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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這不是造福司法,什麼是造福司法
發表人 真OK  

發表日期

9/13/2013 6:51:03 PM
發表內容 如果高官不用對關說司法官司法案件負責下台

此例一開

那以後司官就很容易打了~~~



以後法官、檢察官開庭時

只要對沒有請官員關說、或是請關說的官員比較小的當事人說:

「要再努力一點哦!」

這樣當事人就會再努力去請更高層的官員關說了


這樣,律師、法官、檢察官,都輕鬆多了

判決好下多了

也不用再努力寫狀、看狀、指證據、查證據、分析思考案情、辯論.......

書記官也不用打那麼多記錄了

錢好賺多了、生活品質也提高了



金平伯有你真好,你真是好OK!

回覆 神經 在9/13/2013 7:13:09 PM的回覆:
就跟你說關說本身沒犯罪了

人家關說他的
你照樣依法辦理不就好了?
犯什麼罪?

犯罪的是關說時用強暴脅迫
或有行賄行為
或被關說者因而違反職務
或有不正行為接受不正利益

這樣很難懂嗎?

如果要杜絕關說
除非你規定任何人都不准跟公務員'講話!
回覆 在9/13/2013 7:26:22 PM的回覆:
關說在先進民主國家是犯「妨礙司法公正罪」的

台灣本來也有該罪的草案

但草案送到立法院,立法院沒過

是什麼原因沒過,我想大家都想得到
回覆 妨礙司法公正罪 在9/13/2013 7:35:10 PM的回覆:
立委「關說無罪」的荒謬         必須儘速終結

【聯合報╱社論】
2013.09.08         03:27         am
         
由於涉及司法關說事件,法務部長曾勇夫因「接受關說」被迫辭職;此案接下來的重點,則是「發動關說」立法院長王金平和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應為干預司法負起什麼樣的責任。儘管目前政壇「陰謀論」風雲滿天,但在民眾而言,希望看到的是法制界線的釐清,而不是政治恩怨的擴散。

簡單地說,在這場「多層次關說」案中,涉及的各方都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若僅由曾勇夫一人扛下,那就是和稀泥。更重要的是,朝野必須重新界定「關說」,「關說」與「干預司法」之間的紅線也必須劃清,同時要把立委關說「無法可管」而只能仰賴「自律」的漏洞補起來。

由於皆有法務部長涉入,輿論因而將此案與廿四年前的「蕭天讚關說第一高爾夫球場案」相提並論;事實上,兩案之嚴重程度絕不可以道里計。第一,此案主角王金平與柯建銘分別是國會朝野龍頭,王代柯關說其訴訟案,已涉及立法權干預司法權;相形之下,蕭天讚案本質上仍只是「官商勾結」。第二,蕭天讚是在政務委員任內關說,但曾勇夫受託時已是法務部長,兩人主被動亦有別。第三,當年關說案隨即遭到承辦檢察官揭發,未影響判決結果;但根據特偵組的調查,此案的關說已對柯案上訴構成實質影響。

此案的最新發展是,曾勇夫承認王金平確曾致電於他,就柯案進行關說。因此,除非曾勇夫說謊,或柯、王對於特偵組之事證另有一套有力的反駁,否則,立法院長和民進黨總召「關說司法」的事實已無法改變。

立法院的手赤裸裸地伸入司法的故事,國人其實並不陌生。僅僅兩個多月前,朝野立委為了幫前無黨籍立委顏清標因花酒案入監服刑案解套,藍綠竟然聯手摸黑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取消公款私用的刑責。所幸,後來在輿論撻伐下,立法院不得不通過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打消修法。

在民主國家,司法權的獨立運作,是確保「法治」落實的要件。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僅是在保護人權,也在維護法治。但在台灣政治頑強的關說痼疾下,政治人物、大尾立委卻隨時能將手伸進司法,羞辱司法。面對自己的司法案件,立法委員可以私下關說、可以公然修法,而竟似乎沒有什麼責任要負,這豈不教人毛骨悚然?

此次事件,再度讓民眾看見「關說無罪」的荒謬。根據現行制度,只要不涉及(或沒查到)「金錢對價」關係,關說就不需負擔罪責。這也意味,立委、關係良好的政治人物、乃至權力通天的紅頂商人,只要手法夠巧妙,都可「合法關說」。

事實上,要說立委關說司法是「毫無對價關係」,恐怕很難取信於人。立法院掌管所有中央部會的預算生殺大權,自也包括法務部和司法院;這樣的權力設計,往往讓司法部門難以抗拒來自立法部門的關說。若不在制度上尋求解決,問題可能一演再演。

四年前法務部曾經醞釀提案修法,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並將「關說」納入其中,科以重刑。但因種種因素,修法建議無疾而終。今年年初,修法之議再起,但擬改採「行政罰」,也只有罰鍰,而無刑責,但修法仍然遙遙無期。經過此次事件,立法院和法務部都不該再鄉愿下去,而應認真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並將司法關說納入修法工作。積極而言,立委也毋需將此視為對自己行使職權的「緊箍咒」,而應視為「保護網」,用來杜絕一切司法關說之請託。

回覆 保護公務員 在9/13/2013 7:49:56 PM的回覆:
支持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
回覆 .. 在9/13/2013 8:05:03 PM的回覆:
通篇錯誤的報導也拿來引用?

柯建銘的案件事更一審被判無罪

何來『關說無罪』?

對於無罪判決,立法院長要司法部長與檢察長與承辦檢察官仔細考量立法院的檢察官不要濫行上訴的決議,仔細考量要不要上訴

「即使容或有『關說疑雲』」,但也絕非關說無罪

-------------
如果看不懂中文,乾脆再去念一下國語日報好了
回覆 保護台灣公務員 在9/13/2013 8:10:24 PM的回覆:
請大家支持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
回覆 .. 在9/13/2013 8:10:49 PM的回覆:
關說司法值得重視

檢察官濫行上訴要不要重視?

檢察官濫行起訴要不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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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是要檢察官不要濫行上訴,即使其目的就是為了讓無罪判決確定,發生確定力,

這樣就要說妨礙司法公正,恐怕說不通,否則無疑質疑原無罪判決的公正。

但說要避免王柯不能去跟司法部長跟承辦檢察官『好好想想』,『不要濫行上訴』,恐怕也很難!

回覆 造福台灣 在9/13/2013 8:16:43 PM的回覆:
好了啦馬迷,別再ㄍ一ㄥ了
要怪就要怪你那隻老馬
你自己想想,當初別人搞出了洪仲丘案,結果弄得他滿面豆花
現在老馬卻自己搞了一個洪仲丘案翻版,你說下場會如何?

洪仲丘違規帶手機不對,這大家都沒意見
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有人竟以此為籍口趁機要搞死他
同樣的也沒有人挺王金平關說
重點是老馬以此為籍口趁機鬥人下台,使人毛骨聳然

和洪案不同的是,洪手機確實有帶,也給了他答辯機會,並通知人家家屬
王案卻是關說尚屬未明,都是老馬一人說了算,而且趁人家辦喜事給人包白包
兼而違法監聽濫權施壓特務橫行(....族繁不及備載)

我們不認識洪仲丘,我們也不支持王金平,但你家老馬實在太過份太可惡了
你說,一般善良理性的人會如何來評價這件事?有可能站在你老馬那一邊嗎?
這就是為什麼他現在只有11%的原因

我們知道你挺他更愛他,一直很想轉移焦點與話題到「關說」來保護他
但你以為大家都是笨蛋,那麼容易就被你牽著走?

其實王金平一直是乖乖牌,你老馬沒有控制不了的道理
他頂多就是給你拖拖時間耍耍脾氣,讓你知道他的存在而已
哪知你老馬這麼蠢,以為用這麼粗殘的手段才可以達到目的

不過,套用一下你的邏緝...
如果老馬不是這麼蠢
台灣老早就被他給賣掉了

就此而言~老馬對台灣真是有莫大的貢獻
回覆 司法官也想升官 在9/13/2013 8:21:24 PM的回覆:
司法官受到高層高官的關說

特別是那些有力能影響司法官升官的高官

絕對不會有壓力?

司法官還能是「公正的第三人」嗎?
回覆 .. 在9/13/2013 8:31:32 PM的回覆:
依照目前王金平的講法,本案是:
王金平就柯建銘的無罪判決要司法部長跟檢察官說立法院有決議不要濫行上訴

有無關說,有無符合關說要件,仍要調查!

特偵組不思此途,竟然徑行向總統報告,所得資料即使事前經過法院同意監聽,但卻與本案無關,反而公諸於世


偏偏台灣人民不買帳

不要以為人民是笨蛋!



回覆 在9/13/2013 8:36:26 PM的回覆:
他可能以為總統最大
以為總統是包黑子...

他忘了   他是司法神呀...
回覆 別天真了 在9/13/2013 8:38:12 PM的回覆:
司法官遇到能決定、或影響他們升官的高層

對於那些高層的關說

很容易就受影響
回覆 腦殘賤民 在9/13/2013 9:01:19 PM的回覆:
這不是黑金,什麼是黑金?
腦殘賤民們啊…
新聞報什麼你就信什麼嗎?
台灣的媒體素質你相信嗎?
你跟王很熟嗎?
你在支持個屁啊?
他待人處世態度,你有親身經歷過嗎?
他是萬應公有求必應,你可以去求求看啊∼
你沒有利用價值,他覺得他會鳥你嗎?
老王的好人緣是建立在分贓、利益交換的基礎上
樹倒猢猻散,還有情有義咧…

腦殘賤民們啊∼
人蛇集團想把你賣掉,你別幫忙對抗警察好嗎?
被賣掉之後,也別笨到拼命磕頭道謝啊…
標準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回覆 本案總結 在9/13/2013 9:12:28 PM的回覆:
請大家支持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
回覆 在9/13/2013 9:24:08 PM的回覆:
689真的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馬狗把台灣搞得一團糟
還是要挺阿九
回覆 在9/13/2013 9:27:08 PM的回覆:
樓上那位自稱腦殘賤民的
講話口氣還滿像喬峰的
回覆 可以適用嗎 在9/13/2013 10:06:41 PM的回覆:
印象中刑法是不是有條罪是「妨害公務罪」
「關說」也是「妨害公務」
大家有想到嗎?
回覆 蛇鼠一窩 在9/13/2013 10:20:28 PM的回覆:
135強暴、脅迫?
政客不會這麼笨啦
利誘倒是比較有可能
回覆 回樓上 在9/13/2013 10:22:24 PM的回覆:
妨礙公務要強暴脅迫為手段
打個電話都有譯文了
哪一段該當強暴脅迫呢?
回覆 實質影響力 在9/13/2013 10:29:23 PM的回覆:
精神上的強暴脅迫算不算
造成被關說者心生恐懼
回覆 回樓上 在9/13/2013 10:46:41 PM的回覆:
勇伯有說過他心生恐懼嗎????????
他不是說他敷衍而已
並未轉達給承辦檢座?
回覆 脅迫 在9/14/2013 1:14:05 PM的回覆:
因為高層如果可以影響到司法官的升官

司法官心裡就可能會受到強烈影響

至於被關說的人事實上是否受影響,不影響犯罪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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