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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踹破立委大門應也屬於立委的「職務上行為」
發表人 輕鬆一下  

發表日期

5/7/2013 4:54:53 PM
發表內容 立委日前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法務部說,此舉涉毀損公物等罪,將立委函送法辦。

拜託!
依照在野黨的解釋,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範圍非常非常大

影響力超級大的立委
只是踹破一個門
法務部就要告他?

這不是反了嗎?

開什麼玩笑!
不但不能告
法務部應該「請示」影響力超級大的立委
踹破的門到底要找哪一家廠商來修理才對!

因為在野黨主張行政部門要找哪家廠商是立委的「職務上行為」

最好還要去量量該位立委的貴腳尺寸
在門上刻一個立委的鞋印
另在門的上面刻上「愛台灣飛踢」字樣
以資紀念   
回覆 更正 在5/7/2013 4:55:52 PM的回覆:
打太快,應該是:踹破「部長」大門應也屬於立委的「職務上行為」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7:39:21 PM的回覆:
立委收廠商錢關說,這麼嚴重的違法行為,都能說是立委「職務上行為」範圍

「舉重以明輕」!!

只是踹破一扇門,這種小非常多的違法,為什麼不能說是立委「職務上行為」的範圍?
回覆 自嗨嘛? 在5/7/2013 7:51:16 PM的回覆:
拜託!
依照在野黨的解釋,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範圍非常非常大

............
在野黨什麼時候說的?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07:58 PM的回覆:
樓上顯然沒看報紙,在野黨立委沒有罵?
回覆 給開版 在5/7/2013 8:11:59 PM的回覆:
到底想說什麼?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12:49 PM的回覆:
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的範圍,本來就應該只限於合法的行為
每本教科書都是這麼寫

根本不應該包含違法的行為

將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的範圍
解釋成像幫廠商關說這種嚴重違法的事情
也包括在立委職務行為範圍
本來就是超級好笑的笑話
回覆 開版去搞政治比較好 在5/7/2013 8:13:23 PM的回覆:
台灣的報紙
都在報一些垃圾新聞
沒時間看得這麼開心
回覆 根本不好笑 在5/7/2013 8:16:02 PM的回覆:
開版   在2013/5/7   下午   08:12:49的回覆:
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的範圍,本來就應該只限於合法的行為
每本教科書都是這麼寫

根本不應該包含違法的行為

將立委的「職務上行為」的範圍
解釋成像幫廠商關說這種嚴重違法的事情
也包括在立委職務行為範圍
本來就是超級好笑的笑話
....................
建議你去選立委
然後以你說的上開方法發財
只是如果遇到的不是那三位法官
你可能終身監禁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16:27 PM的回覆:
例如林山田老師的刑法各罪論下冊
對「職務上行為」的定義是:

「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服務規程所規定的屬於公務員職權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的行為」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23:49 PM的回覆:
又例如甘添貴的「刑法各論下冊」
對「職務上行為」的定義:

「乃公務員或仲裁人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亦即在其權限範圍內之行為。其範圍,通常固多依法令之規定,惟不以由法令直規規定必要。」


沒看到有教科書會寫說,連違法行為都包括在範圍內的
回覆 謝謝 在5/7/2013 8:27:52 PM的回覆:
那阿扁的案子
也應該是職務上行為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31:54 PM的回覆:
阿扁的案子,總統的實質影響力的確有那麼大啊
林益世的實質影響力有像總統那麼大嗎?

「事實勝於雄辯」

我們看到的事實就是,林益世替廠商向經濟部長關說
但經濟部長根本沒鳥他!

法官不應該依個案事實狀況來判斷嗎?
回覆 開版 在5/7/2013 8:34:33 PM的回覆:
總統有官員不聽話就撤換的實質影響力

立委可沒有不聽話就撤換的這種實質影響力
回覆 愛台灣 在5/7/2013 8:38:23 PM的回覆:
事實雖然是經濟部長沒聽林益世大立委的話

但法官不會自己"掰"事實嗎?

法官真是不愛台灣

^   ^
回覆 木門 在5/7/2013 10:29:46 PM的回覆:
立委無端遭訴追,實在很委屈

整個事件,應該追究「木門」,為何妨礙立委行使職權

檢察官應立即傳喚「木門」......
回覆 XX 在5/7/2013 11:33:38 PM的回覆:
木門: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有問題請找我的律師"鋼門"
檢察官:那麼,請鋼門說話

立委:噗噗噗噗~~~

檢察官:為何...為何如此之臭...
立委:噗,我以為你在叫我說話,噗

檢察官:我是叫鋼門說話!
立委:噗,對啊,我平時都用月工門說話,噗,所以說話像放X...
回覆 這才是事實 在5/8/2013 9:28:24 AM的回覆:
我們看到的事實就是,林益世替廠商向經濟部長關說
但經濟部長根本沒鳥他!
............
你這句話根本是放屁
以014曾4連任立委,有當過大黨鞭,又是老馬的愛將
經濟部長敢不給他面子?只能說你沒有社會工作經驗。
014的影響力就算沒有總統大,也不是一般人有這種影響力,好不好陳沖的影響力都沒有014大
君不見,當年014選立委時,騎機車老馬還抱著他的肚子給014載,這是一般人享有的嗎?

回覆 請問樓上 在5/8/2013 9:50:19 AM的回覆:
既然林益世影響力那麼大
那為何經濟部長沒照他的意思去做?
回覆 請問樓上 在5/8/2013 10:22:02 AM的回覆:
你去問經濟部長比較快
也比較正確
但他不會跟你說實話
回覆 不聽話的下場 在5/8/2013 11:48:51 AM的回覆:
那個經濟部長現在也下台了
回覆 所以不就是這樣 在5/8/2013 5:22:02 PM的回覆:
事實就是經濟部長沒照做啊
回覆 你沒看報紙嗎? 在5/9/2013 12:35:10 AM的回覆:
經濟部長有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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