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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哈!戰士授田憑據?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8/7/2013 2:02:58 PM
發表內容 戰士授田憑據
或稱戰士授田證,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的《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先發給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者遺眷戰士授田憑據,待光復大陸再配發土地授田。然而因為時局變遷,立法院修法改為發配補償金,於1990年1月3日起發放。

源起
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灣後,為延緩開出的「五年反攻成功支票」兌現壓力,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規定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遺眷,未來待光復中國大陸後,授予年產淨燥稻穀二千市斤面積之田地,行政院復在1954年5月19日10頒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施行細則」,然為穩定軍心,再於1956年7月10日公布「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先行頒發「戰士授田憑據」,並在當天開始實施發放,希望透過前後總計70萬張的憑據,能對三軍還有敵後游擊隊士氣產生「穩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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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還真是會癡人作夢呢!
回覆 .. 在8/7/2013 2:10:28 PM的回覆:
補償爭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於2013年1月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照「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第二條,人員未於1997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者,其戰士授田憑據作廢,「其在申請登記前死亡者,由戰士之家屬申請登記」,但國防部卻一併將具有戰士授田資格者,全數登記申請,明顯違法,此違法代為申請動作,應為「無效行為」。在「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裡,並無規定主管機關可代為登記申請,行政院逕自透過施行細則,再授權於國防部視兩岸人民關係狀況,另定中國親屬請領辦法,「施行細則」顯然違反母法「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全為中國人方便請領補償金,所開之違法「方便之門」,以「包裹式」全部違法代為申請,共74萬5,658人,截至目前已有63萬4,101人完成領取,尚餘11萬1,557人未領取,全為在台亡故者,全部待由中國親屬來台申領,每人可領取一個基數5萬元,戰士授田證須準備55億預算供中國「無限期領取」。台聯黨團要求,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應暫停核發,否則將凍結國防部「專案撫慰金」之預算。

國防部回應,依據請領規定,申請者須於五年內領取,是指申請者從收到國防部通知開始起算,國防部依法已於八十六年底停止申請登記。目前已有百分之八十五的申請者完成領取,但還有約百分之十五申請者,因中國大陸幅員廣大聯絡不易、或搬家,加上部分單身亡故的官兵家屬聯絡不易,尚未完成領取,無法取消其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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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胡搞瞎搞亂搞也不是頭一回了!

反正江國慶案都可以這樣搞了,人命都可以這樣處理了,納稅人的錢算甚麼咧?

回覆 .. 在8/7/2013 2:18:16 PM的回覆: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回覆 .. 在8/7/2013 2:22:53 PM的回覆:
老兵永遠不死,他們只是凋謝。
Old   soldiersnever   die;they   just   fade   away.

李敖:
麥克阿瑟錯了,他們顯然不知道,國民黨的老兵永遠不死,也不凋謝,因為他們還要被派作老牛-----世世代代作老牛<在那遙遠的中國大陸,婚西歸來,婚席歸來,義弗那永遠做牛做馬的勞役!   
回覆 .. 在8/7/2013 2:24:42 PM的回覆:
李敖:
麥克阿瑟錯了,他們顯然不知道,國民黨的老兵永遠不死,也不凋謝,因為他們還要被派作老牛-----世世代代作老牛,在那遙遠的中國大陸,魂兮歸來,魂兮歸來,『易服』那永遠做牛做馬的『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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