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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智勇多困於所溺-談最高檢處理關說案之失
發表人 初心者  

發表日期

11/5/2013 3:03:30 PM
發表內容 所謂九月政爭,由關說案演變至監聽案、洩密案,紛紛擾擾。淺見以為,本案之緣由,在於總長秉持對於檢察體系外部獨立的信念,在獲悉關說案之「行政不法」後,希對關說者施以制裁,卻又不信任現有體制(國會自律、監察院),故而向總統報告,以致衍伸這許多紛爭。

總長之作法,在實體上固有其正當性,苦心苦詣不難理解,然而在程序上卻有重大之瑕疵,完全抹殺其實體上的正當性。蓋即使是法律的初學者也知道,程序優先於實體的法理,本案縱然立法院長與法務部長確有介入關說,依制度亦應由國會自律及監察院加以調查,最高檢特偵組並無任何之行政調查權限,遑論召開記者會公布!

實則,當初最高檢倘依正常程序,將調查資料移送國會依自律原則調查處理,屆時總統自得依黨主席之身分名正言順依黨紀處理本案。乃最高檢不循正當程序,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實非明智之舉。
回覆 多讀書吧 在11/5/2013 4:53:58 PM的回覆:
「程序優先於實體的法理」??????

該不會還要講「先程序後實體」的法理之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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