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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催生台灣家事事件法(統合處理系統)的偉人語錄
發表人 崇拜  

發表日期

10/15/2013 10:51:15 AM
發表內容 ◎邱聯恭語錄(leedayhow整理):
1.我看到你們就好像看到台灣法律的希望!

2.我的學說變成法律條文的,至少有一百條!

3.我從不用鬧鐘,用鬧鐘起床是腐敗的象徵!

4.一床棉被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

5.我慢跑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台灣!

6.我慢跑跑一跑,就會有靈感,我就拿紙條邊跑邊記下來,然後學說就成立了。

7.那些不敢來民訴研究會的,就說自己很忙,然後藉故退出,
我覺得他們是沒有唸書啦,但是他們應該不會承認。

8.我書裡面寫的,起碼有三分之二變成法條。

9.大家都希望我女兒永遠考不過國考啊,
這樣她每次都報名我就要迴避不能命題,考生就會很高興。

10.修法的時候,我都不會提我的學說啊,
怕其他研究委員覺得我想讓自己的學說變成法條啊;
我就各個擊破,絕口不提我的學說名字啊,就只講內容的道理給他們聽,
那些研究委員聽一聽就覺得很有道理,我的提案往往還全票通過啊,
然後我的學說就變法條了。

11.那些老師啊,學生不照他的說法寫考試卷都會被打零分啊,
來民訟法研究會這邊一發言啊,我都給他們打零分啊,還給學生零分?

12.楊建華(前大法官)跟我在東京一起唸書時借資料,
我跟他說你口氣要好一點啊,資料是我們學法律的人的重要資產啊!
你應該要恭敬一點啊!

13.我當初回國時資料太多,還花了一禮拜整理,裝了一個貨櫃運到高雄港。

14.學者的使命就是將異端邪說變成通說,然後離開人世。

15.法官律師不學我這一套,就要被淘汰!

16.政客有罪就是「司法不公」,沒罪就是「還我清白」。

17.司法改革的援軍將會源源不絕,戴著發亮的小鋼盔從山坡上衝下來!

18.每天看到你們就會年輕一點!

19.昨天我上計程車,司機越看我越年輕,
他問我幾歲,我說你猜猜看,他說四十吧,我說你再看清楚一點,
他說三十五一定有,司機越看我越年輕(註:老師七十歲XD),
上車還有白髮,下車就不見了,這就是鬥志啊!

20.不是修課修得多次就可以,要看成果啊!你看有人當了五年還在當。

21.我要給那些司法官上課,也就是洗腦!

22.除了我的講義以外,沒有其他書教你們研究方法,
某些很有名的民法學者,拿幾十年前的所學的東西在寫書啊,法條看一看而已。
那這樣的話,叫中文系的教授來法律系開課就好啦!

23.我已經二十七、八年,每個禮拜六下午在這裡,其他老師教授都回家睡午覺,
我進台大校門,在這裡代天行道、普濟眾生!

24.舟山路(註:台大收回舟山路)是我的案子,
他們沒有找其他院長級的來,大概是看我比較愛台灣。

25.(續24)所以找機會就要愛台灣啊!

26.(續25)以後看到有人闖紅燈、亂吐痰,就瞪他把他瞪死,
這樣台灣就會變得更美!

27.內湖科學園區,就是內科,不是外科。

28.我每天慢跑三十五年,不慢跑我就看不起自己,覺得自己腐敗了,
每次跑完回來都有凱旋歸的感覺,這就是鬥志啊!鬥志讓我保持年輕!

29.(續28)我有一次經過男生宿舍,有個女生叫我「這位同學」,
我說我不住這裡啊!

30.考試時不會,寫「蓋棉被哭」,我給你一分,因為有沾到民事訴訟法的邊。

31.以後看到貪官污吏就瞪他,瞪死他就可以讓社會更光明!

32.以前國民黨在法院裡設黨部、干涉司法,這是亂搞,就被民進黨一直攻擊;
可是民進黨沒有資格批評,因為它沒改革嘛,沒有改革就應該下台!

33.看到各位就看到台灣,不,是華人世界的未來!

34.就有隻猩猩跑來旁聽啊,很認真,比鬼混的同學還厲害,
有一天被車撞斷腿,就上法院,寫「原告邱壯壯,住市立動物園....」。
你說我們法律要不要保護牠?牠可是比你們某些鬼混的同學還認真聰明呢∼

35.有人看邱聯恭很聰明,就偷偷複製一個,
他說你是我父親,我說你是我兄弟,那這是兄弟還是父母?

36.有人可以假設,台灣沒有邱聯恭會怎樣?是不是還在抄外國的學說?

37.有一個大陸留學生去北海道大學,他的指導教授跟他說:
「你應該去台灣看看邱聯恭!」

38.司法院看我從大學時就沒有鬼混,比較愛台灣,
就把我的主張變暫行條例,現在準備要變普通法!

39.(續38)陳維昭(前台大校長)十幾年前找我去開會,找的都是院長級的人物,
討論台大未來怎麼發展,我就被找去,大概是看我比較認真,都在研究室讀書。

40.(續39)有人跟我說:「邱老師,好多人推崇你啊∼」
沒想到我都在研究室裡唸書,還有人欣賞我。

41.(續40)我從不是為了得獎在唸書,
我唸書的目的是挑戰自己、充實心靈、享受人生。

42.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是我的好朋友,他問我上台要做什麼好?
我回答他要改革,他一上台就喊我的理論,喊到下台還在繼續!

43.舟山路變成現在這樣是我的主張,
我說要做林蔭小道,讓教授學生可以漫步在其中思考人類的真理。
有人說要做停車場,我說那太沒格調啦!

44.有的教授通過升等了以後,沒有壓力了就開始鬼混,
上班在看報紙、玩股票,所以我說教授要分等級!

45.我每天慢跑三十幾年,有一天風雨很大,我老婆叫我不要去跑,
我說就是現在才要趕快去,不然等一下風雨停了,就沒辦法證明我能戰勝風雨!

46.我跟我老婆訂婚時說:「我要把我這一生奉獻給社會正義。」
──這是最高明的騙術!

47.用筷子夾蚊子,ㄒㄧㄚˋ,ㄒㄧㄚˋ!

48.(續47)就有學生在考卷上寫「ㄒㄧㄚˋ   ㄒㄧㄚˋ」,看能不能加分。

49.這個八點的課喔,是對健康很好的訓練,像我今天早上三點半就起床了!

50.我們今天就享受到這裡!
回覆 邱system 在10/15/2013 10:54:09 AM的回覆:
能夠將家事法的實體法、訴訟法、非訟法、執行法集結為一部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的邱聯恭教授能作到!崇拜~~~~~~~~~~~

邱老師我愛你^_________________^
回覆 呂太郎表示..... 在10/15/2013 10:54:57 AM的回覆:
家事事件法研習課程報導

新制定「家事事件法」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公布,為符合人民對法律適用的期待,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與新竹律師公會於民國101年2月14日聯合舉辦「家事事件法」研習課程,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江院長德千主持,並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蕭法官胤瑮擔任講座,本院法官、司法事務官、調解委員及新竹律師公會會員等出席踴躍。
首先,江院長介紹蕭法官目前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因認為法律人的養成,應重視法律教育與法律實務工作的結合,親自在東吳、中原等多所大學授課。蕭法官長期從事民事與家事案件之審理,於任職台北地方法院時,即與其他法官共同撰寫「家事事件手冊」;於司法院少年家事廳擔任調辦事法官兼庭長期間,又積極參與「家事事件法」的制定。因此,對於新制定「家事事件法」的立法目的及適用,有深入的了解與精闢的見解。江院長致詞表示家事事件法與其他的法律不同,特別著重當事人程序利益的保護,希望藉由本次「家事事件法」研習課程,能夠讓與會者了解在家事事件審理程序中,職事各種角色的重要性。
蕭法官開宗明義即以呂太郎先生所言:「這是一部我所看過最複雜的程序法」作為引言,顯見家事事件法未來適用上仍存在許多的難題。蕭法官以家事事件的五大類型之交錯法理為基礎,區分為「當事人及參與人員」、「合併審理裁判」、「調解及和解」、「法院審判管轄」、「勸告履行及強制執行」、「暫時處分與保全程序」等六大領域進行解說。蕭法官除了對法條進行文義解釋外,並舉出具體案例作為法律適用的說明,如此更能體會出法律規定之精髓所在,及未來適用上可能面臨的困境。
舉辦本次家事事件法研習課程反應熱烈,與會者提出對於法律適用上之疑義時,蕭法官亦適切解說,並期待在相互討論交流下,發現問題、尋求共識,使「家事事件法」未來之運作,能符合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事件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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