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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原來是民進黨執政時修法擴大軍事審判的範圍
發表人 太可惜了  

發表日期

8/6/2013 6:28:58 PM
發表內容 仲丘案最大「被告」是司法院(錢建榮)      

我現行法制下,軍人觸犯普通《刑法》之罪本來就歸司法審判,只有犯軍刑法始歸軍事審判。2001年10月,為配合《國安法》第8條第2項停止適用,軍人僅有犯軍刑法始受軍事審判,《陸海空軍刑法》同步大幅修正,國防部為了繼續「強佔」軍人的軍事審判權,遊說立委臨時增列軍刑法第76條多達十款,硬是將《刑法》上的大部分犯罪,轉變為軍刑法上的犯罪。其中藏在細節裡最大的魔鬼就是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2款,將軍人犯刑法瀆職罪章之罪,全數歸軍事審判。只要透過《刑法》第134條的「媒介」,在軍中觸犯《刑法》上其他犯罪,就全部「淪陷」為軍刑法上之罪,而仍歸軍事審判。

軍事審判權道道地地是「司法權」,可不是總統管得到的「三軍統帥權」。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讓國防部「無權佔有」其司法權數十年,導致軍中人權案件頻傳,國軍10年來死了1392人,卻不見有人究責。洪仲丘案最該負責,卻躲在制度背後的最大被告難道不是司法院?如今行政院終於表明願意歸還,司法院更不能再置身事外!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30806/35201859/    

==============================


原來是民進黨執政時

修法擴大軍事審判的範圍



我真的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演技那麼強

沒去當演員

實在是太可惜了

不然台灣不會一直只靠李安得奧斯卡獎

回覆 民進黨白賊七 在8/6/2013 8:27:05 PM的回覆:
綠蛆典型做賊喊捉賊
回覆 你又打噴嚏 在8/6/2013 9:23:10 PM的回覆:
民進黨是順應民情。你的馬不也是去討好支持洪案的民眾?你罵到你的太上皇了。
回覆 你又打噴嚏 在8/6/2013 9:23:24 PM的回覆:
民進黨是順應民情。你的馬不也是去討好支持洪案的民眾?你罵到你的太上皇了。
回覆 幻覺 在8/7/2013 3:59:51 AM的回覆:
  諸位什麼時候產生了民進黨在立法院過半數的幻覺?
回覆 eji6 在8/7/2013 8:46:39 AM的回覆:
反正好的都國民黨的   壞的都室民進黨啦
   
回覆 mark 在8/7/2013 9:19:03 AM的回覆:
民進黨從來沒有在國會是過半的
他們不是想過什麼都可以過
不要把取得行政權就取得立法權劃上等號
這樣憲法會不及格吧
回覆 黑數 在8/7/2013 9:41:52 AM的回覆:
有個黑數就教政黨協商,兩黨相互交換利益,不需老動用表決,以誰過半決
回覆 zzz 在8/7/2013 10:05:37 AM的回覆:
dpp只在2001那屆當過國會"最大黨"
不過泛綠仍舊未過半
回覆 別轉移焦點 在8/7/2013 5:55:50 PM的回覆:
諸位什麼時候產生了民進黨在立法院過半數的幻覺?
=============

法案是民進黨執政時是民進黨政府提案

當時各黨的立法委員都沒有反對


但是今天,當時沒反對修法的國民黨一直在道歉

民進黨卻裝作好像自己一直都反對軍事審判制度一樣!!

不但沒道歉

還一直指責是別的黨的錯!

真是有夠噁心
回覆 噁心黨 在8/7/2013 8:38:19 PM的回覆:
民進黨一直很噁心
就像民進黨爆出楊念祖抄襲
管碧玲還一直說她要給他機會
真正夠噁心
回覆 這就是所謂民主進步 在8/8/2013 12:25:58 PM的回覆:
帶頭提出法案並推動法案的,只是因為並不是立院最大黨,所以不用負責?

那這樣最大黨最倒楣,只因為最大,所以別人做的事也都必須要它負全責
回覆 原來阿扁還在位? 在8/8/2013 2:01:55 PM的回覆:
  阿扁下台!阿扁下台!阿扁下台!

  反正只要馬政府出包,通通推給阿扁的八年遺毒就好了。
回覆 不能說的8年? 在8/8/2013 7:39:30 PM的回覆:
樓上別說你不知道
那8   年所立的法案
即使改朝換代
到現在可是還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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