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對違規停車之所為之連續舉發有無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釋字604)
發表人 法學編輯部  

發表日期

6/24/2006 12:55:16 PM
發表內容
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1、系爭違規行為在實體法上為數行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一規定,對於汽車駕駛人違反同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而為違規停車之行為,得為連續認定及通知其違規事件之規定,乃藉舉發其違規事實之次數,作為認定其違規行為之次數,每舉發一次,即認定有一次違規停車行為,違規狀態繼續而為連續舉發者,即認定有多次違規行為,根據此多次違規行為之認定而作成多次處罰,性質上屬針對數次違規行為所科處之數個秩序罰。行為人分別受到處罰,本質上為數行政違規行為之數次處罰,不發生一行為二罰問題。

2、系爭法令不違反憲法上比例原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一規定,藉舉發違規事實之次數,而可能造成行為人分別受到處罰之結果,乃立法者考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立法目的,鑑於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必須具有機動性之特性,而違規停車行為對交通秩序影響重大,故須嚴厲警惕行為人遵守停車規定之必要措施。其目的正當、手段適合且所欲維護之公益顯然大於私益,於狹義比例原則亦無違背,與憲法尚無牴觸。又行政機關應積極主動,自行擬定執行其行政任務之方法。故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如何取締違規停車,始能有效實現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之行政任務,本不待法律個別規定。惟如行政機關考量執法人員執行職務之公平性而訂定具體執行措施,如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之授權,於九十年五月三十日修正發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之」,則已發生具體界定違規行為範圍之效力,故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規定為宜。惟相關規定仍應避免因該法定間隔期間之僵化,而影響行政任務之達成,併此指明。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