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民法第869條第2項VS第304條第2項(102年民法律師第1小題)
發表人 東77  

發表日期

12/30/2018 11:46:04 PM
發表內容 老師您好,學生想請問關於102年民法律師第1小題的問題
----
甲、乙為多年好友,甲因資金需求向丙銀行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整。為擔保甲之借款,乙以其所有A地為丙設定抵押權。嗣後,丁承租乙之A地以建築房屋之用,半年後丁之B屋建造完成。豈料,甲於還款日屆至時無力清償該筆借貸。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若甲、丙與第三人戊達成協議,由戊進行免責債務承擔,即該1000萬元債務其中之600萬元部分日後交由戊來清償,則當事人之債務清償責任為何?(20分)
----
老師曾在上課時候提到,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時
#債務一部承擔:869II
#債務全部承擔:304II
----
因此,本題為一部債務免責承擔,適用869II,乙仍須就1000萬元負擔擔保責任。
----
學生疑惑是:從法條文義+體系解釋,老師的看法是合理的。
但學生翻了市面上所有的解題書,EX:張X的物權法有聲書(讀X)、唐X的物權法題型破解(學X)。全部都是以依照304II規定,乙之擔保責任僅就剩餘400萬負責即可。
----
學生絕對不是質疑老師的學問
只是市面上關於物權法的兩大暢銷書,竟然都認為是304II
學生不免疑惑+好奇,老師這個看法有學者直接撰文寫嗎?
因為學生翻手邊王澤鑑老師的教科書並沒有看到。
感謝老師,祝老師新年快樂。
回覆
李俊德 在12/31/2018 1:20:16 AM的回覆:

那你去問一下暢銷書的作者,為什麼不用民法第869條第2項?

債編的規定又怎麼可能高於物權編的規定嗎?

回覆
李俊德 在12/31/2018 1:27:18 AM的回覆:

我這個見解一定是有老師的論文主張過

但是我不想為了你所謂的暢銷書作者的看法去找出來

你有興趣鑽研,自己去找吧

回覆 東77 在12/31/2018 10:27:41 AM的回覆:
謝謝老師的回復
學生絕對沒有不敬的意思QQ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