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很驚訝蔡玉玲的反應怎麼那麼稚嫩?
發表人 驚訝  

發表日期

11/19/2013 2:30:06 PM
發表內容 新任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開律師事務所那麼久了,   竟然在面對立委質詢時像個小學生,   反應有夠遲緩生澀,   大大出乎意料.   真不知她平時如何在法庭協助當事人的?   
回覆 kk 在11/19/2013 4:38:10 PM的回覆:
蔡律師做科技法務
大部分作涉外非訟
極少上法庭了唄
況且多年潛心向佛
可能已經不習慣立法院的作秀廝殺式質詢
不過話說回來
馬OO叫一個專業科法人去頂蒙藏委員會
本來就是既蒙X症又X障
其實大律師大可不用淌這渾水
但是既然答應了
基本功課卻完全沒做
只是白白變成立委作秀的道具
回覆 .. 在11/19/2013 4:47:45 PM的回覆:
秋海棠?
老母雞?

這個爭論有完沒完?

蒙古(人民共和國)都已是聯合國會員國了

蒙古就是被老蔣的中蘇有好同盟條約給賣了(李敖一直強調說老蔣把中國領土足足比台灣大一百多倍的蒙古給賣了)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5年8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王世杰和蘇聯政府代表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簽訂,此條約最大要點是關於中國北方邊界的問題,尤其是外蒙古的主權問題。換文內容附件有兩條主要:1,蘇軍三個月內從東北「撤完」,2,「鑑於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願望,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將在日本戰敗後舉行公民投票以確定外蒙的獨立」,沒有時限。並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945年10月20日,外蒙人民在被蘇聯操控的外蒙當局的監視和控制下舉行了公民投票,結果顯示97%的公民贊成外蒙古獨立。

------------------
廢除
中華民國政府
1949年10月中華民國政府鑒於蘇聯以軍事援助中共、未使東北主權完整並且公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宣佈廢止該條約,其所有條款概無效力,並與聯大譴責蘇聯干涉中國內政。中華民國政府依舊固守雲貴川康寧青粵桂甘等諸省。1949年末蔣介石從成都乘飛機飛往台北。中華民國政府撤退台灣後,以蘇聯「違約」為由,於1952年向聯合國大會提出「控蘇案」,並經大會決議通過。於是1953年經中華民國立法院宣佈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部長葉公超聲明指出:

基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提出之事實及證據,聯合國大會第六屆常會於四十一年二月一日(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通過決議案譴責蘇聯,指出「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就日本投降後對中國之關係而言,實未履行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簽訂之友好同盟條約」。蘇聯此種背信違約之舉,已使中國及中國人民受有嚴重之損害與不堪言狀之痛苦。   由於蘇聯不顧其在中蘇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下之義務,繼續對中國進行侵奪、敵對之行動,意圖完全剝奪中國人民為一自由獨立民族之權利。蘇聯此種行動,迄今尚在進行之中,而其狂妄暴戾之程度與日俱增,從而嚴重威脅東亞及世界之和平及安全。在此種情形下,中華民國政府認為該約及其它有關文件既因蘇聯之行動而歸於無效,中國自有權解除其所受該約及其它有關之文件約束,爰正式宣告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之中華民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及其他有關文件為無效。中華民國政府並保留中國及其他國家人民對於因蘇聯違反該約及其他有關文件所受之損害向蘇聯提出要求之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在共產黨成立早期即已支持外蒙獨立,如顧維鈞回憶李大釗激昂地說應把外蒙置於蘇俄的統治下。1945年9月27日,毛澤東對路透社駐重慶記者甘貝爾的12個問題中的第6個問題:中共對中蘇條約的態度如何?,毛澤東表示中共方面完全同意中蘇條約,認為此條約有助於中俄兩國友好,甚至有助於遠東與世界的和平。

1949年10月蘇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且於1950年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將該條約取代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於1949年10月16日承認已淪為蘇聯附庸的蒙古人民共和國,並與該國建交。且於1962年12月26日簽訂中蒙邊界條約,1963年6月25日批准書並生效,1964年6月簽訂兩國邊界議定書。

而1949年與1950年的兩篇中共內部權威在人民日報上刊載的文章,明確註明了中國共產黨對外蒙古獨立的態度。

1949年8月14日,人民日報第一版刊載郭沫若在8月12日為《中蘇同盟四周年: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四周年紀念日在北平新華廣播電台對全國的廣播詞》的文作,名為《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外蒙古獨立?》,內容如下:

《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外蒙古獨立?》
郭沫若
這些歪曲中的另一個例子是關於外蒙古的獨立的。在這一點上我想多說幾句。反動分子企圖煽動某些中國人的大漢族主義的感情,反對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國家。但是請問。外蒙古附屬於中國的時候,中國人對於外蒙古人民究竟給了些什麼福利呢?難道不是某些中國的侵略主義者,派兵攻入外蒙古,在政治經濟方面壓迫外蒙古人民,這才激起外蒙古人民脫離中國而獨立的要求嗎?我們自己在封建主義與帝國主義雙重壓迫之下差不多不能自保,難道一定要強迫外蒙古人民跟著我們殉葬嗎?我們在雙重壓迫之下,稍微有點覺悟的人便知道要求解放,難道外蒙古人民就不應該有點覺悟,不應該有解放的要求嗎?

認真說,倒是外蒙古人民比我們爭氣些,比我們覺悟的早,比我們更清醒地能和社會主義地蘇聯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幫助,而比我們早解放了。我們假如是站在大公無私地立場,我們倒應該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學習地。更那裡有什麼理由跟在美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反動地後面,來對蘇聯「憤慨」呢?再請問,由於外蒙古的獨立,在蘇聯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麼呢?豈不是和我們一樣,僅僅得到了一個鄰邦?

問題應該是——外蒙古脫離了我們之後,外蒙古人民是不是更加幸福了?事實告訴我們,外蒙古人民是更加幸福了。前幾年國民黨政府派到庫侖去監視公民投票的一位姓包的,事畢回重慶,曾經在報上發過談話。「庫侖街頭差不多每家人家都有了無線電。」這是國民黨說的話,而且是有報可查的。在得到解放之後,外蒙古人民的生活和生產不是都已經充分地提高了嗎?

人民中國和人民蒙古今後應該是親密的兄弟,我們不能夠固執著那種宗主和藩屬的落後觀念了。那是絲毫也不足引為光榮的!

今年四月,我們中國代表團到歐洲去,在捷克的布拉格參加擁護世界和平大會的時候,外蒙古代表團的團長齊登巴而先生,曾經為我們革命戰爭的輝煌勝利向我們致敬。他說:「日本帝國主義在遠東稱霸的時候,蒙古人民是寢息不安的,今天民主中國做了東方的盟主,我們蒙古人民就可以放心了。」

請看看蒙古朋友們的這種坦白的風度吧。難道我們不應該有同樣坦白的氣概嗎?


wiki  
回覆 .. 在11/19/2013 5:01:39 PM的回覆:
控蘇案
表決後,1953年2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拒絕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中華民國認爲決議案五〇五是外交勝利,但收復中國大陸及蒙古的希望更加渺茫。中華民國曾在1955年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但美國壓力最後迫使中華民國停止阻擋蒙古,所以蒙古在1961年加入聯合國。

2002年後中華民國與蒙古國互設大使館級的代表處。2005年10月3日,又棄用法理上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中華民國年鑑》也於同年起不再將大陸地區列於「土地」一章之中。[4]此後政府文獻中僅列出實際統治區(即台灣地區)之行政區域,並棄用「中華民國全圖」。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新聞稿表示「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當時蒙古已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否定外蒙古為中華民國領土。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