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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警專生陳情黑函很瞎 考試委員搖頭嘆息
發表人 警察特考  

發表日期

10/11/2013 8:34:28 AM
發表內容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警察特考如果由本校系老師出題,最符合我們的需要」、「就像唸(考選)部長賣的書一樣,也會很有效…。」想要報考警察特考的考生最近寄出大量的陳情信,說得入骨、卻毫無建設性,有考試委員忍不住說︰「這些考生,實在很瞎!」

警察特考雙軌分流上路三年,陸續有考生透過考試院網站及陳情信件反映意見,考選部近日整理應考人意見,多數一般生主張,應雙軌合一;有人則抗議分流的需用名額比率多給警校生,且應考科目偏重警大教學課程,還有人則認為體能測驗對沒被操過的一般生太困難。

不過,警校生也抗議雙軌制上路後,稀釋了內軌警校畢業生原有的錄取機會,主張不該開放未經專業警察訓練的「讀冊人」來分食大餅;有人批評「考選部是警察素質低落的幫凶」,還有自稱是警校畢業生的應考人、開門見山要求應由自己學校老師出題,甚至明說「應比照早年,不該有競爭者,以保障警校生都可順利分發。」也有考生批評制度殺人,讓三年內未考上的警校生必須面臨賠償公費的問題,成了流浪警察。

警校生擔心3年沒考上   得賠償公費

近兩個月來,包括立委、考委及監委們陸續收到了來自警校生及一般生的陳情黑函,許多內容甚至毫不利益迴避,這些將來想要成為警察的考生的素質,令考試委員們大搖其頭。
回覆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 在10/11/2013 8:35:33 AM的回覆:
►警察人員特考早期主要多是警大及警專畢業生報考,民國95年應考資格全面開放,由於正逢景氣不佳、非警校的一般生報考人數大增,排擠警校生錄取機會,開始出現「流浪警察」一詞。

►考選部考量公務機關用人,僅警察設有正規教育系統,決議自100年起,採警校畢業生(內軌)與一般生(外軌)分流的雙軌制進行國考,兼顧專業警察養成與應考服公職權的保障,其中,「警察特考」由警校生應試、「一般警察特考」由一般生應試;考試內容及方式不同,但需用名額比率,警校畢業生遠高於一般生,引發一般生抗議;上路時考選部承諾,今年底將再重新檢討分流比率。(記者楊久瑩)
回覆 路過 在10/11/2013 9:14:58 AM的回覆:
警察不是人幹的   很累很累
回覆 大東海 在10/11/2013 9:28:55 AM的回覆:
其實我真的覺得警察特考根本不該開放給非警校的一般人報考,不然所有警校乾脆廢掉算了,沒受過警校洗禮也想幹警察?就好像一堆波波跑去幹醫生一樣可笑
回覆 當然可報考 在10/11/2013 11:15:49 AM的回覆:
就算考上也還要去受訓一年多,什麼叫沒受過警校洗禮?何況有競爭才會進步,警校生在校時就有薪水可以拿,一般大學(甚至於是學店)可以這樣嗎?你們的名額跟比率已經比一般警察考試的考生多很多了,自己不用功考不上,賠還國家本來就是應該的~
回覆 路人 在10/11/2013 1:09:06 PM的回覆:
警校生擔心念了警校後卻考不上特考,除了賠錢外,更成為流浪警察

試問:法律系學生在學時沒有公費,全部要自費,考不上國考,也一樣要流浪,有何不同?
   
或許有人說,法律系學生沒考上國考,有其他出路,沒有流浪問題,
同樣的,警校生也一樣,沒有流浪問題,可以去保全業、徵信業等等上班,至於賠錢,更好笑,應該稱為還錢,本來法律系學生就沒有公費了。
回覆 中年人 在10/11/2013 2:43:38 PM的回覆:
警察去當就知道了,   之前警察媽寶事件,   就知道警察很累很累   ,警察是超人,   什麼事都要管,   還是監所管理員勤務單純,不要警察的時候看成大便   要警察時又要警察當超人   

回覆 ? 在10/11/2013 9:09:22 PM的回覆:
警察和書記官哪個累?

兩個都是四等

回覆 DDG 在10/11/2013 11:38:18 PM的回覆:
媽保是外考生....

他沒犯法....卻被逼到離職

如果是正期生      犯猥褻或性侵      大不了調職
回覆 ZZ 在10/12/2013 12:50:42 AM的回覆:
警察和書記官哪個累?

兩個都是四等

=================================
這是個好問題!

兩者累的地方不一樣..

警察是體力上的累,經常熬夜輪班
書記官是精神上的累,經常被案件追著跑

薪資是警察比較高,
但書記官工作比較安全,至少不會被酒測的民眾毆打.

想要薪資高又不累的工作,大概只有中樂透or   富二代才有辦法
回覆 在10/12/2013 10:43:34 AM的回覆:
這是我之前有關警三考試的回覆,再次po上討論:
不是警大正期班出身的                   自己要三思

即便警察三等通過 職務分發以及升遷也會有問題
這是血統的問題     沒有對錯問題                  試想                  一個警大正期生                  跟一個特考班生                  一個是受過四年正規教育訓練                  一個只是考試進去         在他們眼裡叫做外軌特考班生              未來如何平起平坐是個問題     

不論報考行政組         法制組         行管組都一樣                   一律統一分發外勤當巡官     跟報考的組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警政署並無專業分發這件事     除非你是報考資管組或消防組     才會專業分發                  否則                  一般巡邏         簽到         督勤         交通指揮         臨檢         夜間執行                  專案任務 春安工作     行政業務     民眾問題都要處理              樣樣跑不掉      

所以如果只因為薪水卻無心於警察勤務者              請你想清楚再來     跟軍人一樣                  無心從事者請別浪費時間生命     

另                  警察三等薪資並非六七萬                  正確薪資是五萬四或五萬五               扣一扣正常是約四萬多          如果要到六萬多                  那是因為加班費                  規定是一個月加班滿100小時                  才可能有這樣的數字                  而且直轄市或一般縣市加班費也不同                  若要到七萬多                  那是主官管的薪資加上加班費才有
所以                   請不要誤解 天下不會有不勞而獲的事

從事警察職務工作                  你必須從心裡肯定這工作          並接受社會上對警察工作的評價                  瞭解這個工作後     才能全心全意的付出心力         為社會服務         否則很容易產生負面思考                  這樣對自己         對社會而言都不會是一件好事                  

若只是因為表象上薪水較高於一般公務員                  而一昧投入                  可能這個工作會讓你很失望      =
回覆 在10/12/2013 10:48:35 AM的回覆:
警察工作尤其是警官職務                  沒有下班跟假日這件事                  是全天二十四小時待命                  你絕對無法主張說我下班了不關我的事                  你會黑掉                  除非你只是四等警員   

回覆 路肩 在10/12/2013 11:15:37 AM的回覆:
〔記者錢利忠、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林進文,昨日具名向監察院長王建諠、內政部長李鴻源、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長郝龍斌、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等人檢舉「警察工作超時違法」,並蓋職名章抗議:「再繼續下去,下一個過勞死的人,將會是我!」

林進文將檢舉函PO上臉書,抗議說,當警察32年,近10幾年來,台北市各警分局偵查隊,值班勤務連續24小時,若加隔日12小時上班,幾乎連續工作36小時以上,他說:「警察不是超人,這種上班方式,遠不如外勞!」

林進文更批評警察局各級督察,無視勤務表上員警已連續工作36小時,還經常藉督勤找碴,他感嘆:「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他表示,已罹患肝疾,不再做沉默羔羊,有視死如歸的覺悟,不怕各級督察來查「真相」。

警政署回應指出,5月間早由刑事局通令全國各縣市警察局,其所屬偵查隊,不可再有「全天值日」狀況,必須拆成「一日兩班制」服勤,目前僅花、東及澎湖等縣市,基於警力不足現實考量,目前仍有24小時值日的權宜過渡作法。

據了解,警政署5月6日曾通令所屬各警察機關,律定除值宿分駐、派出所、小隊外,將每日常態性8至12小時的勤務編排,改為8到10小時,嚴禁採3段式勤務編排,使員警能有集中的休息時間。

基層員警透露,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但警力不足,只能延長基層員警的勤務時數,才能補足缺額的問題,很無奈!

20130729自由時報
回覆 討論區 在10/12/2013 11:40:09 AM的回覆: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董俞佳】   更新日期:   2013/8/12   下午   02:27:06   

   一般警察特考的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明年有可能改變,難度也會提高。其中,女性考生的體能測驗,將從原本的800公尺,280秒以內的合格標準,提高到1200公尺380秒以內才能通過,要捧鐵飯碗越來越不容易。
考選部表示,這項改變,是應警政署的要求,將依相關規定修改考試規則,最快明年就可實施新制。   

   現行一般警察特考的體能測驗項目與合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仰臥起坐1分鐘38次以上,引體向上2次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秒內;女性應考人為仰臥起坐1分鐘30次以上、屈臂懸垂10秒以上、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   


:   考選部表示,現行體能測驗考不出考生的爆發力和速度,警政署也向考選部建議,現行體能測驗中的仰臥起坐、引體向上、屈臂懸垂屬於肌力、肌耐力測驗,錄取後可再訓練加強,希望可強化外勤警員的敏捷度、爆發力。   


:   考選部參考國外案例,男女體能測驗執行相同項目,但男女合格標準不同,未來擬研議新的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
回覆 現職警員 在10/12/2013 12:38:50 PM的回覆:
給警專內軌目前看起來是好的

警專綁四年想離職按比例賠錢

我是當年特考班的,非警專生,沒有賠錢問題

但有不少特考同事考上不久就離職

浪費名額.
回覆 在10/12/2013 12:40:01 PM的回覆: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一般警察等幾種公務員特考,目前通過筆試後,要加考體能測驗,但只當成門檻,不採計成績;且考試項目、男女及格標準不一。
考選部擬全面檢討,將訂定更符合職缺需求的體測項目及標準,且不排除某些類科可採計體測成績,更重視體能。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目前高、普、初考及地方特考等大型公職考試,錄取者絕大多數擔任文職人員,因此只考筆試;但部分特考基於用人機關需求,要加考體能測驗,當成錄取門檻,主要因為職務須執行高度公權力、維持社會治安或耗費體能。

一般警察特考的跑走測驗,及格標準和移民特考一樣,但還要考仰臥起坐、吊單槓,也是男女不同標準。

董保城說,考選部早已發現體能測驗的潛在問題,最近已委外請學者專家研究,根據不同機關、不同職務的體能需求、並參考各國考試方式,訂出幾種不同體能測驗的標準模式給用人機關參考
回覆 路人 在10/12/2013 2:37:57 PM的回覆:
終於有人說出警察工作的真實內容
警察除了薪水還可以稍微跟人炫耀外,其他各方面都很差.

之前有個警察一直在某討論區跟人誇耀他的工作很棒,
強調自己月薪近8萬,老婆月薪6萬多,
甚至還秀出銀行存摺,說他們夫妻已經存了7百多萬!
當別人問他們夫妻從事何種工作,他卻不敢說他們夫妻都是警察,
只宣稱他們都是司法人員...對啦,警察也算司法人員,憲兵也是啊.

一堆人光看薪水都以為他是檢事官、調查局幹員之類的,
但他也不作澄清,似乎真以為自己就是檢調人員,並以此為樂(享受他人羨慕的眼光).
實際上只不過是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特考警察而已..

我猜想該位警察先生可能是工作壓力太大,加上內心有點自卑
所以才會在討論區故弄玄虛po文,希望得到他人的羨慕與認同.
就算月薪8萬,我還是不會去羨慕這種生活的...

家人有在當警察的應該都知道..
夫妻均擔任警察,除非在內勤單位,不然幾乎沒有家庭生活可言.
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且經常需要輪班,很難照顧家庭跟小孩.
雖然薪水多了一些,但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代價可不低!

總之,網路上的說法看看就好..
很多都只是當事人的取暖文,根本沒啥參考價值
因為都只敘述表面的美好,跟實際情況有很大落差
常常看到有人說監所很讚!警察薪水很高!
感覺似乎有點無厘頭且莫名奇妙.
回覆 警察不須法律系 在10/12/2013 5:06:44 PM的回覆:
   當然可報考   在2013/10/11   上午   11:15:49的回覆:
   就算考上也還要去受訓一年多,什麼叫沒受過警校洗禮?何況有競爭才會進步,警校生在校時就有薪水可以拿,一般大學(甚至於是學店)可以這樣嗎?你們的名額跟比率已經比一般警察考試的考生多很多了,自己不用功考不上,賠還國家本來就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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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你老母      選擇   警專警大是我們捨棄大學生糜爛的夜生活及男女交往和寒暑假換來的14620零用金      想要警察為何不走正規警察系統   等大學混了四年畢業發案只有22K可以領才來羨慕兼幹譙   
受過正規教育就是比特考班多了一份對警察工作的認同      有這份認同才能讓我們在面對現今艱困的執法環境能夠繼續服務下去的動力      警察不是一般公務員   不須要會讀書卻不會做人的沒用法律系學生   受正規教育有精實的體技訓練加上無特考之負擔才是培養優秀警察人員之正途   而不適開放給一堆只會讀書   手無縛雞之力的廢物大學生近來每天靠北工作待遇的      (這麼羨慕零用金   那還去讀   一般大學法律系   為何不來讀警大法律系   分明是不想被操   法律系的魯蛇就別再羨慕警察了)
回覆 老公務員 在10/12/2013 9:19:38 PM的回覆:
現行警特制度考上外軌四等警特當警員,三等當巡官;內軌保留給警專與警大,警專畢業不能考內軌三等。
警專、警大公費生制度有保留的需求,因為這個社會真的有很多人考上大學法律系卻念不起大學,而且警界也有考上司法官或律師的。
基層警察勤業務很累,官僚嚴重,某些工作都在違法邊緣;巡官的好處是有機會調內勤,當所長、組長月薪含超勤近九萬。
重點是,警察任滿六年可以轉任公務員系統,不過要先在警、消、海巡佔到簡薦委職缺,警察機關警員大概只有(電子、土木)技佐,缺不多,所以警員建議去考警大當巡官,二年後可以考人事班,再二年可以用經歷調任國中小人事主任、人事行政職系,或以學歷轉任法制(法律系)、社會行政(社會系)。消防機關簡薦委職缺比較多,也有法制職缺。
結論,制度在那邊,要怎麼利用靠自己。
回覆 沒錯 在10/13/2013 12:22:12 AM的回覆:
有些也許是取暖文,
但有些直覺是(其它)補習班的招生文、賣書文。
回覆 小明 在10/14/2013 8:43:48 PM的回覆:
樓上老公務員,您真內行!
回覆 在10/14/2013 9:36:15 PM的回覆:
樓上的說所長      組長薪資將近九萬?
那你怎不說是用幾乎沒有休假      每天睡不到幾小時換來的      
所長最長九個月沒回過家你怎沒說               報喜不報憂啊


再來      非警校畢業的一般生想升所長      組長?

我可以這樣告訴你            除非你特頂優秀      有人事      
否則      主官不可能栽陪特考進去的一般生      
讓一般生考警察特考當警察      說穿了只是為了考選部的要求而已

我舉個例大家就懂了

就跟司法特考監獄官三等特考一樣
一般生考進監獄官      升遷上有瓶頸         典獄長      附典獄長      監長      所長      
秘書      科長等主官管職務不會給你         法務部網站可以自己去上網查各個監獄所主官管的介紹         不會有一般生的影子
早期也是只限於警校生可以考而已      後來放寬讓一般生也可以來考

但清一色全部只有警大犯罪防治系且限於矯正組畢業的      考上司法特考監獄官才有升遷可言         其餘非純正血統免談

現在的警特也一樣重蹈覆轍      表面上應了考選部公平競試的平等要求            但實質上升遷的甄選      仍然決定於警政署的人事裁量權         
考選部      監察院更是管不著            

所以      所長   組長薪水高      那又怎樣            搞清楚狀況再來說
別只說單方面的事                     實在是看不下去            








回覆 經過 在10/16/2013 7:08:08 AM的回覆:
2013年10月16日            

張明賀遺體從隊部地下室送往殯儀館。楊適吾攝
【吳世龍、楊適吾、王勇超╱高雄報導】高市交通大隊一名警員,昨以警用手槍對太陽穴自轟身亡。家屬表示,死者生前沒有經濟、感情糾紛,但常抱怨工作壓力過大。
仁武警分局副分局長郭永發表示,死者張明賀(四十八歲)警專106期畢業,十四年前調到高雄縣警局交通大隊,高雄縣市合併後,被分派到仁武交通分隊上班,平時勤務正常,表現優秀,與同事互動良好。警方說,張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與同事外出巡邏,人還有說有笑,看起來好好的,返回隊部後,告訴同事「我先去抽菸,再交槍」,下午一時五十一分許,方姓替代役男(二十五歲)走到隊部地下室,驚見張男趴在血泊中,手槍掉落身旁,救護人員趕到時已死亡。
承辦警官說,張用自己的手槍朝右太陽穴射擊一發子彈,子彈貫穿頭顱,打中天花板,現場找到一個彈殼與彈頭。


張明賀弟弟獲知噩耗趕至交通分隊,情緒崩潰痛哭。吳世龍攝
弟情緒崩潰痛哭
警方透露,死者離婚多年,近期與隊部一名女性交通助理員交往,張的女友昨午還幫他買了一個便當,當她聽到噩耗,當場泣不成聲;張的弟弟協助調查時情緒一度崩潰,痛哭哀號。張的姊夫與長子均表示,死者與同事相處愉快,但常抱怨業務過重、工作壓力大。死因仍待調查。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1995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回覆 言就 在10/16/2013 6:41:57 PM的回覆:
光這個月就死三個了
二個自殺
一個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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