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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李老師如何研讀您的函授教材?
發表人 初學者求助  

發表日期

3/7/2006 12:47:39 AM
發表內容 李老師:
            您好!!我個人想透過修學法律20學分滿畢後,取得可以考律司
的資格!!自己打算給自己五年的時間下功夫準備,因為自己還有其他事情要忙!!我蠻羨慕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可有如此多的時間
專一用心準備率律司考試!!^_^

            回到主題:
         李老師,基本上我是想一老師您全套函授教材為自己研讀教材!
然末學是初學者,面對老師您如此多科的函授教材,一時不知要如何準備才是!!
            我是這樣思考:
            我是先先一次選定兩三科,先將該三科函授教材整個反復熟讀
至少四或五個循環後,然後再用同樣的模式,再將其他的三科函授教材反覆整個熟讀四或五個循環後,再來用同樣的模式,如此將老師您整個各科函授教材逐步研讀完畢!!
            還是另外一種方式:
            老師您的全部的函授教材:
我各科都研讀完一遍後,再接下來將下一科也同樣研讀完一遍
如此同樣的方式逐步將所有各科函授教材都研讀完一遍後
         接下來
         再從頭來,每天在研讀第二循環,如此全部科目都研讀完第二循環
         接下來   再從頭來   同樣的模式類推:   再來第三循環   第四循環
...如此類推

            
回覆 初學者求助  在3/7/2006 12:49:55 AM的回覆:
續上文
               李老師,能否請教您,以您多年專業輔導教學經驗來看,我上面兩種哪一種方式比較妥當?還是還有其他正確的研讀方式?
期盼李老師有空能夠指點末學,真心謝謝李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3/7/2006 1:17:54 AM的回覆:
先從實體法開始,紮穩基礎再循序漸進進入程序法。

其實,你可以參考法律系大學四年的排課順序,來作考量。

高湯要香甜入味,是需要時間的焠煉。
回覆 雲淡風輕 在3/7/2006 1:32:12 AM的回覆:
   to   初學者

               其實我也不是像一般大學生在大學一開始就讀法律系,我是讀理功科在偶然機會接觸法律才開始雙主修,讀了這幾年覺得讀法律需要有很大理想及決心,在這過程需不斷讀書及思考及覆習若沒像李安導演的理想很快就沒興趣,你知道民法及民訴共兩千多條都須要背熟還有其他科,建議你好好考慮,若你問我李老師教的好不好我會跟你說他教的很好講意也編的很完整,但讀法律或當律師都須不斷讀書及進修且法條隔及年就大修,我只能建議你先問你心態準備好了,若有決心三年你就有實力可以去考司法官,若沒有決心就怕像我在圖書館讀書遇到學長他就考了12年還是都沒考上,並非跟你吹噓只是看到你文章才提醒你,也歡迎你加入司法這條路
回覆 初學者求助  在3/7/2006 2:13:42 AM的回覆:
      好感動耶~~~想不到李老師老師如此晚都還沒有睡~~~
並且還如此熱心上網回答末學~~~謝謝李老師~~^_^
         我也感謝雲淡風輕!真的謝謝!
最後再次感謝兩位!
回覆 初學者 在3/8/2006 11:35:58 AM的回覆:
給開版ㄉ仁兄
         能否不要用相似ㄉ名稱
自己想一個                     可以ㄇ
回覆 初學者求助 在3/8/2006 7:10:19 PM的回覆:
      樓上的~~~我覺得很奇怪~~~
      請問你有申請專利嗎?
      難道法律初學者就只有你一位??
      再嚴格說來:
      [初學者]和[初學者求助]
      兩個一看本來還是有差別
      還有你如果認為初學者是在模仿你
那請問你為何不去找此位仁兄?
討論主題   刑法實例題可以這樣學習嗎??    
發表人   初學者~       發表日期
   2005/8/20   上午   05:08:24    
         說起來那個人[初學者~]
      比起我來更是非常逼近類似[初學者]
      
         你有什麼資格要我模仿你??為什麼你自己
不去自己想一個??
         無聊透頂!!                
         
回覆 初學者求助 在3/8/2006 7:16:00 PM的回覆:
         當初是他人介紹我來宇法老師的站,我很激賞李老師的教學
以及熱心回答同學!李老師真的很熱心是有心人!!有人問李老師司考四等與五等的相關問題,李老師總是願意盡量在很短時間內
答覆他人!!
         而反觀我本身,的確是名副其實的初學者,我為何不能用初學者
此稱號?與其在要求他人不要模仿註冊名稱,請先自我反省自己要求合不合理外,同時,請多學習李老師以及本站一些位熱心站友,把重心放在如何幫助其他位法律初學者上!這才是正道!
      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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