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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警察考試分流 違憲
發表人 考試委員  

發表日期

12/2/2013 3:05:12 PM
發表內容 張正修


七月二日考試院院會通過決議:以後警察特考限定由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的畢業生參加,而普考與高考的警察行政人員才開放一般生參加。此一決議是違憲的。

這個政策實際上是保護少數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的畢業生可以公然享有免除公開競爭的特權,使警察特考成為封閉式的考試,這已違反憲法第八十五條「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考試院為了怕被說是違憲,決議開放少許的警察行政人員給其他國民競爭,但這是掩耳盜鈴的做法。

其實要使警察特考之應考者限於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的畢業生又不違反憲法的最好方法,就是修訂相關法規把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的招生考試改為由考試院舉辦的國家公開考試,使全國國民都有機會應考;要不然廢除警大、警專學生的公費制度,亦可解決警專的畢業生問題,因為國家本來就沒有保障警大、警專學生必然有當警察之義務。

(作者為第十屆考試委員)
回覆 ..... 在12/2/2013 3:28:36 PM的回覆:
論點及主張均表贊同
但是,問題是考試委員都如此
我們一介草民可以嗎?
只能仰天無奈,感嘆∼無力可回天
只能遙祝所有考生
心想事成吧

回覆 嚴重違憲 在12/3/2013 1:19:09 PM的回覆:
請大家一起站出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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