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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法官典委甘添貴老師趴著也在馬王爭中槍
發表人 林扯老師幹嘛!  

發表日期

9/18/2013 5:52:31 AM
發表內容 焦點評論:柯建銘   背信關說了嗎   (張升星)
2013年09月18日            更多專欄文章

王金平身為國會議長,竟就具體個案司法關說,應受嚴厲譴責,但是輿論輕輕放過,可見得在台灣鬼島,人和重於是非。王建煊說:「有幾個官員擋得住重量級人物的關說?」行政官員或許如此,但是法官和檢察官享有《憲法》明文保障的「終身職」,為什麼不能挺起脊樑對抗權勢?除非自我作賤出賣靈魂,換取仕途倖進!

林秀濤否認受到陳守煌的關說影響,那好!現在就來檢視全案事證,付諸社會公議。   
民國86年,柯建銘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挪用公司款項1200萬,並以客票背書擔保。87年,柯建銘與張俊宏、吳子嘉共同決議購買隆元股票400萬股。柯建銘利用仲介股權交易機會,將實際交易2000萬浮報為3200萬,獲利1200萬而沖銷欠款,並且取回背書客票。柯建銘為促成交易,另開支票1240萬保證買回股權,嗣後投資失敗,出賣人無力履行。柯建銘於是再開3320萬支票及股票擔保,但是仍然無力清償。88年,董事長余陳月瑛指示追償,柯建銘再歷經兩次換票仍未清償。96年,公司清算,柯建銘清償600萬達成協議。   

竟認定對公司無害
一、二審均認定柯建銘背信罪成立,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六個月。上訴之後,最高法院依然「撤銷發回」,撤銷發回理由如下:(一)會計人員證詞,柯建銘並未指示挪用款項,故應深入研求詳述理由。(二)公司給付2000萬,為何導致免除柯建銘1200萬票據債務?最高法院薄弱的撤銷理由,無視於多位董事及經理的不利證詞,反而執著會計人員的操作細節,而且明知故問的忽略浮報交易價格的經過,其故安在?
啟人疑竇的是:柯建銘既然請求王金平關說,那會不會關說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我不知道,但是這個問題,應該去問問誓死抗拒廢除祕密分案的楊仁壽,因為他公開承認湮滅關說的證據。
更一審改判無罪主要理由有三:(一)1200萬是公司董事張郁仁自行挪用交付,柯建銘並不知情。(二)柯建銘背書交付之客票雖未兌現,但已列入應收帳款,並未解除票據債務,公司並無損害。(三)挪用欠款雖然抬高交易金額而沖銷,但柯建銘另外開票1240萬擔保股權投資,僅係債務形式的轉換,公司並有預期回收。嗣後投資失敗,純屬風險評估錯誤,並非故意損害公司利益。
本案柯建銘交付的支票,不管是1200萬、1240萬、3320萬以及後來兩度換票,從來沒有兌現,這不就是典型的芭樂票嗎?高院判決竟然認為:支票已經列入應收帳款,所以公司並無損害!按照高院的無罪理由,芭樂票既然合法,那麼力霸案的王令麟顯然是冤獄,而王又曾也不必流亡海外,可以從容回國。   

明顯錯誤卻無違法
如此顯然錯誤的認事用法,林秀濤竟然諉稱其係依據學者主張背信罪為「結果犯」,因為公司沒有損害,所以改判無罪。假如真的這樣,那麼曾正仁、陳由豪也都可以還我清白,因為被掏空的公司都有一大堆「應收帳款」!這是「僅係債務形式的轉換,公司並無損害」嗎?
不用調卷就能指出違背經驗法則的明顯錯誤,林秀濤調卷審閱卻認並無違法,甚至揶揄黃世銘沒有法學著作,法律見解錯誤,她到底是真笨,還是裝笨?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回覆 的確 在9/18/2013 8:33:44 AM的回覆:
張法官說的好
可惜現在太多顛倒是非的人了
為反馬而反馬
忽略本案事實、認事用法及關說明確
回覆 987 在9/18/2013 9:03:28 AM的回覆:
鬼島早就沒救了
從洪仲丘案死亡證明可以改三次
洪家大姊可以對偵查中的案子下指導棋
到現在立委可以關心司法案件到不上訴
可知鬼島已經是從根爛起,從民眾開始爛
還是把錢賺一賺早點移民比較實在啦
張法官這樣做真是太辛苦了
回覆 扯老甘幹嘛 在9/18/2013 9:05:40 AM的回覆:
不曉得林大檢察官搬甘添貴老師出來要幹嘛

檢察官要不要上訴基於「自己對於法律上的確信」就「OK!」了

讓甘老師的名字上新聞   不察的人還以為甘老師涉案

Orz


林秀濤:認定沒有違背法令 才沒上訴柯建銘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3年9月11日   19:26
   

法務部長曾勇夫被控涉嫌關說案,關鍵未提上訴的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圖)6日表示,她不會說謊,但特偵組引用她的證詞,卻曲解她的意思。(圖/中央社)
本報訊

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今(11)日說,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背信案不算複雜,她認定沒有違背法令,決定不上訴,完全沒想到會有關說風暴。

林秀濤答覆記者有關當初決定將柯建銘案不上訴的原因時表示,柯建銘即使做假帳,仍然要負擔逾新台幣1200萬元的債務,她考量背信罪是「結果犯」,上訴沒有實益,才決定不上訴。

林秀濤表示,特偵組新聞稿指稱柯建銘涉背信罪是「即成犯」,但她的大學老師、國內刑法專家甘添貴教授教她,背信罪是「結果犯」,實務通說是「結果犯」,高等法院判例也是「結果犯」。她相信甘添貴見解。

林秀濤說,柯建銘所涉背信案不算複雜,基本事實簡單,她在6月27日下午調卷研究後,花了半天的時間,認定沒有違背法令,決定不上訴,隔天就出國了,直到7月3日才回國,完全沒想到會有這場關說風暴。

特偵組指出,對林秀濤近日發言所質疑事項,特偵組在日前以多篇新聞資料均已清楚說明。(中央社)


原文網址:   林秀濤:認定沒有違背法令 才沒上訴柯建銘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9/11/138-2984996.htm#ixzz2fCZu9b7k
回覆 給987 在9/18/2013 9:16:55 AM的回覆:
一天到晚鬼島鬼島的
太平洋沒加蓋
快游出去啦

法律版給你搞到素質很低
請就事論法好嗎?
政治問題不是不能討論
但是請舉出一點有建設的意見
回覆 987 在9/18/2013 9:21:32 AM的回覆:
你以為我不想走阿
等我把鬼島的撈完
立馬走人
鬼島雖鬼,可錢是無罪的
到時候誰管你怎麼爛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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