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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今年律師物權第一小題真的只是考304、869嗎?
發表人 莫非已中鏢  

發表日期

10/30/2013 3:25:39 PM
發表內容 考場看到有傻眼

第一小題不是法條翻出來

然後背後的法理什麼因為第三人抵押的場合   抵押人信賴

債務人的清償能力balabala................................

就end

莫非這當中有特殊見解?(84年台大法研考過一樣的考點了)

有人有獨家嗎
回覆 ?????????? 在10/31/2013 8:22:14 AM的回覆:
這題到底有沒有獨門見解   真的這麼簡單嗎???????????????
回覆 123 在10/31/2013 9:19:03 AM的回覆:
我是宇法的學員,我以印象中李老師上課教的作答,亦即我結論解成民法869條第2項,而非第304條第2項。請問有宇法的同學答案跟我一樣嗎?
回覆 其中有詐? 在10/31/2013 5:26:50 PM的回覆:
乙欠甲200萬元,由丙將自己所有,但乙以丁為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火險之房屋,為甲設定抵押權。不久,乙經甲同意,將其對甲所負之債務,全部由戊加以承擔。豈知,在債權清償前,該屋竟因無名火災而焚燬殆盡,而因此自保險公司獲300萬之理賠。試問:乙將全部債務移由戊承擔,丙是否仍應負抵押責任?(84台大法研民商法組)

所以這題真的是出題老師佛心來著   有發法條還出這題大放送?
還是其中有鬼?只是一般人看不出來
回覆 你要問幾次? 在10/31/2013 6:33:20 PM的回覆:
高點   保成都解304第2項!!!!!

看書上寫也是304是例外優先適用!!!!!
回覆 aaa 在10/31/2013 9:32:09 PM的回覆:
這一題...是只有部分承擔...
還是要回歸869...
不然考在物權這邊幹嘛呢?
補習班都急著愛現...獻寶了喔~
回覆 aaa 在10/31/2013 9:39:15 PM的回覆:
樓上123解對了~
回覆 gg 在10/31/2013 10:29:50 PM的回覆:
這題可參考91年律師第3題的第1小題

對此.我查了一下:

宇法老師的試題解答是用869

而高點張x大的解答書是用304

供大家參考
回覆 502 在10/31/2013 11:33:58 PM的回覆: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6937&page=930

所以是一部債務轉讓和全部的差別?
我混亂了
回覆 91律師(三) 在11/1/2013 5:18:56 AM的回覆:
三、甲、乙共有價值一千五百萬元之建地一處,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共有期間,甲以其應有部分,及第三人   A   所有價值一千萬元之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向丙借款一千萬元。設定抵押權時,丙要求   A   應以自己為受益人以該抵押房屋為標的,向保險公司投保火險。不過,抵押權設定後不久,甲經丙同意,將半數之債務由丁加以承擔。豈知丁承擔債務後,甲、乙即進行分割,雙方協議;乙分得土地之全部,甲則由乙對之給付八百萬元。但不幸的是,A   之房屋亦在甲、乙分割土地後不久遭火焚燬,但   A   卻自保險公司獲一千萬元之理賠。問:(25%)
(一)本案甲之債務由丁承擔後,A   是否可主張免除對甲所負之擔保責任?
(二)甲、乙在本案中所為之協議分割是否對丙生拘束力?丙可否主張對甲所取得之八百萬元有抵押權優先受償之效力?
(三)丙可否亦得逕對   A   所領得之一千萬元保險金主張優先受償權?


我手邊學X、保X第一小題也是解304第2項
102律民物權是台大法研84、律師91的考古題而已
應無特殊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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