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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關說行為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發表人 瀆職罪  

發表日期

9/12/2013 12:20:05 PM
發表內容 王金平罵不肖! 黃世銘怒斥「無法接受」
TVBS   2013/09/11

立法院長王金平飛機一落地立刻發表聲明,痛批特偵組濫權,而且手法粗糙,王金平說,當時是跟曾勇夫以及陳守煌討論檢察官濫權起訴的通案,並非關說,更質疑只能辦五院院長貪汙的特偵組,憑什麼辦關說案?甚至罵特偵組是不肖司法人員;黃世銘在記者會結束後馬上出面回應,無法接受被王院長說不肖。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2013.9.10):「少數不肖司法人員違法調查。」

聽到「不肖」2個字,檢察總長黃世銘似乎嚥不下這口氣,2個小時後親上火線,和王院長隔空交火。立法院長王金平:「濫權上訴的問題是立法院通案關切的議案,並非針對個案。」

檢察總長黃世銘:「王院長的聲明他都是完全迴避6月28日跟29日電話通信監察譯文裡面所提到的事情。」

黃世銘反問院長為何不解釋「勇伯OK」是什麼意思?還有,院長電話裡說「女檢察官是勇伯的人」這人指的是不是林秀濤?難道沒有用預算案幫柯建銘案關說嗎?雙方爭執的還有這個。王金平:「特偵組可偵查五院院長的部份只限于于貪瀆案件,但是本件不是貪瀆案。」

黃世銘:「關說的介入,不予起訴或上訴,但是涉及到刑法125條,濫權不予追訴的問題,特偵組針對濫權不予追訴,有權來偵辦。」

王金平還抨擊特偵組依照通保法、憲法和刑事訴訟法,公佈監聽資料明顯違法,但黃世銘解釋,監聽譯文並非刑事偵察中的證據,沒有隱私問題,2場記者會雙方各自找法條穩住陣腳,彷彿隔空開庭檢辨攻防,但成不成立關說案的直接問題,王金平沒解釋,讓黃世銘似乎又吃一記悶虧。


回覆 下台啦 在9/12/2013 12:22:56 PM的回覆:
王金平的言論構成刑法第140條第1項毫無疑問
看黃要不要告而已
回覆 放屁 在9/12/2013 1:18:17 PM的回覆:
125的構成要件是甚麼?   法條翻開來看看阿

如果判決理由已經沒有再上訴的必要   為甚麼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好啦   有權偵辦   你趕快去辦阿   看你辦出甚麼屁來

140的部分   是要執行職務為前提   記者會也算黃的職務範圍?

另外監聽譯文是不是刑事證據   最高法院判決一大堆啦

你說不是?   那以後都不用監聽了   他也不屬於偵查自由原則範圍

干預人民隱私權

檢察總長睜眼說瞎話   還一堆理由   不是政治打手是甚麼
回覆 在9/12/2013 1:51:18 PM的回覆:
剛開始還以為是正義感很強烈的司法人

這幾天看下來

不過是跟岳不群臭味相投罷了

兩者都很會惺惺作態   

關鍵時刻就被看破手腳......

這世道...裝模作樣的人特別會自以為是.....
回覆 ??? 在9/12/2013 2:14:07 PM的回覆:
哇靠
立委不服務選民      那才叫瀆職吧?

所以開版的
請問你
倒底關說犯什麼罪?
回覆 喬峰 在9/12/2013 2:22:34 PM的回覆:
支持版主
支持黃總長

有沒有就個案關說
監聽譯文起訴後自會公開
大家再來公評

如果確有關說
那當然是極嚴重的事
特別是國會議長去干涉進行中的司法個案
絕對是憲政問題         
如果有,   我是說如果
國會有質詢權,   沒擔當的政務官敢不買他的賬?
就像林益世藉勢藉端
當初不分藍綠         一致痛罵
怎麼碰到柯建銘   王金平         
標準就變了?

現在綠營一堆腦筋不清楚的笨蛋
連監聽譯文的內容都沒看過
就敢大放厥詞      痛罵黃世銘
不是意識形態在作祟,   又是甚麼原因

綠就綠,   藍就藍,   大丈夫敢做敢當
誰沒有自己的立場

我最痛恨兩種人
一是藉勢藉端的貪官汙吏
一是假裝公正的偽君子
給我遇上非修理不可








回覆 揭諦 在9/12/2013 6:51:45 PM的回覆:
太佩服了,   真的是擲地有聲,   振聾啟聵!
回覆 揭諦 在9/12/2013 6:57:19 PM的回覆:
施主雄獅一吼,   除魔衛道,   小人噤聲,   群邪辟易
回覆 緊急協尋 在9/12/2013 7:34:31 PM的回覆:
好了啦喬幫主,快回去了啦

東邪西毒南帝北丐楊過小龍女他們..
都在等你回去開武林大會呢,今天換你當主席

地點:520號病房
ps.別忘了先吃藥喲
回覆 好笑 在9/12/2013 8:04:13 PM的回覆:
如果判決理由已經沒有再上訴的必要         為甚麼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

別搞笑好嗎

法官判決認定無罪

檢察官就不能認定有罪??


如果這種說法是對的

那應該要修法修成:法官判無罪   ,檢察官就不能上訴才對啊
回覆 另外 在9/12/2013 8:10:06 PM的回覆:
關說的人

如果用例如預算之類的理由,脅迫被關說者

也有可能成立刑法第135條、第134條的妨害公務罪



所以說關說只是行政不法,檢察官不能偵查,應該是錯的
回覆 看不下去 在9/12/2013 8:19:09 PM的回覆:
居然版上有人說選民服務???
太誇張了,這是念法律人該說出的話嗎?
無恥的政客
操作人際關係,濫用國家公器,獲取個人利益
政客吃肉,你是喝到湯嗎?
可笑至極
回覆 014 在9/12/2013 9:10:05 PM的回覆:
沒收錢
沒脅迫
純人情關照
這樣也不行?
那...一堆名嘴在電視上對相關司法案件正反併陳也不行嗎?
如果這樣關照不行,那怎樣的關照才行?

以"真好不用寫上訴書了"當成證據來講
也能認定成檢座本來就不想上訴,只是經過跟上級討論後,才確定真的不用上訴。(冒然的不上訴可能被上級釘)
這道理跟小學生本來就不想寫作業,經老師告知也可以不用寫以後的反應是一樣的。
回覆 在9/12/2013 9:20:29 PM的回覆:
好笑   在2013/9/12   下午   08:04:13的回覆:
如果判決理由已經沒有再上訴的必要     為甚麼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

別搞笑好嗎

法官判決認定無罪

檢察官就不能認定有罪??


如果這種說法是對的

那應該要修法修成:法官判無罪         ,檢察官就不能上訴才對啊

----------------------------------

你去看看速審法就知道有沒有這種規定了

回覆 說到脅迫 在9/12/2013 9:24:38 PM的回覆:
就非馬莫屬了
當然,馬迷是視而不見的

我也想知道
人家馬的到處拉屎
你馬迷是有喝到馬尿嗎?
回覆 台灣神鵰 在9/12/2013 11:55:19 PM的回覆:
有沒有就個案關說
監聽譯文起訴後自會公開
大家再來公評
^^^^^^^^^^^^^^^^^^^^^^^^^^^^^^^^

靠背
特偵組都說是行政不法了
又不是刑事
是要起訴個屁?

還起訴後公開監聽譯文哩
你作夢去吧
回覆 台灣神鵰 在9/13/2013 12:00:38 AM的回覆:
另外   在2013/9/12   下午   08:10:06的回覆:
關說的人
如果用例如預算之類的理由,脅迫被關說者
也有可能成立刑法第135條、第134條的妨害公務罪
所以說關說只是行政不法,檢察官不能偵查,應該是錯的
^^^^^^^^^^^^^^^^^^^^^^^^^^^^^^^^^^^^^^^^^^^^^^^^^^^^^^^^^^^^^

這麼說來你比黃世銘還神
黃世銘都只敢將曾勇夫涉關說移送監察院調查
你比他還勇
要檢察官偵查

我在這事發生前都支持國民黨的
這事      包括洪仲丘案發生後馬的荒腔走板
我下次雖不投綠
也絕不投給馬的接班人

你們也醒醒吧
選總統絕不要選法律系出身的
一個比一個爛

選連勝文都比馬好
回覆 也有可敬的馬迷 在9/13/2013 12:42:45 AM的回覆:
原文網址:   老k的911事件!國民黨中央開鍘王金平 國民黨員開砸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9/11/10844-2984813.htm#ixzz2ehIFhe2V

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也在臉書轉貼曾發起國民黨567聯盟的新生代張斯綱臉書貼文,洪智坤說,國民黨的事,還是由國民黨人來講比較深刻。

張斯綱寫道,「我不喜歡王金平,真的。他很老套,也許和所謂的派系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處事圓滑,也許會和稀泥。所以,我們和一群好朋友在很早的時後,就支持當時的馬市長競選黨主席,希望他當選以後,能為政治和國民黨帶來良好的轉變。」

「政績不好,也許是馬的才幹不夠好,也許執政團隊不夠好,我們都認了,至少他的心還是良善的。但是,這次的倒王事件,太不光明,缺乏基本的法治與憲政國家的遵循,我很難過,不是為王金平難過,是為執政者的荒唐行徑與中華民國的政治難過,這是國民黨的911事件,馬先生已經身陷權力孤島,政治更將迂腐發臭,馬先生,我對你很失望。」
回覆 樓上別鬧了 在9/13/2013 12:43:40 AM的回覆:
我是說「可能」成立刑事犯罪,所以檢察官應該可以偵查

並不是說「一定」會成立刑事犯罪

這件事發生在6月,已經過了很久了

因為就算事實上是真的有犯罪,也有可能證據不足,調查後還是不能起訴
回覆 你真天 在9/13/2013 10:37:59 AM的回覆:
對呀對呀
立法院長打給法務部勇伯聊天
有可能施強暴脅迫就對了

那江宜樺召見勇伯
迫使他辭職
檢察官要不要也偵查江宜樺
有沒有犯134,135?
回覆 kk 在9/13/2013 11:05:59 AM的回覆:
只有關說
沒有證明不法對價
本來就只有行政責任
賴素如跟林益世才是真正貪汙
竟只有停權
而雙重標準硬要追殺王金平
這叫做正義???
那位自稱是律師的
哀!!
現在只憑死背書考上,卻欠缺公家機關工作經驗的人
果然程度令人嘆息!!
委任他們的當事人,還真是可憐!!
回覆 默示意思表示 在9/13/2013 5:07:04 PM的回覆:
黑道脅迫別人,很多語氣也是和言悅色的
回覆 有人刑訴沒唸好 在9/13/2013 5:12:34 PM的回覆:
依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檢察官只要認為有犯罪的一點可能嫌疑
就「應該」要偵察
回覆 哈哈 在9/13/2013 5:21:06 PM的回覆:
王金平跟曾勇夫的對話內容是甚麼
根本沒人知道
沒人知道的內容居然能直接斷定關說?
拿不出來只有兩種可能
1.違法監聽王金平
2.根本沒有證據
有人去扯甚麼另案監聽
要講97台上2633拜託把眼睛張大看清楚
這裡哪有甚麼另案的問題.....
馬英九這種人這就是標準的偽軍子
今天立法院的氣氛很明顯
只要你拿出違法監聽的證據
馬英九就準備下台了
彈劾未必會過但是罷免的話機會就高了
當初馬怎麼逼李登輝大家應該都還記得吧
回覆 怎麼會沒證據 在9/13/2013 5:37:24 PM的回覆:
府回應王金平全文「不但是關說,還是一個成功的關說!」
NOWnews         2013/09/1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10日回國,晚間8時在機場召開記者會,堅稱自己沒有關說,總統府晚間10時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召開記者會回應說,馬總統感到十分失望,並以強烈措辭說,「這不但是關說,還是一個成功的關說!」


以下是羅智強記者會談話全文: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今天馬英九總統聽完王金平院長對於其涉入司法關說案的說明,總統對王院長的聲明,感到十分失望。王院長的聲明,把重點放在質疑特偵組的法律程序,這部分,黃世銘檢察總長在昨天的記者會已有詳細說明,大家可以參考。


但對最關鍵的問題上,也就是王院長關說民進黨黨鞭柯建銘的司法案件部分,王院長完全避而不答。


首先,容我在這裡提醒大家五個事實,第一個事實,也就檢方六月二十八日的監聽譯文。


(譯文略)


從這個監聽譯文,王院長沒有回答。什麼叫做曾勇夫會盡力,他會弄?


王院長沒有回答,什麼叫做「勇伯要處理」?


當柯建銘問:沒問題吧?


王院長說:「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這是什麼意思?


第二個事實是六月二十九日的監聽譯文,


(譯文略)


王院長沒有解釋,什麼叫做勇伯說OK了。


第三個事實是:王金平在向柯建銘回報關說進度的同一天,也就是六月二十八日,總共打給陳守煌二次,打給曾勇夫一次。


第四個事實是:不管是曾勇夫、陳守煌他們如何極力自辯,他們沒有「執行」王院長關心的柯建銘案件,但他們都不否認,王院長有就柯建銘的司法個案來關切。


第五個事實是:7月8         日,果然柯建銘涉及的刑事案件,Ok了,被處理了,林秀濤沒有上訴,案件無罪定讞。


撥開一切語言的迷霧,全國民眾,只要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如果,這不是關說,那麼什麼是關說?


這不但是關說,還是一個成功的關說。因為最後,柯建銘的司法案件,果然Ok了,果然被處理了,果然因為林秀濤檢察官沒有上訴,而無罪定讞。


這一切,在王院長今天的聲明中,完全不觸及。只輕描淡寫的說:因為立法院曾作成決議,為解決檢察官濫權上訴問題,建請法務部高檢署等相關單位,應就上訴情形,定期向立法院提出改善報告。所以他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是提醒不要濫權上訴。


各位媒體朋友,立法院決議是要政府通案的提出改善報告,不是要國會議長,針對一個個的司法「個案」,去打電話提醒司法機關不要濫權上訴,當王院長針對個案發揮影響力去表達關切,這不是司法關說是什麼?當國會議長擁有預算影響力、政治影響力,去提醒檢察機關對特定的司法案件「不要濫權上訴」,檢察官會沒有壓力嗎?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王院長不只踩了司法關說的紅線,也違反了立法委員行為法。


最後,王院長問,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政府有感覺嗎?真正的問題是,如果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進行關說,那麼人民對司法還能信任嗎?


王院長問,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政府瞭解嗎?真正的問題是,如果國會議長關說司法卻不用負起責任,這才是司法改革最大的挫敗。
回覆 樓上新聞稿當屁看看就 在9/13/2013 7:33:25 PM的回覆:
請問在法律賦予的裁量權範圍內
部長跟檢察官有沒有違背職務?
有沒有收賄?

既都沒有
是犯什麼罪?
回覆 脅迫 在9/13/2013 7:35:23 PM的回覆:
有人刑訴沒唸好   在2013/9/13   下午   05:12:34的回覆:
依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檢察官只要認為有犯罪的一點可能嫌疑
就「應該」要偵察
^^^^^^^^^^^^^^^^^^^^^^^^^

所以要不要查江宜樺脅迫勇伯辭職?
回覆 監聽柯建銘譯文全文 在9/13/2013 8:08:31 PM的回覆:
【賴又嘉/台北報導】特偵組今認定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委柯建銘、王金平關說,關鍵證據就是柯建銘與王金平通話的監聽譯文,全文如下:
         
◎2013年6月28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指陳守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指承辦檢察官)姓林,林秀濤(音同「桃」),他說他是勇伯(指曾勇夫)啊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2013年6月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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