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訴訟能力的問題
發表人 加緊努力  

發表日期

8/4/2006 8:10:34 PM
發表內容 請老師幫我看看有關律師81年的考題學生試答部分有無問題好嗎?3Q!!
題目:設有未成年男女,未經父母之同意,亦未舉行婚禮,僅辦妥結婚登記,此事於法院已顯著(各報紙均有刊登),該未成年男女,就其法定代理人所提起之撤銷婚姻之訴,有無訴訟能力?
試答:
一、 該訴訟為形成之訴,應以欲變動之法律關係主體為共同被告,故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二、 訴訟能力原則以當事人有無行為能力為判斷,本題假若未成年男女有舉行公開婚禮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則依民法第982條第1項、13條第3項有行為能力,就撤銷婚姻之本訴自有訴訟能力。
三、 惟本題該未成年男女因未舉行婚禮,僅辦理結婚登記,故該婚姻僅具推定之效力,而該婚姻關係是否有效成立,攸關該夫妻是否取得行為能力,並進而影響訴訟能力之有無;又訴訟能力之有無乃係起訴之合法要件,為法院應以職權調查之事項,依題旨該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故依民訴278之規定,免除當事人之舉證責任。
四、 民訴575第1項規定:法院因維持婚姻或確定婚姻是否無效或不成立,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
五、 若法院認定事實的結果足以證明當事人於結婚時並無舉行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之證人,從而該未成年男女之婚姻並未有效成立,故無從依民法13條第3項取得行為能力,於本題中的撤銷婚姻之訴中,亦無訴訟能力。
回覆
李俊德 在8/4/2006 10:50:13 PM的回覆:
不對。

有訴訟能力(撤銷婚姻訴訟,婚姻仍屬有效):訴訟要件具備。

因婚姻無效,欠缺權利保護要件,訴訟判決駁回。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