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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何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室沒懸掛國父遺像?
發表人 Re  

發表日期

11/28/2020 2:58:51 PM
發表內容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修法了嗎?
為何獨獨司法院的大法官會議室沒有懸掛國父遺像?
是自以為「大法官會議」高高在上,凌駕於五院與總統(府)之上嗎?還是「大法官們」已自封為「神」了?
----------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托,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法,頒行全國,永矢咸尊。
回覆 mark 在11/28/2020 4:31:52 PM的回覆:
非常明顯的引戰文
何必咧
回覆 Re 在11/28/2020 6:31:36 PM的回覆:
我沒要引戰,中央機關,包括總統府,行政院會,立法院院會,考試院會,監察院會,有誰像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這般胡作非為?
回覆 mark 在11/28/2020 11:22:44 PM的回覆:
建議可以看清楚該法律的規定及其時空背景以及其後有無修正與現代憲法基本思維再來提出這個問題
回覆 Re 在11/29/2020 12:50:09 AM的回覆:
還沒修正
僅一讀
現行法仍有效
回覆 mark 在11/29/2020 1:34:08 AM的回覆:
該法沒有法律效果
該法立法背景之國會政黨分布情形應該不用多言
現代憲政思潮應該也沒個人崇拜的可能
建議多瞭解一些再來po可能有爭議的發言
回覆 Hi 在11/29/2020 6:46:10 AM的回覆:
掛個遺像就是崇拜?
回覆 Re 在11/29/2020 12:16:27 PM的回覆:
你說蔣介石象徵威權這我同意,孫中山哪裡象徵威權了   ?
要「去中華民國化」就明講!
回覆 Re 在11/29/2020 1:29:30 PM的回覆: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三民主義不就是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不然咧?

繼然中華民國是基於三民主義而立國,將國旗與國父遺像聯結在一起有何不可?什麼威權哪裡威權了?什麼個人崇拜哪裡個人崇拜了?
國父遺像是為了紀念與緬懷孫中山,孫中山跟威權也毫無關係

難不成林肯跟華聖頓的「雕像」也是個人崇拜?也是威權?(還是雕像就可以,遺像銅像就不行?)
回覆 Re 在11/29/2020 1:38:18 PM的回覆:
倒是「現任總統む玉照め」應該全部撤除銷毀。
回覆 mark 在11/29/2020 3:23:30 PM的回覆:
請問違反該法會怎樣嗎
會怎樣就請怎樣
不然一直講有意義嗎
不如多讀點書

你乾脆講說因為憲法規定主權在民
所以國家是你的好了如何
把法律讀通
不要看到一兩個條文就一直主張什麼什麼的
回覆 Re 在11/29/2020 4:25:02 PM的回覆:
大法官會議公然違法,就應該在尚未修法完成三讀總統公告施行前,將國父遺像掛回大法官會議室,讓「違法狀態」停止,否則猶如「狀態犯」矣!
回覆 Re 在11/29/2020 4:30:50 PM的回覆:
我猜這是許宗力擅作主張要求的!

他忘了他自己本身就是「違憲む再任め大法官」!
回覆 mark 在11/29/2020 5:19:42 PM的回覆:
就算是大學生
也有很多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關心
關心有沒有掛誰的照片
我也是醉了
就不陪原PO繼續了
回覆 還不跟上 在11/29/2020 6:43:51 PM的回覆:
原po你可以帶一桶豬內臟去會議廳丟擲啊!
回覆 Re 在11/29/2020 8:32:21 PM的回覆:
又大法官會議開放萊豬,你打擊失誤(錯誤)!
回覆 讀過歷史嗎? 在11/30/2020 10:55:25 PM的回覆:
在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的北洋政府還是ROC合法政府時,
有人在廣州搞軍隊,這難道不是一種軍閥的威權象徵嗎?
把一個地區性的軍閥當國父崇拜,真是肉麻當有趣。
回覆 Re 在12/1/2020 12:32:06 AM的回覆:
中華民國刑法160: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
請你不要侮辱孫中山,也沒有人崇拜他,好嗎?

孫中山的黃埔(浦)軍校是真正中國現代化的開始,你所講的是少數說,你沒有處過孫中山所處的年代,請你不要亂講!

難道孫中山也不能推翻袁世凱的中華帝國嗎?(中華帝國不也「合法」?!)
曹崑的民國12年憲法要怎麼說?
回覆 Re 在12/1/2020 12:54:22 AM的回覆:
當時軍閥割據,各自為政,各國雖然承認北京政府,但其實國家是處在四分五裂的狀態
即使國民政府名義上統一了全中國,但實際能管轄者也僅止於江浙一帶,其他地方仍是軍閥割據,包括中共的蘇區,也是國府所不及
回覆 讀過歷史嗎? 在12/1/2020 9:40:13 AM的回覆:
舊教育體系的那一群人,洗腦你說國家是因為一個人很偉大,所以才得以建立。原PO居然相信了。真是神奇。
只要有一個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的   中央政府存在,其他地區性武力政權就不是合法的政府。
要崇拜軍頭之前,先弄清楚政府的定義。
回覆 TO 在12/1/2020 9:44:06 AM的回覆:
e   在2020/12/1   上午   12:32:06的回覆:
中華民國刑法160: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
請你不要侮辱孫中山,也沒有人崇拜他,好嗎?

孫中山的黃埔(浦)軍校是真正中國現代化的開始,你所講的是少數說,你沒有處過孫中山所處的年代,請你不要亂講!

難道孫中山也不能推翻袁世凱的中華帝國嗎?(中華帝國不也「合法」?!)
曹崑的民國12年憲法要怎麼說?
回覆 感覺 在12/1/2020 9:52:54 AM的回覆:
原PO很像是以前讀三民主義研究所研所或中山學術研究所的。
也不錯啦,拿的是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放在名片上,也是個頭銜。
回覆 也是拉 在12/1/2020 11:16:23 AM的回覆:
""你沒有處過孫中山所處的年代,請你不要亂講!""

RE講這句話----->>>應該是有處過孫中山的年代,算一算現在應該有100多歲,也是個人瑞老前輩。

以前化學老師曾經說,有些老人家愛信佛信神愛吃灰粉,他們都活到這年紀了爽就好,何必跟他講科學,重點是他們行將就木今天開心就好,我想也是
回覆 話說 在12/1/2020 11:51:05 AM的回覆:
孫中山的黃埔(浦)軍校是真正中國現代化的開始,你所講的是少數說,

可以證明一下你的是多數說的依據在哪嗎?
回覆 黨益神主牌 在12/1/2020 1:46:56 PM的回覆:
有一個黨跟他的黨員的問題就是,造神造過頭。
美國開國眾元勛們乃至作戰犧牲的戰士,每一個都是國父,所以英文的Fathers   用複數。不是獨尊華盛頓、亞當斯或傑佛遜任何一個人將領。
但就是有一個黨,創造了單一國父的偶像崇拜。
然後這利用這單一偶像傳承法統。
對那些人崇拜偶像的人,建議你們可以推動把國發所正名回中山學術或三研所。以及高普考加考三民主義。把這點做不到了,再來關心大法官會議室為何沒懸掛國父遺像,會更有說服力。
但是原PO會發現很難,對不對,因為三民主義是如何的學術成分,只要大學讀過憲法,大家都知道。
回覆 Re 在12/1/2020 1:57:46 PM的回覆:
這有什麼好證明的,

黃埔軍校在中國近代史上的功績,難道你不清楚?

再不清楚,也總知道對日抗戰是誰打的吧?四行倉庫又是誰帶隊?

我知道有人批評說黃埔軍校是黨校,是學蘇聯的,但這都無法抹滅黃埔軍人在中國現代化的基礎上所打下的根基

眾所周知的事無庸舉證!
回覆 Re 在12/1/2020 2:02:35 PM的回覆:
我國是基於三民主義而立國的
刑法不容許侮辱孫中山

民法總則也是基於三民主義而立法的

至於你講的,美國國父們,我也從來沒否定黃興,蔡鍔等人

最重要的,這跟「崇拜」毫無關係

回覆 Re 在12/1/2020 2:19:19 PM的回覆:
說這麼多沒用啦!
很簡單的一個問題:
中央政府,包括總統府禮堂,行政院會,立法院議場及各委員會場,考試院會,監察院會都有懸掛國父遺像

為何獨獨大法官會議室沒有懸掛國父遺像?

回覆 Re 在12/1/2020 5:00:17 PM的回覆:
勳章條例
第   5   條
有左列勳勞之一者,得授予中正勳章,由總統親授之:
一、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
二、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
四、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
回覆 ^0^ 在12/1/2020 5:30:15 PM的回覆:
1.司法院的禮堂就有國父遺像,它們交接跟月會都在那,有點常識
2.大法官會議室是平常每周開會討論的地方,還是你糾結的是每個會議室都要掛?你自己都說監察院院會了,你是不是不知道監察院的院會(月會)跟委員會(相當大法官每周的會議)是在不同的廳堂???

3.刑法160條前提是污辱,你去看看判決(但我猜你不會查詢)甚麼是污辱(拿來燒、拿來剪),一個會議室沒有懸掛是污辱的判決請引給我看

^0^想想有人願意回你,是不是就已經達到你希望有人理的目的拉
回覆 Re 在12/1/2020 8:31:31 PM的回覆:
是「む‘侮’め辱」不是「污辱」,好嗎?

我覺得是你自己む‘不知道’め原來「大法官會議室」其實原來是有掛國父遺像耶........
回覆 Re 在12/1/2020 8:37:01 PM的回覆:
還有啊!你是故意對我講的立法院的む議場め與む各委員會め裝作沒看到嗎?

要裝死還是裝傻也不是這種裝法!

算了啦!你連刑法構成要件要素的侮辱都能裝成污辱了!要裝作不知道立院的國父遺像而只裝作知道監院的也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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