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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律人還考什麼?這陣子都不講法律了!
發表人 可悲  

發表日期

8/1/2013 2:42:06 PM
發表內容 名嘴辦案、洪姐辦案、媒體辦案∼。還有一堆不知哪裡冒出來的訴訟法教授聯名登報,說普通法院可以審判這干軍人。亂了∼真的。
回覆 皮皮念 在8/1/2013 2:48:57 PM的回覆:
建議修改刑事訴訟法
改採公眾訴追模式
另法院的法官改由
媒體~名嘴~網友擔任
三組人馬合議行之
回覆 無奈 在8/1/2013 2:58:21 PM的回覆:
不知道是要真相還是要發洩.....
回覆 ... 在8/1/2013 3:40:59 PM的回覆:
唉~真的.......
回覆 在8/1/2013 8:22:04 PM的回覆:
平常他們在學校教學生的無罪推定原則

自己全都忘了
回覆 書呆 在8/1/2013 9:27:53 PM的回覆:
理論與實務是不一樣的
回覆 受害人最大 在8/1/2013 10:00:51 PM的回覆:
+1

名嘴起訴
全民投票定罪
刪除刑法第57條
改由受害人家屬自由心證
最後由受害人家屬量刑
並親手執行槍決

軍、審、檢、警、調,全部裁撤
鬼島愚民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回覆 在8/1/2013 10:15:56 PM的回覆:
真的是鬼島
不但名嘴及記者辦案
還充斥洪姊這種歇斯底里的女人

難怪男人寧願娶外配
回覆 本來就是 囧 在8/1/2013 10:26:46 PM的回覆:
法律本來就是承平
大家願意照著規定走的時候才有用
這種工具性的社會學科
脫離了基礎哲學
本來就沒多大意義
不用想太多
趕快讀法律考上好工作才有用
回覆 00 在8/2/2013 12:53:07 AM的回覆:
想必樓上諸公皆還未當兵或出社會吧,
不知道軍中及社會的黑暗,
軍檢自始至終皆站在軍方這一方,
早已失去其追溯犯罪角色,
起訴書破綻百出,
法官當然只好無罪推定了!!
重點在起訴的軍檢,好嗎?
洪小姐追真象何錯之有?
軍檢和軍方本是蛇鼠一窩,
污名化被害人,反正死無對證,
根本未檢討!!
e04!!
回覆 00 在8/2/2013 12:59:10 AM的回覆:
還有自以為比法律系教授厲害的法律人,
請看清教授的聲明再來發言,好嗎?
回覆 當過兵 在8/2/2013 1:00:11 AM的回覆:
就是當過兵         才知道戒護士操死人也不是不可能            

一直要往「軍中高層因為洪仲丘知道某些不可告人的祕密所以下令滅口」的電影情節方向質疑與討論               才是令人反感

回覆 00 在8/2/2013 1:01:53 AM的回覆:
想必樓上諸公皆還未當兵或出社會吧,
不知道軍中及社會的黑暗,
軍檢自始至終皆站在軍方這一方,
早已失去其追溯犯罪角色,
起訴書破綻百出,
法官當然只好無罪推定了!!
重點在起訴的軍檢,好嗎?
洪小姐追真象何錯之有?
軍檢和軍方本是蛇鼠一窩,
污名化被害人,反正死無對證,
根本未檢討!!
e04!!
回覆 有感 在8/2/2013 7:07:17 AM的回覆:
怕討論又淪為情緒性,只簡單回應四點:
(一)『想必樓上諸公皆還未當兵或出社會吧,不知道軍中及社會的黑暗』
我當過兵,也知道社會黑暗,所以??
(二)
『軍檢自始至終皆站在軍方這一方』
所以之前押人是假的?起訴10多人也是假的?
(三)
『軍檢和軍方本是蛇鼠一窩』
若一開始就是桃檢或特偵組偵辦而做出與軍檢相同結論,現在的評論會是『桃檢和軍方本是蛇鼠一窩』、『特偵組和軍方本是蛇鼠一窩』,誰來辦都一樣!
(四)
整個事件發生在軍中,就人證部分大家卻質疑『只聽』軍中人講的話,不然是要請案件發生時不在場的名嘴作證具結嗎?


現在情勢變成只要發表不同意見,就馬上用『等你家死人在說』、『沒有同理心』的大帽子來扣,我僅想強調,一條人命當然珍貴,家屬追求真相也絕對沒有錯,但被害家屬是真的想追求真相,還是想聽到『自己認定』的真相?   或許大家可以冷靜想一想………
回覆 蘋果日報 在8/2/2013 8:45:26 AM的回覆:
告別戒嚴幽靈   廢除軍事審判(林鈺雄)

2013年07月30日      

洪仲丘枉死案,原先負責調查事件真相的軍事檢察機關,自身陷入了涉嫌包庇軍官的輿論指摘,公憤如星火燎原。繼720之後,803民眾將再度上街示威。但是,若不指向軍事司法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恐怕難以杜絕軍中不斷傳出的枉死和包庇事件,從近到遠的洪仲丘、江國慶和尹清楓,都是例證。
軍事統帥的貫徹與司法正義的實踐,兩者水火不容,這是軍法制度的結構性缺失;而要軍人追訴軍人,甚至於下級辦上級,更是強人所難。
儘管軍方對外宣示洪案「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的決心,但證諸軍事檢審屈服於軍事長官權威的本質,實際結果毋寧說是:「上級要證據到哪、證據就會到哪。」沒證據也可判死槍決的,如江國慶命案;有證據卻查無頭緒的,如尹清楓命案。本來,刑事司法追求的是「毋枉毋縱」,軍法實務卻操作成「可枉可縱」,但憑上級而定。
在結構性共犯情形,軍事統帥正是共犯的一環,甚至於還是首謀或藏鏡人,軍法制度的荒謬體質,更是暴露無遺。

「轉型正義的敗筆」

現行軍法制度是戒嚴時代的遺緒。問題是,為何在解嚴26年之後,仍然容許軍事檢察官和法官來偵審洪案?到底一般檢察官、法官有什麼不能偵審洪案的道理?說穿了,本就沒道理,這是我國轉型正義的敗筆之一!   
1960年大法官作出釋字第86號解釋,確立審檢分隸的《憲法》要求,但因戒嚴時代氛圍,當時檢審合隸的軍事審判制度,毫髮未動。   
解嚴後,由於軍方及其檢審機關在尹案荒腔走板的演出,民怨沸騰,本有大好機會直接廢除違憲的軍事審判制度,然而,1997年的釋字第436號解釋卻為德不卒,網開一面,立法者更是樂於順水推舟,在1999年以修正《軍事審判法》,交差了事,這也就是現制的由來。   
雖說修修補補,但現制仍不改其違憲的本質,亦難符合釋字第704號解釋揭示的要求。例如,軍事審判的主管機關仍是行政院國防部而非司法院,軍法官亦是由講究高低軍階與服從上級軍令的職業軍人來擔任,欠缺《憲法》所明文要求的人身與事務獨立性。   
更甚者,國防部還身兼二職,同時督導軍事檢察署與軍事法院的業務,連檢審分隸原則都公然罔顧,根本是比戒嚴時期的法治水平還不如。現行《軍事審判法》屹立十餘年,竟然(還)未被宣告違憲,只能說是法治國的奇蹟。   

亡羊補牢無濟於事

總言之,軍事審判是《憲法》難容的例外法庭,戰時能否設置軍事法庭就已經殊值懷疑,平時更無存在的道理。
而今若欲亡羊補牢,小修小補無濟於事,立法者若不逕行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最低限度是將其限縮在「戰時軍人犯軍法之罪」,其餘情形一律回歸法治國常軌,也就是「把軍人當成正常人」,平時無論軍人或平民犯罪,皆應由普通檢察署及普通法院依法偵查、審判。
遲延26年之後,洪仲丘案再度警示我們,早該告別戒嚴幽靈了!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回覆 mark 在8/2/2013 9:12:58 AM的回覆:
同意00所言
建議原po看清楚那些教授的發言
回覆 歐耶 在8/2/2013 10:44:16 AM的回覆:
抗議學生
應該學民進黨立委
佔領軍檢
這才是民主的表現
回覆 桃檢也是幫凶 在8/2/2013 11:07:26 AM的回覆:
桃檢偵居然偵結說沒有滅證

桃檢也是共犯
網友們
攻佔桃檢吧
回覆 新聞 在8/2/2013 12:04:46 PM的回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tpR2i63bbs&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


洪仲丘案最關鍵的「黑畫面」部分,7月29日最新的調查局鑑定報告出爐之後,就傾向是「線路老舊」,且因為遭到風吹日曬雨淋之故,使得監視器畫面出現所謂黑畫面,換言之,消失的影帶是「非人為」產生的。

桃檢調查發現,從禁閉室查扣的16支監視器鏡頭以及訊號線,採集到的3枚指紋,經鑑識都不是涉案軍士官所有,初步排除有人在案發時故意拿黑布阻擋鏡頭,或拔除監視器訊號線。懷疑是監視器線路老舊、長期疏於維修,才造成有錄無影的黑畫面。


原文網址:   快訊/洪案黑畫面 桃檢:沒有人刪除、變造檔案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2/250178.htm#ixzz2amUmwS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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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東森新聞 在8/2/2013 12:54:32 PM的回覆: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542旅下士洪仲丘死亡案,桃園地檢署2日正式排除「黑畫面」是人為的,全案不起訴;另外,桃檢也公布6月28日到7月3日洪仲丘操課、睡覺畫面,並表示洪「動作到位」,對他被操死表示遺憾。

桃檢今天偵結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中的滅證案部分,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表示,4度勘查2部主機、勘驗擷取1519張錄影監視器畫面,調查認為監視設備主要是插座掉落、訊號不穩、電力中斷,並沒有事後遭人為刪除的情形。


原文網址:   洪仲丘操課影像曝光 桃檢:動作到位遺憾被操死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2/250226.htm#ixzz2amhHLm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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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在8/2/2013 2:48:20 PM的回覆: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下午出示國防部提供資料,在去年與今年6月才維修過,「這怎是線路老舊」?且消失畫面的8號、10號鏡頭,分在去年及今年6月採購更換,2004年採購至今,沒換過的其他支鏡頭也沒問題,去年和今年換的就有問題,她質疑,怎麼這麼巧?

陳亭妃也質疑,桃檢稱因需要維修所以關掉電源說法,陳問:「戰情室到底有無收到訊號異常訊息?如果沒有訊號異常,哪來需要維修,所以關掉電源?」陳也說,根據國防部提供資料,   7月2日,269旅高勤官,參謀主任黃文啟上校,返回辦公室後,並未接獲回報訊號異常,她不知桃檢所謂設備老舊、線路老舊,或因要維修,所以關掉電源,導致沒有整個畫面的論點依據在哪。
回覆 陳亭妃立委的說明 在8/2/2013 3:04:03 PM的回覆:
已清楚的將今年六月的維修費用明細表公告了!

網路線5000元
電源5000元
硬碟4800元

維護地點是禁閉室及其周遭

回覆 陳亭妃說法很怪 在8/2/2013 3:09:48 PM的回覆:
維修過又不是換全新的

維修過就不會出問題?
回覆 呵呵 在8/2/2013 3:13:42 PM的回覆:
假如陳立委拿出來的資料是正確的
那麼
桃檢就黑了
回覆 三立 在8/2/2013 3:17:06 PM的回覆:
維護時間是6/24
回覆 金鋼不壞 在8/2/2013 3:33:47 PM的回覆:
2004年採購至今
=========


買了都快十年的電子的東西

維護過就一定不會再故障???
回覆 也是猜測 在8/2/2013 3:48:32 PM的回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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