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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陳長文:王院長、柯黨鞭 知所進退吧!
發表人 說得好  

發表日期

9/10/2013 4:03:46 AM
發表內容 王院長、柯黨鞭   知所進退吧!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13.09.10   03:17   am
   
二○一一年,當筆者為了外籍看護居留年限延長而赴立院請託時,得到了王金平院長的正面回應,雖然因為立法時程的問題,小兒文文的原看護還是必須離開台灣,但是修法通過,令所有需要長照的家庭都鬆了一口氣,這些,都有王院長的一臂之力。

因此,當知道王院長涉嫌關說司法時,筆者的心情非常複雜。認識王院長的人,都可感受到他讓人如沐春風以及主動協助的熱情;王院長為了同僚(乃至於不同黨籍者)向行政部門請託,並不是會讓人太過意外的事。但另一方面,就算民代的請託已是台灣政治文化約定成俗的一部分,司法還是一道不得跨越的禁區,當法律的不平等無須遮掩時,司法公正已經不是皇后的貞操,而成為了國王的新衣。

柯委員為了自己的利益關說,已屬不當,而遊說的標的竟然是司法個案,用再低的標準,能夠說這是台灣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嗎?而蘇貞昌與蔡英文等民進黨的政治領袖,豈能不對這種惡行惡狀表達立場?

事實真相當然尚需調查,但除非監聽譯文有假,否則王院長與柯委員跨越了司法獨立的紅線,已是不爭事實。這沒有所謂關說與關心的差別,身為國會議長,也只能就通案和法務部協調,碰觸司法個案,就沒有任何卸責之詞。

不只是監聽譯文,曾部長或陳高檢長都已證實王院長的確談到個案,那麼黨內惡鬥也好,曾黃不合也罷,都是次要問題,最優先的問題是:台灣允許國會議員關說司法個案嗎?

就算只是陽春立委,這樣的行為也是不允許的,更不要說王院長是國會議長,柯委員擔任民進黨團黨鞭,兩人分別代表立法院與民進黨的形象,應該說,也代表著台灣人的形象。

現在,台灣的司法公正光裸著身體,卻偏要對人民說它有穿衣服,這是多麼可笑與可恥的事情;王院長、柯黨鞭,知所進退吧!如果你們繼續擔任現在的職位,不只是很難得到人民的信任,還會將人民對國會、對司法的信心一同陪葬。

當然,對柯委員的監聽合法與否,也是重要議題,特偵組應向外界解釋監聽的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但人民涉嫌犯罪可以合法監聽,國會議員涉嫌犯罪當然也可以合法監聽,立法院不是法外之區,國會議員更非不能追訴的特權階級。

馬總統願意挺身為司法尊嚴站上火線辯護,值得肯定,但維護司法尊嚴,不是馬總統一個人的事,而是全體台灣人民共同的大事。馬總統選擇捍衛理念、捍衛司法正義,你我呢?

【2013/09/1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王院長、柯黨鞭   知所進退吧!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153474.shtml#ixzz2eQaEfGc4   
Power   By   udn.com   
回覆 .. 在9/10/2013 4:34:00 AM的回覆:
依總統府網站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本法第八條定有明文。其中所稱關說、請託,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
顯然關說是:
1.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
2.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檢察官對於無罪判決的不再上訴,確實涉及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但法院判決的確定所產生的效力,包括確定力,執行力等(因檢察官不上訴)有何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卻不見說明!(於發現真實有妨礙之虞?於公平正義有危害之虞?   )

倒是檢察官一昧的本位主義,認為法院的無罪判決根本是對於其不信任(或偵查不力,能力不足)形同否決檢察官,不知是否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

特別是:如果檢察官只是片面的顯示其打擊犯罪的狂熱,(Mittermaier),這是我們樂見與能接受的嗎?

回覆 .. 在9/10/2013 4:43:15 AM的回覆:
特別是:系爭我所看到的不是檢察官對於打擊犯罪的狂熱,倒是見到了特偵組對於『涉嫌』『行政不法』的打擊與狂熱。
回覆 外省人說外省話 在9/10/2013 8:36:27 AM的回覆:
紅十字會...
大律師...   該不該知所進退?

回覆 悲哀 在9/10/2013 8:40:30 AM的回覆:
國民黨玩輸共產黨,   然後把共產黨那一套學起來,
在台灣玩...   發   揚   光   大...

外來政權就是外來政權,   有甚麼好說嘴?   不要臉透頂!

我就不相信你馬的無懈可擊.
你究竟有甚麼把柄在阿共手裡,   綠卡的事還不快從實招來?
回覆 廢文 在9/10/2013 9:07:26 AM的回覆:
我從來只把他當商人看。在那個律師稀缺的年代,靠著檢核的方式取得律師資格,標準的天龍人~你幹嘛不把張通榮、林益世、賴素如之流用同樣標準檢視;看看今上是不是真的『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如果有朝一日今上身陷牢獄,你還是這麼有正義感,我或許會對你另眼相看~
回覆 廢文 在9/10/2013 9:14:50 AM的回覆:
我從來只把他當商人看。在那個律師稀缺的年代,靠著檢核的方式取得律師資格,標準的天龍人~你幹嘛不把張通榮、林益世、賴素如之流用同樣標準檢視;看看今上是不是真的『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如果有朝一日今上身陷牢獄,你還是這麼有正義感,我或許會對你另眼相看~
回覆 真是廢人 在9/10/2013 11:31:57 AM的回覆:
阿九在特別費被起訴時

怎麼不叫阿九知所進退呢
回覆 被外國人嘲笑的民主 在9/10/2013 12:15:56 PM的回覆:
在野黨打、鬧也就算了

還不只一次佔領國會議場

不讓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討論、投票

這叫做「民主」?

國會議長也不行使職權維持基本的制序

結果是登上國際各國煤體頭條

把台灣的臉都丟光了
回覆 在9/10/2013 12:22:51 PM的回覆:
黃國昌老師曾云:失去靈魂的法律人,就像披著羊皮的魔鬼
回覆 披著羊皮的魔鬼? 在9/10/2013 12:33:31 PM的回覆:
國會議長不維持國會的基本秩序

配合在野黨癱瘓國會

公然在國會做著如同文化大革命式的政治鬥爭

讓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法委員

不能進國會討論、表決

支持這種行為的法律人,才真的是令人訝異
回覆 zzz 在9/10/2013 12:34:46 PM的回覆:
檢覆考出來的律師好像都怪怪的
噗噗
回覆 鬥爭 在9/10/2013 12:49:56 PM的回覆:
文化大革命就是不同的派系互相打鬥、相互責罵、佔領地盤
跟我們的國會形態還真是很像
回覆 其實 在9/11/2013 12:26:21 AM的回覆:
不民主的國家才無法佔領國會議場
回覆 www 在9/11/2013 7:15:26 AM的回覆:
套句阿扁對唱歌立委張帝名言:檢覈律師程度差閃一邊去
回覆 楊過 在9/11/2013 7:23:56 AM的回覆:

支持陳長文

不過可惜
王柯等人早已練就一身金鐘罩
特別是臉皮         已練到金剛不壞體的十重境界

笑罵由人,   關說我自為之

不關說,   他們如何又吃又拿

不關說,   他們渾身不舒服

關說已是他們人生的一部分      已成為天性

希望他們知所進退?

等於希望他們知道廉恥

這是不可能的

支持黃世明,      把事情搞大,   讓立委的嘴臉接受全民檢驗   





   
   


回覆 nono 在9/11/2013 7:11:57 PM的回覆:
整個事件始作俑者,就是柯建銘,竟然全身而過,到現在還不知進退,好像事不關已似的,什麼事都扯到馬英九,總統馬英九對王金平下手似乎太重,沒有柯建銘關說,
根本牽涉不到王金平,王金平基於同僚情誼幫忙,在所難免,柯建銘你真的很無恥,讓人看不下去,甚至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及民進黨立委還說這是馬英九政治鬥爭,你們民進黨真是見縫插針,無恥

回覆 nono 在9/11/2013 7:15:40 PM的回覆:
整個事件始作俑者,就是柯建銘,竟然全身而過,到現在還不知進退,好像事不關已似的,什麼事都扯到馬英九,總統馬英九對王金平下手似乎太重,沒有柯建銘關說,
根本牽涉不到王金平,王金平基於同僚情誼幫忙,在所難免,柯建銘你真的很無恥,讓人看不下去,甚至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及民進黨立委還說這是馬英九政治鬥爭,你們民進黨真是見縫插針,無恥

回覆 回第二樓 在9/11/2013 11:35:44 PM的回覆:
王金平跟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有啥關係?
怎麼會接著扯到利衝第8條?
總統府未免扯太遠了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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