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
發表人 小豬  

發表日期

6/23/2006 5:46:25 PM
發表內容 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尚未屆至,抵押人欲塗銷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而終止之,抵押權人可否以存續期間未屆至而拒絕抵押人之申請?
回覆 小豬 在6/23/2006 5:59:43 PM的回覆:
判例字號:66年台上字第1097號
判例日期:民國   66   年   4   月   22   日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判例要旨   (上冊)   第   341、399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754、860   條
案由摘要:分割共有物
要            旨:所謂最高限額之抵押契約,係指所有人提供抵押物,與債權人訂立在一定金額之限度內,擔保現在已發生及將來可能發生之債權之抵押權設定契約而言。此種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除訂約時已發生之債權外,即將來發生之債權,在約定限額之範圍內,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雖抵押權存續期間內已發生之債權,因清償或其他事由而減少或消滅,原訂立之抵押契約依   然有效,嗣後在存續期間內陸續發生之債權,債權人仍得對抵押物行使權利。此種抵押契約如未定存續期間,其性質與民法第七百五十四條第一項所定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之保證契約相似,類推適用同條項規定,抵押人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抵押契約,對於終止契約後發生之債務,不負擔保責任。反之,此種抵押契約定有存續期間者,訂立契
約之目的,顯在擔保存續期間內所發生之債權,凡在存續期間所發生之債權,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於存續期間屆滿前所發生之債權,債權人在約定限額範圍內,對於抵押物均享有抵押權,除債權人拋棄為其擔保之權利外,自無許抵押人於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前,任意終止此種契約。縱令嗣後所擔保之債權並未發生,僅債權人不得就未發生之債權實行抵押權而已,非謂抵押人得於存續期間屆滿前終止契約而享有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之權利。
從此判例觀之,實務見解係認抵押權人可拒絕抵押人申請塗銷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如此,抵押權人是否會有權利滥用,是否具備其他要件後,抵押人則可申請之?
回覆
李俊德 在6/23/2006 6:39:39 PM的回覆:

申請?向誰申請?
回覆 小豬 在6/23/2006 8:21:04 PM的回覆:
是向抵押權人(銀行)申請
回覆 horlor 在6/23/2006 9:37:11 PM的回覆:
為何不能塗銷!?
倘若債務人已清償債務,銀行必須提供清償證明和當時設定之他項權利證書,讓設定義務人得向地政機關辦理最高限額抵押權塗銷登記
回覆
李俊德 在6/23/2006 10:49:16 PM的回覆:

要視發生不特定債權之基礎原因關係解消或終止否
回覆 小豬 在6/23/2006 11:05:34 PM的回覆:
老師請教一下您是說只要是基礎關係解消或終止才可抵押人始可向抵押權人即銀行申請,若無,也只能待期間屆滿後才能為之嗎?
回覆
李俊德 在6/23/2006 11:23:21 PM的回覆:
申請?向誰申請?
----------------------------------------------------------------------------------
為什麼你一直說申請?銀行是公權力單位嗎?

基礎關係解消,最高限額抵押權就成為普通抵押權。

能否塗銷?此時應視債權清償與否,而非存續期間。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