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本人買了有嚴重瑕疵的商品,對方還告我付清全額款項,要去開庭。
發表人 yy  

發表日期

5/20/2013 3:00:43 PM
發表內容 本人買了有嚴重瑕疵的商品,對方還告我付清全額款項,要去開庭。本人不知道事要在開庭的時候提出還是要另外告他來解決這種離譜的事情。

本人與對方公司購買包裝袋買賣契約,但商品的嚴重瑕疵已經無法達到使用之目的(包裝夾鏈瑕疵無法密封)。
但對方不甩我,直接去法院提起給付之訴,要本人給付全額貨款。
本人已有給付契約訂金,尚未給付尾款,請問本人要如何處理?
可以在開庭中提出證物,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解除契約或者主張其他權利?還要是自己另外寫民事起訴狀主張解除契約呢?

先感謝熱心回答的討論區網友們。
回覆 RR 在5/20/2013 3:27:56 PM的回覆:
我想.........
這個討論區大部份的使用者都有能力回答你的問題

但是,你為什麼要來一個法律考試用的討論區詢問這種問題?
不覺得很奇怪嗎?
回覆 RR 在5/20/2013 3:36:25 PM的回覆:
很多事情的解決方法並非只有一種
以下提供個人傾向的答案:
先寄存證信函主張359解除契約
訴訟中,提出反訴
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訂金及損害賠償

回覆 非法律人 在5/20/2013 7:43:59 PM的回覆:
對方告你,你就是被告,
只須於開庭的時候以被告身分主張商品的嚴重瑕疵並舉證即可,
如物確有瑕疵,你可能可以主張的權利有
1.解除契約(民法359)
2.請求減少價金(民法359)
3.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民法360)
4.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民法364)
須視商品瑕疵的嚴重性而定
如法官採信你的說法+你已存證信主張(請看下述)
原告敗訴,你當然不用付錢

(1)如你想拿回訂金
可參考RR大大
先寄存證信函主張359解除契約

(2)如你認為對方無法交付可用產品已造成你的損失
可主張360,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350、360只可擇一,差別在360除可拿回訂金還可求償,當然求償要舉證你的損失為何)

(ps:主張350、360毋須提出訴訟   向對方以意思表示即可   
但此舉動不要拖(請看民法356條)
(一般以存證信函方便舉證))

但對方99.99%不可能鳥你
所以你可以利用對方告你時
於訴訟中,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反訴(換成你告他)

你想拿回訂金   一定要提"反訴"
否則對方即使敗訴   頂多是你不用付錢而已

如金額不大,法院先調解可能性非常大

對方有問題的產品最後要還給他(記得留下對方已簽收證據)

--------------------------------------
以上建議   僅屬好意施惠
如有錯誤   也請指正
回覆 誠心建議 在5/20/2013 9:23:13 PM的回覆:
請個律師吧   
畢竟法律是門專業
看過太多外行人自己亂搞   
結果卻錯失主張權利之時機
實在可惜   

回覆 T_T 在5/20/2013 9:28:39 PM的回覆:
新科律師好慘啊
請個律師吧
律師大量開放後已經夠慘了
不要再問了
請個律師就對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