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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四等警察特考不爽警專生99.77%躺著也能上錄取率請進來聯署
發表人 毅力  

發表日期

12/19/2013 11:02:04 AM
發表內容 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31012181711連署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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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規劃於102年警察人員特考及一般警察人員特考結束後,進行警察特考雙軌分流制度檢討。102.10.11.自由時報內一篇報導,其中考選部回覆:預計針對”錄取率、考試科目、體測標準”等相關事宜進行研議。
   請問:考選部真的只有檢討這些非公平核心的議題嗎?
   針對:有關分流制整個制度到底適不適宜之問題,是否該要檢討?
1.102年警專畢業生參加警察四等特考錄取率99.77%,而一般生參加一般警察人員四等特考錄取率只約2.6%這件事,公平嗎?考選部預計將一般生錄取名額提高十%成為警專生與一般生之比例為4:6,那一般生錄取率變成5~6%好了,警專生錄取率依然是高掛的99.77%(或是更高)啊!大家能接受?嚴重抗議這種小恩小惠!我們要的是真正的公平競爭!   
2.姑且不論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所揭示的公平競爭原則,警察雙軌制也破壞我國“只用一種國家考試制度招考一種人才的取才原則”!
3.警察已是常任公務員,這種沿襲軍事教育之公費教育制度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放眼世界各國的警察教育方法,確有討論的空間,但至少不要假藉公費教育之名,進行綁架國家考試制度之實。為了警察公費生可能衍生賠償費用的問題,而創設一個警察雙軌制,再論其沒有違反平等原則,這樣真的好嗎?
──>強烈主張:回歸單軌制。所有錄取名額開放,由警校生與一般生公平競爭。
   註:連署超過一千份,將送至考選部陳情。 
回覆 恩... 在12/19/2013 12:40:08 PM的回覆:
如果要公平,那只要沒經過受訓的考進去受訓後一律還要再考一次這才叫公平         
回覆 恩.. 在12/19/2013 2:44:15 PM的回覆:
1.想替警校生說些公道話(雖然我不是警職者)
2.警校生通過特考就可以立刻分發當警察,一般生通過特考還必須受訓及格才能當警察(不訓練個一年怎敢讓你拿槍抗歹徒),兩者比較基礎不能同論
3.而且一般生考警察特考,如果真的要嚴格說,其實並不算任用考試,為何?因為他們還要受訓,受訓不一定及格(中途離訓,或柔道不及格等),換言之,這個考試其實跟標準的任用考試還是有一段差距,這跟高普考這種任用考試在及格後就讓你"占缺"實習這是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占缺其實跟公務員福利就差不多了高考大概領4.3萬,而且也是把你預設成公務員)
4.如果要貫徹公開競爭的考試精神,則應該要在一般生通過警特受訓完後,還必須考一次公開競爭的任用考試才對,因為在受訓及格前所參加的第一次警特,根本不算本質上的任用考試(及格了又不能立刻當警察,更遑論占缺),反而應該再參加一次考試(及格了就直接分發),這樣這個考試就有任用考試的實質意義在內
回覆 反對警特雙軌制 在12/19/2013 3:34:42 PM的回覆:
最近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或不實的傳言,個人覺得:   
1.當初馬英九也說633...投票及相信的人過一半,結果呢?   
2.關中說違法,考選部說不違法...誰大?   
3.行政資源的預算在立法委員手中,立法委員說的好像是雙軌制不對...   
4.有人賣蜂蜜,說不純砍頭...結果真的不純,於是就捉一隻蜜蜂過來,把它頭砍下...不要再亂相信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了,請相信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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