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教老師民法問題
發表人 LEO  

發表日期

5/13/2013 11:10:12 AM
發表內容 李老師您好,請教老師一個關於民法(土地法)的問題。

甲乙丙分別共有一土地,應有部分各1/3,甲乙兩人依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多數決之方法,而決定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丁,嗣後甲乙丙三人協議分割,請問丁之權利是否受影響?

學生知道關於民法第824-1第2項有關於共有物分割,抵押權或是質權處理的方式,但是好像沒看到關於共有物分割後,不動產役權這類用益物權,該如何處理,所以請教老師,謝謝老師的辛勞!^^
回覆
李俊德 在5/13/2013 2:22:24 PM的回覆:
甲乙丙分別共有一土地,應有部分各1/3,甲乙兩人依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多數決之方法,而決定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丁,嗣後甲乙丙三人協議分割,請問丁之權利是否受影響?
------------------------------------------------------------------------------------
追及效力,用益物權不受影響。

回覆 LEO 在5/13/2013 2:32:24 PM的回覆:
謝謝李老師,所以按照李老師的說法,因為追及力,因此不動產役權還是會整體存在於整體土地上,不因分割而受影響,是這樣解讀嗎?

又,後來學生找到一個條文(§857),不知道在本題中是否可以適用。而得到與老師相同的答案,或是根本不可以用這條的規定,尚祈老師解惑,謝謝老師。
§857:「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不動產役權就其各部分仍為存續。但不動產役權之行使,依其性質祇關於供役不動產之一部分者,僅對於該部分仍為存續。」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