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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褚劍鴻的刑事訴訟實務暨專題研究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11/28/2013 11:13:45 AM
發表內容 謝謝   在2013/11/28   上午   08:19:32的回覆:
你有比較推薦的刑事訴訟法比較淺的入門德文或日文的書嗎?
要亞馬遜買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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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薦這本
回覆 XD 在11/28/2013 11:27:21 AM的回覆:
真假

買得到?
回覆 .. 在11/28/2013 4:01:09 PM的回覆:
滿實用的。
回覆 .. 在11/28/2013 4:58:27 PM的回覆:
褚劍鴻

民國八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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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5年歿
回覆 .. 在11/28/2013 5:04:41 PM的回覆:
原來褚劍鴻是零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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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史尚寬不就是「負」幾年級生了?

看是「負零」還是負一或負二

(零沒有負數,這裡是方便說)

回覆 .. 在11/28/2013 5:06:31 PM的回覆:
所以零年級生

包括:褚劍鴻,洪福增
回覆 .. 在11/28/2013 5:11:29 PM的回覆:
0(〇/零)是-1與1之間的整數。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0是偶數。在數論中,0不屬於自然數;在集合論和計算機科學中,0屬於自然數。0在整數、實數和其他的代數結構中都有著單位元素這個很重要的性質。
回覆 .. 在11/29/2013 1:15:53 AM的回覆:
0是否屬於自然數仍有爭議,數論領域認為0不屬於自然數,集合論和計算機科學領域認為0屬於自然數。
國際標準ISO   31-11:1992中,從集合論角度規定:符號\mathbb{N}所表示的自然數包括正整數和0。中國國家標準GB   3102-11:93參照國際標準作出同樣規定。
0是平方數。
0是個高斯整數。
0是偶數。
0非正非負,0的相反數和絕對值是其本身。
0乘以任何實數都等於0(0×10=0),任何實數加上0等於其本身(1+0=1)。
0沒有倒數和負倒數,任何數(包括0)除以0皆無意義。
0不能做對數的底。
0的正數次方等於0,0的負數次方無意義(因為分母不可為0)。
0的0次方目前數學家沒有給予正式的定義,部分領域中,如組合數學,常用的慣例是定義為1。也有人主張定義為1。
0!   定義為1。
0和任何數的最大公因數是另一個數。
0是任何數的倍數。
回覆 .. 在11/29/2013 1:23:06 AM的回覆:
千禧年的確定
歷史學家認為第3千年的開始是於2001年1月1日而非2000年1月1日,這就是因為格里曆沒有0年的緣故,因此2000年只是第2千年的最後一年。

?
------------------
格里曆,即現行公曆,公元1年之前的一年是公元前1年。

wiki
回覆 .. 在11/29/2013 1:29:25 AM的回覆:
所以:
負二
負一
負零











十一
.......................
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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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蔣蔣介石,1887年生,即民國前25年生,即負二年級生;孫中山老孫,1866年生,即民國前45年生,即負4年級生!

回覆 .. 在11/29/2013 5:52:33 PM的回覆:
負一年級生史尚寬

曾著有民刑法論叢,有人有讀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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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

史尚寬老伯伯

史尚寬先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今樅陽)人,性厚重而穎悟,十一歲能文章,十五歲留學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學校而東京帝大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1922年秋赴德國入柏林大學研究法律,越兩年轉法國巴黎大學研究政治經濟。

作品著述
主要有:
1、   勞動法原論,初版於1934年,上海世界書局,約30餘萬言。
2、   民法總則釋義,初版於1936年9月,匯文堂新記書局,約25餘萬言。
3、民法原論總則,初版於1947年,大東書局,約20餘萬言。
4、法學概論。
5、法制
6、   立法程序及立法技術
7、   行政法要旨
8、   行政法論,初版於1956年,自行出版,約25餘萬言。
9、信託法論,初版於1946年,商務印書館,約9.5餘萬言。
10、   土地法原論,初版於1951年,中正書局,約36餘萬言。
11、債法總論,初版於1954年,自行出版,約80餘萬言。
12、物權法論,初版於1957年,自行出版,約50餘萬言。
13、債法各論,初版於1960年,自行出版,約90餘萬言。
14、親屬法論,初版於1964年,自行出版,約70餘萬言。
15、繼承法論,初版於1966年,自行出版,約50餘萬言。
16、民法總論,初版於1970年,自行出版,約65餘萬言。
此外,史尚寬先生還著有民刑法論叢、憲法論叢、民法研究、著作權法論等專著,從而形成了其在法學界的顯著地位。其中,史尚寬先生著述中影響最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當數他的"民法全書",具體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債法各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寫作的順序為:"民法作者多始於總則,次及其他各編,著者反先債總、債各,而以次及於物權、親屬、繼承,最後始重寫總則,雖有異於常規,然其中亦不無一理,該以總則為各編之領綱,繁中取簡,以明其表裡精粗,知其原委常變,方可領會其運用之妙。實於演繹之方法中,兼寓有歸納之意。"

http://b.baidu.com/view/50872.htm
回覆 史爺爺的民刑法論叢 在11/29/2013 5:57:01 PM的回覆:
書目資訊
書名   民刑法論叢   
作者   史尚寬   
出版者   榮泰印書館,   1973   
頁數   566   頁   
回覆 .. 在11/29/2013 6:04:07 PM的回覆:
林山田,刑法的革新(刑事法論叢   三)

頁568
回覆 林山田的第一本書? 在11/30/2013 7:30:20 PM的回覆:
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

---------------
民國65年初版
回覆 .. 在11/30/2013 8:05:18 PM的回覆:
林山田於該書序中自言:
在德研究期間承蒙西德自由堡大學(按:即弗萊堡大學Freiburg)刑法教席兼犯罪學研究所長替德曼教授(Tiedemann,按:即許玉秀的法學博士指導教授)多方照顧,並提供研究室與研究資料,茲書再版,特誌書前,以示感謝!

回覆 .. 在11/30/2013 8:14:18 PM的回覆:
Claus   Tiedemann

http://www2.jura.uni-freiburg.de/institute/wistra/p_tiedem.htm
回覆 .. 在11/30/2013 8:15:02 PM的回覆:
跟林山田同年生
回覆 .. 在12/3/2013 2:15:06 AM的回覆:
關於史尚寬的民刑法論叢,

林山田:有學者認為第15條第2項規定有害而無益,因為此項規定有時過寬,有時過狹,有時適用不明,即是否以行為人之故意過失為限,抑或及於無過失行為,均不無疑問,故亦主張加以刪除。

見史尚寬,民刑法論叢,1973,4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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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田,通論,故意或過失之不作為犯,對於不作為犯之刑事立法建議

一   修訂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概括規定
二   增訂純正不作為犯
回覆 .. 在12/3/2013 7:14:12 AM的回覆:
Willkommen   auf   den   Webseiten   des   Instituts   

f'u'r   Kriminologie   und   Wirtschaftsstrafrecht   

der   Universit'a't   Frei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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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trafrecht-online.org/
回覆 .. 在12/3/2013 7:17:36 AM的回覆:
謝望   原王波,論英國刑法中的共犯退出

【內容提要】英國刑法中的共犯退出是共犯參與制度領域的一項特殊辯護事由,具有免除退出人共犯參與責任的效果。其構成要件為:共犯退出須在實行犯著手實行之前;退出的共犯人必須打消自己的犯罪意念;退出人須將自己退出犯罪的意思明確地通知其他參與人;退出人須有實際退出行為。共犯退出的本質在於撤銷共犯先前行為對於實行犯的加功效果。英國刑法上共犯退出的系統理論,能夠為完善我國刑法上的共犯責任制度提供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或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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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長期以來,我國(按: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些刑法學者往往偏愛德日刑法理論並將其諸多理論大膽地直接移入中國刑法學,但他們卻在有意與無意之間完全忽視甚至否定英美刑法理論及其對完善中國刑法學的巨大價值。此種刑法學研究的理論訴求,至少在方法論上實屬偏頗。應當肯定,世界上兩大法系的刑法學研究均有其可取之處,對於中國刑法學的發展與完善,均具有借鑒意義。基於此一思考,本文試圖通過對英國刑法上共犯退出(Withdrawal   in   Complicity)的系統研究,揭示其理論根基、構成特徵以及司法適用原則,從而為完善我國刑法上的共犯責任制度提供一種新的思維方式。


http://www.criminallawbnu.cn/criminal/Info/showpage.asp?pkID=41353
回覆 .. 在12/3/2013 4:23:03 PM的回覆:
..   在2013/11/30   下午   08:05:18的回覆:
林山田於該書序中自言:
在德研究期間承蒙西德自由堡大學(按:即弗萊堡大學Freiburg)刑法教席兼犯罪學研究所長替德曼教授(Tiedemann,按:即許玉秀的法學博士指導教授)多方照顧,並提供研究室與研究資料,茲書再版,特誌書前,以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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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爾Heidegger

(repo)
與納粹主義
在被選為弗萊堡大學校長之前,海德格爾已經在1933年5月1日加入納粹黨。1934年4月他辭去校長一職。雖然直至戰爭結束,他仍然保留納粹黨黨員身分。在擔任校長的期間,弗萊堡大學禁止海德格爾以前的猶太裔教師胡塞爾進入大學圖書館,引發了納粹種族清洗法例。在1941年重印時候,海德格爾刪除了胡塞爾在《存在與時間》上的貢獻,並聲稱他這樣做是受到出版商馬斯·尼米爾(Max   Niemeyer)的壓力。1935年出版《形上學入門》時,他拒絕刪除『這場運動的內在真相及偉大』這樣的字眼:「……這些都是所謂的哲學。而今天所呈現在我們面前的,那被稱為『國家社會主義哲學』,但又與這場運動的內在真相及偉大(die   innere   Wahrheit   und   Gr's'"B"e   dieser   Bewegung)——即地球技術與現代人類的交鋒

(n'a'mlich   die   Begegnung   der   planetarisch   bestimmten   

Technik   und   des   neuzeitlichen   Menschen)——毫不沾邊的東西,卻漁獵於[由諸如]『價值』或『統一』[等概念所構成的]混沌的泥沼中。   很多讀者,包括其過去的學生哈貝馬斯,把它理解為海德格爾對國家社會主義許下承諾的證據。

回覆 .. 在12/3/2013 4:52:09 PM的回覆:
道路,而非著作
Wege----nicht   We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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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Sein   und   Zeit   (1927)   《存在與時間》
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   (1929)   《康德與形上學的問題》
Einführung   in   die   Metaphysik   (1935,   1953年出版)   《形上學入門》
Erl'a'uterungen   zu   H'o'lderlins   Dichtung   (1936-38)   《荷爾德林詩的闡釋》
Beitr'a'ge   zur   Philosophie   (Vom   Ereignis)   (1936-1938,   1989年出版)   《對哲學的貢獻》
Holzwege   (1950)   《林中路》
Was   hei"B"t   Denken?   (1951-52)   《什麼被稱為思考?》
Der   Satz   vom   Grund   (1955-56)   《理性的原則》
Identit'at   und   Differenz   (1955-57)   《同一與差異》
Gelassenheit   (1959)   《思考的展示》
Unterwegs   zur   Sprache   (1959)   《通向語言的道路》
Die   Frage   nach   der   Technik   《關於科技的問題》
Wissenschaft   und   Besinnung   《社會與反省》
'U'berwindung   der   Metaphysik   《克服形上學》
Wer   ist   Nietzsches   Zarathustra   《誰是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
Bauen,   Wohnen,   Denken   《築·居·思》
Wegmarken   《路標》
回覆 .. 在12/3/2013 4:56:27 PM的回覆:
老子(生卒年不詳)
姓李名耳,字伯陽。中國春秋時代思想家,著有《道德經》一書,是道家學派的經典著作,他的學説後被莊周、楊朱等人發展。史載孔子曾向老子請教關於禮的問題,道家後人將老子視爲宗師,與儒家的孔子相比擬。

早期的道士認為老子是太清神之下。唐武宗時,老子被定為是三清尊神之一太上老君的第十八個化身。

老子有兩個可能的身分,一是老聃(曾擔任「守藏史」),一是老萊子。確切出生地不詳,但史記記載老子是楚國苦縣厲鄉曲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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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
,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文》、《五千言》,原名《老子》,即老子的著作,也是中國春秋戰國時期道家學派的創始典籍。在秦時《呂氏春秋•注》稱為《上至經》,在漢初則直呼《老子》。明代焦竑認為,自漢景帝起此書被尊為《道德經》至唐代,唐太宗自認是老子李耳之後,並曾令人將《道德經》翻譯為梵文。唐高宗尊稱《道德經》為上經。唐玄宗時,更尊此經為《道德真經》。

「老子所著言道德之意的上下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在前,《德經》在後,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德經》在前是謂先修自身心意,後《道經》是謂以身心精進,在體悟道之所傳。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道德經》是除了《聖經》以外被譯成外國文字發行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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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回覆 .. 在12/3/2013 5:00:30 PM的回覆:
電影Cherry   Blossoms   (2008)(港譯   :   《快樂的傷逝》):題材觸及海德格爾的真誠性(Authenticity)概念和死亡(Death)概念。
回覆 .. 在12/3/2013 5:02:02 PM的回覆:
Being   There(1979年),題材觸及海德格爾的「此在」概念和被人久違了「自己的存在」。
回覆 .. 在12/3/2013 5:04:25 PM的回覆:
林山田,德國胡思錄   上下
回覆 .. 在12/3/2013 5:25:48 PM的回覆:
關於存在與時間Sein         und         Zeit,

海德格爾最初的計劃   (repo)
《存在與時間》原計劃由兩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包含三篇,海德格爾只寫完了第一部分的前兩篇,就被迫將其發表。原計劃中的其餘部分(尤其是關於時間與存在、康德和亞里士多德)從來沒有發表,儘管這些部分在海德格爾其餘著作中有所提及。在結構方面,內容保持著它最初發表時的樣子,它有一個分為兩章長篇且很重要的導論,「準備性的此在基礎分析」和「此在與時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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