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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公務人員不佔缺訓練 明年8月上路
發表人 聊天  

發表日期

1/6/2014 9:53:15 PM
發表內容 又有新聞了(公務人員不佔缺訓練   明年8月上路)
一天放一消息,才不會引起暴動嗎?
送給準公務員的....最新的新聞又來了...
好可怕,還又是先瞄準特考下手
哀~宇法大家最關心的司法特考也在其中
再這樣下去,
還吸引得到優秀的人來投入這個考試嗎?

我今天去行政機關辦事,
那位行政人員很年輕而且態度好到不行,
我不知打了多少通電話問她問題
(我自己都數不清了),
她不曾顯示一絲絲的不耐,
說話詳細有條理,溫和有禮一一回覆!!!
當面處理事情時,也面帶笑容,
且辦事效率很高!!!
讓我感嘆中華民國的公務員真的很不錯!
(改革前是這樣,那將來改革後呢?
希望不要只是強制犧牲一批人才....)


以下附上報導
------------------------------------------------------------------------------

公務人員不佔缺訓練   明年8月上路   

   
公務人員培訓不佔缺兩階段國考項目規劃   
新制首波鎖定特考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明年八月起,國考上榜,將不再保證能捧鐵飯碗!上榜的準公務員如受訓期間表現不佳,將直接退訓,由表現佳的增額者遞補。為避免衝擊過大,新制首波鎖定特定用人機關舉辦的特考,將有近三十類特考、約三十萬應考人受到影響。

估約30萬人受影響

以往國考應考人錄取公職,大多先分發佔缺,緊接著接受四個月的訓練,享有包括公保、退休年資併計等福利,再進入機關試用六個月後上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璧煌說明,由於過去國考上榜幾乎等同於錄取,訓練成績不佳也照樣分發,國家舉才筆試至上,確有缺憾。

蔡璧煌指出,新政策「第一階段」最遲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上路,以特考(不含地方、身障及原住民)為實施對象;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再納入高普初等考及其他特考。「第二階段」最晚一○六年底包括高普初等考及特考全面上路。

蔡璧煌說明,分兩階段實施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不佔缺訓練」,近兩年來已試辦檢討,也陸續建立訓練評鑑等配套;第一階段訓練不佳被淘汰後,有增額備取者可馬上遞補;近年來試辦的移民、外交特考等不佔缺訓練,即已陸續有準公務員被要求補訓或被廢止受訓資格。

未來正式進入第二階段,增加正額錄取名額後,將配合修公務人員考試、分發、訓練、任用等法令,明定筆試、受訓佔分比率、淘汰率,津貼發給額度,受訓表現不佳者就予淘汰。此項規劃最快本週提報考試院院會審議。

可增備取的機會

新制除應考人可增加備取的機會、正取者訓練期間不得心存僥倖之外,另過去一考上就佔缺的準公務員們,訓練期間已開始計入公保及退休年資,未來修法後將不再採計,估計可為國庫省下數億元公保、退撫等可觀支出。
回覆 恐怖 在1/6/2014 10:15:01 PM的回覆:
其實特考中之移民特考去年已試辦不佔缺訓練了,外交特考則更早
關稅去年不知道,今年確定採不佔缺

很多特考早已是不佔缺訓練,如檢事官、司法官、調查局等,只是當初大家未清楚意識到而已

不佔缺倒還子,麻煩的是若將來強制推動"強制比例淘汰",那就很恐怖了。若某類科只開缺1人,為了要達到訓練中淘汰,硬是多錄取1人,讓2人在訓練中捉對廝殺以淘汰1人?         想到就頭皮發麻
回覆 ........ 在1/7/2014 8:04:24 AM的回覆:
屆時請王院長關說就好了
別擔心
至於
沒有王院長關說的人就別再考了
因為
白考的~連缺都沒有
可悲的制度
將來
只有門當戶對的人才有機會
只有有權力的家戶才有出頭
窮人及沒辦法的人連門都沒有
我等農人工人的子孫
別想再當公務人員了
古代職業的區別又將來到
這就是我們的考試制度?
悲~~~~~~~~~~~~~~~
回覆 ? 在1/7/2014 8:52:02 AM的回覆:
明定淘汰比例?
又不是集中受實務訓,
機關可能只配到1人
直接註定fire?

回覆 路人 在1/7/2014 10:15:19 AM的回覆:

這案子應該很快就過了

再說~這樣搞逼得每個受訓人都得找座山來靠
以免受訓被擠到後面幾名

沒關係的得用錢買關係
有關系的就得"互相幫忙"
沒錢沒勢的只得到一個慘字

往後可能都在比誰是誰的人吧?
回覆 不知上位者怎麼想 在1/7/2014 10:18:50 AM的回覆:
如果只是要改革受訓風氣,
使大家更認真,個人覺得沒什麼不好....
要是能公平的評定
針對學習態度不佳,出席率不佳,
學習成績很差的(不及格)的人淘汰就還好

但認為不要硬性規定淘汰比例
如果是已經經過筆試口試都很優秀的人
然後大家也認真受訓
硬要刪掉受訓成績比別人稍差一點的人
就不合理
(因成績是相對的,一群成績很好的人裡,就算最後一名可能還是很好;一群成績很差的人,就算是第一名可能還是不怎麼樣。應該是看錄取的人是不是有能力勝任才對)


要是真的像新聞說的改革計畫第二階段
增加正額錄取人數,再明定淘汰率
使一部分的人注定要白忙一場
就真的蠻恐怖的!
回覆 內分泌 在1/7/2014 2:17:29 PM的回覆:
其實公務人員的實務訓練早就有人被淘汰了,   只是被淘汰的人不敢聲張而已.   再怎麼改革,   還是人治.   法律歸法律,   人事背景還是很重要.   
回覆 可怕的制度 在1/7/2014 4:19:28 PM的回覆:
被強制淘汰者,雖然非戰之罪,但會被貼上標籤
被淘汰者,若應徵其他民間工作或再考其他公職(有口試.身家調查....或其他),一旦被查出曾被訓練淘汰,就是一個不怎麼好的負面紀錄

代表你曾偷懶,不夠用功,誰管你錄取名額多少,管你是不是從一群很優秀的人中被淘汰
一次訓練淘汰,恐留下紀錄吧
很可怕的制度
回覆 不公平 在1/7/2014 6:15:50 PM的回覆:
公務人員實務訓練沒通過者未必是偷懶或不用功,   有可能只是主管不願意用而已.   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層說過,   未通過者通常是與機關長官不合或溝通不良.   但是淘汰制度確實是一個很可怕的制度.   
回覆 ......... 在1/8/2014 7:54:08 AM的回覆:
回應不知上位怎麼想
因為他們只知道
權力分贓
權力分享
權力平衡
一切就是權力
況且
上位者盡為
臨時工(政務官)為多
不會為長工(事務官)著想的
長工~長工~只能聽任臨時工
這就是民主的代價之一
回覆 權力 在1/8/2014 12:19:56 PM的回覆:
上位者是以整個社會的秩序好運作為原則,   不是以公平正義為原則,   因此弱勢者只能自求多福了.   
回覆 加分比序項 在1/8/2014 1:10:14 PM的回覆:
選舉時去幫忙拉票
做後選人義工?

回覆 機會一樣大 在1/8/2014 2:39:51 PM的回覆:
其實佔缺訓練和不佔缺訓練,   是否能通過機會是一樣大的.   差別是差在一個有算年資,   一個沒算年資.   
回覆 同意樓上 在1/9/2014 11:05:00 AM的回覆:
考試放榜只是叫"錄取"而已
從以前到現在
本來就是要訓練合格後   
   才是考試"及格"拿到證書啊
佔缺跟不佔缺      
沒什麼意義啦
回覆 ? 在1/9/2014 1:49:23 PM的回覆:
現制缺12報10錄取10合格實授9或10
新制缺12報10錄取13合格實授最多只能10   另3強制淘汰?

怎會一樣?
回覆 沒啥區別 在1/9/2014 4:00:48 PM的回覆:
錄取13
有3個是本來就不該錄取的
淘汰正好
回覆 tt 在1/9/2014 5:31:53 PM的回覆:
佔了缺訓練,表現不好時若將其淘汰,報缺機關將面臨無人可用的情況,要再空等一年再報缺,用人機關有時寧濫勿缺。還曾聽說錄取人打電話回用人機關訴苦,說長道短,用人機關長官竟致電訓練機關(有的中央長官官威很大)

由此可知佔缺不佔缺,還是有點區別。不佔缺訓練的全面推動,就是為了方便106年的強制淘汰制實施,屆時就無來自用人機關的干擾了。要用10個缺時,會錄取12人,再將2人淘汰。
回覆 雖然有差別但差別不大 在1/9/2014 6:15:10 PM的回覆:
其實只要是用人機關主管不用你,   新制和舊制是完全沒有差別的.   因為主管不用你一定打不及格報出去,   保訓會的處理方式就是依照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的規定辦理.   實際上依照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的規定辦理,   就是照主管的意思處理.   照主管的意思處理,   新制和舊制會有差別嗎?      
回覆 ? 在1/9/2014 9:39:26 PM的回覆:
錄取13報缺10
1至10名原先只看自己表現是否適任
若11~13找後靠保證不淘汰
原先的1至10名勢必得硬被擠出3人淘汰

怎會沒差?

回覆 ? 在1/9/2014 9:40:27 PM的回覆:
用人機關內定人選,陪面試的非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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