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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5年身障考試-民刑事訴訟法大意第41-45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6/26/2026 4:09:34 PM
發表內容

41、下列何者屬於傳聞法則之例外情形?

(A)從事業務之人所製作之審判外書面陳述

(B)被告於檢察官訊問時之自白供述

(C)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

(D)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

【題目解答】(C)

(一)刑事訴訟法§159Ⅰ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159-1Ⅱ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可知(B)之論述「被告....   之自白供述」並非傳聞證據,自無傳聞法則之例外可言,非選項。

(二)刑事訴訟法§159-4ヾゝ規定:「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可知(A)之論述「....審判外書面陳述」不屬於傳聞法則之例外情形中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而(C)之論述則屬之,為本題正確選項。

(三)刑事訴訟法§160規定:「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可知證人於審判中陳述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不符合傳聞證據之定義,自無傳聞法則之例外可言,(D)非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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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李俊德 在6/26/2026 4:18:37 PM的回覆:

42、甲持酒瓶打傷乙,經乙提出傷害告訴,訴請檢察官偵辦。於訊問時甲否認持 酒瓶傷人,乙請求檢察官調查酒瓶上之指紋,係甲之指紋。檢察官即命甲當庭按捺指紋,檢察官應以何種方法調查該指紋是否為甲之指紋?

(A)當庭以肉眼比對

(B)勘驗

(C)鑑定

(D)請乙作證

【題目解答】(C)

鑑定係指由法院或檢察官,於審判或偵查中,命有特別知識經驗或具備專業能力之第三者,就特定事項陳述其判斷意見,藉此證據資料,補充司法官法律以外專業知識之不足。本題事實「酒瓶上之指紋」與「當庭按捺指紋」是否相同,應屬專業意見所為之判斷,可知(C)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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