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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民訴400條第2項抵銷抗辯既判力之問題
發表人 考生  

發表日期

8/18/2013 1:40:46 PM
發表內容 想請問李老師一個問題

甲以乙向其購買房屋一幢,積欠價金1500萬未付為由,起訴請求乙給付1500萬元,乙則否認積欠價金,並預備抗辯即使甲請求成立,因甲曾向其借款3000萬元,清償期已至,亦未返還,其要以其中之700萬債權與甲之價金相抵銷。嗣後確定判決認定乙積欠甲價金為350萬,甲積欠乙之借款為200萬元,且二筆債權已達抵銷適狀,故判決乙應給付甲150萬元,請問,本案判決中有既判力之債權金額為多少?

想請問老師一個問題,就甲起訴請求1500萬有既判力沒問題,但就針對抵銷抗辯的金額成立多少有既判力這問題,就針對400條第2項的文義來看: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文義似乎就乙主張之700萬債權有既判力,但學生看了幾家補習班的解答,似乎有出入,大概可分為350萬與700萬二種答案,學生則是以為以重疊之額有既判力為由,似乎350萬才是抵銷抗辯中有既判力,不知道這樣想法有無錯誤?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8/18/2013 9:30:41 PM的回覆:

抵銷的數額,你認為是多少?
回覆 考生 在8/18/2013 10:22:56 PM的回覆:
既然是被告提出700萬來抵銷,那麼原告債權又只有350萬,那麼應該就只有350萬被抵銷,所以被抵銷的金額應該是350萬。

不知道有無錯誤,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8/18/2013 10:53:16 PM的回覆:

沒錯

回覆 請問 在8/19/2013 11:40:32 AM的回覆:
甲對乙有350萬,乙對甲有200萬,故兩者抵銷後判乙應給付甲150萬,
抵銷的數額經審理後應該是200萬吧,為何會是350萬,可否請老師解答?
回覆
李俊德 在8/19/2013 12:10:54 PM的回覆:
就針對400條第2項的文義來看: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
主張抵銷之請求:原告350萬之債權全數抵銷

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欲抵銷之350萬,其中200萬成立,150萬不成立


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主張抵銷之350萬均有既判力

----------------------------------------------------------------------------
主張抵銷數額:350萬

實際抵銷數額〈法院認為成立〉:200萬

不能抵銷數額〈法院認不成立〉:150萬


回覆 請教 在8/19/2013 12:44:33 PM的回覆:
本件150萬好像不是法院認為乙對甲債權不成立部分,此部分題目事實無法得知,

又倘依下列實務見解,若主張700萬元債權取抵銷,其中200萬屆期,500萬元尚未屆期,故法院僅就符合抵銷要件的200萬元予以抵銷,
那實際上經法院裁判抵銷的部分應該僅及於200萬元。

這題真的很有趣,文義好像很簡單,但解讀上卻不一

若有錯誤,請老師指教


裁判字號:   75年台上字第2204號   
要  旨:   主張抵銷之對待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不得更行主張,固為民事訴訟法第四百條第二項所明定,然此種抵銷所生之既判力,須就其主張抵銷之額經實質的裁判始能發生,倘其對待請求不合抵銷之條件時,其對待請求之成立與否既未經裁判,自無既判力可言。

   
回覆 請教 在8/19/2013 1:57:01 PM的回覆:
是否應解讀為:
乙主張700萬元債權去抵銷,
法院審理後認為200萬元存在,
1.其他500萬元被告無法證明
2.其他500萬元存在但尚不具抵銷要件。

是以,就第1種情形,准的200萬要加上否認的500萬,共700萬有既判力。第2種情形,只有准的200萬有既判力

回覆
李俊德 在8/19/2013 3:33:53 PM的回覆:

抵銷抗辯的真意是

1.原告的債權不成立

2.即使成立,亦應抵銷

所以應以法院認定原告債權成立之部分,方為主張抵銷之數額。

法院認定原告債權不成立之部分,應該是第一層次,而非為主張抵銷之數額。



回覆 考生 在8/20/2013 10:39:09 PM的回覆:
先謝謝老師解答

那請問老師民訴400條2項之文義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其中的「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的主體是誰?是被告,抑或原告?如果是原告那就是350萬有既判力,如果是被告不就是700萬元有既判力了

這是與同學多番討論後所得出的問題,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8/21/2013 12:29:56 AM的回覆:

法院都只認定原告僅有350萬的債權

被告還會主張700萬拿去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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