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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何不規定律師打輸官司要退2/3律師費?
發表人 規定  

發表日期

9/17/2020 3:28:49 PM
發表內容 打贏,收錢。
打輸,也跟打贏收一樣的錢。


那律師收案後還需要認真嗎?
回覆 ?? 在9/17/2020 4:29:08 PM的回覆:
怎樣定義輸贏?本來應該要判十年,變成判九年是輸還是贏?本來民事求償要判賠5000萬,變成判賠2500萬是輸是贏,本來土地分割切成ABC四筆地號平分,變成變價分割,這是輸還是贏?你先給個輸贏的定義表如何?

再來你的2/3怎麼推論來的,有比較法學的根據嗎?有統計上的依據嗎?
法律人就是要有根有據,並且要定義明確(不對,這是任何人都要的不限於法律系,寫程式也是,除非這人腦袋不清楚或小學沒畢業),你這些內容都沒談到,那你只是純用心情講話嗎?還是你是敗訴了不爽單純來情緒發洩,那倒是可以理解
回覆 神人神問 在9/18/2020 12:31:23 AM的回覆:
甚難想像,學醫者會提出"為何不規定醫師醫療無效要退2/3醫療費用?"的問題。
回覆 同意 在9/18/2020 8:09:26 AM的回覆:
梅西領這麼高的薪水還被踢個8:2
不用退錢嗎???

如果贏球輸球運動員都拿一樣的錢,會認真比賽嗎?
回覆 天真無邪 在9/18/2020 8:20:53 AM的回覆:
傻的可以
回覆 人比人氣死人 在9/18/2020 9:28:43 AM的回覆:
法律系畢業後,因經濟問題,一般辦公室固定薪水無法支應家中負擔,故目前從事房仲業。

雖然新聞中,房仲業的負面形象不少,但認真工作的從業人員,還是很多的。

小弟每日上午6點出門先在市場派廣告,9點回公司後開始聯絡客戶,下午與客戶約看房屋,傍晚到晚上9點前開始開發物件、拜訪(因法令規定晚上9點後不得打擾客戶),有時簽約到凌晨,也是常有的事。

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成交一間房子,結果常常因為漏水問題,客戶狂凹服務報酬(待公司抽成後,分到業務員手中的其實真的不多);老實說有些裝潢的房子,屋主自己可能都不知道房子有漏水,房仲人員在接受委託時也不可能要求屋主把所有裝潢(尤其是一體成型的裝潢)翻開檢查。

"中古屋"的瑕疵,隨便挑都會有,但消費者已被媒體教壞,幾乎把房仲當神,甚麼都要懂、甚麼都要會,只有房子有問題,一律認為是房仲的問題.....殊不知房子是屋主的,瑕疵擔保是賣方責任。

最近小弟成交一個案子,因房子電子鎖損壞,屋主故意避不見面,結果小弟自己拿獎金出來賠(房仲人員自己貼錢,真的是業界常態,不要不信...),結果買方還是不肯善了....

小弟對"律師"還是很憧憬的,但律師某方面也算是服務業,但...跟房仲人員相比,卻是一個在天堂、一個在地上....
回覆 贊成 在9/18/2020 11:12:37 AM的回覆:
純粹制度討論

但只看到反對

沒有人贊成的嗎?
回覆 怪?! 在9/18/2020 11:14:08 AM的回覆:
常聽到醫療疏失,客戶告醫師啊!

但就沒聽過辯護疏失,客戶告律師的!

怪?!

客戶沒有權利意識?
回覆 人性啊 在9/18/2020 11:58:19 AM的回覆:
常聽新聞報導,律師對消費者說,我們要有權利意識,提告讓自己權益受損的廠商。

但如果律師讓客戶權益受損,
可能又不希望客戶太有權益意識反告自己。

人性啊!
回覆 小K 在9/18/2020 12:17:42 PM的回覆:
原PO這程度如果是執業律師,我一點都不意外∼。
回覆 神邏輯 在9/18/2020 12:50:24 PM的回覆:
依該見解
如果地院法官判決被高院撤銷改判是否也要扣2/3薪俸
或是國家賠償
回覆 == 在9/18/2020 3:51:13 PM的回覆:
小K
原PO這程度如果是執業律師,我一點都不意外∼。   

執業律師一定是主張收錢的,所以用常識或小學邏輯都知道他不是執業律師,小K這程度如果是落榜很多年的或加油站打工,我一點都不意外~。
回覆 不當類比 在9/18/2020 4:22:12 PM的回覆:


律師不是醫師,不需要拿醫師當例子

律師不是公務員,不需要拿法官當例子
回覆 不當類比 在9/18/2020 4:24:04 PM的回覆:
誰說執業律師一定主張收錢?

統計過?依據是?還是自以為?
回覆 XD 在9/19/2020 6:54:13 AM的回覆:
我想民事訴訟法的舉證原則講得很清楚

如果是反於常識的主張,要由主張者自證,但你看起來就是無業太久,一點知識有沒有,何況要你懂舉證呢,就跟你說說吧

「執業」本身就是有營利,律師如果個案不收費甚至公益行為,還要簽無償委任證明,不然光有執業行為卻無營收,報稅時都要被國稅單位追殺的,我想這點小知識,小學生買東西都知道消費稅,怎會有人跟生活脫節那麼嚴重,還好辯(好辯之辯是要言之有理,依之有據,你這也不是好辯,不然汙辱了辯字,純粹不懂又愛講話而已)
回覆 XD 在9/19/2020 6:57:46 AM的回覆:
阿,對了,再補充吐槽一下

你說律師不一定要收費,但這邊是在討論退律師費2/3

所以你在爭論不收費再退費2/3
所以是0*2/3=0?請問這跟題旨有甚麼關聯,有甚麼意義啊?
   哇哇,你邏輯跟數學好好喔
以後要學會不要為了凹而凹好嗎?
回覆 …… 在9/19/2020 8:23:29 PM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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