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退休法官應與公務員一樣? 新年金制度 司院願配合
發表人 中時  

發表日期

5/5/2013 7:33:33 AM
發表內容 2013-05-05   01:26   中國時報   【林偉信、管婺媛/台北報導】

             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外界批評退休法官所得替代率特別高,應予以限縮;對此,司法院表示,依憲法規定,法官為終身職,而自願退休者則有《法官法》的特別保障,如果立院欲修法減少法官退休俸給,司法院予以尊重。

             法界實務人士表示,法官是終身職,為了加速汰換,讓資深法官退休,提供缺額,使更多年輕法界精英加入審判工作,才會有優退的措施;如果將來修法廢止、限縮退休權益,恐將導致年邁法官們不願退休,無法進行人員更替,對司法審判絕不是好事。

             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說,律師收入其實高於法官、檢察官,為了維持法官、檢察官判案的獨立性,留住人才,給予司法人員好的待遇是合理的。

             她也說,外界對「恐龍法官」的印象,司法界需要檢討,要想辦法提昇人員素質,但降低司法人員待遇不見得是好方法,「畢竟我們都希望他們的待遇是在檯面上的,不是檯面下的」。

             至於,司法人員與一般公務員所得替代率限制不同一事,她則說,這部份應是當時立法的疏漏,要補救無須修法,只需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以行政命令修改《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即可。

             司法院指出,依法任職滿十五年且年滿七十歲的法官,應退居第二線,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改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但不得強迫退休;在外界呼籲司法改革的聲浪下,二年前立院訂立《法官法》,鼓勵法官自動退休,加速司法新血更替。

             司法院稱,《法官法》明訂,法官自願退休者,除了依公務員退休辦法領取退休金外,還可依其年資享有額外的退養金;如果考試院及立法院都認為,退休法官也應與一般公務員一樣,適用新的年金制度,司法院願意配合研擬修法。

回覆 中時 在5/5/2013 7:41:49 AM的回覆:
優遇制度   另類司法獨立?

2013-05-05   01:26   中國時報   【管婺媛/特稿】

             為了保持法官審案獨立性、留住好的司法人才,政府給予法官、檢察官較一般公務員更優渥待遇,這個前提,大多數人應會認同;但職業特殊是否等同待遇也要特殊,讓司法人員在舉國上下檢討軍公教勞退休制度時,被獨排在外,則有待社會進一步討論。

             法官、檢察官優遇制度已超過卅年,無論在學理或制度上都對此優遇制度爭論不休。支持法官優遇制度的學理觀點,即憑據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藉而達到司法獨立的目的,讓法官審案時可不受外力干預。但持反對意見者,則從實務的角度出發,法官上了年紀之後,可選擇少辦或停止審理案件,還繼續領原有的高額薪俸,顯有不公。

             馬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檢討軍公教勞退休制度,就是為了拉近職業別差異,讓退休制度更符社會正義。

             但法官、檢察官負責引法、用法、解釋法律、賦予社會正義,卻因退休制度獨立於軍公教勞之外,得以鑽法律漏洞,用領半月退方式規避所得替代率上限,實在是對社會正義最大的諷刺。

             要維持司法獨立,誰都不反對。讓法官、檢查官的職業特殊、待遇優渥,甚至是終身職保障,這點見仁見智,當然也可以討論。但為了達成司法獨立目標,讓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制度也「獨立」於體制之外,恐怕不是全民都能接受。

回覆 中時 在5/5/2013 7:44:32 AM的回覆:
法官半月退   規避所得替代率上限

2013-05-05   01:26   中國時報   【管婺媛/台北報導】

             政府如火如荼地推動年金改革,但法官、檢察官卻被排除在改革之列。國民黨立委王惠美指出,法官與檢察官職務受憲法保障屬「終身職」,退休待遇雖比照公務員,還可額外領月退養金、主管加給等福利,但辦理半月退俸兼領一次退時,卻不受《退休法》限制,幾乎人人都鑽法律漏洞,選擇半月退方式規避所得替代率上限。

             王惠美指出,考試院送到立院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設定公務員所得替代率上限為八成,但法官因受現行《法官退休給與辦法》和《法官法》保障,完全不受影響。

             王惠美說,法官、檢察官是終身職,除自動申請退休外,政府不能要求他們退休;為鼓勵法官「主動退」,《法官退休給與辦法》和《法官法》特別明定,若法官選擇在六十五至七十歲間退休,月退養金或一次退養金可高達六十五歲屆齡退休的一四○%。

             目前司法官與檢察官退休制度受《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相關規定都比照《退休法》;但《退休法》第卅二條規定,若公務員選擇辦理半月退兼領一次退,所得替代率也需折半,卻不適用司法人員退休制度。

             她表示,法官可存十八趴的金額遠高於公務員,又另可領退養金,因此所得替代率比公務員高,上限設在九八%;但加計月退養金後多半會「破表」,九成以上法官、檢察官選「半月退」,一半領月退、一半領十八趴利息,以規避所得替代率上限。

             王惠美調查,十年來,在六十五至七十歲間退休的法官八十五人、檢察官退休卅人,她指出,這些司法人員退休時,九成以上官職俸級都「到頂」,月退俸可領到近廿萬,領半月退加十八趴更可觀。

回覆 是嗎? 在5/5/2013 12:06:42 PM的回覆:
她也說,外界對「恐龍法官」的印象,司法界需要檢討,要想辦法提昇人員素質,但降低司法人員待遇不見得是好方法,「畢竟我們都希望他們的待遇是在檯面上的,不是檯面下的」。
^^^^^^^^^^^^^^^^^^^^^^^^^^^^^^^^^^^^^^^^^^^^^^^^^^^^^^^^^^^^^^^^^^^^^^

這不是理想化不理想化的問題,
如果文中所謂的「檯面下」是指污西的話,
不管是不是司法官、公務員、就算是私人公司的員工都不能拿,
如果文中所謂的「檯面下」是指業外收入的話,
例如著作所得、在學校授課、理財投資等等的話,
那就各憑本事了,
其實有了司法官的光環,他們合法業外收入有的是遠遠高業內,
根本不用污西就很好過。

至於其它司法人員的「合法業外」,同樣各憑本事,
但大部份會講出來「自己賺很多、比庭長還多」,幾乎都是虛張聲勢,有的是想跟同事借錢,有的則是想獲取旁人羨慕的眼光、保護色而己,
畢竟他們沒有司法官的光環,不可能打進某些真的很賺的「理財團體」,沒有消息,有零頭賺就不錯了,大賺是不可能。
回覆 我是樓上 在5/5/2013 12:14:57 PM的回覆:
我們該給司法官合理的待遇,在他們退休後也該照顧沒錯,
但是退休後的優遇,
恕我直言,
真的沒有必要!
我沒有任何忌妒的意思,因為我家目前確定可以拿到的就超過3位,
但是憑心而論,
國家沒有錢了,連預算要保留都很困難,
一個不需要錢的人,有必要再多拿這麼多嗎?
退休金當然要,那是維持生活所必須,
但退養金,真的不必了!
拿去做社會福利、照顧弱勢比較有意義,
但小心別被宗教團體給吃了。
回覆 X 在5/5/2013 6:56:10 PM的回覆:
一個不需要錢的人,有必要再多拿這麼多嗎?
^^^^^^^^^^^^^^^^^^^^^^^^^^^^^^^^^^^^^^^^^^^^^^^^^
我需要錢
你們不要的都給我吧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