的突襲
只有促進自己學說的突襲
只有適用特地見解的突襲

回覆 NTUBOY 在3/29/2013 12:31:10 PM的回覆:
不過其實邱派不算難掌握
雖然有點抽像
但是理論很一致
就是那些東西在跑(程序利益保護云云)

姜師就不一樣了
學說體系越來越奇怪囉!

像去年高考法制
民訴考傳聞證據

沒看過他文章是要怎麼寫?
回覆 QQ 在3/29/2013 9:30:32 PM的回覆:
校內校外考試不同吧
畢竟對自己學生有差

只能跟你說   
姜名聲臭掉的速度比邱還快
他考卷的評價幾乎是客觀共識了   聲名遠播
有中獎過的都會出來感謝

不過是不是貓空各科都會公布最高分解答阿
刑法也聽說是這樣
但公司好像就沒有   是這幾年才開始的嗎

貓空拚國考的校方支持程度跟東吳不相上下了
只有公館傻傻的
這兩三年教授才警覺到
回覆 哈哈 在3/29/2013 10:12:30 PM的回覆:
法制民訴那題從訴訟架構出發
10分
老實講啦
沒看過文章從訴訟架構來想
是完全正確的方向
重點是出題的人容不下客觀的見解阿
出獨門暗器不是不行啦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花時間去念文章
何況民訴講傳聞本來就是錯的
說好要改革法學教育的夢
在學閥們眼中不過就是個幌子
跟民初的軍閥沒甚麼兩樣阿
哈哈

回覆 路人p 在3/30/2013 9:48:10 AM的回覆:
不過民事訴訟的傳聞法則不是有好幾個最高法院見解嗎?我們讀書小組在報告的時候,看有的補習班整理的蠻快的
回覆 哈~ 在3/30/2013 9:44:59 PM的回覆:
隨便搜尋"傳聞證據"
結果法院不明說
實際上還不是從訴訟架構出發去思考
不管是南迴案
還是長庚案
民事法院就跟你說   我們有"222自由心證"
為什麼法院不採傳聞證據
就是架構不相符你怎麼採?
所以明明正確的見解卻只能拿十分
不是你學者說的東西就是有道理
台灣除了個案性的法律太多   個案性的學者也太多
照我看來以後要法律系教授也應該定期檢驗
免得台灣出一堆恐龍學者
像司法院網站上就超歡樂的
自吹自擂家事事件法施行成效良好
到底誰會用?
哈哈
有沒有個案來研究參考一下


回覆 民事戰神--姜世明 在3/31/2013 2:53:45 AM的回覆:
民事訴訟實務上會提到傳聞證據,有部分是因為上訴人搞不清楚狀況
以違背傳聞法則為理由,在民事案件中提起第三審上訴
最高院當然就用自由心證把他駁掉了

98,台上,2479

至上訴人指A母於九十一年九月三
十日與A童之對談及A母指訴所陳者,皆為轉述A童陳述或自己
主觀認知,均屬傳聞證據而不可採一節,按民事訴訟之傳聞證人
(間接證人或徵憑證人)所為之證詞,本非絕無證據能力,其與
直接證人陳述親自見聞之證言比較,祇是證據力之強弱而已,尚
非不得採為證據方法之使用


實務、學說都沒有爭議
純粹是因為上訴人搞錯,誤把刑訴的概念兜到民訴上
讓最高院不得不就此著墨駁回的理由

一般民間人士搞錯也就算了
號稱民訴學者的姜世明也跟著起鬨,還列入考題,這不是玩過火了嗎?

去年的法制民訴考題真是驚天動地
不知道要被糗幾年
姜世明精通民訴、家事、非訟、法組、法倫,且各有專著
像他這麼偉大的民事程序法戰神
麻煩回去弄你的學術戰場,不要玩到國考考場好嗎?
回覆 路人p 在3/31/2013 9:04:46 AM的回覆:
看大家有空的話是否參考一下87年台上字第2799號判決.87台上1053判決.我看他文章有引實務見解和德國見解.他的見解跟最高法院多數見解相同.不過國內學者好像沒人在談就是了.
回覆 RR 在3/31/2013 7:14:55 PM的回覆:
以後應該是貓空姜天下了

邱搞了好幾年
該玩得也玩的差不多

新的議題問他~   
反而也說不出的特殊見解   (跟以前駱後期一樣
兩大護法一個老叩叩   一個還要顧家庭

新生代學者也沒人有江的出題霸氣
要竄起來不容易
接下來十年應該是姜天下了
貓空國考有望繼續攀上高峰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