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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03司法三等、四等和律、司一試考試時間錯開了!
發表人 jay  

發表日期

8/29/2013 1:09:57 PM
發表內容 對非法律系想考三、四等的,應該不是一則利多消息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569

日期      102/8/29   上午   11:53   
標題      考選部103年度預定舉辦18次國家考試   
內容      考選部103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提報102年8月29日考試院第11屆第251次會議報告,預定明(103)年度辦理18次考試,其中公務人員考試9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8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1次。
董部長保城表示,為減輕應考人負擔及呼應社會各界對於甄拔法律多元人才、因應法官及律師實務運作之需求,自103年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於103年8月9日同時舉行,並採同一試題,另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分別於10月18至19日及10月25至26日舉行。。
考選部表示,配合內政部「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需增加社工人數,及衛生福利部推動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有效補實食品專業人力,103年將辦理二次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及食品技師考試,請應考人特別注意。
103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係經函請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103年度請辦各種公務人員考試計畫,併同預定舉辦之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參酌用人機關建議之預定考試日期及各種考試期日計畫之規劃原則:   (一)考試時間避免與國中教育會考、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等大型考試重疊;(二)考試日期避免與選舉日、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疊;(三)考試期日安定性;(四)入闈時間避免重疊;(五)閱卷時間避免重疊等原則,並考量本部人力調度、考試規模、考場洽借等因素妥為規劃。有關明(103)年度各項考試期日計畫表已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最新消息,有意加入公職行列或取得專業證照之民眾可逕至上開網頁查詢,及早規劃、準備考試事宜。   
回覆 哈哈哈 在8/29/2013 1:16:59 PM的回覆:
這樣也好

一次考試的人數會破13000人以上
4300多人會過關
輕鬆一些了
應該不會每年都在勾心鬥角
回覆 kk 在8/29/2013 1:21:26 PM的回覆:
樓上推論有誤

目前律師考試跟其他司特考試是分開的

所以目前報名律師的人數已經包含原本不考司法官的其他類科同學

這兩年兩年來律師人數都在10200上下

加上目前似乎沒有在新設法律系,所以以後應該就是以目前報名人數為常態了
回覆 0..0 在8/29/2013 1:27:17 PM的回覆:
對司法三、四等的衝擊會最大
理論上會排除很多"非"法律系考上司特的機率...
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三等書記官的考生要小心了
很多高手會報名!
報名人數可不像最近幾年幾百人而已喔。
(嚇著等...)
回覆 大膽預測 在8/29/2013 1:33:40 PM的回覆:
以後阿
考上司法三等的
一定跟司法官完全重榜

只會造成司特三等報缺了,卻等不到人的窘境
等著看吧

感謝董公德政
(還不快叩謝?)
回覆 挫咧等 在8/29/2013 1:43:33 PM的回覆:
103年以後3等考試
檢察事務官類科因為考科相差較大
不致會有重榜的情形
但是行政執行官、書記官重榜情形會很大
這些重榜考取人員
先於次年報到任行政執行官或書記官
同年9月再離職受司法官訓
如此將造成用人機關困擾
因為這些人離職後
用人機關如來不及報缺額增額錄取
將會一直等到次年考試分發
則中間將有1年多的空窗期
考選部一定會被司法院詰死

甲說:
解決之道就是將3等考試口試日期與司法官口試日期訂在同一天
就不會造成重榜了
也不致造成高手重複上榜佔其他考生缺額

乙說:
這本來就是考生的權利
而且考試本來就有一些射倖性
高手不見得一定重榜
而且這樣考選部就可以多賺一些報名費
因為2年後(即105年)每年3等考試缺額都會再放出來
以吸引更多考生報名
但用人機關只能進用這些高手8個月
因為9月份就要去受司法官訓了

考生研討結果:採甲說。
考選部審查結果:採乙說。

哎∼
看得到吃不到
回覆 p p 在8/29/2013 1:46:38 PM的回覆:
以後律師   司法官一起考

等於   考上律師沒考上司法官的人+考上司法官沒考上律師的人+考上公務員想考法官或律師的人+都沒考上的人

人數一定比現在考律師的還多
回覆 如果完全重榜呢? 在8/29/2013 1:49:38 PM的回覆:
樓樓上的甲說還是有點問題

完全重榜下
能口試也就那幾個
還是改變不了三等考試等不到人的情形

最後
此類科"無人錄取"   !
回覆 糟透了 在8/29/2013 2:40:38 PM的回覆:
司法人員將會有很多與司法官同榜而棄權者
回覆 好考易中 在8/29/2013 2:46:50 PM的回覆:
補習班慘了,因為四等大多數招生對象是非法律系的人,一合併,許多考司律的人不只會去搶3等名額,4等的也會參加。以前考上律師去當法警會上新聞,未來應該是常態了吧。以後就不能在對外說法律系不會來考4等,趕快報名,好考易中
回覆 搞蝦米碗糕 在8/29/2013 3:29:02 PM的回覆:
真是大地震!
回覆 回樓上 在8/29/2013 5:01:18 PM的回覆:
檢事官科目之差異,較不會有重榜?
我不這麼認為,因為以後律師選考科目有智財法
至於英文,司律第一試有法英,加上司律的眾多高手中,英文強的人亦不在少數,特別是讀過台北明星高中的

法律系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的你認識幾個?我就認識2個已通過中高級,從高中到現在每天都還在聽彭蒙惠英語(純粹興趣),但他們的目標是司律。所以囉,若他們只是「順便」來考檢事官,結果會如何?

何況一直有風聲傳出,法務部一直想把英文和、犯罪學改為民法、強執,若有一天直的改科目,這個類科鐵定成為司法官考生的囊中物,別人看的到卻吃不到。
回覆 開版別自我想像 在8/29/2013 6:00:49 PM的回覆:
我的法律系、法研所的同學

至從司法官錄取不到100人以後

本來這幾年就是一大堆考律師,並且又考其他司法三、四等

而沒去報考錄取率低到不行的司法官了
回覆 別說沒信賴保護 在8/29/2013 6:09:12 PM的回覆:
司律考試要三合一

將近十年前就已經公布說在規劃了
回覆 反對分開考 在8/29/2013 10:10:00 PM的回覆:
三合一可以把律師合併與司法官一起考,沒有說要把司法官與司法人員考試日期拆開吧
回覆 ya 在8/30/2013 1:05:38 PM的回覆:
應該要寫信到總統府還有用!!而且要快要大量。
回覆 ya 在8/30/2013 1:06:30 PM的回覆:
應該要寫信到總統府還有用!!而且要快要大量。
回覆 已向立法院陳情 在8/30/2013 4:11:00 PM的回覆:
你怎麼知道寫到總統府會有用?總統府會管這個嗎?
回覆 ya 在8/30/2013 4:54:32 PM的回覆:
要用大力量去爭取。不要消極。立即一人一信去最上級單位總統府深深的陳情,要用力,要大量。快行動吧!!!
回覆 收起你痛苦的呻吟! 在8/31/2013 3:03:51 PM的回覆:
收起你痛苦的呻吟!喊出你不平的聲音!不要消極。立即一人一信去最上級單位總統府..立委..教授....考試院.....陳情、抗議。要大力的、大量的、狠狠的進行..進行..進行.....!!!不達目地,絕不干休!!!
回覆 coco 在8/31/2013 5:04:33 PM的回覆:
好解決         在2013/8/31         下午         01:55:31的回覆:
將律、司二試與司特三、四、五等訂在同一天考試
就不會有重榜的問題了
律、司一試有報名的考生
記得同時報司特三、四、五等
因為如果律、司一試沒過
就可以專心考司特三、四、五等了。                    (好主意!要立刻給考試院提建議!)
回覆 很想開罵考選部 在8/31/2013 8:43:01 PM的回覆:
司法考試分流100%會造成占名額、浪費名額、排擠原司法考試考生的弊端,當然是個既糟糕又錯誤的措施!
回覆 賤八米蟲 在8/31/2013 11:11:34 PM的回覆:
寫到總統府是否有用不知道!在實務上一般會把收到的陳情或是首長信箱之類的,轉給主管機關(很多都是專責工讀生或承辦人收到就轉出去啦),機關又會分給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起草回覆哩,很多在單位主管就決行掉啦!
回覆 造反有理!! 在9/1/2013 10:07:26 AM的回覆:
造反有理!!約個時間,花個半天,串聯大家,齊聚考試院,用力地、大力地、去抗議!!!
回覆 你了解民心嗎? 在9/13/2013 11:36:01 PM的回覆:
這是天翻地覆的改變,政府知道嗎?
回覆 很好 在9/14/2013 5:11:47 AM的回覆:
錯開又怎樣?
真正的強者,就算考上司特三、四等,也不會去報到
(既然都說是強者了,當然是指考上司法官的人)
剩下的就是實力普普通通,在法律系混了4∼5年的咖
其中不乏有些在校期間不是把妹(或被把)、唱歌喝酒、玩OL   game、翹課吃喝玩樂
畢業後卻喜歡打著”法律人”名號,卻只值22K的廢X
在外面混的不怎麼樣又自以為是的廢X,被老闆釘就不爽幹了
突然發奮要考國考,又自以為自己有底子、有優勢
殊不知法律這種東西一般人只要看得懂中文+用心就能理解
即便這種22K廢X參加國考,其優勢也只有剛畢業的那1∼2年
而且還要是命題委員任教學校的學生才具有此等優勢
剩下的法律系畢業生…基本上完全不須考慮他的法律系背景
真正要考慮的,應該是自己付出了多少努力?

國考並不難,懂方法即可
但堅持必勝的決心…對多數人來說卻很難
回覆 很好 在9/14/2013 5:43:25 AM的回覆:
重榜的人不報到,會讓用人機關招不到人???
別傻了…用人機關一直招不到人
最懂補習班的懂保成難道不怕被K的滿頭包嗎?
增加備取名額是不是就能搞定?
看看警特…需用900,第一試錄取超過140%
回覆 916 在9/17/2013 10:46:52 AM的回覆:
一人一信給監察院。最有效!不騙你,快行動。慢了就來不及了!!!
回覆 919 在9/17/2013 10:50:58 AM的回覆:
一人一信給監察院。最有效!不騙你,快行動。慢了就來不及了!!!
回覆 818 在9/17/2013 11:05:18 AM的回覆:
沒錯。無能大官,不怕上級,怕彈劾!
回覆 818 在9/17/2013 11:09:29 AM的回覆:
沒錯。無能大官,不怕上級,怕彈劾!
回覆 919+1 在9/17/2013 12:49:59 PM的回覆:
沒錯!!監察院一定會管。你看下文:
最新消息
標題   警察特考雙軌制上路   錄取率兩極   監委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自動調查   日期   2013/9/14   
內容   考試院自民國100年起實施警察特考雙軌制,多位民眾陳情表示,一般考生錄取率僅4%,警專畢業生錄取率卻超過90%,引起考生不滿與社會詬病。又因兩類考生背景、教育、程度、甚至觀念均截然不同,恐將形成比較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監察委員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申請自動調查,全面深入瞭解相關單位有無違失。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ctNode=903&msg_id=4621
回覆 919 在9/17/2013 5:09:41 PM的回覆:
花半天給監察院陳情,比多讀三個月書有用。不要自哀自怨,成功是積極爭取來的!不會天上掉下的!!
回覆 919 在9/17/2013 5:47:43 PM的回覆:
給監察院陳情,一定要寫在(陳情信)才有效。
回覆 818 在9/18/2013 10:20:22 AM的回覆:
神勇一點吧。積極向監察院陳情吧!勿任人宰割!!
回覆 v v 在9/21/2013 10:41:17 AM的回覆:
監察院非萬能,但不去陳情就萬萬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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